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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下]包子他爹是苦逼 (情知起)



季惺脸上的不耐烦消失了,转头对她露出一个微笑,淡粉色的唇边还有一个小酒窝,“嗯,赵阿姨好。”

“真乖!”

季恪过了两分钟才跑下楼来,还在往书包里塞东西。

“你又忘记放下午的书了?”季惺翻了个白眼,“每次都提醒你,一回家就换,你就不听!”

“哥——!我放学想去同学家玩儿!”

“你得了,净想着玩!……谁家啊?”

“丁凯!他刚转学来的。你不知道,他们家有好多玩具啊,嗯,变形金刚、船模、地球仪、坦克、飞机……!我要去嘛!”

“那你别把人家玩具玩坏了,到吃饭的时候赶紧回来,听到没有?”季惺一副大人口气训斥着弟弟。季恪却蹦蹦跳跳不当一回事。

他们家住在G市郊区,父母在国营建明厂工作,是双职工。父亲叫做季维时,风流倜傥、多才多艺,会拉小提琴、二胡,会吹笛子、小号,总之只要是乐器都能玩上两手,而且是无师自通,厂里的各种文艺演出都能去凑一脚。季维时还写毛笔字,偶尔厂办大楼门口的宣传栏也叫他去挥洒几笔。不仅如此,他还会作诗、写文章,寄给不少杂志和报纸,很是得过几次稿费。最重要的是,季维时做家务是一把好手,尤其做菜很好吃。

这样一个人,在那个看文才不看钱财的年代很吃香,颇受人敬重。厂里不少人都认识他,在路上见到他会打打招呼,说上几句话。

季惺、季恪的妈妈叫田赛芬,能耐比起爸爸就普通得多。但是长得倒是很耐看,不然也不能入了季维时的眼。据说季惺、季恪都几岁了,还有人以为田赛芬是未婚,想跟她好。可是,她最大的缺点就是做家务活儿不够麻利,嘴还厉害,脾气也不行。

季维时因为自己有才,所以挑得太过,三十好几了才经人介绍认识了田赛芬,两人都算是大龄青年。季维时父母早逝,田家却有一家子人,比较看好这桩婚姻,因此极力撮合,于是两人很快便结了婚。婚后倒也有几年甜蜜日子,可季维时到底是个文学青年,想找人聊聊红楼梦、谈谈普希金什么的,田赛芬就绝对不可能了,渐渐就有些矛盾。碍着田家一家人的监督,也不敢闹别扭,久而久之心里存下了些微不舒服。

不过大人的事情,小孩儿是不懂的。季恪是个小调皮,整天都是笑嘻嘻地一跳一跳跟着哥哥上学放学吃零食,他身上看不到父亲和哥哥的那种忧郁气息,阳光活泼,黑黑的眉毛大大的眼睛,一笑还有两颗小虎牙。这哥俩打小就是一栋家属楼里最漂亮的小孩儿,特别是季惺,继承了母亲的好相貌和父亲的文艺风格。

下午放学回家后,季惺放下书包,就开始淘米煮饭。厂里双职工家庭两口子都比较忙,季维时打小就教季惺干些简单的家务事,到现在变成家里的家常菜几乎都丢给他做了。他手指修长,接了一盆水泡着白菜洗,绿色的蔬菜、雪白的手指,目光专注。洗完白菜,季惺又去削土豆、切胡萝卜片。

七七八八弄完,父母正好回家。

“已经在切菜了?嗯,不错。今天炒个胡萝卜肉片……对了,你弟呢?”季维时随口夸奖了季惺两句,便问道。

“他在丁凯家玩。”季惺头也不回。

“丁凯家?”

季惺说:“季恪的一个同学,刚转学来的。”

田赛芬在客厅听到了,拍了拍脑袋说:“哦……那个丁志聪家的孩子嘛。”

“哪个丁志聪?”季维时走出厨房。

“哎你忘啦?那个老丁家的丁志聪啊,”田赛芬提醒他,“当年咱们厂第一个重点大学生!”

“是他?”季维时一愣。当年老丁一家为这事儿还扬眉吐气了很久,走到哪里都有人恭喜他们。季维时自认自己本来也有资格上大学的,却因为各种原因耽误了,心里很不是滋味。到现在,提到这人他还是不怎么痛快,“他不是在外地上班,怎么回来了?”

“哟,这你就不知道了,”田赛芬和别的女人八卦的时候聊起过这件事,显得很来劲,“你啊,啥都不关心!……丁志聪当初大学一毕业就结婚了,娶的是他的同班同学,听说还是个江南的资本家小姐,姓董。当时老丁一家那鼻子翘得,都要上天了。”田赛芬形容得活灵活现。

“结果没乐多久,丁志聪他妈又说,董家势利眼,嫌他家穷,要逼两个人分手。可那个‘董小姐’有情有义,非要和他家丁志聪好,两个人本来在北京的机关单位上班的,为躲开娘家人,就辞职去了别的地方。当时丁志聪他妈不仅不难过,还夸她媳妇有眼光,看上自己的儿子。……嘿嘿,背后指不定多么生气!首都的机关单位啊!吃皇粮,以后还能成为领导干部!”

“你说这个搞哪样(做啥),辞了职就什么都不是了。”季维时回忆着,“好像是听过那么回事,那时候季惺才一岁。”

“是嘛。”田赛芬继续八卦着,“其实我也觉得老丁养这个儿子也没啥开心的。好好的工作不要,有了媳妇忘了娘,在外面跑了好长一段时间!你算算?现在季惺都12岁了,十年多啊!也没捞着什么好,还不是回来了?”田赛芬和自家这口子关起门来编排别人一点压力都没有。“……这个丁志聪好几年和他老爹老妈都没有联系,真是!而且,唉……老丁家两口子去年出车祸去世,丁志聪赶回来也晚哦!……不过……当时停灵的时候倒是哭得挺惨的,唉……”

“孩子在家,别说这些。”

田赛芬他们哪里知道丁志聪几乎每个月两封信给家里,从来没断过,又每年汇款回来的事情呢?要不是这样,厂里哪会知道丁志聪的地址,写信叫他回来送别父母?

季惺在厨房也是无心地听了几句,唯一记得的就是“丁凯的妈是个资本家小姐”这件事。心中留了意,在想这个“资本家小姐的儿子”究竟是什么模样。

当天晚上,季恪玩玩具玩得太晚,回家的时候饭点早过了。他被老爸拿两指粗的长竹片抽了好几下屁股,嗷嗷的嚎叫,哭天抹泪。老妈在旁边请求才罢休。

睡觉前,这小屁孩叫着让哥哥帮他看看屁股,季惺瞧着肉包子肿起几条红痕那凄惨的模样,忍不住数落他,“我叫你早点回家,你怎么就不听?下次再这样,爸爸还会打你的!……疼不疼?给你拿冷水敷一下。”

“好。我是和丁凯在玩小人儿打仗没打完嘛……嘶!哥轻点!”季恪用手去摸自己屁股,疼得呲牙咧嘴,嘴里还在说:“哥你不知道啊,丁凯家还有好多玩具哦,上发条能够走路的小狗,飞机还可以遥控飞行!还有溜冰鞋!……”丁家小夫妻给孩子买了不少新鲜的玩具,都是小城市的孩子没见过的,也难怪季恪眼馋不已。

季惺心里却道:难怪是资本家。

第十一章 初相见(大修重看)



第二天下午放学,他就见到了这个“资本家小姐的儿子”。

他怕季恪再跑去别人家玩,不知道早点回家,便嘱咐季恪放学时等着他,和他一起回去。六年级放学比季恪他们的四年级要晚一点,季惺出来的时候,看见弟弟拉着一个小孩儿站在校门口等着,说得正起劲儿。走近了,听见他们聊的是《圣斗士星矢》。

“你喜欢哪个圣斗士?我觉得一辉最厉害!开始我还以为他是坏人,后来没想到他也是雅典娜这边的,而且还是最厉害的,他还能复活……”就听见季恪叽叽呱呱,旁边那个小孩儿却没怎么言语。

他喊了一声:“季恪!”

季恪回过头来,热络地介绍着:“哥,这是丁凯!……丁凯,这是我哥。”

季惺这才去打量丁凯。心里不由自主叹着,这小孩儿长得真好看!比已经很可爱的季恪还要乖巧一些。他的小刘海梳朝右边,露着圆圆的小额头,穿着一件白底浅蓝色小点的衬衣和一条小背带裤,脚上的黑色小皮鞋锃锃亮,看起来特像电视剧里的童星。这些服饰一看就不是这个小地方能买到的,质量好、款式新、颜色也鲜亮,衬着丁凯精致的眉眼,乌黑的头发,说不出的金贵俊气。季惺觉得他确实不像普通人家的小孩儿,身上就是有一种大城市来的味道。而且家教也不错,站得直直的,不像季恪没个正形儿。

丁凯还没度过转学的那种陌生期,显得有点腼腆内向,很有礼貌地怯怯喊了声:“哥哥好。”

季惺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孩子,笑着说:“你好!”

三个人一起走出了校门,走回家属区。

季恪还在继续刚才圣斗士的话题,说着一辉多么棒,季惺却不屑地反驳说黄金圣斗士才是最厉害的。季恪又去问丁凯喜欢哪一个。

丁凯想了想,“我喜欢紫龙。他是中国的,而且他总是为别人牺牲,像他流了好多血给星矢他们修圣衣,然后为了杀美杜莎又把眼睛弄瞎了,但是最后又好了。还有紫龙特别特别坚强!每次都能夺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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