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习笑着抿了口茶,并不答话。
聊了半天,点上来的菜都是乐维在吃,齐习只挑着几样不辣的炖品和冷菜伸筷子。不过乐维吃饭总是很香,充满感染力,光是看他吃也能跟着胃口大开了。
窗子外头,一个小男孩在路上撒欢跑过,他妈妈不放心,追在后头直喊他名字。小男孩听见妈妈叫,频频回头看,却又调皮地不肯停下,终于一脚绊在砖缝上,“噗通”摔了个大跟头,磕得膝盖破了皮。他妈妈赶上来要抱他,他就坐在那乱踢蹬两条小腿,哇哇大哭着不肯起身。
看够了热闹,齐习幽幽叹了口气,老气横秋地发表起感慨:“所以说啊,人不能纠结于背后,总回头的话,就看不清前面的路了。一跤摔在地上不算输,一跤摔在地上不肯起来,还趴在那哭,才是真的输了……”
乐维觉得好笑:“齐老师你不至于吧,看小破孩儿摔跟头也能扯到人生哲理上。”
猛然间,他心念一动,为什么这些话,细琢磨起来都像是对他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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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和情敌的初次交锋
一个礼拜下来,乐维充分发挥了自己能说能笑和阳光美貌的双重优势,把菲席里头从名模到保安小弟全都混了个九成熟。每天脚一踏进公司大门,就听见来自各个角落此起彼伏的招呼声,“来啦大维”,“早啊大维”,“诶呦大维今儿可真精神……”
乐维就像是条花背白肚的大鲫鱼,不管什么清水浑水,流水还是死水,扑腾扑腾就能活。不光哪儿都能活,他还肉质细嫩,味甘开胃,老少咸宜!
当然,这“如鱼得水”背后,也有齐老师很大功劳。上班第二天,乐维把报价表发错给别的公司,幸亏齐来师中途追了回来,第三天敲定场地他又算错了日期,还好被齐老师及时发现给修正了。甚至燕子订的工作餐不合乐维口味,齐习也要亲自帮他另外订一家多搁辣椒不放香菜的。
受宠若惊的同时,乐维也觉得纳闷,与其说齐来师是花钱请自己去做助理,不如说是花着钱给自己当助理,这难道是老板的某种特殊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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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近不忙,周末齐习给乐维放了假。这一个礼拜接触到太多新鲜事物,简直是打开新世界大门了,把乐维刺激得眼花缭乱。在家过两天宅男生活,也正好放松一下缓缓劲儿。
乐维一颠一颠跳上楼,钥匙刚拧开房门,就听见客厅里传出王大美嘎嘎嘎的大笑。光是听听这笑声有多虚伪多浮夸,也知道家里一定来了客人!果然,沙发上坐着衬衫笔挺的隔壁张大爷和一个文文静静的年轻女孩,不用问,那肯定是老妈心仪已久的未来媳妇晶晶姑娘。
王大美一见儿子回来,立马把人扯到客厅中央:“他张大爷,晶晶,这就是我儿子大维。虚岁二十四了,平时好闹点小孩儿脾气,但是人品没得挑,特仗义……”王大美踮起脚尖拍着儿子肩膀,“看看这大傻个子,站直了足有一米九,模样儿也不知道随谁,算是集合我和我们家老乐优点了……”
“呵呵呵。”乐维一边跟着傻笑,一边斜眼瞄自己老妈。这种表面贬低其实自夸的伎俩玩得太直白,已经带着点恬不知耻的味道了。饶是乐维脸皮这么厚的人都有点承受不住了。
等到张大爷一开口,乐维才算明白什么叫做一山更比一山高,能跟老妈做舞伴的人,自然不简单。论起自夸的功夫,张大爷比老妈有过之而无不及:“我们晶晶今年二十三,按理说也不大。可她那些个同学都处上对象了,就她老说不急不急的,你说气不气人?追她的男孩还真不少,可人家小姐就是不往这方面想。这丫头从小就笨,别的不会,成天就知道念书。这不,念了个师范,我就想着啊,当老师也算铁饭碗了,还不错,可人家说根本不为这个,就是喜欢小孩。你说这爱心能当饭吃嘛……”
果然是高手过招,王大美和张大爷两人面不红心不跳,心照不宣地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晚饭王大美亲自下厨,烧起了乐家传统的老三样:排骨汤,红烧肉,酱肘子。乐维是属狼的,从小一看着肉就两眼放光。号子里蹲了三年,他实在熬惨了,出来之后更是一顿都少不了肉。
对于王大美的先斩后奏,乐维心里有气。他借口帮忙洗菜,跟进厨房转悠着,趁老妈剁排骨的功夫,偷偷摸摸把酱油瓶子放到了旁边桌沿儿上。王大美端着菜板一回身,胳膊肘扫到酱油瓶,掉地上“当啷”就摔碎了。
没有酱油就没法炖红烧肉,没法炖红烧肉老妈的厨艺就施展不了,乐维赶紧自告奋勇下去买新的。出了门,他当然就不打算回去了,一个人晃晃悠悠走上大街,随手打电话给王大美:“大美,可不得了了,那边有人撞车,我去看看,见义勇为一下子!”
王大美知道他满脑门子鬼主意,总没正经,在那头高声骂道:“少来这套你个小兔崽子……”
小兔崽子欢蹦乱跳地打断了老妈:“人命关天!人命关天啊!”电话一挂,叼起根烟逍遥快活去了。
谈恋爱?歇歇吧,他才不想!刚从前一道沟里爬出来,满身烂泥还没吹干呢,心坎上划出来的口子还淌血呢,谁会主动往第二道沟里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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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家里出来几个路口,是一片保存完好的民国老街,道两边长满了比人还粗的法国梧桐。乐维闷头信步走着,忽然听见背后有人喊他:“大维,大维,来喝一杯!”
乐维应声回头,是个以前一块踢过球的球友。对方在街口开了间叫“棉花小岛”的爵士酒吧,为人又豪爽,踢完球常招待大家到他店里免费喝酒听歌。
因为关系处得还可以,乐维也不见外,嘻嘻哈哈地玩笑道:“供饭吗?”
为了不挨骂,他决定等王大美睡了再回家。反正没地方去,在酒吧混一晚上也不错。
对方大笑着走过来,勾住他脖子就往里拉:“来吧混球,饭管饱,啤酒管够!”
正式表演十点才开始,酒吧里人还不多。小桌上的水晶灯昏暗又迷乱,到处是垂地的暗红色纱幔,男男女女靠在一起,说笑打闹都像是在调情。
风卷残云地搞定了朋友拿来的披萨、鸡翅、薯条,乐维端着杯啤酒往二楼走去。说不上来原因,打从一进酒吧,那边就像有什么东西吸引着他,非过去看看不可。钢板楼梯一级一级走到头,拨开影影憧憧的幔帐,乐维看到两个男人正站在廊柱旁边说着话,一个是齐老师,另一个不认识。
齐习手里端着杯琥珀色的酒水,后背倚靠在柱子上,身侧是半人高的栏杆,越过栏杆可以看到整个一楼大厅。他穿了件小立领的条纹休闲衬衫,貌似有点热,最上边的几颗扣子全解开了,领口微敞着,现出里头清瘦的锁骨和一小片不算强壮的胸脯。
对面的男人大概三十几岁,戴着副宽边眼镜,衣饰很考究,身高与乐维不相上下。那人单手撑在齐习背后的柱子上,斜斜站着,手掌就按在距离齐习耳畔几厘米的地方。这姿势带着点保护和占有的意味,有些暧昧。
酒吧里音乐开得很大声,他们想交谈的话就不得不凑到很近,从乐维这个角度看过去,几乎是脸颊蹭着脸颊了。
这是齐老师的私人时间,人家和朋友约出来玩玩,还是不要打扰比较好。乐维本打算悄声不响离开,可是一下没管住自己的脚,鬼使神差地就靠过去了。
相距几步远,齐习的目光不经意扫了过来,发现来人是乐维,他先是露出小小惊讶,而后嘴角缓缓向上挑起,露出一个月夜花开般的笑容,眼仁黑漆漆,比悬在灯罩上的水晶珠子还要清亮剔透。
对面男人话说到一半,顿住了,顺着齐习的眼神望过来,表情有些古怪。
三人拉开架势站定,齐习指指身边的男人对乐维说:“这是庄森,《风尚》的主编,和我是旧同事。他们杂志要办周年庆,想找菲席搞一场大型秀,我们先聊聊大体方向。”
听了齐习这一串刻意保持着距离的介绍,庄森动了动嘴,似乎想反驳什么,可出于礼貌又把话咽了回去,脸上始终保持着恰到好处的微笑。
齐习瞥了下庄森,目光又回到乐维身上:“这是大维。”
无论是庄森还是乐维自己,都在等待着下文,谁知就这样没了。齐习的意思再明显不过,这是大维,他就是大维而已,至于身份、背景、两人关系,这些别人都不需要知道。
庄森意味深长地盯了齐习好一会儿,才主动向乐维伸出手:“你好,大维小朋友。”眼镜片上反着白光,遮盖住了不太友好的眼神。
乐维也伸出手应付了一下:“你好。”
从见庄森第一眼,他就没来由地感到讨厌。他把这归结为气场不和。庄森很明显是金领绅士那一款的,而他则是野地里疯长的小杂草,就连庄森食指中指夹着香烟去推眼镜框的动作,他都觉得碍眼又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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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是个充满艳遇的场所,几个不同款型的男人站在一起,难免惹得各路美女时不时过来搭讪。像庄森这样的成熟多金男最受欢迎,乐维这种高大健美的也有人喜欢。反倒是齐习,一米七五的身高被两人一衬托,简直成了可怜巴巴的霍比特人,周围光线都被挡得严严实实,他站在阴影里几乎快隐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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