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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盗墓]蛇蜕 (Ar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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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伪盗墓]蛇蜕
作者:Ar18
文案:仿南派三叔盗墓笔记流猎奇灵异,少年瓶×学生邪
“你该知道我并不是普通人吧?”他问。我点头。
他弯下腰,伸手挽起右边的裤腿。那一瞬间房间里顿时响起了刺耳的铁链子声,我看到一条几乎有成年女人手臂那么粗的锁链现出形来,锁链从他的脚踝中穿过去,密密麻麻地盘在他消瘦的身体上,看起来无比残忍恐怖。
那时我的眼泪唰一下就掉下来了。我终于明白,之前做过的那个梦都是真的。为他戴上这枷锁的人,就是我。
他却只是摇了摇头,平静地望着我,像是那条锁链不曾为他带来丝毫困扰。
“我身在何处,你永远都是这世上最清楚的人。我不躲,也不会逃。我就在那。你想见我的话,随时可以找到。”
#只是一个改了名字的少年瓶和学生邪前世今生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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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桩疑案

    大三那年暑假,我在市检察院实习。
  基本上除了家里早有安排的,其他人就算大学这几年过得再混,到这节骨眼上,总要随大流开始紧张起前途问题。等九月开学,校招就会铺天盖地砸过来,这个假期做了什么,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毕业之后的第一份工作。
  毫不谦虚地说,我就是那些随大流紧张起来的人之一。
  检察院的实习实在算不上太好的机会,钱很少,工作又辛苦,中级检察院说低不低说高不高,写进简历里面大概率也是鸡肋。
  唯一的好处,往好听了说,就是可以结结实实体验一把惩恶扬善的快感,亲自扮演把坏人绳之以法的英雄,让从小被电视剧熏染得爆棚的正义感能有个口子发泄发泄。
  往难听了说,就是能近距离见些最真实的阴暗、血腥。这是多数像我这样的在和平年代遵纪守法的小市民,一辈子都没机会碰的。
  从某个层面上讲,这也是一种快感。
  传奇色彩说说而已,当不了真。所谓检察院,大部分的时候,也不过是朝九晚五。一个小方格的办公桌,理卷、写文书、做笔录,外加三天两头加个班。
  带我的师父姓侯,检委会成员,是在全院排得上号的人物,行事却非常特立独行。他嘴边永远留着一圈胡茬,不是有意蓄起来的,倒像三五天没刮胡子的状态,脏兮兮的。说他懒得刮胡子又冤枉了他,因为那一圈胡茬从来都是那么长,显然有按时修剪。我真想不透,他到底怎么做到每次都能留下一些,这明明比全刮干净难度高得多。才三十冒头的年纪,由于那一圈胡茬,搞得好像老了至少十五岁。
  师父有一口极重的东北口音,连我这个土生土长的东北人都花了三五天才逐渐适应。跟他出过两次庭,听着他用说相声一样的语调发表公诉词参加庭辩,还表情严肃气势逼人,我总觉得额角一阵阵隐隐作痛。
  他不动笔,文书一向列个提纲甩给我写。这对毫无经验的我来说是个大难题。等我忐忐忑忑地交上去了,人家反而看也不看,法庭上照例能口若悬河清清楚楚掰出个一二三来。法条记得比我这刚考完刑法和刑诉的学生还要熟,不服不行。
  相处久了,心里对他也就不由得多了点信任和敬意。
  那天早上我刚到办公室,师父就把一本案卷丢到我桌上。“检委会讨论一周了,嫌疑人和被害人身份都不明。”
  我想都没想就顺口答道:“退回补侦啊。”
  师父摇了摇头:“补侦了两次,什么都没有。唯一的证据是钟点工保姆的证言,说被害人和嫌疑人是父子,案发当天她去打扫,进门的时候看见爸爸浑身是血倒在门口,儿子手里拿着刀,站在尸体旁边。”
  “这不是现行犯么,还有什么可查的?”我拉开椅子坐下,开始翻那本案卷。据保姆说,犯罪嫌疑人叫白景皓,15岁。被害人是他的爸爸,叫白启纹。案发地点是他们家中,但现场没有任何能证明身份的文件,连派出所的户籍档案也查不到这两个人。
  “黑户啊,有点意思。”我明白了师父的为何说身份不明,点了点头。
  从照片看,“白景皓”是个秀气的男孩子,皮肤白,面容很干净。很难想象这样的孩子会是暴力杀人犯。照片里的他微微低垂着视线,我只觉得那双眼睛出人意料得淡薄,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更绝的是,这孩子从被捕到现在几个月了,无论警察怎么问,愣是半句话都没说过。”
  “不是哑巴?”我继续翻附卷证据,发现果然讯问笔录都是空白。
  再往后就到了现场勘验笔录。白家住的是现在很流行的一百米左右的小户型,两室两厅,进门有段很短的玄关。从主卧到玄关一路到处都是被害人的血迹,显然被害人是在卧室被刺后想要逃出来,最终倒在门口。看到血迹的分布,我吸了口气,隐隐觉得有些不对。
  后面的尸检报告更证明了我的直觉。“白启纹”被捅了二十二刀,伤口遍布全身,惨不忍睹。我翻来覆去研究了半天那些伤口的照片,越看越觉得奇怪:“师父啊,按我刑侦课上学的,这手法像是女人做的啊。”
  师父盯着我看了几秒,忽然狠狠弹了一下我的脑袋。“你们这些大学生,现在上课学的都是些什么玩意。”
  我疼得一缩脖子,捂着额头揉了半天,刚想抱怨,抬头就发现他正笑着。我这才反应过来。师父是老江湖了,就算干的不是刑警,这么多年命案肯定经手过不少。我这半吊子都看得出的东西,他不可能看不出来。
  问题恰恰就在这里。画像说凶手是女人,证人证言说凶手是个15岁的男孩子。就这么一条证据,画像又和单一证据不符,到底应该信哪个?
  检委会讨论了一周,原来是这个原因。
  这几乎就是现行犯,对刑警而言,算重案不算疑案。对检察官和法官却是最棘手的情况。证据看起来指向性很强,但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冤案的味道。要真判了,指不定哪天就冒出个真凶,到时成了错案,上头追究起来,所有牵扯到的人都不好交代。
  何况嫌疑人还是未成年人。进了监狱,又是杀人犯的罪名,这可是耽误人家孩子一辈子的事。
  我问师父:“那这案子现在怎么办?”
  师父叹了口气,“现在这样只能起诉。而且如果没有新证据,八成会判有罪。”
  我点头。毕竟画像不是证据,定案肯定不能拿画像来说事。按现在的证据,也只能如此。
  只是……
  翻回前几页那张嫌疑人的照片,我看着孩子干净而稚嫩的面孔,心中有些不是滋味,半天才说:“他一直什么也没说,是不是受刺激太严重了?我们应该见见他,好好开导开导,说不定能问出什么来。”
  师父撇撇嘴,一抬手合上案卷,拿起来夹在腋下。“你小子还看上人家了?总之这案子不归我管就阿弥陀佛土豆炖大萝卜,赶紧干你自己的事。”说完就转身进了他的办公室,也没关门,我听到“哐当”一声,估计是把那本案卷随手扔到桌子上的声音。
  我对着他办公室的门做了个“我擦”的口型,心说:“不归你管你给我看干嘛?逗我玩么?”
  一上午过得浑浑噩噩得,满脑子想的都是这个案子。我总觉得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熬到午休,便趁师父去吃饭时,溜进他屋里把案卷偷出来,拿到复印室去又印了一份。
  到院外的小馆子随便打包了一盒盖浇饭。我开始一边消灭午饭一边仔细研究复印来的案卷。
  最主要的证据只有保姆的证言这一份。保姆名叫李桂梅,1960年生人,从名字到年纪都给人感觉是很典型的家政大妈。据她所说,因为还要在家带小孙子,她不当全职保姆,只做两三份钟点工的工作。她是一年前在报纸上看到白家请钟点工的广告的,见了面觉得钱给得大方,老板很和气,就接了这份活。一年中她周一到周五每天下午去白家给父子俩做顿晚饭,顺带打扫一下房间。白家小孩不爱说话,总是安安静静的,但很有礼貌,挺讨人喜欢。这次出事之前,一直没觉得他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案发当天她照例去打扫做饭,一开门就见到老板全身是血倒在门口,孩子手里拿着刀在旁边站着,她吓得魂都没了撒腿就往楼下跑。直跑出那栋楼几百米,有点跑不动了,见那孩子也没追出来,才打110报了案。
  等问到老板在哪上班孩子在哪上学,她就完全不清楚了。还有两份邻居的证言,说几乎没跟白家人照过面,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住在这的,案发当天也没听到任何奇怪的声音。
  全看完之后,我更觉得这事不靠谱。白家父子俩从姓名到行事作风,到案发当天的情况,全凭李大妈一个人一张嘴,想怎么说就可以怎么说。虽说大妈不至于故意忽悠警察,但难保没些岔子或者隐情什么的,要凭这个定案,放谁那谁心里都得没底。
  我扒了几口饭,把李桂梅的证言又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这次却让我发现了端倪。
  录口供的警察请她详细描述一下开门看到的情况。她说看见“白启纹”趴在门口,头冲着门,浑身是血,身下也有一滩血,她往里看了一眼,屋里地上和墙上到处都是血迹。“白景皓”站在“白启纹”旁边,右手拿着一把菜刀(说到这里她补充道:白家有一把双立人的洋菜刀,据说挺贵,快是飞快,但分量太轻,切菜时用着还不如市场上买的十几块的顺手),刀上也是血,他手上也是血,袖口让血染红了一大片。警察就问她那天“白启纹”和“白景皓”都穿了什么衣服,她说“白启纹”身上血太多她没看清楚,“白景皓”穿了一套白色的连帽运动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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