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他本来说让我睡床,我坚持一定要打地铺,他也就没再说什么。我把席子铺在从床到门口的必经之路上。小鬼你要出门的话,先踩着我过去吧!
躺下之后我很久都没睡着,总怕万一睡着了,再醒过来的时候,小鬼就不见了。小鬼一直静静地躺着不说话,后来夜很深了,我才听到他好像微微叹了口气,轻声说道:“韩宇,你非要问出个一二三来,有意思吗?”
我扭头看了他一眼,他背对着我面朝墙壁躺着,薄被只盖了肚子,姿势非常随意。我这样看着他,只觉得心里一阵空荡荡的。如果我们不是以这种方式相遇,如果没有千八百年前那些庸人自扰的纠缠,说不定我跟他真的能做成不错的哥们,白天一起吃烧烤,晚上可以嘻嘻哈哈闲扯到后半夜。
但是如果没有千八百年前那些事,我们怎么可能会相遇呢?我是这样平庸的一个人,埋人堆里绝对找不出来,就算在大马路上撞个满怀,他都不可能会多看我一眼。
他在乎的人是蒲阳温,并不是我。可我有时竟然会想,即便是这样,能够因为我身上留有某些蒲阳温的影子,而让我最终遇见他,一起经历了那一段无比短暂又无比奇妙的历险,这都是件值得偷着高兴的事。
我没回答他,只是默默地望着天花板。又过了一会小鬼的呼吸变得沉了一些,大概是睡着了。我却一直胡思乱想,无论如何都睡不着。
一直到窗外天蒙蒙亮了,我才稍微觉得有点朦胧,渐渐睡了过去,但也睡得极不安稳,醒过来的时候顺势看了一眼手机,才刚7点半。
我坐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去看小鬼床,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的,人早就不在了。我心里暗叫不好,不勒个是吧还真让他跑了?站起身来胡乱套上衣服就想出门去追,结果拉开门的时候险些跟一个人迎面撞在一起。
那人非常灵巧地微一侧身躲过去,还伸了一只手扶住我的肩膀。
“别急着走,来吃个早饭吧。这一家的小包子是现包现蒸的,味道相当不错。”我一抬头,小鬼手里拎着两兜小包子和杯装的粥什么的,显然是刚买早饭回来。
“哦……好。”我有点尴尬,悻悻地跟他回到屋里,洗漱完毕坐下来吃早饭,总觉得他这是在跟我说,如果他想走随时都可以走,凭我根本看不住他。
……实际上,事实也是如此。
我在心里长长地叹了口气。
我一共在小鬼那里住了差不多快两个礼拜。其间的生活相当单调,除了一日三餐洗澡睡觉之外绝大部分的时间小鬼都坐在窗边发呆,相对的我就没任何事情干了。
我没带电脑也没带手机的充电器(实际上就算有电脑我估计小鬼这地方也不会有条件上网),我也不敢回家去取。我的手机在没电之前还很争气地撑了两天。我给我大学寝室最靠谱的哥们打了个电话说我在外面旅游大概要迟一两个月回学校,让他年级什么注册选课一类的事都帮我顶一下。果不其然他狠狠埋汰了我一顿,说什么你小子一两个月不回来,干脆退学得了,又问我到底是要去哪逍遥,我只好嘻嘻哈哈敷衍过去。
我还给爸妈打了个电话,说我跟教授做课题要到山区考察,可能一两个月才能回来,那边联系不方便,叫他们别惦记。可能是这个借口编得比较靠谱,二老倒是没多说什么,毕竟我都这么大的人了,也没什么可不放心的地方。
小鬼绝对尽足了地主之谊,他虽然只有一个电饭锅,在那住那么多天,午饭晚饭都极丰盛,几乎没有重样的。我怀疑我可能又胖了好几斤,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机会再见到体重秤称一称。
我无数次缠着问他整件事的真相,他开始还扯些别的敷衍我,被我弄烦了就直接装没听见,反正是一个字也不肯说,闹得我非常无奈。我也在闷得发慌的时候试着跟他聊些日常的事。他是真的不爱说话,大部分的时候都只是我一个人在说,他默默地听着,后来我竟渐渐发现他确实是认真在听我说话的,这让我心里莫名高兴了好几天。
我虽然跟家里和同学说的都是要一两个月才能回去,实际上我非常清楚,我是撑不了那么久的。我是那种标准的被现代科技惯坏了的人。这种没有任何通讯设备,完全切断跟外界的一切联系的生活,真的会迅速地把人磨死。况且学校已经开学了,不幸中的万幸是我不差必修课的学分,但上了大四事情又杂又重要,9月中旬又有司考,我之前准备了挺久,要是说不去就不去了还真不甘心。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耗着,小鬼永远是那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好像任凭我想耗多久都随意。这样每多耗一天我心里就多一分绝望,累积到快两个礼拜的时候,那种绝望离爆发已经非常非常近了,我估计再撑个一两天我可能就会忍不住放弃。
然而,让我无比意外的是,先放弃的人竟然是小鬼。
那天晚上吃过晚饭,我跟小鬼一起洗完了碗,我心里盘算着晚上怎么开展一番新的攻势逼他说出真相。这样想着的时候,他竟没有照例回到靠窗那个位置去发呆,而是倚着窗台站着看我,看了很久很久。窗外天已经有些暗了,他这样站着又背光,我只能大致看到他脸上的轮廓。
我被他看得心里直发毛,清了清嗓子,问道:“……看我干嘛?”
他用一如既往的平淡语气说:“如果我把你想知道的事情都告诉你,你就会回去了吗?”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心说这货怎么忽然开窍了愿意坦白了呢?
“如果我走了,你不会就此人间蒸发?”两周之前的事我实在心有余悸,那种看着一个人存在过的全部痕迹都端端从这世上凭空消失的感觉太让人难受,尤其当那个人还是我在乎的人的时候。那感觉就像身体中有千百只蛀虫,一点点把五脏六腑都掏空,却流不出一滴血。
小鬼沉默了一会。他的脸几乎全部沉在阴影里,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你该知道我并不是普通人吧?”他问。我点头。接着他弯下腰,伸手挽起右边的裤腿。那一瞬间房间里顿时响起了刺耳的铁链子声,我看到一条几乎有成年女人手臂那么粗的锁链现出形来,锁链从他的脚踝中穿过去,密密麻麻地盘在他消瘦的身体上,看起来无比残忍恐怖。
那时我的眼泪唰一下就掉下来了。我终于明白,之前做过的那个梦都是真的。为他戴上这枷锁的人,就是我。
他却只是摇了摇头,平静地望着我,像是那条锁链不曾为他带来丝毫困扰。
“我身在何处,你永远都是这世上最清楚的人。我不躲,也不会逃。我就在那。你想见我的话,随时可以找到。”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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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晚安
近千年前,蒲阳温用白景皓自己的剑,刺穿他的脚踝,用粗重的铁链从那伤口穿过去,缠遍他的全身,把他锁进棺材,葬入了一棵参天古树的树干中。
白景皓能长生,甚至直到今天还活着,在那无比狭窄黑暗的空间里,孤独地活着。后来蒲阳温濒死,也是他用白羽救了蒲阳温的命。他力量被禁无法施展,只能运用极小的一部分,因此一直花了近一千年。
故事到这里,所有的事情都是真的。
我紧皱着眉望着小鬼,想朝他走过去几步,双腿却像灌了铅一样,无论如何都抬不起来。
“说到这你应该就能明白了。我并不是白景皓。”
那时我好像隐约看到他笑了一下,那笑容极苦涩,让我的心猛一阵抽痛。
“近一百年来,野把式始终在不断没落,原本庞大完善的体系也逐渐分成几派,相互之间纷争不断,没有任何一派能够服众,因此一直处在一种无序的状态。六年前有一伙最激进的冒险者决定再次去盗取鹰眼,所有人都没有想到,他们这次竟然成功了。
“可人们同样没想到的是,鹰眼的力量远远超出人类能够驾驭的范围,原本的香饽饽成了烫手的山芋,放任不管会引起巨大的灾难,但又没有任何人愿意管这件事。李伟和张淑芳大概就是因为这个起了争执,酿成了最后的惨剧。
“李潇是野把式中的逸才。在别人在绞尽脑汁地想怎么盗出鹰眼的时候,他所想的事,却是怎么找到白景皓。他用了十几年的时间收集民间一切关于白景皓的传说,根据这些传说所描绘的情境与历史地貌的变迁进行对比,竟然成功找到了那棵古树。
“那是大概八年以前的事。跟你一样,他最初并不相信这一切。他以为白景皓早就化得连灰都不剩了,而这座建于树干中的古墓里,会有比鹰眼更值钱得多的宝贝。然而那一次他历尽艰险进入古墓当中的时候,却真的见到了白景皓其人。
“他们当时发生了什么我并不清楚。人们唯一知道的是,他确实活着回来了,并从那墓中带回十二幅古画,但见过那些画的人极少极少。后来鹰眼现世,他再次冒险去找白景皓,希望白景皓能够出面解决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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