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斐君慌乱的用湿漉漉的手给花逸擦脸,将他同样湿漉漉的刘海向上翻起,眼底满是心疼:“花逸,没事了,小叔在呢,别怕。”
花逸还是颤抖,像上了马达一样,哆嗦着说:“小,小,小叔,我,我,差点,死,死了……”
花斐君将花逸搂进怀里,收紧了臂膀,“不会,不会的,有我在。”
☆、016:心疼是微酸的辛苦2 ☆
那年夏天,心跳与蛙声齐鸣。
回家的路,要穿过一片小树林,路窄石多,花逸走在前,背影异常的安静,花斐君默默的走在他的身后,偶尔抬头看看皎白的月亮。
“你怎么不走前面?”花逸随手抓起一根路旁的蒿草,对无辜的花草抽打。
花斐君拧了拧袖口的水,说,“以后我都走你后面。”
花逸一听就来气了,前方有危险都让自己给占去,好没良心的小叔啊,他站住脚转过身,不悦的瞪着他。
花斐君没想到他会突然转身,脚步也没停,直接装在他的脸上,疼的花逸呲牙咧嘴:“你说,凭什么我老走前面啊,来个劫道的我替你顶刀子啊!”
花斐君心跳如鼓,抬手揉了揉他湿漉漉的脑袋:“别闹了,走吧。”
他转身的时候,花斐君呢喃着:你走在前面,我才能看得到你有没有发生危险啊。
给花逸重新擦过身体换上干爽的衣服,花斐君自己累的满身是汗,看着花逸像个木偶一样任自己摆布,不像往常那般见着水盆就死命的往他身上扑腾,安静的像断了线的娃娃,这令他一边感叹爱情是一种有魔力的东西同时,更加讨厌春妮儿。
西屋的藤床由于两个少年的成长,已经变得没那么宽绰,但也不算拥挤,只是不能像花逸小时候睡的那般千姿百态,千奇百怪。
花逸目光涣散的望着13瓦的鹅黄色灯泡,在这小屋里发出惨淡而落寞的光,确实很惨淡很落寞,当你失恋的时候,你会觉得世上所有的一切都是悲剧,门口的篱笆很惨淡,院里老石磨很惨淡,窗外的月光很惨淡,狭窄的藤床也很惨淡。
花斐君翻了个身,在花逸背后的墙上摸到关灯的细绳,“啪嗒”,漆黑一面,月光蔓延进来的时候,花逸也翻了个身,用同样惨淡的背影对着他。
花斐君觉得,花逸只是一时鬼迷心窍,误入了春妮儿那个村姑美丽外表的圈套,才会如此,而他如此迷恋春妮儿的原因,大概也是因为这地方确实也找不出比春妮儿再漂亮的村姑了。
花斐君往他的身边挪窜了一些,像拍着一个婴儿一样拍着他的肩膀,:“花逸,我觉得春妮儿不是你的最终目标,将来咱还得上初中,上高中,还得上大学,外面的世界可大了,比春妮儿漂亮的小姑娘数不胜数,你不能现在就栽在她的手里,咱也不能一辈子在这寨子里住,将来小叔还要带你住楼房,开轿车,吃西餐,你要是跟了春妮儿,这些就都没有了,一辈子在这寨子里种地,放牛,生娃,然后娃放牛,娃种地,娃成亲,娃又生娃,到时候春妮儿就是斑白的鬓发,沟壑般的皱纹,树皮一样的枯手……”
他的话还没说完,花逸就猛的转身,非常郑重的说:“小叔,我不想我媳妇长成那样,太丑了……”
“那就忘了春妮儿吧。”
他向花斐君的怀里拱了拱,头顶抵在他的下颏,听着他如鼓的心跳,含糊的答应:好。
☆、017:为君冲动为君汹涌1 ☆
那个14岁的夜晚,花斐君做了一场奇怪的梦,梦里有草莓,有藤床,有花逸,还有脸红和心跳,翌日清晨,他才竟发觉下身有莫名的粘腻感,脸色窘红,安静而平静的处理干净。
少年花斐君梦遗了。真是忽如一夜春风来,有斐君子把花开。
他一整天都粉红粉红的脸,让周遭所有人都以为,他深深地陷入爱里面,事实上他只是羞于自己的成长。
花逸捏着他的脸,“叔,你怎么变成粉色的了?”
花斐君的脸更粉了,透粉透粉的。
莫尧也跟着热闹:“对啊君子,你干嘛,弄的娇艳欲滴我见犹怜这小模样?”
他伸出手,掐着他的另一边脸,刚一触及他的皮肤,莫尧原本嬉笑着的脸也瞬间发起烧来,他笑:“跟水豆腐似的……”
“滚。”花斐君低低的诅咒一声。
不要以为花斐君是一个没有脾气的人,一般表象没有脾气的人,其实都特有脾气,就像高压锅,慢撒气,一旦操作不规范,那就是爆炸。
而花逸才是纸老虎,张牙舞爪的来掩饰自己的色厉内荏,其实是个面瓜,一旦有比他或者比他依赖的花斐君更加孔武有力的人出现,他就会立马软绵下去,这个问题,一度被莫尧称之为见风使舵没有立场里外不分六亲不认。
忘记春妮儿,新的人生新的启程,一切都是新的开始,少年美好大好特好的时光,未来无限源远流长,他们是如此计划。
可是放学的时候,春妮儿依旧站在夕阳下的黄沙操场,穿着碎花裙子白布鞋,非常纯情的站在那里等着花斐君。
少年的心,根本不抗撩动,原本要忘记春妮儿的花逸看见那姑娘又来等自己小叔,瞬间就将花斐君列为自己的情敌行列,不共戴天。
“君子。”她怯生生的叫着。
花斐君厌恶的瞪了她一眼:“滚。”
“我不滚!”
他站住脚步,望着她的眼神有些许疑惑,“村姑,你觉得我长的像包子吗?”
包子?春妮儿蒙了,就算全世界的人民都化身为包子,这个画里走出来的少年,也不会是包子,光听过画里走出美少年,没听过画里走出过热包子啊!她摇摇头,如实回答“不像。”
“那你能别像狗似的,老跟着我行吗?”
歌里只唱了,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的好看又善良,可是歌里没唱,小芳脾气很倔强。
春妮儿脸色羞红,指着花斐君侧身而立的身影,“你等着,你不喜欢我,我就打到你喜欢我。”
花逸震惊了,她对君子的爱之深,造就了他对君子的恨之切啊!
“没脸没皮。”花斐君白她一眼,跟着被莫尧推走的花逸,一起回了家。
他以为,她是因为被伤了心肝脾胃肾才会说出那样绝情而决裂的狠话,没想到,这小丫头片子动真格的,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在我泱泱大国,你若想有一定的号召力,首先得有美丽的外表,啊不,这是错误的,光有外表不行,首先得有引起人神共愤的话题。
这个人神共愤话题现如今已经具备,一是花斐君夺走了全校大部分情窦初开女孩的心,导致大部分也情窦初开的男孩的心无处可归,二是花斐君夺走了全校大部分情窦初开男孩心里的女神,也就是春妮儿的心,使得他们的梦中情人不在只属于自己的梦里。
他是大部分情窦初开男生的情敌,恋爱使人冲动,冲动就是魔鬼。所以凡人门总是看到校草吃肉,却没看到校草挨揍。
第二天,花斐君惯例一样先收拾完了书包,站在操场上等着花逸和莫尧,校门口走来几个相对于他来说属于膀大腰圆的小流氓,推搡着把他带走。
花逸和莫尧出来的时候,早就没了花斐君的身影。
因为春妮儿,花逸怄气几天都没搭理过花斐君,这会他先走了,无非也是嫌弃自己矫情而已。
他推着莫尧,“快走吧咱,我叔肯定先走了。”
莫尧踹了花逸的书包一脚:“你说你怎么那么小心眼啊,为了个小丫头片子,你叔你都不要了,你个六亲不认的白眼狼。”
“你才白眼狼!”两人你一脚我一脚的踹上了回家的羊肠小道。
忽见前面一群人,像是正围着一个人打,花逸抓着莫尧的袖子:“咱绕路吧,前方有事故,群殴了,刀枪棍棒都是不长眼睛的,识时务者为俊杰。”
莫尧觉得,花逸真不是条汉子!他的想法是对的,花逸还是个孩子,不是汉子,汉子所指的是他和花斐君这种已经开过花的,哦,也就是梦遗过的,这是长大了的标志,是男人的体现。
“等等,花逸,我怎么觉得,地上躺着那人,眼熟呢?”
“什么眼熟脚熟的,我小叔说过,隔岸观火不可打草惊蛇,假痴不癫还是走为上计,走吧。”
“你叔还有这文化呢?靠!你叔!花逸!挨打那人就你叔!”
挨打那人,确实是花斐君,他侧卧在地上抱着头,被人踩的踹的灰头土脸,瘦弱而单薄的肩膀显得单薄无助。
“靠!敢动老子的人,你们活拧歪了!”莫尧大吼一声,甩开书包就冲了上去。
一群彪悍的小流氓停下脚,看着莫尧从地上操起半块砖头风风火火的奔过来,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
花斐君从地上抬起头,眼角青紫,口水掺着鲜血顺着嘴角留在地面,光是看着都让人揪心。
花逸看着莫尧冲上去,自己若是不冲,显得很没义气,于是也甩开书包,往上冲。
花斐君的拳头攥紧了松开,再攥紧,费力的从地上撑起来,对着花逸大喊:“快跑!回家!”
花逸怔住,不知道该往前往后,往前是敌人,往后是背叛,作为一个男人,人生第一个艰难的抉择,到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