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书包扔下,萧烽示意我坐下,一分锺也不浪费的开始谈判,“说吧,你要多少?”
不管他要什麽,我只有一个要求,谁能实现我就会听谁的。
“我要读高中。”
萧烽嗤地一声笑了,“你就这麽喜欢读书?”
我很严肃的看著他,一板一眼的答,“我不是喜欢,我只是不想做厨子。”
他那总是高高仰起的下巴冲我点了一点,“那你想做什麽?”
“医生。”我毫不犹豫的说出自己的梦想,因为这是第一次有人肯问我。
他偏著头想了想,好象在自言自语,“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你总得让我看下值不值吧?衣服脱了。”
如果说我早上在男厕所里没明白过来,可是经过一上午的沈淀,已经足够我想清楚这是怎麽一回事了。
可我没有脱,反而望著他的眼睛说,“如果你占了我的便宜,又不肯出钱怎麽办?”
萧烽愣了一下,忽地哈哈大笑起来,他笑得极其张扬而且放肆,但笑过之後,却拿出一张银行卡,连同手机一起递给我,“密码是123456,你自己打电话查,看这里的钱够不够付你的学费。”
我真的打了电话,卡里的余额我一连听了三遍,那是一个我做梦也想不到的六位数,别说供我读完高中,读完大学也绰绰有余。
萧烽挑眉问我,“现在,可以脱了吗?”
我别无选择。
不过我还是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说有同学向我请教功课,请我吃饭,中午就不回家了。
那天中午,十六岁的我失去了童贞
作家的话:
没肉到,继续努力!嗷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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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心番外 2 小周(下)
第一次的经历,说不上多好,也谈不上多坏。
我不是同性恋,我也曾经喜欢过那个披肩长发,笑起来很是温婉甜美的女生。可是我在第一次跟男人做爱的时候,就得到了高潮。
萧烽肯定不是第一次,所以青涩的我对他那些花样百出的手段完全无法招架。但他的强壮对於瘦弱的我来说,实在是个不小的负担。所以完事後床单上还是留下了斑斑血迹,还有数道被我硬生生撕破的抓痕。
不过萧烽却很满意,“第一次能这样已经不错了,以後你就跟著我。我这人其实很简单,你要是听话就不难相处。但有一条你得记住,不该你打听的事不要乱打听,要是知道什麽不该知道的最好马上忘掉。还有,跟我的时候,绝对绝对不要想著劈腿,否则,你会死得很惨。”
这明明是三条了,我沈默著没有反驳,只是哆嗦著腿,把那张银行卡塞进书包里。
其实那时的我还是太单纯了,光拿卡有什麽用?如果萧烽一个电话冻结了帐户,我还是一分钱都拿不到。
幸好,萧烽这人虽然霸道了些,但总算是个讲信用的人。那张卡里的钱,他再没有动过。但除了交学费,我也没有用过里面的一分钱。
就算我能接受卖身求学,可要用这样的钱,还是让人心里不舒服。
有了钱,我的心彻底安定了,学习起来也更加卖力,只是想要找个合适的理由瞒过家里人并不容易。
本能的,我不想让他们知道那张卡,尤其是那个六位数的存在。
後来萧烽知道了,也不知他从哪儿弄来一份空白的特困生资助表格,上面还盖著教育局的大印,我直接填好拿回去,就顺利的糊弄了全家人。
所幸我中考的成绩很不错,上了重点高中的分数线,这一下,家里人也没什麽说头了。
重点高中的学业当然辛苦,但更加辛苦的是要伺候我那位金主。
也不知道萧烽是吃什麽长大的,他欲望强烈得简直让人害怕。他几乎每天都要求我跟他去宾馆,有时折腾得兴起,简直是没完没了。
我跟他不同。
我的高中是辛辛苦苦考来的,我的高中还得继续做个勤奋学习的好学生。可他就算没有参加中考,也依旧和我出现在同一个班上,依旧一人独霸著教室最後的座位,每天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无法无天的令人发指。
没两个月後,我那打小就营养不良的身体实在是吃不消了,有天在课堂上很干脆的晕了过去。要不是那天他刚好也好,差点就露了馅。
只要把我送到校医处,脱下衣服,就能看到我满身的青紫淤痕,怎麽也瞒不了人的。
那之後,萧烽就节制了些。
但这也仅限於十次里减少个一两次而已,他开始要求我搬去跟他同住,却被我以种种理由回绝了。
我不傻,眼下就因为搬不出来,所以不管他再怎麽折腾,到点总是要放人。如果真的住在一起,那我估计自己半条小命都要被送掉了。
萧烽很不满,在床上变得越发凶狠起来,每做一次就跟野兽撕打一次似的,逼得我不得不开始厚著脸皮在他这儿蹭些好吃好喝的以增强营养。
这样的生活又过了两年,到高三的时候,他终於要走了。
对此,我一点也不意外。
他本就不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人,迟早总是要回去的。
我没打听过他的背景,但相处两年多,我也多少知道了些他的事情。如果我没猜错,他应该就是那种所谓的高干子弟,还是一个相当恐怖的级别。
至於他为什麽会跑到我们这个小城市来读书,好象是因为闯了点祸。
数年之後,有一次他带我去赴某个饭局,当我独自在角落里吃东西时,不小心听人聊起这事。
“他就是萧烽啊,当年宋家的那个小丫头就是为他跳的楼?”
“少听人胡说!你看他身边带过女人没有?那是替人背了黑锅。否则他当年被踢到那种小地方,怎麽不到三年就给弄回来了?你细想去吧……”
接下来的话,尽在不言中了。
可这却是我怎麽也参不透也不愿费神去参的。
只是那一次,我见到萧烽的家人。他的哥哥,一个白净面皮,斯文雍容的男人。他长得跟萧烽实在太不象了,两人连姓氏也不同,要不是萧烽介绍,外人绝看不出他们有兄弟关系。
不过我对萧烽身边的人和事,一向见怪不怪。就算觉得他这个看起来和气的哥哥搞不好比一脸凶相的萧烽还要坏,也不会多说半个字。
饭局快结束的时候,他哥又过来打招呼时,给了我一块手表。我看了一眼,等上了车就主动交给了萧烽。
就算那个手表我没戴过,但那个牌子我好歹听说过。那是我奋斗一辈子,也未必买得起的东西。
“给你你就拿著。”萧烽毫不在意的只瞟了一眼,就开起了车,“喜欢就自己戴,不喜欢送人也行。”
拿这麽贵的手表送人?我可不觉得自己有可以送的对象。不过我也不舍得戴,只好收起来,不时拿出来擦一擦看一看,就跟守财奴一样。
那时的我还是学生,正在读大三。而我的学制是七年,本硕连读。 萧烽那年要走时,我本来以为我们这就算分了。便打算把卡还给他,只留下最後一年的学费就好。可他却抢先一步说,“到时来我这儿念大学,我会跟你打电话。” 我没吭声,其实心里有点失望。萧烽这人不坏,但也绝不是好人。
我怕他,我想离开他。
我只好寄希望於他回去之後忘了我,可没想到,高考前夕,他把电话打到学校来,直接替我填报了志愿。
那是一所著名的医科大学,而以我当时的几次摸底成绩,很够呛。
可神奇的是,高考成绩出来後,明明还差四分的我,却被那所大学录取了。据说是给我加了一个足足有二十分的特长分,可我对自己有什麽特长都不知道。
直到录取通知书送到手上,我都有些云里雾里。
爷爷第一次对我露出了好脸色,因为通知书上写得清清楚楚,我被录取的是该校最好的专业之一,还是本硕连读。而让爷爷更加高兴的是,随信附上的还有一张全额奖学金的通知书。这七年的大学我不仅不用交学费,甚至都不用花家里一分钱了。
平白捡了个未来的医生孙子,这让爷爷很是得意,四处跟邻里吹嘘。好象我能有今天,全是他的功劳。当然,这样的假话我也早已学会了附合。
爷爷一高兴,给了我三百块钱,让我去买身新衣服。那就是我十二年来的第一身新衣服。
奶奶说这是过世的爸爸在天上保佑我,姑姑说这是我自己争气,一向最不待见我的婶婶也开始拿我做榜样,教育小表弟。
只有我自己心里明白,这一切,跟爷爷无关,跟过世的爸爸无关,甚至跟我自己的努力也关系不大,起决定性作用的,是萧烽。
是他,改写了我的命运。
我欠他的。
所以当我到大学报到不久,我就跟萧烽恢复了从前的那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