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博墨沁真的将自己抱怀里该是多么美好的感觉,美人配俊公子,该是多么和谐的画卷,再找个画像的把自己与美人都画进去,给美人换身透明的薄纱,然后将画子装裱,留名青史,这该是多么美好的场面。
“你……这里没有问题吧?”博墨沁戳了戳孟云清的脑壳,无法理解找这个人为什么对着自己又是流口水又是发怔忪的邪笑连连。
孟云清娇笑一声:“怎么会呢,对了,你中午还没有吃饭吧,我给你准备饭菜去。想吃什么只管跟我说。”
“我想吃小葱拌豆腐。”博墨沁淡淡地说。
“这个,你就不想吃那棵树下的小花么?”本来还打算杀了给你补身子的呢。
博墨沁低头瞅了一眼已经被拔秃的小花说道:“我不想让它死得毫无尊严,不如等它的毛新长齐了再吃不迟。”
孟云清点点头,很是赞同,蹲下身子解开小花腿上的绳子,拍了拍小花那血红的鸡冠子,说道:“小花,你得谢谢莫公子,小爷是看在莫公子的面子上,才放你回去跟你家妃子们团圆的,记住啊,下次别在小爷想灵感的时候出现了,不然就不是尾巴被拔光毛了。”
☆、8.酸酸的幸福[1] (1318字)
放了小花后,孟云清带着博墨沁往厨房去,一路上博墨沁面无表情,抵挡了无数土匪们的白眼,他的眼里似乎根本没有那些土匪的存在。
厨房依旧闷热,锅碗瓢盆散乱地摆放在各个地方,这已经是习惯的事情了,关键在于,今天格外惨烈,舀汤的大铁勺——弯了;盛饭的木铲——裂了;本来整齐的瓷盅——豁口了。
“哎!每次都这样,让我买碗都买不起,真是一群败家子。”说罢,孟云清弯腰,从橱柜最下面的实木处抠起一块木板,里面是一摞干净漂亮的瓷碗,碗口用青釉烧制的彩绘,一看就是上等品。
博墨沁看得一愣,不得不佩服眼前这瘦弱的少年,真是独到,连这么个地方都能藏着好东西。
见他对着自己发呆,孟云清说道:“这是前年他们抢劫落雁城的大户王百万的时候抢回来的,当时我一看就喜欢上了,偷偷藏了起来,他们都不知道呢。”那眼神里满是骄傲与自豪。
孟云清在灶台边忙活了起来,从水桶里捞起一块豆腐,用刀比划了几下,放在了砧板上,又从边上的作料篮子里抽出一把香葱,仔细用水清洗了一番,去掉大头,划碎香葱的腰身,拿起菜刀,嘚嘚嘚几刀子就切出了长短差不多的香葱圈。
锅里烧着热水,正在小小的冒泡,他将豆腐放在手掌中,用刀将豆腐切成了很小的四方块,轻轻地下到水里,放入盐巴,又切了些生姜丝,不一会,锅里竟然传出了鸡肉的香味。
博墨沁用力地擦了擦眼睛,确定锅里确实没有鸡肉,好奇地问道:“这明明没有鸡肉,为何会……”
孟云清呵呵一笑,将香葱放入锅中,鸡肉的味道更浓烈了。
“以前蓬勃寨没有现在这么富裕,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更别说是吃肉了,后来我无意间发现了豆子泡在鸡汤中再放入水中会有鸡汤的鲜美味,后来,每次吃鸡我都会特意熬出很多鸡汤,用来泡做豆腐的黄豆,自那之后,我们蓬勃寨就经常吃这种有鸡肉味的豆腐。”孟云清说着话,手却不闲下来,盛起锅中的葱花嫩豆腐,放在了托盘中。
博墨沁已经忍不住想吞咽口水了,只是由于教养问题,他只能忍着,闭上眼眸闻着那葱花嫩豆腐散发出的香味。
好像发现了博墨沁那急切想尝试的心情,孟云清用勺子舀起一块带着翠绿葱花的豆腐,小心翼翼地递到博墨沁的唇边,笑弯了眼眸。
博墨沁脸迅速红了起来,姹紫芬芳的一片,显得格外好看,雪白的肌肤,深刻的五官,那双能勾魂的眼眸微微垂下,浓密的睫毛扑闪着,根根清晰,轻轻张开嘴小心翼翼地含住汤匙的前端,抿去一块豆腐,然后迅速退后一步,用手遮着唇,小口小口的吃着,散发着迷人的优雅。
不得不称赞孟云清的手艺,简直可以用炉火纯青来形容,豆腐中带着天然的豆香,豆香中带着点葱花的清香,刚好撑托了豆腐中的淡淡鸡肉汤味,使得整个葱花嫩豆腐无论是从色香味上来看都非常完美,博墨沁不由自主地从唇边溢出笑来。
“很好吃。”
“那就把这都吃了吧,我还不饿,我还得等我弟弟起来再给他准备一些绿豆冰糖汤,还有寨主特别喜欢吃芙蓉糕,我待会还得去后池塘摘几朵大莲花来。”孟云清将葱花嫩豆腐端到桌上,邀着博墨沁入座,将那碗葱花嫩豆腐轻轻送到他的跟前,又拿出一个干净的汤匙,递给了他,自己则是在他对面坐下。
☆、9.酸酸的幸福[2] (1687字)
博墨沁坐下后拿起汤匙,小口小口的吃着,孟云清感觉看他吃东西是种享受,从来没有人能将吃这个状态演绎地如此好看,至少博墨沁是第一人。他撑着下巴,看得入迷,最后竟然舍不得挪开眼睛。
博墨沁吃下最后一块豆腐,轻轻伸出粉红的舌尖,舔了一些唇角,动作可爱而又诱-惑。
人美做什么都美,尤其这样一个美丽得无话可说的大美人,孟云清感觉自己好像是在做梦,悄悄在腿上捏了一把,很疼,由此说明,这不是做梦。
就在孟云清处于云雾中绕啊绕的时候,屋外树林伸出传来一声凄惨的哀嚎,哀嚎声不断,有升高的趋势,吓得博墨沁手一抖,将汤全泼在了桌子上。汤本来就剩下很多,而他又不喜欢喝汤,自然是大半碗全部泼在桌子上,汤水顺着桌子快速地流淌,而孟云清依旧傻傻地撑着下巴看得入迷,博墨沁的眼神顺着汤往孟云清看去,只见那汤水流啊流,流到了孟云清的胸口,再顺着他的胸口慢慢往身下裤裆流去。
博墨沁张了张嘴,脸涨得通红,实在不知如何开口,只能将头扭向别处。
孟云清自然跟随着他的动作而移动脑袋,低头瞅了一眼美人的纤纤玉手,碗已经空了,美人是何时将汤喝完的?他怎么没有看见呢?再往下看,桌面淌着散有葱花的汤水,那汤水顺着桌子往他这边来。
“啊!!!!汤撒了!!!”孟云清一跳三尺高,高叫一声,抽过放在洗脸架上的汗巾,就往美人手上擦去,全然没有发现他才是被汤侵害的受害者。
“咳咳……我刚刚听见树林那边传来了叫声,你要不要过去看看?”博墨沁说道,脸红得像个苹果。
孟云清听清后第一个想到了被自己变相绑在树上的弟弟。
“糟糕!把我弟弟忘记了!莫公子,我去去就来。”说完逃荒一样拔腿就跑。
介于自己吃了孟云清的葱花嫩豆腐,博墨沁毅然决然地起身,慢悠悠地跟着孟云清走近了那片树林中。
远处树林中,两个身影正在拉拉扯扯,孟玉郅躺在网床上,伸着手揪着孟云清的衣袖,企图把他拉到身边,好用手掐他的脸,孟云清则是躲在树边,用手拉着自己的袖子,边拉边鬼叫:“谁让你把你亲哥哥丢地上,还让我被人踩,我就不给你解开。”
“哥啊!!我错了,你饶了我吧。”孟玉郅不得不哭着求饶,谁都知道整个蓬勃寨里,就只有他一个闲人,谁有耐心给他解开这栓得死死的辫子。
孟云清依旧抵抗着,看着孟玉柱无法抬头,立即上前,双手揪着他的脸往两边拉扯着:“你以为错了我就会饶了你吗?小爷我逃跑一次,你举报一次,小爷我翻一次墙你拉一次寨主,寨主说我一通,你也要说我一通,平常要不是看你们个个都会武功,我早就不认你这个弟弟了。现在我咸鱼翻身了,我有靠山了,我再也不怕你们了!”
孟玉郅懵了,原来这是他的亲哥哥早就安排好的啊!孟玉郅泪流满面,总算是把这个亲哥哥看清楚了,原来是披着人皮的坏人。
“哥,我真的知道自己错了,我肯定不会再告密给寨主说你翻墙了,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孟玉郅在自己嘴巴变形严重的情况下还不忘记讨饶。
阳光从树缝隙穿透过来,落在兄弟两人身上,孟云清很瘦,宽大的衣服上还在滴水,被光笼罩的他显得纯洁无暇,虽然说着凶话,但是脸上却挂着与之相反笑容,那笑容是博墨沁从来没有见过的,那是发自内心的欢笑,不虚假,不做作,连打闹中都透着人情味。
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声音,声音说:“你是我的儿子,身居高位,就该明白你肩膀上肩负着百姓,而我,现在将这个重担交给你。”
声音又说:“看这辉煌的皇城,外面金碧辉煌,里面却遍地埋着尸骨,你站在高处,别人会捧着你,一旦你脚步虚滑,别人就会拉倒你,将你踩在脚下,最终你也会变成那具无名的尸骨,没有人会真心对你,只有你自己。”
抬眼看了看光芒中洁白刺眼的孟云清,博墨沁突然无比羡慕他,没有烦恼,身边的人都真心待他,有自己的可以信赖的亲人,转身看自己呢?除了身份,其他的都没有。
他博墨沁很富有,却又很贫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