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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采朵野花戴头上 (非笔墨色)


  说到这里孟云清才终于明白,为什么他看着这个“莫沁”很奇怪了,因为他的一举一动甚至连给人的气压都仿佛带着重量,一般人习武的人都会被他那具有威慑力的眼神所恫吓,也只有像自己这样,什么都不懂的人才觉得那是他身体不好,导致的心情不好。
  看清这个事实后,孟云清不得不深思,莫沁会武功?那为什么当时会被喝醉酒的王大武扛走,还是处于裸着的状态。莫沁当时为什么会出现在那个村子,又是因为什么而被敲晕带走的。既然有武功,为什么不趁着今天的大好时机跳墙逃走呢?有什么目的呢?
  孟云清想啊想啊,想得头都大了,最后索性不去想了,拍拍屁股上的灰,哼着欢快的曲子去找他的不孝弟弟去了。
  孟云清素来喜欢清静,虽然长得阴阳不协调,柔柔弱弱,但是干活做家务却利索的很,这也是为什么他从十岁接了厨娘一角色后,能将整个蓬勃寨土匪们的胃都拉拢的原因之一。他平时不爱出去溜达,就算想溜达也会被派四五个尾巴跟着,原因自不用多说,就算出去了,还没靠近一个店铺,就先把店铺老板吓得关门大吉了。
  可总这样也不是办法,一次路过一家书铺,就顺手买了很多食材的书籍,自小聪慧的他又被寨主送去私塾念了不少年的书,所以,他便是整个蓬勃寨内唯一会用毛笔洋洋洒洒写字的人。
  寨主每次看见他摊开上好白宣,坐在桌案前画画的时候,那是双眼睛就像是会发光一样,对着瘦弱的他,是两个字崇拜。
  后来,他的食材书籍实在是太多,他就开始变着法子烧出各种土匪们做梦都没有吃过的美味。
  曾经有一次,一个土匪对着他叫嚣,说他烧饭的时间太过晚,导致他们会饿着肚子等开饭,这本不是什么大事,可孟云清那阵子正因为翻墙被弟弟举报,又被寨主说教了一通,各种心情不好,于是他丢下锅铲,扔下围裙,一天没有下厨房,土匪们饿得没法了,只好自己动手,无奈,怎么烧怎么看都是不能看不能吃……
  在几个土匪的决定下,大家决定牺牲那个叫嚣的土匪,将他用麻绳绑在高树上,一群人背着小刺条跪在孟云清的门前大声忏悔,将那个土匪的罪状从一条罗列到一百条,其中最可笑的是,第九十八条,“不该对着厨神孟云清孟公子耍流氓。”
  可怜那个被吊起来的土匪整整被吊在树上一天,最后放下来的时候连路都不会走了。
  从那之后,土匪们在开饭前必定敲着盆,高喊“给点吧”这般可怜兮兮的口号。也正是从这次事件之后,大家都暗暗遵守一个规定,“宁得罪寨主,不得罪活爷”。


☆、6.霸王别鸡[1] (1359字)

  天蓝蓝,水蓝蓝,火热的骄阳思春般炙烤着这片葱翠的山头,热情不减当年追逐秋叶的势头。山林里时不时因为热的原因而扬起烫人的热风,孟云清第九次擦了擦额头的汗,摸了摸一旁倒挂在树上的孟玉郅,发现他并没有一命呜呼,放心地舒了口气。
  “虽然很想打死你个不孝弟弟,可你是我的亲弟弟啊,不能因为一些不好的事情就不认你了啊,虽然为兄知道你怕热,可不至于把自己挂这里当条死鱼晒啊,这日头很毒的啊。”说罢又拿起地上掉落的第二片芭蕉叶,放孟玉郅的头上盖去。
  孟玉郅怕热是整个蓬勃寨众所周知的事情,这山旮旯里虽有树荫避暑,可他偏偏喜欢泡深山泉水,因为山脉背阴的地方泉水冰爽,偶尔刺骨,他又在屋子内憋得热了,不顾三七二一就跑后山去泡泉水,这一泡就是个把时辰,然后冻得跟筛糠一样,裹着个外衣就把自己倒挂在树上当死鱼晒。
  要说这孟玉郅的极端还真是跟他的亲哥哥像极了,这水里泡泡,太阳地里晒晒,就这样一天过去了。每次寨主看见他这番景象过夏都会心疼一大把,生怕他把自己晒死了,特意给他编了个网床,然后把他从树上取下来,放网床上,再盖上几片大芭蕉叶,就这样勉强晒不死。
  本来打算找他商量如何处理那个“莫沁”的,可眼看这景象,估计是大罗神仙都未必能叫醒这个弟弟,无奈,他只能站在树荫下,等着这个弟弟被太阳烤到三分熟,然后自然醒。
  人一闲下来就得找点事情做,这是他当蓬勃寨的厨娘所留的后遗症,左瞧瞧右瞧瞧,也未曾看见有什么可以做的事情,突然,一只浑身散发着光芒的花公鸡闯入了他的视线中,孟云清当即来了灵感,这灵感犹如当年他给寨主画得那一撇背影时一样,来得猛烈!来得炙热!
  “编编编花篮,花篮里头有朵花,你一朵我一朵,咱们摘了头上戴,诶嘿嘿哟!”孟云清哼了起来,中间还夹杂着公鸡的“喔喔”声。
  那歌喉不是他自吹,能吓死路过的一头豹子,媲美那夜里嗷呜的野狼。
  唱着唱着,喉咙快要冒烟了,他稍作歇息,拍了拍身边的秃尾巴大公鸡,赞叹道:“小花,他们都说小爷养你是为了给寨主补身子,其实不是的,你要相信,小爷是为了给我那弟弟做一头新鲜的发饰而养你的,现在你功德圆满了,小爷打算今晚拿你给莫美人补身子。你觉得如何?”
  大公鸡“咕咕”两声,双爪奋力扭动,仿佛已经看见了自己光着身子,以一种耻辱的姿势躺在锅子里时的样子。
  “噗——”不远处树荫下,一袭粗布衣裳的博墨沁终于忍受不住,左手扶树,右手捂着肚子笑了起来。
  孟云清听见笑声,站起身,朝博墨沁笑得很是腼腆,羞涩中带着点害羞,害羞中带着一点娇羞,羞涩中带着一点欠扁……
  待博墨沁走近,孟云清才想起来自己的“灵感”还没有创作完,便又站回秃尾巴公鸡身边,继续创作,边编,边显摆似的哼着歌,“诶嘿嘿哟,编个漂亮的大花篮,你一朵我一朵,采着花儿头上戴,诶嘿嘿哟~”
  博墨沁道:“这位兄台待会醒了,你该如何是好?”
  孟云清道:“别着小花我就跑。”
  博墨沁又问:“那你能告诉我他该怎么离开这颗树么?”
  “简单,解开呗。”说着手上又给“花篮”打了个死结,“我弟弟向来喜欢我,从不会丢下我,当然,昨晚例外,他敢把我丢地上,就该想到我孟云清这个小人是会回来报仇的。”


☆、7.霸王别鸡[2] (1486字)

  博墨沁不解,瞅着他那细白的小手灵活地分开一髭头发,迅速的顺着树身上已经编好的辫子后面,继续编了个五股辫,弯下腰,在小花那本来就秃得可怜的尾部上抽了一根黄色的羽毛,安放在头发中,用剩余的发丝来回打了三个死结……
  一看见那个死结,博墨沁就不寒而栗,细观整棵树,已经从树腰到树脚,被树上网床上的男子头发缠满,不仅缠满了,还插上了很多五颜六色的公鸡毛。远远看去,铁定会以为这是棵妖变的树,还长满了五颜六色的羽毛。
  看来,这个孟云清还真是睚眦必报,此般报复自己的亲弟弟,若是知道自己想利用他,他会不会比对付他亲弟弟还狠,挖心?剜眼?剁手?博墨沁出了一头虚汗,在内心里暗暗思量。
  博墨沁道:“若是旁人如你弟弟这般欺负你,你会怎么对他?”
  “那要看那人是谁喽,如果是美人,我大可以不计较,毕竟,小爷我比较喜欢怜香惜玉啊。”孟云清笑得灿烂,末了还朝博墨沁抛了个媚眼。
  本是三伏天,可在博墨沁感觉,好像突然大雪纷纷……他这是意有所指吗?美人?自己?那也就是说,自己是安全的?
  身在狼窝,不得不防范,博墨沁的内心仍然在天人交战着:我是美人吧?是吧?不对啊,我不喜欢别人这么说我啊,那我就不是美人啊?那该怎么办啊,我一个人能把这群土匪一窝端了么?
  孟云清编完最后一个辫子,揉了揉酸涩的手腕,朝一边已经化作石头的博墨沁看去,见他正盯着地面怔怔出神,忙用手晃了晃他的眼睛,可依然没有唤回他的魂。
  就在他准备大声呼喊的时候,博墨沁一把抓住他的手,使力将孟云清拽往跟前,不顾一切地抱住了孟云清,将他抱了个满怀。
  “呃……莫公子……你……抱得我……好……爽……”然后头一歪,晕在了博墨沁的怀里。
  树脚下光屁股的小花弹了弹爪子,无法趁机挣开脚下的绳子,无辜地“咕咕”叫着。
  博墨沁浑然不知自己如此举动会将孟云清勒晕,他极其紧张的摇着怀里软得跟一团棉花一样的孟云清,边摇边呼喊:“小云!小孟!小清,小云云,小清清,你别吓我,你怎么了,你快起来,那只大公鸡需要你啊!小孟!小孟孟!”
  “你在笑什么?”博墨沁突然出现在孟云清的面前,深深锁着眉头,不解地看着他抱着一颗编满头发的树笑得像是走火入魔一般。
  孟云清从幻梦中醒来,擦了擦口水,脸上飞起了两朵红霞,“没,就是想到弟弟醒来起不来的样子,就觉得好笑。”就算打死孟云清,孟云清也不会承认自己刚刚在发癔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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