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强]硝烟未灭 (马桶上的小孩)
- 类型:现代耽美
- 作者:马桶上的小孩
- 入库:04.10
哈?
“伊万?伊万!听到请回话——!”对讲机还在喊着,陶季转过头来对阿历克赛说道:“如果我有鞋了,就不用回去了吧。”然后阿历克赛颇为无语的看着对讲机那边得不到回答而关了,伊万颇为委屈的脱下自己的军靴,光着脚掌站在沙地上。陶季一手拿着枪对着他,一手给自己套上那明显过大的军靴,他系紧鞋带却仍然显得那双鞋大的搞笑。
“陶季,你在干嘛?把鞋还给他!”阿历克赛看着两只脚拘谨的踩来踩去的呆子伊万,头疼的喊道。
“凭什么?我抢来的就是我的。”他挑衅的对着伊万一抬下巴,笑道:“走吧~我现在能走了。”
“那他怎么办!你这个坏事儿的小子!把鞋脱下来!”
“不,我就不!”陶季横脾气上来了:“那儿不有一双拖鞋么,让他拿着穿去吧。”
“他作为一个军人,怎么能在军装下穿着拖鞋,这是军容不整!你这要是让他的战友看见了怎么办?!”
“作为一个从直升机上下来,都能差点摔死自己的新兵蛋子,还有脸提军容?”
最终伊万还是委屈万分的穿上了垃圾堆里的一双粉红色塑料拖鞋,配着他的苏联军装和满身装备,跟在陶季和阿历克赛身后。
“你怎么知道这次任务一定会失败?既然你都了解,我们就直接去杀迈哈迈德吧,我可以告诉你我们的计划地点!”伊万不依不挠的说道,他总是走神,阿历克赛不得不一次一次拉着他,躲过枪林弹雨。
这个能把计划随便告诉别人的呆子,任务就是因为有他这种人才失败吧。阿历克赛心里颇为火大,他知道自己的这个老乡有点脑子不太好使,但也不能这么傻啊。
“真的,你这是要带我去哪里啊,我可不能临阵脱逃啊!”伊万喋喋不休的毛病真是比陶季还烦人。
“你让我回去!我要跟我的战友在一起,如果这次任务能成功,他们就不会叫我呆瓜伊万了!”
“你怎么带我往城外跑?!我不出城,我要回去参加任务,他们还等着我呢。你知道这次任务有多重要么?!”
阿历克赛扫射掉街道旁房顶上一群埋伏的人,他受伤的左臂因为剧烈的动作又开始渗血,他躲在柱子后,冲着伊万火大的吼道:“那你就自己回去送死吧!我不管你了!”
“……我不识路。”伊万环视着四周,茫然的说道。
“你再叨叨一句,老子就让你裸奔!”陶季也被烦的要死,抬枪一子弹崩在他脚边的地上,咬牙切齿的说道。
伊万这个呆子在生死问题上终于没表现的太傻,他认真而专注的闭嘴了。
阿历克赛胳膊上渗出的血已经浸透了外套,然而对于这次计划的记忆,却如同沉寂的灰尘被鸟儿的翅膀掀起,在脑海中翻腾着,那些似乎被遗忘的细节如此鲜活的疯狂涌到他的视觉神经中,看着深夜中枪口闪烁的火光,以及各种语言的怒吼和枪声,阿历克赛只觉得如同做梦一样,连开枪的后座力似乎都不真实了。
“别发呆!”陶季一把把他从柱子后拽到断墙后,刚才他所待的地方轰然炸开!“你都在想什么呢?!”
他看着陶季恼怒的表情,笑着拍了拍他:“好,我不走神了。”
“真是……”陶季这才松开抓着他手腕的手。伊万一直处在迷蒙的状态,直到阿历克赛和陶季一直把他护送出城。阿历克赛记得十年前,那些陌生的临时组在一起的小队成员,是如何被游击土匪和愤怒的民众打死在街道上的,自己又是怎么惊慌的穿过城郊灰蓝色的浓雾,如同疯了一样在沙漠中,朝着营地的方向狂奔。
今天也是这样。这片高原上极少出现的浓重雾气笼罩着朱姆朱马,笼罩着天边露出的浅蓝色晨曦,凌晨冰凉而潮湿的风吹过他们的脸颊,吹得他们遍体发凉。阿历克赛一直把茫然的伊万送到了距离朱姆朱马最近的苏军营地,站在营地外,阿历克赛掏出匕首扎在他胳膊和小腿上,说道:“你就说你迷向了,身上的伤口是你战斗中负伤的标志。”
远远地看着伊万捂着伤口跑进营地,跑进浓郁的灰蓝色雾中,阿历克赛舒了口气。
“我真是自私。”阿历克赛的心情一点也没有变好:“我只救我认识的人,我知道战争中想让身边的人不死去就已经很难了。”
“那你又在愧疚什么?”陶季擦去了额头上冰凉的汗水,颇为不爽的嘲讽笑着:“你真是个老好人,不单是对身边的人好,而且还会因为没有对别人好而愧疚。倒是了,除了你这种奇葩,谁会明明已经战争结束,再回到10年前的战场来。”
“我还算老好人?”阿历克赛汗透了的衣服贴在身上,他双腿发酸的一屁股坐在沙地上。
“哼,我现在看出来了。咱俩人真是地位不同,想法也不一样,你是士兵我是土匪,你是军官我是流氓,我真是理解不了你的做法。”陶季总有一种阿历克赛会为了救别人,惨死在战场上的想法。
然而从这件事之后,阿历克赛不知是下了什么决心,两人行进的速度陡然加快,他专心赶路,不再和陶季一路边吃边玩。
两人终于在两天后,赶到了加德兹。
10【突袭】
作者有话要说:由于之前写的部分战斗片段,在第一二章的时候被我删减掉了。我就把部分战斗细节,用在了这一章。
还有那个……大家看看就留留评论吧,我真的很喜欢看评啊,没评论的日子好难过啊
“阿历克赛——”一个人冲进石头房子,对着坐在下铺穿外套的阿历克赛喊道:“昨天跟你一起来的那个亚洲小子走了!”
“走了?”阿历克赛皱了皱眉头,睡眼惺忪的疑问道:“他怎么会走?”
但陶季的确是偷溜了,连纸条也没留下。阿历克赛昨天晚上才来到他当年驻守的营地,看着那些他熟悉无比的战友一个个都不认识他,他只能再度自我介绍,给自己编了个新身份。他知道自己不能再用那个银色的吊牌了,因为上级如果知道,只要一查,就会知道吊牌的主人已经死了。
“我是战争之前来阿富汗的士兵,当时其实只是执行关于稳定阿富汗国内□势的任务,却没想到因为我任务中途受伤,被当地人救了,就没来得及跟着大部队一同回国,便这些年一直生活在阿富汗……这孩子啊,叫陶季,是我当初捡到的孩子。”阿历克赛说了各种关于自己家乡的事情,这帮坦诚的汉子如同见到了多年没见的朋友一样,把他留了下来。
然而才到了第二天早上,陶季就跑了,带着自己的枪,带着两天前在镇子上抢的吗啡走了。
不过陶季并没有走得太远,阿历克赛捏着项链吊坠就感觉的到,这小子似乎就在周围几公里的城市村庄中晃荡。陶季似乎是并不喜欢和这些士兵相处,而且阿历克赛其实也管不住陶季。
然而陶季的确是没走远,阿历克赛没过一个星期,就在一个清晨,发现了倚在土房子墙外,睡得正熟的陶季。他胳膊上有不少结痂的伤口,鞋子也只有一只,颇为狼狈的蜷在墙角,睡得口水都流下来了。
他深色肌肤脏兮兮的脚丫相互蹭了蹭,阿历克赛笑着拽了拽他的小辫子,陶季就猛地弹了起来,骤然惊醒。
“我饿了。”一个星期不见,这小子依然是这么骄纵:“我要吃肉罐头!几天没吃到好东西,饿死我了。”阿历克赛就把他拽进屋来,看着他盘腿坐在木桌旁边,大口大口的吞着通心粉和鱼罐头。
“你去做什么了?”已经完全融入军营,似乎重回当兵时代的阿历克赛问道。
“唔……没干嘛,我前两天抢了一家金饰店,没想到那个店是个有点势力的小老大开的,抓了我好几天,累死我了。”陶季吃的嘴边满是,他眯着眼睛舔了舔自己的手指头,翘脚说道。“早知道我就早跑到你这里来了,他们也不敢来。”
“你小子还抢劫?你是嫌世道不够乱?”阿历克赛对这个不干好事儿却又娇纵放肆的陶季,有的只是无奈。
“就是要趁着浑水摸大鱼啊,只可惜我摸到的都是手。”陶季说着说着,得意地笑起来:“给你看看我的战利品!”他扯开上衣外面颇为幼稚的深红色编织马甲,晃了晃里面的内里,只看到里面挂着两块金条。
“这是……首饰?”
“啊,我把抢来的都打成金条了,这样带着方便啊。”他抖抖胸,那两个耀眼的金条也跟着得瑟的晃了晃。
“够了,你快收起来吧。”阿历克赛忍不住扶额。
“哦,对了,我发现我其实不能离你太远的。上个星期我去了朱姆朱马一趟,发现咱俩隔得距离太遥远了,我的能力就用不出来了。”陶季吃着饭,说道。
“这大概也是为了防止你不辅佐我吧。”
“嗝,好了,我吃饱了。走了啊!”
“这就走?”
“我就是来混点吃的,吃饱了不走还干嘛。你倒是现在又跟当兵似的了,真没想到这些军官还真会把你编入队伍中。”陶季伸了个懒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