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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一所大学 (羊羽子)


  在执掌白塔的三百多年来,她就像表世界定海的一根神针一样,稳稳的立在这个纷乱变化的世界里:联合其他圣阶法师提出魔导学、组建奥尔加法庭、百年前出手镇压生命炼金会,击杀会长与硫磺议员。
  罗兰放下手里的杯子,普通的啤酒杯底磕在桌子上发出‘咔哒’一声响,晶莹的酒液在里面晃动。
  就在这一刹那,塞勒斯感觉到自己的大脑轰然炸响,那杯啤酒里面剩下的酒液在眼前晃动着,然后好像又扩展开了,那种冰冷的感觉将他整个人笼罩在里面。
  塞勒斯并不慌张,他闭上了眼睛。
  凭借着大脑的冥想,他在意思里勾勒出来了一个符文,符文缓缓成形,最后勾起的一笔落下之后,他精神里那种异样的鸣响消失了。
  他睁开眼睛,酒液还是酒液,好好的啤酒杯里放着,罗兰笑了一下:“水平不错嘛。”然后,罗兰掏出一个信封,拍在了桌子上。
  她的突然袭击,这个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抵挡不住。
  而且世人都知道她擅长水系的法术与古代魔文,但是这家伙偏偏拿这个破她的局。
  她喝了口酒,心说这种人就是看着温温柔柔,但是其实本来的性格应该有不少尖锐的地方。
  塞勒斯温和的笑了一下,也拿起另一杯没人动的啤酒喝了一口,声音温柔:“您过奖了。”
  这酒不愧是号称度数最高的啤酒,一口喝下去的酒液火辣辣的一直流到胃里,浓郁到呛人的酒精的辣味顺着喉咙冲上来,仿佛喝了一口浓硫酸,加上里面放的冰块,又冷又充满刺激。
  塞勒斯平常不太喝酒,差点一口喷出来,但是他还是竭尽全力地压住了表情,四平八稳的一笑。
  然后,塞勒斯看向那个被罗兰拍出来的信封,上面的火漆是奥尔加法庭的标志——一座天平,其后斜插着一柄宝剑。
  他心头惊喜,“这是……?”
  罗兰将杯子里剩下的酒一口喝了干净,挥了挥手:“你的申请,通过了。”
  “要是我没有挡住你那次袭击呢?”塞勒斯问。
  罗兰笑了笑,没有说话,但是意思已经很明确了。
  她潇洒地把干干净净的空杯子倒了倒,大大咧咧地笑了,蓝色的眼睛里有明亮的光:“好啦,我就是来送个东西,东西送到了,我也该走了。让贝儿出去走走,跟各种人多打点交道也好,他想接我的班差的还远着呢。”
  塞勒斯:“贝儿是……?”
  “贝特朗·卡帕尔蒂,他小时候我们都叫他贝儿。”罗兰幸灾乐祸地笑了,“你回去也可以这么叫他,他绝对跟你跳脚。”
  “这不太好吧……”
  “你明明也很想看热闹,说这话不觉得虚伪啊。你有没有考虑去当神职人员里的神术者?”罗兰吐槽。
  接着她把杯子再次往桌子上一放,“最后一个提醒,小心繁荣教会。好了,我走了。”
  说完,她就消失了。塞勒斯的对面座位空空如也,只有一个空的啤酒杯证明她来过。
  塞勒斯闻了闻他的只喝了一口的毒蛇啤酒,嫌弃地将它放到一边去。
  突然,他反应过来了一件事:等等,罗兰之前不是说酒钱她来出吗……喂,别走啊!
  作者有话说:
  罗兰大法师的人设其实我改过很多版,犹豫了很久,最终决定用这个比较外向活泼的一版并且让她现在就出场一次
  神秘学小贴士:
  兰伯特Lambert家族传承于撒克逊三岛的南部,他们继承了名为“黄金魔眼”的血脉魔法。
  兰伯特家族大约兴起于第二次世界浩劫之后,最初的源流已不可考,其被记载的首位先祖威廉姆斯?兰伯特参与了撒克逊三岛与西大陆卢西王族的战争,并且以此扬名。
  该战争持续百年,最终导致了两地之间无数魔法家族的灭亡与兴起,威廉姆斯?兰伯特在征战中成为了撒克逊三岛的名将,获封嘉德爵位勒朗基伯爵。兰伯特家族自此兴盛。
  ……
  撒克逊三岛的王室几经变换,兰伯特如今已经放弃了普通世界的爵位,但是这个神秘世界的名门依旧拥有强大的实力恪守着古老的贵族传统:
  宽厚、悲悯、责任、牺牲、以及高于一切的美德与荣誉。
  节选自——《古老与荣耀:血脉家族》


第63章 家长
  chapter63
  新查斯顿, 夜。
  港口区虽然作为这座城市里犯罪率最高的地区,但是这里也不是没有较为安全的区域。
  港口区整体的地势都较为平坦,而在它西北侧的一片较高的地区, 就是港口区里治安不错的社区群, 也有两个地铁站就在这三个街区里。
  这三条街道的另一侧就是老城区——也叫乔治亚区。
  同时, 新查斯顿城著名的、也是世界知名的学校,东大陆理工学院也就在乔治亚区紧邻着这三条街区的地方。
  所以, 因为治安尚好, 环境不错。这三条街区的社区中里有很多来自世界各地的学生在这里租房, 同样的,也有不少中产阶级白领在这里买房。
  在这三条街道, 人们支付的起警察的费用,巡警很多, 所以夜间治安非常不错, 甚至可以半夜去便利店买东西,然后随便转转。不用像在港口区其他地方那样谨慎。
  在港口区其他地方, 一般人不敢在夜间的街道上走, 夜里活动的一般都是邪教成员。
  故而,这里的谋杀率也非常低。起码约翰在第二条街的社区里租了两年多的房子也没遇见过警车闪着红色和蓝色的灯在楼下停着的情况。
  但是今天, 他看见了。
  这时候楼前街面上有点乱,因为这里白天刚刚有一队游行的反堕胎人士走过去, 手里举着“保护生命”和“汝不可杀人”之类的口号,游行的人和其他观点不同的人发生了点不大不小的冲突, 在地上留了些五颜六色的纸屑、空水瓶之类的东西。
  警灯闪烁着刺眼的蓝色光,照在这满地的狼藉上, 显示出某种阴冷的混乱来。
  警员们在楼里进进出出, 还拉起了亮黄色的警戒线, 不一会,他们抬出来一个袋子,一人多长,袋子的拉链严严实实的封着。
  警员们还在来来回回的往车上搬运着什么证物。
  接着,让约翰目瞪口呆的一幕出现了,在一位警员试图将一个大概长20英寸的塑像搬上车的时候,一个人突然闯过警戒线,反手从他手里夺走了这个塑像。这人一身的黑,还背了个小提琴的大琴盒子,身手敏捷凌厉,像是一只猎食的猫科动物。
  接着,这个法外狂徒出手一击警员的肚子,在对方弯腰的时候一把扯起警员的肩膀,然后将他直接翻过肩扔出车外。自己跳上车,拉开了裹尸袋。
  从约翰的角度,只能看见那个人身姿灵活柔软的跳上了车,车里具体发生了什么就看不见了。
  接着,警车周围的其他人纷纷反应过来,几名警员大声呼和着围上去,手里举着枪,并且朝天鸣枪示警。
  一位警员靠过去,直接向着玻璃开枪,夜空里响起一声玻璃炸裂的清脆响声。
  车里那个人猛地扑了出来,约翰甚至没有看清他的动作,只觉得像一只矫捷的黑豹。
  那个人用一种只会出现在超级英雄动作片里的速度跃了出来,他弯下腰侧身旋转躲过了朝着他的枪口,然后迅速横肘一击,将面前的人打翻在地。接着,他再次跃起,一手拿着塑像,单手在旁边的一辆车的车顶一撑,侧身呼啸着从车顶上翻过。
  追击他的子弹慢了一步,噼里啪啦的打在金属的车面上。
  这一套动作行云流水,而且极其快速,约翰根本没有反应过来,简直目瞪口呆。
  对方轻巧的落地——这样一来倒是离约翰的窗口更近了,他的正面的朝着约翰站着的窗口。
  落地时的惯性掀开了这个黑衣人罩在头脸上的帽子,露出了这个男人的样子。
  不,或许只能将他称作是一个男孩。
  他看着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虽然身形已抽出了与成年人类似的高度,但是脸孔还是稚嫩的,仔细看过去身形还是十分单薄纤瘦。这少年的脸很白,几乎没什么血色,白的发光,但是头发鸦羽一样的黑。
  那个少年在站稳的一瞬间抬起头,向上瞟了一眼。
  约翰的视线和他短暂的相交了一下。
  约翰看见了那双在月色下闪着冷光的铁灰色的眼睛,约翰好像被针刺到了一样,飞快的收回视线。
  他的心跳得飞快,手心因为紧张而出汗,侧身躲到了窗帘后面,只敢用余光去通过玻璃瞄那个黑衣少年。
  对方向前冲去,很快就离开了警察的追击范围,拐入一条小巷消失不见。几位警察追了过去,过了一阵,又骂骂咧咧地走回来。
  约翰的心跳依旧没有平复下来,他靠在墙上有点急促的呼吸,在他之前二十几年的人生里,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像是一柄斩破一切的利剑,剑刃是暗沉的黑色,只在杀人的锋芒处露出一丝银色的冷光来。
  第二天早上,约翰在手机新闻上看见了昨晚的事情——《港口区中产阶级社区发生一起恶性杀人案,同时警方在办案过程中遇到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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