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产子本就极为凶险,只是围绕在官家身边的除了宗室就剩下朝官了。”
干元三年八月中秋皇帝上寿,于紫宸殿设宴,同日,过继宗子遗孤,追申国公嗣位其祖父爵为康王,赠尚书令,已故嫡妻为康王夫人。
干元三年十月,刑部侍郎刘泉将新修订的干元律法统律上呈皇帝过目,未得全部通过,同年十一月再次进行修改。
十二月,进入年关,东京城原本繁华的街道愈加热闹,桥头随处可见各种马车及牛车经过,农夫推着放满菜蔬的推车走街串巷叫卖冬菜。
内外城各个使馆也住满了来使,官道上的车马皆载着各地进献的贡品。
——哐!——
沉长的钟声从禁中传出,光照洒进殿内,皇帝穿便服蹲在竹篮旁轻轻摇晃,“她长得可真快啊。”
女婴自出生便被接入宫,一直到皇帝上寿才昭告天下过继为公主,“我记得她刚抱进宫的时候小脚丫才不过拇指般大小。”
婴儿从熟睡中醒来,旋即哇哇大哭,皇帝便紧张的将其抱起,抱在怀里轻轻拍着包裹的襁褓,“不哭不哭,今后我跟你娘娘就是你最亲的人,只要有爹爹在,一定保你一生喜乐无忧。”
婴儿啼哭了一阵后渐渐又熟睡下,皇帝小心翼翼的将她放回,“我能给你你生父给不了的所有,可我也将你带进了这座深宫,不过你放心,爹爹和他们不一样。”
萧幼清从皇帝进来蹲下便一直视线不离的盯着孩子,皇帝眸子里藏不住的喜欢都被她看在眼里,“原来官家是喜欢小孩子的。”
皇帝动动耳朵侧头道:“姐姐在胡思乱想什么呢?”旋即起身走到萧幼清身侧拉起她的手放在怀里,“我这一生已无法改变,可姐姐不一样,姐姐的命轨可以说是因我而改,若要说亏欠,应该是我亏欠姐姐才对。”
“命轨...”萧幼清看着她突然笑道:“不管这命轨如何,臣妾都心甘情愿,官家守着天下苍生,那臣妾便守着官家,守着官家喜欢的一切东西。”
“...”皇帝欲要回什么时偏殿的珠帘外走进来一个宫人,“圣人,张尚宫求见。”
“让她进来。”
“是。”
张尚宫走进殿发现这一家子的人除了小郡王都在,便走上前躬身道:“臣叩见陛下,殿下。”
“张尚宫前来,是为年尾之事么?”
“不全是,依旧制,天子选秀在年初春,有内侍省与殿中省负责,诏选诸臣之家...”
“选秀?”皇帝将尚宫局呈给皇后的册子拦截下,打开瞄了一眼后扔回,“朕先前是不是和你们打过招呼?本朝除却女官与宫人之选不进行内命妇之选。”
“可是殿中省那边…”
“朝臣那边朕自会解决,你们尚书内省只需要做好辅佐皇后的分内之事即可,朕又不是没有儿子。”
张尚宫素来清楚皇帝的脾气,遂不再多言,“是。”
作者有话要说:群牧司是总领内外饲养、放牧、管理、支配国之政。
而兵部侍郎有:佐司马、小司马等之称,兵部尚书则是有司马及大司马别称。(兵部在宋代已经不掌本部之事,而负责天子出行的舆辇、车马、驿置、厩牧。)
明目张胆的偏爱。
章厚:“官家说那么多就是想让我跟爸爸对着干~”感谢在2020-06-09 05:52:33~2020-06-09 18:30:3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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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皇以间之
干元初年时工部侍郎征民夫二十六万,疏浚国朝初前代所留的纵向运河,并开凿以幽州为中心南下直达杭州的纵向大运河。
干元四年初,刑部与大理寺呈按照皇帝之意修定的干元刑法。
数十篇新的刑法被修订成厚厚一本书,“依照太.祖所定《刑统》修订新法,除在原有十二篇修改的基础上新增了四篇。”修订刑法时刑部侍郎多次请过皇帝的意思,此新增四篇中也多为皇帝示意。
“依《刑统》定夫妻之法,其一,夫妻不和,夫妻关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干元法修之,以夫过错者皆只得和离且不得以休妻名义,亦不得强留女方于家中,婚时所携嫁妆由妇人尽数取回,旧制,若夫为过错大者,则夫家当出资以赔,此制未变,只新增一条,夫家不应者,由官府出面强制执行。”
“后面一条是刑统原有的旧制,但是刑律的文字上只给了模棱两可的态度,也就是妇人想要要回嫁妆需要征得前夫同意,新法则明细,且若双方皆有过者,取部分嫁妆作为彩礼赔偿夫家,原是因国朝女子出嫁,母族所备嫁妆远高于彩礼。”
“其二,旧制:三年不娶,诸定婚无故三年不成婚者,听离,”刑部侍郎刘泉拿着旧的刑法与新的刑法对照,“听离亦是一种模棱两可的态度,依照大宋律定下婚书,收下聘礼则此婚姻已成,嫁夫与娶妇不同,依新法定,三年不娶者若女方要求且归还聘礼,即自动解除此门亲事两家再无瓜葛。”
“其三其四徐如旧法制未做更改,其五,丈夫将妻子进行转卖,若其卖妻为婢,原情即和离异,夫自嫁者,依律两离;卖之充贱,更合此条。”
“新法所定,妻为齐,正妻于家中地位当与主君相同,若贪图钱财将正妻进行贱卖者,听坐。”
“旧律,妻告夫,不问原由不问实事不管过错,妻子都要入狱三年,臣以为不合乎情理,遂新法修订,视事情原由,若非诬告乃实事则不再听坐入狱,即判和离。”
“除却夫妻之法对朝官州官之法也做修订,为官者必先明法,知法犯法者在原罪上罪加一等,州县父母官故入枉法有民击登闻鼓经核查证实者,判不赦之死罪。”
“将下牢中对囚犯所施酷吏之法悉数取消。”
“《刑统》旧法:户绝资产十二条稍有变动。”
“出五服者不再连坐,对于籍贯也稍作了修改,入贱籍者其子嗣后代永不得参加科举,将其改为三代,另外,臣还有一事,是越州通判知道刑部与大理寺正在修改律令所以呈了建议到部门。”
皇帝听着刑部侍郎讲述新修的律法旋即睁开眼,“什么事?”
“越州通判认为历朝历代对于贱籍的规定太过苛刻,若人以正当手段为营生,不偷不抢不危害国家,也未做过诸如此类的事,冠上贱籍永不能如常人,是否不公?”
“贱籍世袭,良贱不得通婚,其身份永无改变的机会,即便先辈有过,但其后世何其无辜,是否可以将入贱籍之人的明文限制适当放松,又或者剔除贱籍,至少可以剔除一大部分正当行业。”
“越州有惰民,为太.祖时留下的罪人之后,衣不能同常人而穿,其业如是,通判言道,自于越州出生起那些人便已存在,多年来丑秽不堪,辱贱已极,官家自幼生于东京长于东京,是国朝最繁华之地,不曾见过,亦不能体会,这是王通判的原话。”
“他有事为何不直接呈奏章给朕?”皇帝突然想到什么,叹道:“州官进天子言需要经宰相批阅...刘卿觉得王介之此议,当如何?”
“臣认为言之有理,可付施行。”
“那么刘侍郎是与王介之一样的意思,将这些世袭的贱籍子弟开豁为民?”
“是。”
“这里只提到了丐籍,那么对于青楼女子呢?”
刘泉愣了一眼,也曾听过皇帝还是皇子未娶妻时在柳巷的逸闻,“赎身者亦除贱籍,可与普通百姓通婚。”
“再加一条,不再限制后嗣参加科举。”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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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元四年中《干元刑律统律》修订完成,皇帝诏刑部侍郎将新法付大理寺刻板摹印,颁行天下。
干元四年末,皇帝下令剔除贱籍,使其编户为民,令之下日,宣德楼前跪满各地曾为贱籍的百姓,声泪俱下的颤哭着对天子的感恩戴德。
干元五年初诏翰林医官使领翰林医官编纂校订医书,设立医学院招收学生,推行医学,于各路设立书院,扩招国子监三舍学士,取消限制,由诸州学院教授及州官举荐品学兼优者可入外舍,并将法学、武学与太学并重,十一月,拜清河郡开国公吕维为昭文馆大学士进开封仪同三司,进陈国公。
干元六年上元,皇帝赐名长女如华,封福庆公主;六年初,将明法科等同进士科作为常考科,出身同等,法科出身一经录取即授司法官;四月,吏部选官,以越州通判王文甫政绩卓著改官诏归,以京试入馆阁,领史馆修撰,赐绯。
同年七月,幽州至杭州运河修通,于幽州筑坝阻拦河水作为运河畅通的储备水源,八月引河水入运河,南北水运通行。
干元七年,诏工部侍郎刘书柏回京以政绩进参知政事,拜金紫光禄大夫,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方之彦兼监修国史进特进、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章得兼集贤殿大学士进特进。
七年长夏,吴国长公主长女卫甄及笄,受封宜春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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