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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师兄他回来了[重生] 完结 (兔牙阿梁)


  外面阴雨,看不出时辰,沈昼眠披上衣服推开窗,看到客栈外人来人往,这才意识到自己睡过了头,揉了揉眉心道,“没什么……用过晨食了吗?”
  “还没。”荣焉拈了一块桃花冰糖塞进嘴里,“要吃……”吗?
  咚咚咚——
  敲门声打断了荣焉的话头,沈昼眠手脚麻利地穿好衣服,打开了房门。
  作者有话要说:
  昂,下一章祈华卷结束。


第12章 祈华卷完
  “我还担心你们两个没睡醒,特地晚些才过来的。”沈从越屋子也不进了,直接在门口道,“我和曲兄要走了,特地来告诉你和使者一声。”
  主要还是告诉使者。
  荣焉坐在屋中听得真切,有些诧异道,“你们要走?为什么?”
  沈从越被他问的懵了一瞬,随即行了拱手礼,道,“原定计划祈华大会结束就要走的,但是被这场变故耽搁,如今冀州城已经恢复,各门派也已经陆续归去,我和曲兄打算分道而行,查询近年来江湖失踪的门派,好为以后做打算。”
  荣焉垂下眼帘,神情莫测,半晌才闷声道,“这样,那祝你们一路顺风。”
  沈从越被荣焉的意味不明的态度弄得满头雾水,又恭敬地行了一礼,转身离去了。
  “我送送你们。”沈昼眠撂下一句话,跟着沈从越离去了。
  荣焉坐在原地,半晌没有说话。
  清风夹杂着雨水的湿气冒失地闯入房中,吹乱了还未束起的头发,荣焉这才回过神,嗤笑出声。
  “果然,喂了多久都不行,该走的还是要走的。”
  荣焉的七情六欲,天生就比正常人少了几分。
  他自幼随母亲过着贫苦生活,饥一顿饱一顿,饿急时连树皮都吃,因此在他的人知里,食物是最重要的东西。
  在他的所知所觉里,一个人如果吃了他的食物,那这个人就该一直跟着他,离去即是背叛。这般性格,若非有阮晴歌悉心引导教会,恐怕迟早要走上偏激的弯路。
  他在第一次投喂猫狗时,曾因这些猫狗的离去而悲伤哭泣,是阮晴歌发现了事情不对,教会他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这才扼制了荣焉越来越偏门的性格。
  之后漫长的几年里,荣焉明白了事无长久,学会了面对生离死别,他开始不计较得失,以最柔软的姿态去面对他存在善意的人。
  可他到底是没办法彻底融入尘世,他身在此间沉浮,灵魂却格格不入,这样的人,如何不寂寞。
  他只是想要个人,能长长久久的陪在他身边而已。不用胁迫,不用强求,自然而然、心甘情愿地就在他身边。
  曲净瑕不是,沈从越也不是,这让他很失落,两人的离去,拨动了他心里难过的弦,让他感觉眼眶有些酸涩。
  其实母亲不必担忧的。荣焉有些委屈地揉了揉眼眶。他从来没想过伤害任何生物,只是会难过而已。
  这么大的人了,再哭实在丢人。荣焉眨了眨眼睛,将含在眼眶的泪水彻底憋了回去,可他又觉得心口实在闷得慌,干脆躺回床上,打算蒙着被闷头睡一觉,等醒过来就会如往常一样,不再难过。
  沈昼眠送沈曲二人,一路抵达了城门。
  “你确定了吗?是使者?不会错?”
  临别前,沈从越看着自己已经长大成人的堂弟,心里感慨万千。
  这小子从小就不让人省心,总是蔫声干坏事儿,六岁那年离家出走,沈家人都以为他饿了累了就会回来,没成想他一走就是四年,待被归云派的人送回来后,更是性情大变,每天埋头练功,研习武学,二十七岁就迈入了岁停之境。
  虽比他和曲净瑕晚了两年,却也算得上是天纵奇才。沈从越并不担心他的武学,而是担心他的性情。
  沈昼眠不喜言语,有什么事儿都往心里憋,他费了几天的功夫撬开了他的嘴,方才得知沈昼眠要寻人的事情。
  这一寻,就是几十年。
  沈从越猜天猜地,没猜到沈昼眠要找的人居然是雾隐山的使者。
  “嗯。不会错。”沈昼眠牵着马,平静地看着自己的堂兄,“我以前做错过,现在不会了。”
  “……你大了,我也不好总是管你。”沈从越从堂弟手中接过缰绳,翻身上马,“既然你认定了,我就不多说什么了。总而言之,注意安全,若遇难题,飞鸽传书给沈家,我会派人来帮你。曲兄,我们走吧。”
  沈从越扬鞭策马,与曲净瑕一道离开了冀州。
  沈昼眠回到岸芷会馆时,摆在盘子里的桃花冰糖已经微微融化,变得晶莹剔透,荣焉正翘着二郎腿,仰面躺在床上,他眼角微红,神情若有所思,散开的青丝铺在床边,被滚的杂乱无章。
  沈昼眠走到床边,摸了摸他的额头,柔声问道,“怎么躺下了?又困了?”
  荣焉拍开他的手,蔫巴巴的摇了摇头。
  “那,要不要吃晨食?”
  荣焉眨了眨眼睛,点了点头,忽然道,“那些桃花冰糖,你先自己吃,吃够了,拿去分给归云派的弟子吧。”
  沈昼眠眉头一挑,应道,“好。”
  随即端着盘子出门转了一圈,把满满一盘子的桃花冰糖全部吃完后,才到厨房跟掌勺的大厨点了几道菜,回了房间。
  离上菜还有些时候,荣焉坐到铜镜前,随手笼了笼披散的长发,发觉大片已经被他翻来覆去滚的打了结,开始粗暴地想要把纠结的头发拉扯开。
  沈昼眠不忍看他继续祸害自己的头发,拉住他的手腕道,“我来吧。”
  荣焉愣了一下,顺从地低下头,任由沈昼眠动作。
  荣焉的头发生的乌黑浓密,只是不擅长打理,因而显得有些毛燥,沈昼眠拿着木梳,细细梳理顺畅,替荣焉笼在后脑,扎起一个高马尾。
  “祈华大会第一日,我曾见你带过发冠,如今为何不带了?”
  “啊?”荣焉茫然,认真回想了一下,坦然道,“你说那个……骷髅们觉得我第一次出现在世人面前,应该穿的华贵精致,才能镇的住场子。我还没到能加冠的年纪就死了,身体不再成长,没办法行加冠之礼,所以除非场合需要,我都不会带冠的。”
  沈昼眠这才想起,除了缠着荣焉以外,年幼时的自己从未关注过荣焉的生辰。
  他的心无端愧疚自责起来,连忙补救道,“师兄的生辰是在几月份?”
  “那种没什么用的事情我怎么记得清楚?”荣焉理所当然道,“你问别人的,我倒还能勉强答上来。”
  娘亲的生辰是正月十八,顾维的生辰是五月初六,无刀先生的生辰是三月二十……还有那二十一个孩子,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沈昼眠长叹一声,吐出胸中郁气,耐心地问,“一点儿也不记得了?”
  “唔……”荣焉有些苦恼地皱起眉头,思忖了很久,才犹豫开口,“我记得,我被送走时候,还差一个月就是我的加冠之礼,无刀先生很开心,早早准备了一堆东西,后来都没有用上,还怪可惜的。”
  他记住的不是自己的生辰,而是无刀的欢欣与喜悦。
  被送走的日子……六十年前,八月十五的中秋节。
  所以荣焉的生辰,应该就是九月十五。
  沈昼眠清楚的记得,那天晚上,荣焉做了莲蓉蛋黄馅儿的月饼,却一口都没吃,他含着温和的笑意站在一轮霜雪般的圆月下,可沈昼眠却莫名觉得,他在恐惧,在哭泣。
  ——其实,我是有些害怕的。又要去一个从没去过的地方,身边再没有熟悉的人……不过,我应该可以好好活下去的……
  ——毕竟我还有点厉害,饿了会做饭,伤了会自己采药……所以不用担心,我会在邪道平平安安的……
  ——小十一郎……
  荣焉最终还是没能如他所想的那般平安长大,他死在了十九岁的秋季,离他的加冠之礼,仅差一月。
  他一个人,死在了终年飞雪的雾隐山,六十年来,无人问津。
  沈昼眠握紧双拳,忽然恨起自己的无能。
  “少侠?在吗?饭菜做好了,可要送来?”
  敲门声突然响起,岸芷会馆的杂役在门口轻声问询。
  沈昼眠极快地收敛了情绪,伪装成平日冷静的模样,扬声道,“送进来吧。”
  上菜的杂役鱼贯而入,放下菜肴后又守序退离。
  荣焉兴致勃勃的拿起筷子,吃了两三口后突然想起什么,拨弄着碗里的饭菜,装作不经意道,“既然说想要待在我身边,那就好好待着,如果你敢离开,我就……”
  他的话说不下去了。
  他不喜杀人,也不能杀无辜之人,如果沈昼眠离开,他能怎么样呢?
  顶多也就是,坦然放他离去罢了。
  沈昼眠却突然有了眼力见儿,识相地接过话头,郑重道,“若我敢离开,便叫我一生求而不得,痛失所爱。”
  荣焉瞪圆了双眼,活像一只倍受惊吓的猫。
  这样的毒誓未免有些强人算难,可他的心情却卑劣的好了起来,情不自禁地多吃了两碗米饭。
  “我们接下来要去哪里?”
  “扬州。”
  “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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