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条顺着还没关严实的门缝飞入关门,守城士兵迅速捡起纸条,看向纸条飞来的方向,然而什么人都没有发现,一切平静地宛若纸条是凭空出现的一般。
另一头,胡云笙已经离开雁北关附近,沿着一条小道来到了秦牧所在的地方。
秦牧见他回来,拿出肉干分享给他。
牛肉的香味扑鼻而来,胡云笙摸摸空荡荡的肚子,又探头过来,“你拿了多少肉干啊?够吃吗?”
秦牧:“够你吃。”
胡云笙放了心,靠坐在石头上,“怎么样?”
“暂时还没动静,我们需要再等等。”秦牧又拿出一包肉干,拆开。
胡云笙的手顺着袋子伸进去,抓出两条,一条塞进秦牧嘴里,一条扔进自己嘴里。
“那我们就只能等了。”
“嗯。”
约莫午夜时分,一队着装与大雁民众明显不用的队伍靠近。胡云笙眯眼扫视一圈,低声道:“中间靠后第三个人是不是堪坍?”
夜色正浓,距离又很远,秦牧看的不是很清楚。
他道:“他的刀上是不是有一截暗红色的麦穗?”
胡云笙抬头去看,没有看到,那个人的刀藏在身后。盯着敲了好一会儿,才确定。
胡云笙:“就是他!”
秦牧拿出长弓,胡云笙抓起地上的一把叶子,一股妖力弥漫上来,叶子最后凝聚成一支绿色的长箭。
这一幕在前生的记忆里出现过数次。因为一些原因秦牧加入了沧南王的部队,在部队待了半年有余。
那时候的战争比现在沧南小打小闹的局势严重许多,沧河水都染上了红色。
一次突袭被敌军大部队围攻,秦牧的箭都用完了,胡云笙就就地取材,抓到什么用什么,硬生生闯出一条生路来。
秦牧抓紧这只绿色的利箭,想起诸多往事。重来一次的意义或许不仅仅是报仇,还有改变,改变那些原本不应该出现的战争,不应该出现的自相残杀。
揪出连月斋和林辰锐背后的真正主谋,让一切都回归到原来的位置上,还大雁一个和平盛世。
.
这条路早在秦家军驻扎的时候就常年被忽略,除了秦牧,日常巡逻很少会走到这里。
小道两旁遍布半人高的荆棘丛,不能在道路两旁偷袭,而从小道走过,也很难被发现。
如今秦家军几乎死绝,新派来驻扎的部队在部落铁骑下几乎全是草包。堪坍不甚在意,只在队伍后排待了不到一会儿,就不顾副官的阻拦,走到了前面。
“你滚开,那帮草包废物能奈我……呃”
一支利箭破空穿草而来,射穿了堪坍的心脏。
堪坍没说完的话再也没机会说了。他的倒地,宛如一个信号,一支支利箭相继出现,队伍里的人一个个倒下,直到最后只剩下抖如筛糠的副官一人。
副官高举双手,告饶投降。
远处,秦牧依旧拿着弓,只是没有了箭,但他也没再找胡云笙拿。胡云笙也没再造箭出来。
胡云笙抬眸眨了眨眼睛,我们走吗?
秦牧摇头。
秦牧:“堪坍死了,阿和赞不会放过他,他一定要寻一条活路。”
胡云笙捧着下巴,瞄了眼远处还在打颤的副官,问:“活路在哪儿?”
☆、第48章
副官一路能够做到副官的位置,凭借的不是自身过硬的本事,而是因为他是堪坍的舅舅。
如果没有姐姐,他现在只能在家牧羊。
但也正是因为姐姐,他被迫留在堪坍身边。堪坍想要立功,想要趁大雁病,要大雁命。他不想,只要能有口吃的,能够活着,有点小钱,最重要的是还有小命。
每一次出任务,副官都会算算天象,再去祭拜神女。
他不想死。
就在片刻之前,堪坍在他眼前被利箭射死。全队只有他还活着,那么他就一定有活下去的价值。不仅仅是如此,他还要在回去之后,和堪坍遇刺这件事完全撇清关系,绝对不能让王迁怒到他的头上。
胡云笙懒散地靠在秦牧身上,叼着一根不知何时顺来的草叶,“你说他这小脑袋瓜还要转多久,才会回答我们的问题?”
秦牧没说话,长臂一伸,拿出一支箭。
还不等他再有其他动作,就见副官高举双手,“别杀我别杀我,我有活路。”
前面半句胡云笙能听得懂,是人话,后面那半句叽里咕噜,说的也不知道是什么。
他道:“这人话都说不利索,要不杀了?”
副官能听懂雁语,只是不会说,这会儿一听冷汗扑朔落了满脸,不断重复着“别杀我”。
秦牧常年和部落打交道,熟知部落语言。
他侧头靠近胡云笙,低声解释,“他应该不会说雁国话,后面半句是他们部落的语言。”
秦牧靠得太近了,说话间气息喷洒在胡云笙脖颈、脸颊。是温热的,除了这一触感之外,秦牧究竟和他说了什么,他没有听清楚。
他恢复前世的记忆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十年的经历汹涌地占据他的大脑。整个人也仿佛瞬间就成长了十岁。
从他现在的想法来看,他和秦牧早已经在一起很久了。该做的不该做的早就做过了,实在是想不通,为什么每次他靠近,还是能够如此精准的抓住他的目光。
转瞬间,秦牧已经说完了。胡云笙胡乱地点点头,“嗯嗯,那就把他杀了吧。”
副官:“……”
秦牧:“……”
当然最后副官没有死,他确实自有一套活路。副官领着胡云笙两个人横穿树林,在一颗大树下,钻进了隐藏在荆棘丛中的地道。
胡云笙挑眉,看向秦牧。秦牧点头,跟着跳了下去。
在出事之前他们已经有过猜测,堪坍领着他的下属每一次都能避开雁北关关卡巡逻突然出现,必然是挖了隧道。只是这个猜测一直都没有能够证实的机会。没想到如今证实这件事会变得如此简单。
本就是夜晚,地下通道一片漆黑,只有入口处有微薄的月光渗入。通道里的火把一直都是由他负责添置的,上一批添置火把的军饷被他贪了。
副官下来后,两条腿又开始抖,山洞里常有蛇虫鼠蚁出没,为了防止敌人追踪,还布置了狩猎网,伪装成猎洞。没有火把,再给他一条命,他也没胆子继续往前走。
胡云笙自小在狼群中长大,黑暗中视物完全没有问题。而秦牧听声辩位的能力也很出色。对于他们两个人来说,在这里,有光或者没光,完全不会影响他们的行动。
因此,两个人都面无表情地看着副官,示意他继续往前走。
副官看了眼通道,想了想它的长度,双膝一软直接跪倒在地,嘴里飞快地抛出一堆胡云笙听不懂的词汇。
胡云笙“啧”了一声,甩手放出一只蝴蝶,蝴蝶飞在半空中,通体散发着银白色的亮光,将三人所在的位置照出一片明亮。
胡云笙手从秦牧后腰绕过去,取出秦牧随身携带的匕首,“现在能走了吗?还不能的话……”
“能能能。”副官忙不迭点头,爬起来往隧道深处走去,蝴蝶始终飞在他的头顶,确保他能看清前路。秦牧和胡云笙并肩走在后面。
一时间内,隧道内安静地只能听见三个人的脚步声。
约莫走了小半个时辰,副官似乎看见了什么标记,深吸一口气,擦掉额头渗出的冷汗,继续往前走。
命暂时保住了,副官的心思开始活络起来。他能不能活下去就看怎么和王说了。后面这两个人连堪坍王子都敢杀,还有什么是不敢的?若是他带他们回去,他们会不会行刺王?如果部落乱了,那他还能活下去吗?
蝴蝶紧紧跟在他头顶,感知到他细微的异动。
胡云笙皱了皱眉头,握紧了秦牧的手。多年亲密无间,早就养成了他们的默契,秦牧点点头,一手悄无声息地抓住匕首。
副官的心思目前也只是想一想,越靠近出口的位置,隧道是越安全的,不会有人在自家门前布置陷阱。他的异动最多也就是想一想。
真正让胡云笙感觉到警惕的,是另外的东西。
三人继续往前走,副官终于确定好如何和王解释,拿出随身的装饰匕首,咬着牙含着泪,小心翼翼地划破了自己的衣服。又不知从哪里掏出一包血袋,刺破了洒在自己身上。
胡云笙:“……”
来不及再和秦牧多说几句,胡云笙脸色突然一变,有东西从角落里出来了。
“你身上撒的是什么血?”
副官茫然,“兔子血。”
“快走!”
说话间,一只通体血红眼睛更红的兔子出现在众人前面,呲牙咧嘴怒目盯着他们,一点平日里兔子的乖萌都没有。
在他的身后,跟着大大小小十几只正常的兔子,它们全都盯着副官看,一动不动,眼睛却像铜铃。
副官也发现了这些动物不对劲儿,他惊恐后退,又想起身后还有两尊大神,值得颤巍巍说道:“怎么会?这通道里怎么会有兔子。”就算是有,也早该被通道里盘踞的蛇吃了才对。
一根及细的蛛丝从空中垂坠下来,秦牧条件反射般护在胡云笙身前,速度快到胡云笙还什么都没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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