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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我翅膀破了! (嘉寒)


  他们不知道的是,在他们跑出去很远后,有一个人突然出现在山路上,是林辰锐。
  林辰锐蹲下身,捏起一抹灰烬,轻轻揉.搓。半响,轻笑道:“怎么这么敏.感呢?”
  .
  两人一狼走走停停,翻山抄近道。在十多天后,回到了赤云山。
  胡云笙和秦牧没有上去,他拍拍巨大的身体,“好了,就送你到这里,上山去吧。”
  小雀不解,“你翅膀已经治好了,怎么还不回家?”
  胡云笙:“有事。”
  小雀:“那我帮你。”
  无论什么时候,纵使是重生,又一次拥有了这么长一段快乐的记忆,小雀和戈沙的死都死两个人心底抹不去的伤。
  先前赤云山传信过来的时候,胡云笙还没有想起过往,只是心底隐隐有不安。那段时间,蜘蛛一直如影随形,他一直以为是蜘蛛的缘故,后来全部记起后才明白,区区蜘蛛还不至于让他如此心神不安。
  这些天,好不容易安全把狼送回来了,提着的心终于能放下了,结果现在狼崽子说他要跟着他们。
  胡云笙差点一口血吐出来。
  他下意识的去看秦牧,发现秦牧也在看他。看到他的目光,秦牧给了他一个安心的眼神。
  紧接着就听见秦牧说道:“小雀,你发现没有?”
  小雀一脸懵:“发现什么?”
  秦牧:“戈沙不见了。”
  小雀继续懵逼,“难怪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原来是戈沙不在了,他去哪儿了?”
  秦牧继续笑,“我们把他丢了。”
  “什么?!”戈沙虽然笨是笨了点,捕猎能力差了点,可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他还可以照顾孩子,他们怎么……
  等等……
  小雀呆滞了一瞬,曾经和半妖偷看过的绘本突然浮上脑海,一些人类世界的常理也就在此时默契地刻进了脑海。
  他四条腿往后挪动,一边挪动一边点头,“行,行,行,我明白了,你们两滚蛋吧。”
  “谢谢小雀。”秦牧抱拳,礼数周全。
  眼看这两个人再次骑上了马,小雀突然想起刚才忘了什么,“你们等等!”
  马上的两个人看向他。小雀赶忙问道:“你们把戈沙弄哪儿去了?”
  即使戈沙笨了点,捕猎差了点,可他会哄孩子啊,马上就要繁衍季了,那么一群小毛孩子,迫切地需要一个奶妈在旁帮忙。
  胡云笙:“……”
  其实他们还是有和戈沙联系的,只是差一点累死信使。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从海上回来之前他和秦牧就确认了关系,那会还没有前世的记忆,天天美滋滋地,如同第一次谈恋爱一样。
  ……然后就把戈沙忘了。
  信使到的时候,他们已经在去蜀地的路上,是快要到的时候,信使才紧追慢赶地追了上来。
  拆开信,戈沙还在问他们有没有找到沧海水晶。
  戈沙落下的信息太多,以至于他们一时不知道应该如何给戈沙回信。似乎戈沙还说过要来蜀地感受一下南方的风土人情的,就这么被他们遗忘在了脑后。
  蜘蛛一直在不动声色地追踪,戈沙如果来蜀地,就是又多了一个被跟踪的目标。
  何况秦牧提醒胡云笙,戈沙身边还有三个小孩子在。
  于是乎胡云笙就提议,发配戈沙回赤云山。
  估算一下时间,差不多再有三五天就到了。
  果然,告诉小雀戈沙马上就要回来看孩子了,小雀明显眼睛一亮。
  胡云笙故意逗他,“戈沙这次回来还带了三个人类的小孩子哦。”
  小雀:“……”一瞬间就不高兴了。
  “哈哈哈哈哈哈……”
  秦牧看不下去,不忍小雀挎着一张脸回去。当年狼王最开始不同意他们的事情,还是先买通了小雀才得以跨过那条河。
  如今还没坦白就把小雀得罪了,以后面对狼王时候那条河会更宽吧。
  秦牧告诉小雀,跟来的三个小崽子都到懂事年纪了,可以帮忙一起照顾小狼崽。
  这话听到小雀耳里,就变成了戈沙会领着三个奶妈一起回来。
  小雀瞬间就开心了,心满意足上山。
  胡云笙也想到了什么,嬉笑着凑过来,“还不感谢我给你创造机会?快点快点。”
  秦牧轻笑,抱拳行礼,“那就多谢山仙大人给我制造机会,让我能够在老丈人和小舅子面前拉好感了。”
  胡云笙点点头,表示满意,傲娇地哼唧,“嗯哼~”
  

  ☆、第47章

  第47章
  胡云笙和秦牧离开赤云山后,乔装出城。
  按照先前阿和得勒的北迁承诺,秦牧和胡云笙要想找到他们,必须在出雁北关后,穿过塔木格里沙漠边缘聚居的村庄,再向北走五十公里。
  胡云笙眉眼冷厉地看着不远处的帐篷,“五十公里?他们的滴血起誓真不值钱啊。”
  秦牧面上看不出什么表情,沉声道:“去年我们去塔木格里的时候,他们是在更靠北的地方。如今见大雁内乱,试图浑水摸鱼了。”
  他们还没走到塔木格里聚居的村庄,就已经看到了阿和得勒聚居的帐篷。
  四下几乎没有可以藏身的地方,只有眼前这块大石头,若是敌方站在高处,也是一览无余。
  秦牧抓紧胡云笙的手,“我们先退,等晚上再来。”
  一直退到远处的树林,胡云笙才愤愤道:“阿和赞和堪坍的脑袋一定比他们的鬼诺言值钱。”
  秦牧正想说些什么,胡云笙突然面色一变,拉着他躲到树后。
  胡云笙手指在唇上比划,“嘘~”
  不一会儿,秦牧也听到了声音,面色一变。看来他们来的不是时候,阿和赞似乎正在密谋什么。
  不消片刻,一队人马走进。是阿和赞的二儿子和三儿子。
  其中老三正拿着一把匕首,咬牙切齿,面目狰狞,“二哥,我就不明白了,堪坍那个废物凭什么屡次受到重用?明明是二哥你更出色,晚上的偷袭,主意还是你出的。凭什么是那个废物去执行计划?”
  老二也面色不快,“马上就到驻地了,快把你的匕首收起来,别叫父王看见了。”
  “知道了。”老三收回匕首,依旧充满不甘,“真想一刀杀了他。”
  只有这样,父王才能看得见二哥和他。
  胡云笙和秦牧对视一眼,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
  堪坍今天晚上要带兵偷袭大雁,大雁应对部落的第一道关卡就是雁北关。
  胡云笙回想了一番他们出来时候看到的雁北关,一切巡逻正常,守门的士兵还是去年那些士兵,城墙上的巡逻队伍井然有序,看不出任何不对来。
  纵使林辰锐后来安排的军队,不如秦家军,想必也不是草包。
  胡云笙想的是,等堪坍他们从雁北关败退下来,再找机会杀了他们,神不知鬼不觉地推给雁北关的守城军队。
  和秦牧对视那一眼,他以为秦牧和他的想法是一样的。
  直到那个队伍走出树林,和秦牧一交流,胡云笙才发现,他们的想法完全不同。
  胡云笙扯起嘴角假笑,“不是爱人之间总是心意相通的吗,原来都是骗妖的。”
  秦牧笑,“如果我没有在雁北关当过兵,没有和阿和得勒打过交道,和你的想法一定是一样的。”
  “哦,”胡云笙挑眉,“原来我是败给了无知啊。”
  这就有点故意抬杠的意思,秦牧懒得再和他解释,直接把人拉进怀里。胡云笙顺势在他脖子上咬了一口。
  秦牧好脾气问道:“消气了?”
  胡云笙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突然抬手摸了摸秦牧的头发,“小朋友说说你现在是什么想法?”
  回归正题,秦牧面色严肃起来,“雁北关虽然是对抗阿和得勒的第一道关卡,却并不是不可以绕过去的。我有多了解堪坍,堪坍就有多了解雁北关的布防,现今的布防虽然严密,但是士兵缺少和阿和得勒的交战经验。”
  “他们没有体会过那群蛮子的阴险狡诈。”胡云笙说道。
  “对,”秦牧点头,“堪坍会安排一部分人装扮成乞丐,在天黑之前就混入进城的队伍。在晚上制造混乱,混淆雁北关将士的视线,大部队会趁夜绕过雁北关,闯进大雁领土。”
  胡云笙一点就通,“他们的目的地不是雁北关,而是雁巡城。只要一举偷袭占了雁巡,切断雁巡和雁北关之间的补给供应,雁北关不攻自破。”
  秦牧:“对,就是这个意思,阿笙真聪明。”
  胡云笙被夸,更是得意,“那可不得,你也不看看我天天跟在谁身旁,耳濡目染学得也不少。”
  “嗯,你最厉害。”秦牧扬唇微笑,眼眸弯弯,心情是少见的放松。
  只要阿笙在身边。
  ……
  太阳落山之时,胡云笙终于等到了这伙人。最开始,是三个装扮成客商的人进了关,在他们进关没多久后,又有五个衣装破旧的乞丐唯唯诺诺地小步进关。
  如秦牧所料,守关士兵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胡云笙一直守到守城士兵关闭关门,再无其他人入关。
  胡云笙摸出早已准备好的纸条,懒散地写个“八贼入关”,扔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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