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云笙看不见,由秦指点,然后他凭着感觉来,进展没有一开始想得那么顺利。
半个时辰后,众多蝴蝶拖着蜘蛛的身体离开曹绮,没了血肉可供营养,很快,巨型蜘蛛就消亡在了空气中,没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
蝴蝶们飞回胡云笙掌中,融入他的身体。
副官询问:“将军你感觉怎么样?”
曹绮活动活动肩膀,血渗透纱布,又渗到外层的衣服上来。
副官:“……”
曹绮对着他眨眨眼睛,露出一个虚弱的笑来,“我感觉不疼了。”
副官,“我帮您重新包扎伤口。”
“嗯。”曹绮转头,和站着的两个人挥了挥手,“我要重新包扎,换衣服,您二位出去吧,不然长针眼。”
胡云笙掉头就走,秦牧跟在他身后,到帐篷口时,秦牧问:“我们的船准备的怎样了?”
副官拿出医药箱,高喊,“阿芊,带两位去看船。”
解决了曹绮的伤,自然就要准备出海了。看看船,逛逛福州,买堆零食,休息休息,再准备出海。
走出帐篷很远,胡云笙突然想起来,他解了半天毒,还没看到那妖毒到底是属于什么妖怪的。
胡云笙:“秦牧,她肩膀上是什么?”
秦牧看看他,不答。
索性无事又无聊,胡云笙又追着问,“快说,到底是什么?”
秦牧还是不说,“好奇心不要那么重,是你不愿意看到的妖物。”
谈话间三人已经走到了目的地,胡云笙招呼阿芊,“快,阿芊,你回去问问你家将军和副官,她肩膀上到底趴着什么?”
阿芊领命走了。
就剩下秦牧和胡云笙,秦牧满是无奈,“一定要知道吗?好奇心这么重?”
胡云笙点头,坚持道:“一定要知道。我本来没这么重的好奇心的,谁让你一直不告诉我。”
秦牧:“那我现在告诉你。”
胡云笙:“好啊,快说。”
秦牧:“是一只蜘蛛。”
胡云笙:“…………”
所以他为什么要问啊?
曹绮准备的不是普通渔船,是小型军船,内部改造过,能供五个人乘坐,配带的物资可以出海航行一个月。
听说他们是要出海找东西,曹绮特意为船配备了三名随行士兵帮忙。
这是胡云笙第一次这么近距离接触船,兴奋的在船上走来走去。
不久,帮胡云笙追问消息的阿芊回来了,兴奋地和胡云笙比划,“公子公子,我打探清楚了,是一只巨型蜘蛛,有这么大,它的腿大概这么长……”
胡云笙:“……”
这人怎么还带详细描述的?!
阿芊嘴太快,秦牧根本来不及阻止。他看着胡云笙兴奋劲儿迅速褪去,捂住了耳朵,绕船跑了。
秦牧无奈地笑了一声,傻阿笙。
☆、第31章
曹绮肩膀上的妖毒拔出后,伤好得很快。知道秦牧和胡云笙要出海走很久,积极推荐福州的各种美食,偶尔跟着蹭吃蹭喝。
成功蹭过两次后,胡云笙就不干了,反将拿了曹绮一军,成功反蹭回去。
两人在福州又休息了三日。秦牧记得上一世出海走了二十天,这次准备东西都是按照要出海两个月准备的,以防有什么不测。
沧海水晶没有攻击性,海洋生物对沧海水晶也都不感兴趣,视若无睹。
唯一的难题就是,沧海水晶飘散在大海中,随海浪浮浮沉沉,不太好找。
而人的肉眼又看不到水晶,曹绮安排的随行士兵帮不上忙,最多就是在大海中充当向导的作用。
船分上下三层,最底层是仓库,储存着他们带上来的所有东西,第二层是三位士兵的住所,秦牧和胡云笙住在最上层。
胡云笙每日的任务就是站在夹板上,动用妖力,赏海。
长时间地耗用妖力,导致的结果就是,胡云笙每天晚上都很困,倒头就睡,每天都很饿,其他人一天吃三顿,他就要一天吃八顿饭。
吃过几天后,胡云笙就不和其他人一起吃了,士兵们每日自己做饭,闲来无事捞鱼捞虾吃海鲜。
秦牧负责做两个人的饭,每次他都只吃一点,这样就也可以吃下八顿饭,陪着胡云笙一起吃。
每吨饭身边都有人陪着一起吃,胡云笙越吃越多,不过消耗也很大,所以总是干吃不胖。
倒是楼下的士兵们个个都圆润了一些。
在大海上到处飘的日子,过久了也很是无聊,一个月过去了,他们依旧一无所获。
士兵们感觉带的盐不够了,捞海水研究怎么晒盐。
胡云笙每日醒来,触目所及皆是一片深蓝,看久了看哪里都一样。
这日,秦牧和士兵们捕捞到不少皮皮虾,秦牧拿回一部分来,架起火堆烧烤。
胡云笙巡查了一天,依旧没有找到任何沧海水晶的踪迹,瘫坐在地上,闲得无聊跟着秦牧学习怎么又快又省事地剥皮皮虾。
天色一点点阴暗下来,没多久就下起了雨,幸而两个人是在屋檐下,没有风,雨水不会影响到他们烧烤的兴致。
一轮吃完,胡云笙擦擦手,等着下一轮,期间还帮秦牧穿皮皮虾,放调味料。
秦牧留了一些给二层的士兵送过来,士兵们端来一盘椒盐皮皮虾,一样的食材不一样的味道。
两人一边吃一边聊天。
胡云笙面上隐隐有担忧之色,“我们已经飘了一个月了,每天这么吃吃吃,储备的食物不够怎么办?”
秦牧笑了笑,说:“不要担心,出海前,我准备了足足两个月的粮食,我猜测你消耗大了,吃得肯定多,按照八个人份量准备的食物。”
“啊——”胡云笙仰天大吼一声,一口气吞掉两只皮皮虾,“可我不确定两个月里能不能找到。”
秦牧:“这一个月来,除了吃带上来的食物,大家还不停地吃捕捞上来的鱼虾,最近又琢磨着晒海盐,计划两个月的食物,估计能吃三个月。”
一个月来什么都没有找到,胡云笙说不慌是假的,不过一听秦牧说,他们至少还能再撑两个月,瞬间就不慌了。
他们早已进入深海区,两个月的时间,足够找到了。
晚上应该重点搜寻哪个方位呢?
胡云笙沉思,沧海水晶把四溢的灵力聚集在体内,他想要利用妖力的感知,查到水晶的大概方位几乎是不能了。只能脚踏实地,一寸寸查看,搜寻。
在胡云笙思考期间,秦牧回了趟房间,从门后搬出来一盆蘑菇。
秦牧:“不仅带了吃的,还带了别的,看我种的,等会儿洗一洗,可以烤蘑菇吃。”
胡云笙彻底安下心来,秦牧把所有方面都考虑齐全了,根本不需要他担心。
“那我帮你洗。”
“阿笙,你知道明天是什么日子吗?”秦牧拿出干净的签子,串胡云笙洗好的蘑菇。
胡云笙的眼睛里,不是吃的就是深蓝色的大海。
他们已经在海上飘了一个月,时间还是秦牧告诉他的,每日累得只想睡觉,早已不知道今夕是何夕了,今天是什么日子都不知道,更不可能知道明天是什么日子。
胡云笙随口胡说:“什么啊?总不会立夏了吧。”
秦牧:“……”
秦牧大笑,“猜对咯,明天就是立夏,春天已经过去了。”
南方潮湿,季节没有北方那么分明,旷野里早已遍布蜘蛛网,只不过没有让胡云笙看到。
从没在南方生活过的胡云笙,凭借着多年的生活经验,认为夏天还没到,就不需要担忧随时可能看到蜘蛛的烦恼。
如果半妖的胆量有底线的话,那么蜘蛛就是在胡云笙的底线上盖了房子,修了庭院,上蹿下跳,肆无忌惮。
要说为什么怕?除了是天敌这一点外,没有任何缘由了,听到被人说都有可能不自觉的颤抖一下。
为此,胡云笙拉着秦牧深刻探讨过,最后得出结论,都是他老父亲胆子太小,害他遗传了他的胆小,没有继承娘亲的勇武彪悍。
上一次看到蜘蛛丝,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久到胡云笙又一次愉快的把害怕和底线挖坑埋了。
往年,数日子的事情都归小雀管,小雀每年立夏之前,负责提醒他,很快就要立夏了,早上不要出门看日出了,晚上不要玩到日落都不回家。
时间久了,胡云笙对立夏这个词都有了本能的反应,立夏就等于夏天来了,也就等于那些恶心玩意又从不知道哪个奇怪的角落里爬出来,挂在半空中。
胡云笙喃喃:“冬天怎么过得这么快?”
秦牧自是知道他在担忧什么,宽慰道:“船上的卫生每天都有打扫,蜘蛛在海里不能生存。”
听士兵们说,海里有种模样很像蜘蛛的生物,叫海蜘蛛。海蜘蛛生活在海里,不会爬上船,还是不要告诉阿笙了,以免吓到他。
“不能在海里生存……”胡云笙反复咀嚼了几遍这句话,越品越开心。
这不是就意味着,他可以安心度过一个没有蜘蛛的夏天了嘛!
每天吹着海风,吃着海鲜,看着太阳从海平面升起,既惬意又享受。他终于可以好好享受一番夏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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