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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我翅膀破了! (嘉寒)


  “三叔,三叔别走。”胡云笙急急忙忙叫住大狼,“再给我半个时辰,我肯定会找到的。”
  他找了整整一天,虽然还没找到,但已经有了线索。那个人类的名字叫做秦牧,是个叛国的罪臣,和他的副官两个人受了重伤逃进了山里,眼下山里还有一批士兵奉命在搜捕他们。
  如果是让那些人先找到了,那他可能就报不了仇了。不可以,绝对不可以。
  可惜,狼三叔不是小雀,不听他的。扯着胡云笙的衣服把人拽自己背上,干脆利落,抄近路回到山洞。
  到了洞口,狼三叔把胡云笙放下来。
  “三——”一股腥甜的血腥味扑鼻而来,胡云笙顿住,“怎么这么重的血腥味?爹爹是猎到鹿王了吗?”
  狼三叔不会言语,只是焦躁地推着胡云笙往里走。这个反应太不正常,胡云笙心里突然冒出一种不好的感觉。
  胡云笙和狼三叔急匆匆跑进来。洞内狼群都围在一只受伤的狼身边,时有悲呜声,见胡云笙回来,纷纷给他让开。
  受伤的大狼正是狼王,胡云笙半跪在狼王身侧,赫然看到狼王的后腿伤处有一支短箭。小雀就站在一旁,不断将嚼碎的药草撒在伤口处,试图止血。然而药草没有起到任何作用,血依旧顺着箭尾源源不断地流出。
  “箭头上可能有引血的倒钩,必须拔.出来。”胡云笙仔细检查伤处,快速道,“爹爹,你忍一忍。”
  胡云笙按住伤处,用力将箭拔出,小雀快速用药草堵在伤处。箭已经拔出,可止血的药草依旧没有效果,血依然在往外冒。
  “呜——”
  胡云笙凑近看着伤口,把伤口周围被血沾湿的狼毛拨开,露出伤口周围的皮肤,隐隐发紫。山洞内光线暗淡,胡云笙一咕噜爬起来跑出山洞,借着洞外的光终于完整地看清楚了那支短箭。
  箭头上没有倒钩,但有一个特殊的凹槽,在箭射出之前,里面可能藏有东西。爹爹的伤口不深,但伤处四周泛紫,极有可能是中毒了。
  胡云笙用衣服擦干净短箭上的血迹,在短箭的尾羽处刻着一个字——秦。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文啦~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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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本想写个沙雕快乐的狗血爱情故事,文案放下面,球收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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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大概就是个快乐搞事业,快乐欺负前夫后被前夫按住嘿咻的故事
《我是海里最会说的!》(ABO)
白溪离婚后,还没来得及享受单身生活,就出了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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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章

  
  事不宜迟,胡云笙立刻召集二十只狼离开山洞,寻找那个名字叫秦牧的人类。
  “他有一个同行的同伴,两个人身上都有伤,这种短弓箭武器属于远程武器,大家都小心些。”胡云笙收起短箭,把狼群分成三队,“西边已经搜过了,我们分别去其它三个方向,记住,遇上其他人类不要起冲突,目的是拿解药,抓秦牧!”
  ……
  夜色沉沉,森林里漆黑一片。秦牧在一片杂草丛中醒来,什么也看不清晰,只有模糊的影子。
  是地狱?还是乱葬岗?阿笙现在在哪里?
  还没等秦牧想清楚,忽然感觉前方有动静,下意识屏住呼吸。
  就在几尺外,六只狼排队经过。
  是狼,狼群!
  秦牧倍感亲切,这些狼都是阿笙的兄弟姐妹,是阿笙的亲人。他们是赶来支援的吗?
  不,不要过来,快走,有埋伏。秦牧想要大声提醒那些匆匆走过的狼兄弟们。怎料,一张嘴就吐出一大口血。
  是了,秦牧的记忆慢慢归位。他和胡云笙错信了林辰锐,落进了陷阱。
  林辰锐的长.枪穿透他的心脏,似乎是……有些疼的。
  秦牧躺在几尺高的草丛里,抬手摸向胸口,这里应该有一个口子。
  没有!横在胸口的不是枪伤,是刀伤。
  并且,到此时此刻,秦牧才发现自己身上不仅有刀伤,还有剑伤、擦伤、摔伤以及草草包扎过的箭伤。腹部的剑伤伤及内脏,所以他才会吐血。
  大伤好几处,小伤数不清。秦牧反应过来后,才感觉到全身上下每一处都在作痛。右腿的伤口裂了,或许这才是他晕倒在这里的原因。
  胸口没有长.枪造成的横贯伤,反而其它各种伤痕无数。秦牧躺在夜色里,感受周围环境中各种微小的声音,他不是在地狱,也不在乱葬岗,应该是在野地里或者树林里。
  上一次受这么重的伤还是在和阿笙相遇的山林里。秦牧想到,也不知道阿笙现在在哪里?怎么样了?
  等等!
  月亮爬上山头,给暗黑的森林带来稀薄的光亮。秦牧撑住地面挣扎着爬起来,借着月光看清楚了周围的环境,这里是森林。
  极有可能就是阿笙他们住着的山林。
  这一身伤……突然,秦牧踩到了什么东西。低头去看,是箭筒,里面还有一支短箭,尾端刻着“秦”字,这是秦家军的东西。
  自从秦家军“叛国起义”被灭,已经很多年没见过这种短箭了。
  秦牧摩挲着箭尾的刻字,一个大胆的猜测冒了出来。
  林辰锐刺过来的长.枪是真的,他死在、死在阿笙身边也是真的。可是,现在他活着,身边是有序走远的狼群、久违的短箭和森林。
  他回来了。
  重新活在这片土地上,活在相遇的这一刻,一切都没有发生,一切都还来得及。他绝对不会让悲剧再次上演,秦家军的“叛国”仇、阿笙父母的仇,一笔一笔慢慢算!
  如果一切都没有变,那么戈沙应该还在山洞里等他。那就先回山洞找戈沙,等伤好一点再去找阿笙。
  阿笙……
  秦牧脸上不禁露出笑容,狼群居住的山洞,他闭着眼睛都能找到,不急。
  一切都重新开始,这一次,秦牧希望两个人的开始能不那么血腥和对立,能够温柔一点。他不会伤害他,也不会伤害狼王,只需要在阿笙每日看夕阳必经路上“偶遇”。阿笙心地善良,看到这身伤,一定会把我捡回去救治。
  ——“嗷呜~”
  远处传来一声狼嚎,声音短促且急。若是重生之前,秦牧只会以为是在普通不过的狼嚎,但是现在不一样,有过一辈子和狼群为伍的经验,很容易就可以判断,这是阿笙在召集狼群。
  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秦牧重新背上箭筒,取出腰间长剑当拐,支撑着身体,勉强往前走去。
  阿笙必然就在声音传来的方向。
  摇摇晃晃地走出几步,秦牧又踩到一样东西,低头去看,是一只兔子。
  兔子身上还插着秦家军的短箭,没有意外,这只兔子是他的猎物。
  只是,记忆里,猎到兔子的这一天,他把未来岳父大人给射伤了。
  也就是说,昨天他已经伤了阿笙的翅膀,今天又伤了狼王……
  纵使饥肠辘辘,可是手里的猎物它突然就不香了。
  秦牧一瘸一拐地走回记忆里躲藏过的山洞。山洞内,戈沙还在昏迷中,没有醒过来。
  秦牧拾了些干树枝,在山洞深处点火,烤兔肉,心里计算着时间。
  兔肉烤熟的时候,就是阿笙带着狼群找上门的时候,正好可以请阿笙吃兔肉。秦牧没有想到,时间过去了那么久,再回忆起相遇,竟然点滴的细节都还记着十分清楚。
  上一次,秦牧狩猎回山洞的路上,发觉了狼群的踪迹。顺着踪迹摸到近处,发现带头的居然是一个半妖少年,后背左侧受伤的翅膀无法收拢,模样看上去又滑稽又好笑。
  他和戈沙都身负重伤,若是和狼群正面对上,恐没有半分胜算。不能正面杠,那就只能想办法攻敌人的软肋。擒贼先擒王,唯有找出半妖的弱点,才能够一招制敌。
  你怕什么呢?
  秦牧藏身在树后,待狼群彻底走远,走另一条路回山洞。眼前不断闪现半妖的背影,略加思索,在途中抓了两只天蚕珠带回山洞。半妖也是妖,畏惧天敌是刻在骨子里的,即使吓不退,也有了能谈判的筹码。
  后来发生的事基本上都在秦牧的预料之中,半妖带着狼群找到他们躲藏的山洞,逼他交出解药。狼群怕火、半妖怕蜘蛛,短暂的对峙替秦牧争取到了谈判的时间。
  他射伤的应该是狼群的首领,半妖和狼群必然关系匪浅,否则也指挥不动狼群。
  “我可以给你解药,但是你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搜捕他们的士兵必然已经进山,以他们现在的身体状况,多不了几日必然会被发现,若是能寻求到一个庇护,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洞口,蜘蛛网已经基本成型,两只天蚕珠勤勤恳恳的织补。
  胡云笙不动声色的后撤了一步,“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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