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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嫁人以后 完结+番外 (猫珺)


  作者有话要说:
  架空嘛,我们就当作这个时代有牙膏、镜子、玻璃、肥皂之类的。


第17章 开始
  他太需要一个地方来发泄情绪,原先的藏书馆是个好地方,不过很可惜,那里现在不属于他。现在他正坐在晾衣台的某个角落,旁边的床单很眼熟,听说这是奥登那个蠢货自己挑的。
  真是够丑的,特别像把仓库里的麻袋剪开做成十条背心然后等到被穿烂了再打上补丁缝在一起的产物,安塞记得他们的新婚之夜便是铺得这条床单。他在干净的皂角气味和乱飘一通的床单中间流下几滴眼泪,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在上下翻飞的床单与床单之间,一片黑白相间的裙角慢慢显露而出。
  年轻的女仆正站在离他不远的地方,看起来有点慌张,安塞记得她的名字,她叫玛莎。他知道自己现在有点狼狈,眼睛被泪水入侵,变成不太好看的红色,鼻头也是红的,头发不整齐,服饰也不考究,但他依然很冷静地,或者说是装成冷静的样子,询问玛莎:“你知道她是谁吗?”
  奥登要比安塞想象中回来的早上太多,他是在午餐之前回来的,伴随而来的还有一个巨大的路灯。没有人能想象得到,奥德里齐殿下,一个天才,身穿华美的套装,梳着考究的发型,亲自去整个王城最高级的家具店,只为搬回来一个路灯。他居然不是为了出轨,这可真是令安塞大跌眼镜,就在前几分钟,他刚刚为了那双皮鞋哭了一场,结果回来就发现皮鞋被蹬到了六十度墙的夹角中,漂亮的刺绣外套挂在一根断掉的大理石柱子上,而奥登,这个惊才绝艳的男人正身披睡衣脚踩拖鞋,扛着那根有三个他那么高的路灯,当着安塞的面把它塞进床边那个洞里。
  他兴高采烈地向安塞介绍:“这是马第尔达最好的路灯,老板说一块能源石就能维持十年!”
  安塞当然知道这是最好的路灯,他看到路灯上的标志时就知道了,他只是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此情此景,尤其是当他听到奥登说“真希望夜晚快些到来”的时候。
  “现在——”奥登把路灯周围的地面整理好,宣布,“我们一起睡觉吧!”他走到窗前,装模做样地拉上了窗帘,就好像这么做之后屋里就会暗下来,然后就真的可以睡觉了一样。可是当安塞意识到处处都是问题的时候,他早已不由自主地换好了睡衣,躺在奥登旁边。正午的太阳很热情,直直地把阳光送到这张床上,和舞台上的灯光一摸一样,让两位主角暴露在焦点位置,奥登很慷慨地把手臂和胸口全部送给安塞,他的头发、睫毛以及笑容几乎要融化在白花花的光晕之中,像一张曝光过度的老照片。
  安塞只是看了一会儿,眼睛就再也受不了了,只好移开视线,让目光停留在别的不那么明亮的地方上去。没过多久,他真的感到有些困了,同时饥饿感和胃部的疼痛纷至沓来。奥登把他的头强硬地摁在了自己胸口,他只好隔着一层睡衣,发出闷闷的、轻柔的声音:“我突然觉得饿了。”
  奥登很有耐心地问他:“想吃什么?”
  “没有想吃的。”
  在迷迷糊糊中,他好像听到了几样弗雷德卡特有的菜的名字,可疲惫来的迅速而汹涌,根本无力抵抗。在他很想睡的时候,奥登又不让他睡了,他被一阵野蛮的摇晃强行弄醒,不太高兴地坐起来,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熟悉的食物香气,有那么一个瞬间,安塞还以为自己正坐在弗雷德卡王宫的卧室里,在做了一个悠长的梦之后被女仆叫醒,二十五分钟之后用早餐。
  可是没有弗雷德卡,没有女仆,甚至连卧室都没有了,只剩一个金毛蠢货站在桌子形状的垃圾旁边,得意洋洋地对他展示梦中的出现过的菜肴。
  都是些他吃惯了的菜——吃惯这个词很有趣,是说习惯,无关喜好,安塞还没有落魄到靠几盘菜获得心理安慰的程度,况且这些菜只有闻起来才有几分记忆里的味道。他从床上爬起来,在一把不知道从哪里翻出来的还算干净的凳子上坐下,让气味欺骗味蕾,用了一顿食不知味的午餐。
  奥登高兴极了,他没有凳子,只好靠在桌子旁边,用手抓三明治吃,这对他来说并不算是太失礼的举止,《大陆礼仪标准条例》里早就规定了小型三明治可以不用餐具。安塞没有因为占据屋里唯一一把椅子而产生不必要的愧疚感,他结束进餐,把餐巾放在桌子上,准备出去一趟。
  在他忙着换衣服,甚至破天荒地地对着镜子用魔法把黑眼圈遮住,打理头发的时候,奥登就坐在挨近浴室的那半边床上,沉默地盯着他看。他的眼神过于幽怨,以至于小王子在百忙之中迫于夫妻情分问了句:“怎么了?”
  “没什么。”奥登很快地回答,然而没过多久他就忍不住问,“你要出去吗?”
  “嗯,我有点事需要处理。”
  他一边打领结一边随口编理由:“我要去一趟书店买东西。”至于买什么东西,就连他本人都不清楚,但这并不妨碍他搪塞奥登,安塞知道奥登多半是有些怀疑的,毕竟哪里的书店会卖连王宫藏书馆都没有的书呢?他懒得再想理由,从衣柜里拿出一件并不常穿的大衣,把它披在肩上。当终于打理好一切,准备出门的时候,他情不自禁地转过头看了一眼不满的丈夫,然后走到门框前面,低下头打量了一下门的残骸,这才穿过门框,冲奥登点点头。
  二十分钟之后,他坐在博瑞家的沙发上,与这家的主人谈笑风生。博瑞的脸上带着点笑意,再没有初次见面时的疏离感了,两人聊了一会儿马第尔达三月份的几本新作,管家才送来红茶和糕点。
  “刚从费兹捷勒收来的茶叶,我父亲很喜欢。”
  安塞温和地说:“真巧,父皇也喜欢,他的茶叶基本都是从费兹捷勒订购的,味道很特殊。”他为自己倒了一杯,却没有急着品尝,只是捧在手中,眼眸低垂,漂亮的瞳孔中映出两片红褐色的海,“派对进行的很成功,希望温妮能够高兴。”
  这句话很成功地引起了博瑞的兴趣,安塞注意到他从口袋里掏出了怀表,却没有打开,只是用大拇指不住地摩挲着表盖,他想起那张没有看清的女性的照片,接着说:“她是一位很有魅力的女士,见多识广,谈吐非凡,我很欣赏她。”
  博瑞的目光看向别处,嘴里却说:“我在派对上没有看到您和她搭话。”
  “哦,我并不擅长和异性聊天······听起来是不是有点丢人?”说着,他用食指敲敲手中白瓷杯子的边缘,像是在掩盖害羞似的,低着头,轻啜一口红茶,对博瑞解释,“其实奥登早就跟我聊起过他的这位青梅竹马,她经常旅行,我很羡慕她。”
  他看到博瑞的目光慢慢挪到了他身上,整个人突然变得比方才轻快一些,博瑞的叙述很完整,他向来喜欢把一切复杂的东西理顺,然后不带感情地陈述。他的废话很多,大部分是夸赞温妮的话,安塞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
  温妮是个孤儿,六岁的时候溜进了王后的花园,和公主戴安娜成为朋友,算是王后的半个养女。在十六岁那年,她与奥登曾有一段短暂的交往,仅仅维持半个月便和平分手了,对外宣称性格问题。她热爱旅行,这是从十岁开始便出现的爱好,所以她谈吐非凡,见过许多别人没见过的事。
  在此之前,她还是大王子妃的热门人选。
  安塞很敏锐的察觉到了博瑞言谈间流露出的情愫——其实对方并没有刻意去隐藏,他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博瑞是个很清醒的人,知道喜欢要去追,不信任就试探,血管里流着的是纯正的马第尔达血液,但他同样清楚追求失败的后果,以及试探被发现的更加不信任,所以他会犹豫,他其实很矛盾。
  离开之前,他把空杯子轻轻地放在杯垫上,披上大衣,戴好帽子,从管家手里接过自己的皮包,在站在大门口的时候,才突然想起来似的,礼貌询问:“请问您知道王城一家家具店的位置吗?它的标志是金色的。”
  他歪歪头,努力地回想了一会儿,补充道:“杰西卡杰西,好像是叫这个名字。”
  他没有选择步行回去,最近几天天气已经慢慢热起来了,特别是在午后,如果走回去的话,绝对会出一身的汗。安塞拦了一辆马车,被车夫扶进车厢里,他坐在最里面的位置,把窗户打开了一点儿,让阳光能够把车厢里面照亮。管家告诉他,“杰西卡杰西”在王城最南边,坐马车的话,来回需要一天的时间,而奥登只用了半天。他敢打赌,奥登绝对不会瞬移魔法——这涉及了一些空间知识,奥登一辈子都弄不懂,所以只剩下骑马这一种方式。安塞想不明白他为何要穿着华服骑马,或者他根本就不愿意去想,马车在王宫门口停下,他递给车夫两枚银币,朝寝殿走去。
  阳光把他的脸晒得通红,刚刚得到的消息使他既高兴又烦躁,他很想在花园里走走,以平复心情,最终还是选择回去。
  作者有话要说:
  卡文了,觉得自己写的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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