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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魔的庄园 (蜀七)


  看着很是可爱了……
  池晏都不舍得养大了吃肉了。
  毕竟猪猪这么可爱,为什么要吃猪猪?
  池晏看了眼小猪,又想了想美味的猪肉,最后还是让人把小猪先养起来,因为太小,必须让人看着,先试试让人给它们喂羊奶,如果不喝的话就只能给它们吃麦麸或煮熟的卡坨。
  毕竟这是第一代,池晏也不指望这群小野猪能长多少肉,野猪身上脂肪就不多,去掉内脏和骨头以后,肉其实比想象的少,跟现代的大白猪是两码事。
  小野猪在仆人的怀里叫个不停,猪鼻子一拱一拱。
  池晏连忙说:“快抱走。”
  仆人不明所以,连忙抱着猪快步离开了。
  哎,小猪真的好可爱。
  池晏害怕自己再看两眼就舍不得把它们养大吃猪肉了。
  不过也说不准,说不定等猪长大了,他就不觉得他们可爱了。
  被选中照顾小猪的人是一名仆人,准确的说,是一名年纪很小的仆人,大约只有十四岁,是个看起来瘦小的小姑娘,在城堡里也是一个不怎么出众的仆人。
  她的父母死后,她的姨妈找人把她送到了城堡里,不求她挣的钱给自己,只求别用姨妈家的钱。
  因此小姑娘大约是城堡里少数没有把家人带到这里来的仆人。
  ——她对姨妈家没什么感情,在她被送到城堡来之前就在姨妈家干活,无论干得多少,姨妈和姨父都不会给她好脸色,只觉得她浪费家里的粮食。
  现在她在城堡里过得很好,领主大人吩咐过,不让他们这些年纪小的仆人干搬运重物的活,他们只需要打扫城堡,清洗小件的东西。
  “诺玛,你又要喂猪了?”同伴们脚步轻轻地从小女仆诺玛身边跑过去。
  诺玛抱起一头小猪,用木勺子给小猪喂奶,小猪喝奶喝得很不规矩,诺玛的衣领很快被打湿了,但她一点都不嫌弃。
  “这些猪可乖了。”诺玛摸着猪头,对同伴们说,“比你们乖多了。”
  城堡里年纪小的仆人不多,所以他们除了是同事以外,更像是玩伴。
  虽然年纪小小就要工作,但身上还保留着孩童的活泼和天真。
  以前他们吃不饱,还总要担心被责骂,所以从不敢谈笑,现在就好,只要不犯错,就不会挨罚,于是他们隐藏起来的天真活泼又冒出了头。
  “诺玛以后就养猪啦!”
  “诺玛以后也长个猪鼻子!”
  诺玛比男孩早熟,她哼了一声,置之不理。
  男孩们看她不搭话,加上前面有了成年仆人的身影,也闭上嘴,不再开这种恶劣的玩笑。
  男孩们走了以后,诺玛才放下怀抱里的小猪,捞起来另外一只小猪。
  养猪怎么了?这是管家爷爷让她做的事,是信任她,觉得她能办好才交给她的,她跟那些男孩可不一样,她是个稳重的女仆!
  诺玛给猪喂了奶以后,还用干草给小猪们擦了身体,挨个喝饱了奶的猪猪们用小短腿在干草上爬来爬去,最后挤在一起睡着了。
  诺玛蹲在那里,撑着下巴看着这些小猪。
  看了一会儿以后,诺玛才像念咒语一样的小声唠叨道:“小猪,你们要长快一点,你们长得大一些,肉多一些,这样领主大人就有吃不完的肉了。”
  诺玛虽然小,但已经对仁慈宽容的领主大人忠心耿耿啦!
  小猪再可爱,也没有领主大人有多多的肉吃重要。


第47章
  又是一个美好的早晨,小女仆诺玛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她穿好自己的衣裳,拿着自己的木盆去打水,洗干净脸和手以后,她就去厨房后面的小房间里等着领到自己的饭。
  “今天早上吃蘑菇卡坨汤。”已经先她一步到“食堂”的小男仆等她坐下后说道。
  诺玛严肃地点点头,她脸上还带着稚气,做出这样的表情来让人觉得有些好笑。
  她拿着木碗,去领了属于自己的那份早餐。
  汤里放了点盐和香料,这可是领主大人来之前没有待遇,诺玛珍惜的把汤里的野菜和卡坨吃完,把汤汁也喝的一干二净。
  吃完早餐后,诺玛就走到城堡的院子里,去给小猪拌饲料,她要把麦麸和豆渣混在一起加水煮软,捞起来以后和上一些羊奶。
  母羊马上就不产奶了,如果不给小猪断奶,母羊没奶之后小猪就会饿死。
  这是诺玛的任务,诺玛一定要好好完成它!
  一只小猪都不能死!
  她每天都把猪圈打扫的很干净,精心的照顾着这些小猪,大约是因为熟悉了诺玛身上的味道,她一走进猪圈,小猪们就迈着断腿扑向她,发出小猪独有的叫声。
  可能正是因为诺玛的认真,小猪们都长得很好,没有一只生病。
  猪毛也渐渐变硬了,摸起来有些扎手,诺玛在给小猪们喂完食以后,就开始打扫猪舍。
  把猪粪铲到木桶里去,这些东西可以当肥料。
  诺玛一点都不嫌脏。
  她干得认真仔细极了。
  猪仔长得没有池晏想象中的快,这都过一个月了,才只长大了一小圈,还没有池晏以前同学家里的猫长得快。
  可能是品种的问题,这里的野猪就是没有现代杂交过的猪长得快。
  然而比起猪仔长得慢,苎麻的收获才是池晏收到的最好的消息,苎麻的收获代表着他们终于可以开始织布制糖和酿酒了。
  虽然苎麻酿酒也需要酒曲,可他们现在并不忙着酿酒,只要能织布制糖,领地很快就能贩售货物,挣到钱,买到需要的物品。
  纺织车和织布机都已经造好了,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先把苎麻的外皮剥下来,这些外皮在经过浸泡揉搓等工序后,就可以开始纺织成线,过程并不算简单容易,也得经过数次的实验,浪费掉的苎麻皮不少,但因为有手艺仔细的矮人,在经过一次次试验后,终于可以纺出线来。
  虽然因为技术不熟练,导致麻线有的地方粗有的地方细,这样不均匀的麻线织出来的布缝隙很大,不太能保暖。
  但这些线也不能浪费,池晏叫仆人用这些线练习织布。
  最后……这些活都变成了矮人先学会,他们在这些方面是又天赋的,天生手就灵巧,在别的方面可能不怎么聪明,但在这一方面脑子却转动的极快。
  但也有可能是因为纺织车和织布机都是他们制造的,更了解运用的方式,所以比其他人上手更快。
  反正矮人们现在基本已经脱离土地劳作了,每天要么是纺线织布,要么是教别人防线织布。
  池晏自己也上手纺过线,纺出来的效果惨不忍睹。
  在祸害了炮制好的苎麻外皮后,池晏终于承认自己不是这块材料。
  至于织布,池晏就不尝试了,免得再次浪费。
  他现在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制糖上,制糖需要更多的人力,在熬制的过程中不断搅拌,并且还得看准火候把糖浆捞出来,等待冷却。
  不过因为天气还没有完全冷下来,秋老虎猛烈至极,熬好的糖浆不太成型。
  这时候池晏就大手笔的让仆人们用硝石制冰,放在房间里,然后把装满糖浆的一个个木盆摆放在房间里,等糖浆冷却成块后,先用小刀把糖块从木盆里撬出来,然后砸成比较均匀的糖块。
  池晏在做好的时候自己尝了一小块,味道没有白糖和红糖那么甜,颜色也是呈微黄色,但吃起来有清香,空口吃也不会觉得腻。
  “好吃吧?”池晏给克莱斯特塞了一小块苎麻糖进嘴。
  克莱斯特笑着说:“没有蜂蜜甜。”
  池晏:“知足吧!蜂蜜可遇不可求,我又不准备养蜂。”
  池晏讨厌虫子,也害怕蜜蜂,不管是黄蜂还是蜜蜂,只要他看见,就觉得要被蛰了。
  蜂蜜虽然好吃,但蜜蜂就没有那么可爱了。
  “不过还得等大河他们走通了路子,才能把糖卖出去。”池晏叹了口气。
  克莱斯特把糖咽下去后说:“既然你担心大河,不如让我陪他去走一趟。”
  池晏:“行吗?其实我原本想让管家跟着一起去的,但他年纪大了,我怕路上出现什么意外。”
  克莱斯特忽然说:“这次跟大河一起出去的人,就让我来挑吧。”
  池晏更奇怪了:“你挑?”
  克莱斯特点点头:“从我带回来的那批人里挑。”
  还不等克莱斯特解释原因,池晏就已经给克莱斯特找好了理由——那些人都是围剿过强盗的,有一定的战斗能力,并且这些天一个个也养的很不错,至少看起来不再是那副瘦骨嶙峋的模样。
  池晏思考了一会儿,觉得这个办法有可行性。
  “等大河好了,你就选人和大河一起去吧。”池晏看着克莱斯特的眼睛,“那你记得早点回来。”
  克莱斯特没忍住,摸了一把池晏的脸:“我还没走,就开始想我了?”
  池晏:“……”
  他只是习惯性的说了这一句,没想到克莱斯特会这么解读。
  池晏:“你想的可真多。”
  虽然嘴上是这么说的,但这次让人出去,池晏不仅让他们带上了糖,还给他们人人都配上了匕首,在克莱斯特他们出去的前一天晚上,池晏一整夜都没睡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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