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默缓缓摇头:“严非,我是不详之物,是万恶之源,注定会害了你的。”
严非不羁地笑说:“好啊,那就来,和天斗其乐无穷,我倒要挖出这瞎子的狗眼,让它看着我们如何亲密如何恩爱。”
沈默把戒指紧紧地握在手心里,指甲深深嵌入血肉之中,他低着头,忍不住脱口:“你怎么可以这样……”
严非寻了沈默十五年,期间,他有好几次质问过自己,为什么要如此坚定执着?他一开始权当是感激,后来隐隐发现,总有一股莫名的亲切感,在推着他不断靠近沈默。接触了沈默,他总能听见沈默的灵魂在说:
拜托,救我。
而后他才明白,亲切感的背后,隐藏着一种近乎执念的责任感。
严非渐渐收起笑容,靠近他,双手捧起他的脸:“你不是万恶之源,你是我的沈默,我最爱最爱的人。在我眼里,没有人比你更加洁净、单纯、漂亮、可爱,你是万千沙砾里的一颗明珠,闪着最耀眼的光芒,连指尖都泛着好看的彩虹。”
“这个世界没什么可怕的,脚下虽有泥泞和荆棘,可头上却还有一个月亮,它又大又圆。你只需做好自己,我会陪你一起承担为逆天而行所付出的代价。”
有时候,需要把一切都烧干净,才有新的东西生长出来。
沈默觉得,他的暗夜之魂在燃烧,变成了一堆废弃的灰烬,可灰烬深处藏着一缕余温,比美酒还要芬芳,散尽在无垠的蓝海上,缱绻柔波,浪花朵朵,从此顶天立地。
沈默拿着戒指的手还在颤抖,他尽量稳住,把戒指套在严非左手的中指上,然后低头,在戒指上轻吻了一下。
接着,沈默忽然抱着严非,送上唇,吻住了他,仿佛身后拥有一万雄兵的勇气和力量。
沈默用了一点蛮力,身子向前倾,迫使严非向后仰,直至把他压在沙发上,沈默的吻滚烫地落在他的额间、眼睛、脸颊、鼻梁……带着难以置信的热情,铺天盖地而来。
沈默着急地去扒下他的外套,却被严非抓住了手。
沈默红着脸问:“你……不想要我吗?”
严非喘着气说:“你还没吃蛋糕,时间快过了。”他很开心沈默这次这么主动吻他,还以身相许,但还有一件事情没做。
“必须要吃吗?”沈默更想继续吻他。
“过生日就是要吃蛋糕,这个步骤是不能少的。”
仪式感就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
严非不想放过任何一个可以标记他们相爱时间轴的节点,保持浪漫感觉的温度,这是他爱他最好的仪式感,亦是一份庄重严肃的小确幸。
他可以潦草生活,但决不允许让沈默的余生敷衍了事、平淡无趣。
沈默遇到了他,就该拥有一个诗意的世界。
严非坐起来,打开装叉子的包装:“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口味的,就订了那个店里的招牌抹茶蛋糕,”他拿着叉子弄了些蛋糕,送到沈默的嘴边:“来。”
沈默想伸手拿过叉子,严非躲了下,握着他的手腕:“别动,我喂你。”
他只好张嘴吃了进去,舔舔唇边的奶油。
严非问:“好吃吗?”
“嗯,很好吃。”
严非把沈默没吃干净的叉子放进嘴里:“好甜。”
沈默问:“还有什么要做的吗?"
严非放下叉子,在他的耳边轻笑低语:“做你。”
两人边吻边脱衣服,分泌的多巴胺已经完全控制了他们,搂着转着,偶尔按在墙上吻,去到了房间。
已是□□相对,地上狼藉一片。
严非把他压在床上,继续缠绵不休,前戏做足后,沈默的身上点点红红,像零落在雪地上的梅花花瓣,美不胜收。
严非温声问:“准备好了吗?”
沈默双眼氤氲,脸上一片潮红,胸口此起彼伏:“嗯。”
“会很痛,我轻点。”
沈默抓住他手臂上的肌肉:“不用,痛,才真实。”
差不多做到凌晨两点,出了一身汗,严非本想问沈默要不要去洗个澡,可沈默事后很累,加上昨晚繁忙的工作,就更累了,很快就睡熟过去,严非不好叫醒他,轻轻拥他入怀,也睡了。
之前,严非在沈默家睡过几次,次次都是沈默比他早起,而这次,是严非起得更早一些。
他把沈默的衣服手洗好后晾着,收拾桌上的蛋糕,然后去酒店附近的药店买了点药,再去早餐店打包了一些早点,回到房间的时候,沈默似乎刚醒,坐在床上,看着右手的戒指入神。
严非走过去,坐在床沿,理了理他有些睡乱的头发:“早安男朋友,你在想什么?”
“没看见你,我以为……昨晚是一场梦。”
他从不曾真正入睡过,他害怕做梦,一做梦,就会梦见千年前的严非满身是血躺在他的怀里,他就会立刻惊醒,满脸泪痕。
可昨晚,他睡得很香,一夜无梦,算是真正体会到了做人的快乐。
沈默问:“你去哪里了?”
“我去买早餐了,傻瓜,我抱你去洗澡?”
“不用,我自己去。”沈默掀开被子,作势下床,全身酸痛,不禁皱起眉头。
严非很担心:“是不是屁股痛?”
“还好。”
“你先去洗个澡,出来我给你擦点药。”
“嗯,其实我没什么事。”
“怎么没事?今早你睡觉的时候我看了一眼,还挺红的。”
“真没事,我是医生,你不用担心。”
沈默撑着腰,脚步缓慢,走进了卫生间。
第23章 出柜
吃早餐的时候,沈默看见严非的脖子后面有几条红痕,指了指说:“你这里怎么了?”
“哦,你昨晚抓的。”
沈默喝着粥,差点没被呛到,不可置信地说:“我?”
“嗯,我后背和手臂上都有。”严非转过身去,撸起衣服和衣袖。
后背上的红痕很麻乱,长长短短、深深浅浅,粗粗数来二十余条,手臂上更多的是坑坑洼洼的指甲印。
沈默低头看自己的手,发现指甲至少长了一厘米,“对不起严非,我忘了我一兴奋,指甲就会变长,抱歉。”
严非拿起一个鸡蛋,剥着说:“没事,被你这么一抓,我也挺兴奋的。”
“可是你的伤……”
严非啧了一声,打断说:“这不是伤,是我们做过的证明,我巴不得留一辈子呢。给,吃个鸡蛋。”
沈默接过鸡蛋:“我等会儿下去买点药。”
“好。”
吃完早餐后,严非收拾了桌子,然后两人都坐在沙发上,面对面,他摆出算高考数学的那股认真劲儿,在帮沈默剪指甲。
沈默问:“严非,你什么时候回缘城?”
“我想留下来陪你。”
“不用,你回去陪度秋吧,我很快也回去了。”
“对了,”严非抬起头,“说起秋秋,我倒是想起一件事。”
“什么事?”
“你在医院的时候,见过秋秋养的百灵鸟吗?不过它白天都躲在被子里。”
沈默点头,:“嗯,晚上有一次见过,怎么了?”
“前几天,秋秋跟我说,那只鸟听得懂人话,叫它做什么就做什么,你说,这鸟会不会是吸血鬼变的?”
沈默的眼里闪过一丝微妙:“有可能。不算上初拥的人类,如今世上只剩下三个吸血鬼,我、我弟弟景夜,还有这个混血,你说他白天不敢出来,说明他怕阳光,不会是景夜。而只有千年修为的吸血鬼才有能力变身,所以应是混血所变。”
严非停下了修指甲的动作:“混血是什么?”
“混血指的是吸血鬼和人类结合生的孩子,逆鬼道人伦而行,注定被鬼族所鄙夷,被人类所唾弃,天地之间无一容身之所,无一知心朋友。”
“他叫阿兰,父亲是吸血鬼,母亲是草原公主,他的父母背着亲王生下他,自小在草原长大,十六岁时,亲王得知,就派鬼将追杀他们一家三口,阿兰在他父母的保护之下得以逃生,再没音讯。直至我三百年前见到了他。”
“当时阿兰正在吸食人血,我本想立刻除掉他,可他跟我说,那个人不是他害死的,是跳崖自杀死的,还说没咬人,只是添了几口石头上的血,我过去看了眼,确实是如他所说一样。后来,我跟他相处过一段时间,发现他完全可以靠动物的血,来压制住嗜血的本性,他也很善良,经常暗中帮助人类,所以我就没杀他。”
严非听得很认真,微微蹙眉:“那他为什么要一直跟着秋秋?”那晚,他送严度秋回学校后,回家发现百灵鸟不见了,之后严度秋说鸟跟去了学校,不肯离开。
沈默说:“度秋救了他,他这样做很可能是为了报恩,你放心,度秋是个很善良的姑娘,他不会伤害她的。”
严非有点忧心忡忡:“或许吧。”除了报恩,会不会打起他妹的主意来?必须找个时间,好好跟这鸟玩意儿谈个话。
修好指甲后,严非还是死皮赖脸待着不回去,沈默继续坚定不移让他回去,最后还是严非妥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