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重华若想要他命,此时便可。但他没有。
阮重笙摇摇头,撇开多余的念头。
说起来……“师兄的符是哪里来的?是个高手前辈啊。”
作为一个寂寞许久的符阵师,晋重华手里的那些符纸还真是勾得人心痒痒。
“确实是前辈。”晋重华莞尔:“是时天府白先生的手笔。”
白先生?阮重笙模糊记得好像有人提起过,似乎是位德高望重的老前辈,坐镇时天府多年,教出来众多九荒英杰。
算下来,可是跟阮家那位老爷子一辈的了。
阮重笙支起半边身子,喜滋滋道:“那我可一定要去拜访一下了。”
符阵这些东西虽然最吃天赋,但有个真正的大能指导,可也是胜读十年书的。
“你当年是青丘夫人给下的法苗?”晋重华坐在榻边问。
阮重笙借机就趴他腿上,仰着脸无辜道:“嗯,算是吧。夫人不主修符箓,但她也教了我很多。”
阮重笙说来师承裴回铮,但裴回铮本人也不是纯粹的蓬莱流,功法不知为何极度混杂,而落灵心落成宴这对也是脱离家门的表兄妹加上天下雪和宝月沉海阁的数万秘籍,阮重笙确实是吃百家饭的那一类了。
晋重华道:“你年纪小,修习得太多难免内息有所杂乱,到天九荒后,我替你引灵渡气。”
引阳上君这人虽位列东荒之尊,却到底是出身蓬莱,将蓬莱护短的脾性继承了个十成十。若非同门和旧交,还真不爱管闲事。
阮重笙从师父嘴里也了解了一些,顿时眉开眼笑,“好师兄,那我先谢过了。”
他一身所学甚多,灵脉难免有所损伤,年少时不懂事,后来慢慢的也只能这样努力均衡,若有晋重华帮着疏通,兴许他那没有痛觉的毛病都能治上一治。
第31章 风雅(3)
练练剑,画画符,两天时间过得很快。
看着掩在层瓦飞檐后的烈阳,阮重笙掐指一算,算了个时辰,打声招呼就出了门。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绕岸垂柳丝丝缠绵,如一团淡淡绿雾萦绕于碧水之上,随风撩起圈圈涟漪,散向远处,归于平静。
远远望去,石桥底下,已经有两位佳人等候。
吴千秋仍旧裹了一身暗红裙,只是背上没再扛着那把大刀,不至于教人以为她是来“倒拔垂杨柳”的,稍挽了个发髻,插着几只对簪,笑起来还挺温柔。
她旁边的厉重月却不知道什么叫矜持,跳起来冲他招手,见阮重笙不慌不忙的步伐,提着裙摆就跑过来挽住他手臂,笑道:“三师兄三师兄,我们来好久了。”
阮重笙倒也不烦这个小姑娘,任她拉了几步,方才温声道:“别闹了,走吧。”
没有大刀“稚”在身的吴千秋在路上还真如个出来凑热闹的大家闺秀一般,加上一个秀丽的厉重月在侧,一路惹好些公子哥多看了几眼,也有想上来搭话的,可看见阮重笙那张脸,怎么都退却了。
吴千秋:“他们认得你?”
阮重笙乐道:“那当然,毕竟金陵城就这么大,不认识我的还真不多。”
毕竟阮少侠名声在外,吃喝嫖赌无一不为,除却几个外来的混混流氓,纨绔子弟里可真没几个不认识这个人的。
何况那日酒楼门口替厉重月出头后,他这张脸肯定又有更多人认得了。
厉重月注意到了,忍不住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恶霸?”
阮重笙被这种说法给噎住了,心里嘀咕:看来那天后这丫头恶补了不少东西啊。厉重月还挺高兴地继续道:“时天府里也是,他们见到我就躲。二哥还说我肯定嫁不出去了。”
吴千秋撩开碎发,微笑:“他们提起我,也爱说个‘力拔山兮气盖世’。”
顺带一提,宝刀“稚”乃是一代名器,重一百一十九斤,带柄共长六尺九寸,实打实的厚背带环大刀,往个高大莽夫背上一抗,画下来就能作辟邪用。
阮重笙想起了当初背着吴千秋和那把刀的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厉重月小声道:“三姐那年一刀劈断千钧石的勇绩我们都还记得呢……”
阮重笙没忍住笑出声。
两个姑娘家不依,最后阮重笙领着人去买了几盏花灯和小玩意,自掏腰包得肉疼。
拿着街头卖的镀银小簪,厉重月表现得十分欢喜,立时戴在了头上。奈何那簪子过于花哨,配她一身水色罗裙略有不搭,阮重笙随手又寻了根紫色的递过去,顺便又出了回血。
厉重月抱着簪子,一脸警惕,“说给我的就是给我了,这只也是我的。”
阮重笙哭笑不得,主动接过两位姑娘怀里的东西,就一人留个花灯在手上,其余全给了阮重笙。
厉重月两手空空,选个鲤鱼灯在手里戳弄,又去瞧吴千秋手里的莲花灯,眉开眼笑:“三哥真好 ”
阮重笙默默道:“谁让你们是姑娘家。”因为自家姑姑,阮重笙展现风度可谓是轻车熟路。
锦衣公子打马过,留几缕香尘,一点惊鸿;罗裙姑娘结伴低眉浅笑,轻罗小扇遮住笑靥如花,絮絮叨叨着哪家俊俏儿郎;还有邻家孩童人群中惊跑,穿过青石板桥,拂过柳树弯梢。
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
阮重笙生长在金陵一方天地,这繁华热景早了然于心,闭上眼睛都能说出哪条街卖哪些东西,哪边市集点心最好吃,哪处老板最爱坑他乡客,但每年都依旧乐此不疲。
看看身侧两个眼睛明亮的姑娘家,望着夜幕中火树银花小声惊呼,推攘指看,阮重笙低头笑了笑。
年年岁岁皆不同。
从前一个人看了八年热闹,后来有了师父姑姑,然后有贺摇花,又冒出个昙花一现闻人歌,还有那温柔乡里各位姐姐嬉闹,今时是两位佳人在侧,实在各有滋味,自然皆有不同。
转角时,阮重笙竟不经意瞧见了一个人。
闻人歌,或者说,天云歌。
苍茫是唯一一个将氏族与门派结合的地方,主事人皆不外传,号称是神族后裔,传承的功法颇为神神道道,故但凡跟北荒苍茫天云氏沾亲带故的,都不大可能是纯良之辈。
灯火阑珊处,他提着一盏长相清奇简陋的方形灯笼,头上缠着发灰的布巾,正与一小贩争执些什么。
阮重笙悄悄使了“秋独客”,得到的真相让他嘴角抽搐。
天云氏次子,正在凡界金陵城夜市上跟一个卖河灯的商贩为两文钱争得面红耳赤。
阮重笙一时间说不上是什么滋味。他跟天云歌相遇于一场巧合,不到一年的交情,但也是年少时珍重过的朋友,阔别多年后知道当年的闻人歌竟然是天九荒天云氏族人,还是个挺有名的天才,这种感觉……
只能用微妙形容了。
此时天云歌若有所感,惊觉望来。阮重笙目光猝不及防与他正好对上。
天云歌似乎很是欢喜,跳起来冲他招手,嘴里喊着什么,在喧嚣声里被远远隔开。
正逢几个少年人结伴行过,阮重笙拉着两个姑娘,顿时没入人海。
人无踪。
第32章 秦淮(1)
厉重月没心没肺继续挑东西去了,吴千秋虽然悍名在外,却还比她细心些,注意到了方才那一出,低声问道:“怎么了?”
阮重笙苦笑,简单重复了一下前尘往事,“我……暂时不大想见他。怪尴尬的。”
闻人歌当年对身份上可是始终欺瞒的。
“听说你与灵州贺摇花也是故交。”吴千秋摸着下巴调侃:“那么不好相与的人你都能结交,天云歌脾气可好多了。”
阮重笙问吴千秋天云歌的事,吴千秋思索了一下,道:“他……传闻是个纨绔公子,总之天赋资质都还不错,不过私传有些缺心眼。”
阮重笙噗嗤一声笑出来。厉重月回头看他们,阮重笙忙抛开思绪上前,“我姑姑平生最爱胭脂水粉,两位好姑娘帮我挑挑吧?”
头顶烟花再度迸开,阮重笙冥冥之中,他回头,蓦然与一人对上目光。
晋重华立于小石桥边,阮重笙站在青石板上,相隔半溪烟火,人影幢幢。
火树银花,丝竹管弦,好像都失色在瞬间。
厉重月察觉到他的愣神,回头看见晋重华,双手拢在嘴边呼唤:“二哥!”
晋重华冲他们遥遥一笑,此时一簇烟火在上空炸开,映他面上光影斑驳。
阮重笙想,这个人好像一直这样,一直这样一个人这样高高在上。他好像习惯了一个人,因为他足够强大。但他好像又在这样的夜色里,无意间恍然透出了几分不入世的寂寞。
强者往往是一个人的强大。
“师兄,要不要来一起?”他下意识伸出手,高呼。
那个人看着他,目光停留在他摊开的掌心,语气难得柔和:“好。”
吴千秋和厉重月在前头继续挑挑捡捡,阮重笙看得直笑,眼珠子一转,悄悄上前,变戏法似地掏出两个糖人递过去。
“好甜!”厉重月咬了一口,惊喜道。
吴千秋打量这个小糖人,冲阮重笙笑道:“有心啦。”
那两个糖人,其实是刚来的时候,阮重笙悄悄让糖人师傅照两个姑娘家做的。逛了半圈,正好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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