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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荒少年游 (谢明妃)


  “嘭——”合拢的雕花木门被一只白靴“温柔”踹开。
  青楼的设计大概分上下三层,一楼直连大门,中间架着个朱漆圆台,六根人面大柱支撑金碧辉煌,上头分别画着六个千秋美人,正是传颂已久的“金陵六绝”,另有客座围绕,声色犬马。楼道蜿蜒曲通而上,二楼便是所谓“雅间”,亦呈环装,各由木门阻隔,屋内摆设大同小异,另一头则皆是镂空雕花栏,垂挂红粉帷幕,掩去半边身形,不掩居高所见。
  如今晋重华在一侧独据一桌,举着阮重笙不让喝的酒壶端详,吴千秋捡个圆凳坐下,努力压制两颊绯红。而阮重笙正靠在一边桌沿,一只脚往后勾住一凳脚,身子前倾夺过晋重华手中酒壶,“青楼的酒不能喝随便喝!这群小妮子惯爱胡闹,我就怕她们不下媚药下泻药,我有法子,可师兄就……”
  踹门的人收回脚,抱臂看着他们,从嗓子眼里发出冷笑:“哟,挺快活呀。”
  熟悉的语气,熟悉的动作,除了贺摇花不作他想。
  贺大爷张扬跋扈惯了,对引阳上君行个礼算是极为友好了,接着人就挑个凳子一坐,脚直接搁在圆桌上,对着不知道装着什么东西的酒壶皱眉,“什么玩意,酒菜呢?”
  阮重笙挥退门口战战兢兢的龟奴,重新关上门,吴千秋就往旁边挪了挪,“小十七啊,怎么跑这儿来了?”
  贺摇花出身灵州,而灵州是出了名的“尼姑庵”,规矩多得要命,贺摇花虽然为所欲为惯了,但被邀明月知道了这个儿子“故地重游”,怕不是得水牢伺候。
  同时,吴千秋和贺摇花虽师门不同,但同在时天府求学,彼此间也有些交情,所以才能这么直接调侃。
  贺摇花一撩鬓发,连回答都相当轻蔑:“她管得着吗?”
  正巧门外小厮扣门上菜,阮重笙看贺大爷的架势,深觉还是别吓着人家,接过盘子自己端回来。
  他伸手去推贺摇花双腿,可惜后者纹丝不动,还指着腿耸肩,阮重笙乐了:“它们不肯移尊驾是吧?”
  算了算了,跟小荷花计较什么劲,伺候着吧。
  他先把酒坛子暂搁在晋重华面前,将酒碗往他跟前一推,笑眯眯道:“师兄啊,这糊涂仙其实用杯子喝不带劲,用碗才……”
  放下一口喝了一半的酒坛子的晋重华问:“才什么?”
  “没……没什么。”阮重笙自个儿把下巴按了回去,然后就是猛一摆桌,豪气道:“师兄好酒量!再上三坛酒来!”
  后半句刻意扬声,门外龟奴爽快应答。
  继而回身,绕着那翘在桌上的腿替贺大爷布菜。
  吴千秋此时利落地把凳子往晋重华那桌一拖,也拍开一坛酒牛饮。于是这边的桌子空了,而台下丝竹管弦更甚。
  阮重笙听着下头喧嚣,跟着贺摇花一起探开帘子环视。
  可不动不打紧,一动,却生生跟对面人对上了眼。
  那头的人也是一愣。锦衣华冠,王孙公子打扮,但面色窘迫难掩,一瞧就是初入青楼。
  正是那横川高枕风。
  风月地里遇“故人”,怎么说话是个学问。
  隔着这么远,勾肩搭背哥俩好是不现实了,何况也没熟到这地步。装作没看到……谁信啊。
  阮重笙:“……嘿,好巧。”
  那边呆滞的反应显然引起了同行注意,于是帘子被另一只手拂开,露出全貌来。
  这纱幔本就挡不住什么,阮重笙眼尖,一眼看到头。
  呵,好巧,高枕风,天云歌,慕容醒,落潇潇。
  阮重笙瞄一眼身后,嗯,晋重华,贺摇花,吴千秋。
  巧是真巧,九荒聚了七荒,个个是内门亲传。知道内幕的外人可不得当场昏厥过去。
  对面探帘的正是天云歌。他似乎不觉得尴尬,反而在看见阮重笙的瞬间就开始挥手,依稀喊着什么话,阮重笙从口型里勉强分析出“阿笙”二字。
  贺摇花懒懒抬起眼帘,语气轻飘飘道:“苍茫天云氏都来凑热闹?这青楼好大的名气。”
  青楼名气大吗?大的。位于金陵秦淮岸,自古风月集聚,美人温柔,先帝下江南时曾亲临登楼,大叹金陵风土滋养美人如斯,还带走了当年的花魁清倌入宫封妃,盛宠不衰。
  但人间再大的名,也不该惹这么多天九荒的人齐聚。
  阮重笙果断放下帘子,回了原位,恰巧小厮端着三坛子糊涂仙上来,还又添了不少菜色,笑嘻嘻道:“都怕阮公子和几个朋友不够嘛。”
  酒是正好,菜够不够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青楼名气大还是有原因的,上到鸨母姑娘,下到小厮龟奴,个个贼精。
  之前的些许疑惑被小厮的话冲了个干净,阮重笙笑骂:“去去去,小心爷搁你们这儿吃霸王餐!”
  “哎哟,那妈妈和姑娘们一定乐意!”


第36章 风月(3)
  贫嘴归贫嘴,阮重笙又将菜重新布了些在引阳上君桌前,回身时闻贺摇花正拨弄着碟子,食指在桌上轻点,一副若有所思样子。
  阮重笙捻一块摆盘用的青杏放入口中,顿时重温了一回五官扭曲的滋味,颇为怀念道:“你口味还是没变,嗜酸。”
  贺摇花口味与阮重笙大致相同,但有两点差异挺大。一是酒量,千杯不醉沾不了边,反而是小酌几口就得来个宿醉;二是嗜酸,无酸不欢。
  回首当年,阮重笙还揣测过他家小荷花是不是个女扮男装的小姑娘,还是那种怀了娃娃,而且是怀了男娃娃的女娇娥。
  于是某日他曾调笑:“都说酸儿辣女,小荷花你是不是要给我生儿子啦?”
  那时好像就是小芳菲跟着伺候他们,不知这“旧爱”是否因此而来。
  胡思乱想之际,记忆里的小荷花幽幽传音过来:“你不是看上了晋重华吧?”
  阮重笙一愣,下意识瞄了一眼当事人,而那人正端坐在七步之遥,方才的酒坛子已经空了,手中执着个空杯抵在下巴,一脸平静地望着下面的声色犬马,还看得有些得趣。只是那姿态活像是身在九荒哪处仙境,而非小小金陵的青楼楚馆。
  似乎感知到了他的视线,晋重华偏过头,下巴微抬,冲他笑了笑。
  又愣了三秒后,他道:“想什么呢!哪能啊!我就是觉得他生得挺……挺讨喜的……我就喜欢他那样的嘛。”
  难得一向嘴皮子利索的阮公子也能结巴。
  贺摇花提着酒壶,直灌了大半壶酒水下肚,末了一抹唇角,嗤笑道:“你什么时候喜欢他那一卦的了?我记得你当年不是最喜欢那些个奔放风骚的?”
  阮重笙猝不及防被提及黑历史,呛着咳嗽起来。
  说起来,这其实跟“小仙女”这个称呼一样,还是有典故的。
  当年的阮软还不是现在的阮重笙,长期泡在书堆里让他其实也没什么真经验,并不识得真正烟花风月,端听几个纨绔常说什么美人怀温柔乡,乘着兴头仗着脸皮曾带贺摇花去青楼里找乐子。
  但约莫是这两个人看着都很有一股富贵的模样,老鸨在门口逮到人后就直接拉着两个小少年进了个雅间。
  雅间里面是一个姑娘。隔着那大概七八层纱,面前摆着一架琴。说是这楼里的头牌,浅朱姑娘。
  旁人眼里,香笼,画屏,轻纱,美人,可真是风雅至极了。
  而阮重笙在想,隔着这么厚的纱,他连这头牌的身形都看不清楚,万一老鸨为了诳他在后头安了个后院杂役呢?而且论乐艺,他也就应个名粗略会些笙,这渺渺琴音又跟人一起被纱拦着,实在不爽快。
  谁要花三十份鸳鸯糕的银子来听一首听不懂的曲子啊。
  于是当年的他清了清嗓子,按照话本里的登徒子的语气直白道:“你,出来陪爷。”
  老鸨:“……”
  浅朱:“……”
  贺摇花道:“原来你喜欢风骚的?”
  阮重笙沉思片刻,暗想:“风骚这个词不是形容文人墨客的吗?”,但又想着自己不怎么见过世面,隐约觉得这应该是个好词,于是矜持道:“对,风骚的最好不过。”
  回忆起来,真是为年少轻狂而扼腕啊。
  贺摇花仿佛看热闹不嫌事大,又揭开了另一块疤:“怎么不说话了,小仙女?”
  这他娘的又是什么!
  阮重笙拍案,“喝你的酒!”
  此时底下正好传来一声:“哪位爷要来试试的?”
  贺摇花嘲讽他成习惯,嘴角一挑,随手将鎏金酒壶一扔,一脚踩在栏杆上,扬声道:“我来!”
  “这位爷好身手!”年轻的老鸨娇笑道:“上面的几位公子可是这位爷的朋友?要不要也下来试一试?”
  她直勾勾地盯过来,目光移到阮重笙身上的时候,又是掩帕一笑:“不如就由楼上的阮公子来?”
  阮重笙叹气,这位妈妈就是故事里的浅朱姑娘,并且因为听话懂事,深得前老鸨的喜爱,后来老妈妈返乡,就将这偌大的地方交给了她。
  所以作为老相识,不捉弄他一下,她定是过不去的。
  想着,阮重笙便答道:“各位姑娘都看腻在下了吧?这美人恩,在下受之有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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