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凛是第三种。
得摩斯以前从来不知道,这世上还有第三种虫子。
就是你不仅踩不下去脚,还想帮他把前路挡着的小石子、大害虫都赶走。
什么原因?
不是这只小虫虫多可爱、多迷人。
是太惨了啊。
谈朋友谈成这样,图什么?
【白团团之四】
这里终于没有范佩阳了,只有一个正在悄悄把衣柜里的衣服往背包里塞的唐凛,塞一件,就停下来警惕地听听声音,做贼似的。
问题是他拿的衣服并不多,也就三四件,看起来像是要去短途旅行或者出差。
但如果是正常理由,有必要这么偷偷摸摸吗?
得摩斯现身,在背后喊他:“喂。”
唐凛吓一跳,猛地转过头来,看见不是范佩阳,松了口气。至于一个陌生人突然出现,似乎不在他的警戒范围之内,仅仅是流露出一丝疑惑。
得摩斯没有自我介绍环节,直截了当地问:“你在做什么?”
唐凛愣了下,忽然伸出一根手指压住嘴唇:“嘘,你不要那么大声。”
得摩斯也不知道自己哪根筋不对,就跟着听话了,压低嗓子,用气声又问了一遍:“你——在——做——什——么——”
唐凛莞尔,笑意里透出一丝顽皮,也用夸张的气声道:“偷——东——西——”
得摩斯懵逼地看着他手里的包:“就偷几……”
唐凛:“嘘——”
得摩斯:“偷——几——件——破——衣——服?”
唐凛低头看刚塞进去的衣服,几不可闻地咕哝:“就剩这几件了……”
得摩斯越听越迷糊。
唐凛忽地抬起头,特别认真地叮嘱:“我只告诉你,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
得摩斯愣愣点头:“好。”
唐凛将声音压得更低,谨慎而郑重,像在透露一个惊天秘密:“这是一个实验。”
得摩斯:“实验?”
“嗯。”唐凛用力点头,有种笨拙的孩子气,“我要把这幢房子里,我的所有东西,全部拿走,但不能一次性拿,要像蚂蚁搬家那样,一次偷偷拿走一点,一次偷偷拿走一点,直到这幢房子里再没有我的东西。”
所以刚刚唐凛说“就剩这几件了”,是指这个“蚂蚁搬家”的实验已经接近尾声?
可是——
“你到底在实验什么?”得摩斯想不出来这有什么意义。
唐凛把背包放到地上,仰头看得摩斯:“实验看看,范佩阳会不会发现,我的东西在变少。”
同住一个屋檐下的两个人,哪怕只是普通朋友,其中一个人的东西越来越少,到了一定程度,另外一个人也总该发现些端倪的。
可是很显然,范佩阳是个例外。
明明看清楚了当前情况,得摩斯还是残忍地明知故问:“你就剩这几件衣服了,他发现了吗?”
唐凛不笑了,眨下眼睛,淡淡的惘然:“没有。所以等拿走最后这几件,我就不要了。”
得摩斯:“不要什么?”
唐凛很努力地弯下眉眼,假装自己不难过:“不要范佩阳了。”
得摩斯怔了一瞬,忽然意识到,他遇见了今天晚上最大的喜讯:“你终于想开了?真要和他分手?”
“不是分手,”唐凛严格纠正,一字一句强调,“是我不要他了,我甩他,他失恋。”
甩的好。
失的妙。
得摩斯甚至可以单纯为这件事给唐凛盖个……慢着,如果这两个人真分了,那前面他考核范佩阳的时候,被联手欺负是怎么回事?
分手依然是朋友?
还是藕断丝连又复合了?
【白团团之五】
在这里,得摩斯找到了答案。
病房,单人床,看起来还算健康的唐凛。
得摩斯来过这里,就在深渊之底的第一个黑色毛球怪里,只不过在毛球怪的病房里,唐凛病恹恹的几乎要走到生命尽头,而在这里,他眼里还有光彩。
直到此刻,得摩斯终于能确认,这些白团团既不是感情,也不是臆想,更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潜意识。
它们有着时间和逻辑上的连贯性。
它们就是唐凛的记忆。
虽然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被封存成了一个又一个的白胖圆,游离在唐凛的主记忆之外,但他可以负责任地说一句——封得好。
就这一团又一团的糟心记忆,这辈子想不起来都不亏。
作者有话要说: 得摩斯:先被狗粮撑,再被苦恋虐,我做错了什么??
第108章 坏蛋范佩阳┃你只是爱惨了他。
得摩斯站在唐凛的病床前,刚要现身,有人进了病房。
是范佩阳。
得摩斯几乎下意识就想一脚踹过去,忽然发现,对方手里还端着一盘洗好的苹果。
苹果又红又大,吃起来一定又甜又脆……
不对,得摩斯甩掉跑偏的思绪,把视线从苹果转移到范佩阳身上。
男人把衬衫袖口挽到了手肘,手上还沾着未干的水珠。
所以苹果是他洗的?
洗给唐凛的?
范佩阳那个浑蛋会给唐凛洗苹果?
“想吃哪个?”他把盘子推到唐凛面前。
唐凛左挑右选,末了非常郑重地指了一个最圆润最漂亮的。
范佩阳笑笑,把盘子放到床边的桌子上,拿起唐凛挑中的那个苹果,开始削苹果皮。
得摩斯:“……”
洗苹果,微笑,削苹果皮,这三件事哪一个都不符合范佩阳的坏蛋人设!
啊,他懂了。
得摩斯眯起眼睛,一定是唐凛身患绝症,然后这家伙就良心发现,改过自新了。
嘁,这世上什么都有,就没有后悔药,人都要死了,再献殷勤有什么用?
“晚上去看午夜场啊?”唐凛接过削好的苹果,笑眯眯地问。
范佩阳神情柔和,目光里有许多复杂情绪,可说出的话,简单明了:“好。”
好吧,献殷勤还是有用的。
得摩斯看着那二位之间流动的粉红泡泡,也不知道该生气唐凛的“就是不分手”,还是心疼自己的“在这里多余”。
不过这间病房里的范佩阳,终于和他在神殿里认识那个重叠上了。
前面几个白团团里,他几乎要怀疑神殿里的那个是[画皮],否则没法解释,为什么神殿里那个范佩阳满心底都装着“唐凛”,白团团里的范佩阳却像个混蛋……抱歉,他不应该用“像”,分明就是!
现在似乎捋得顺了。
因为唐凛生病了,于是范佩阳觉醒了,简直是最俗套的“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这出狗血感情戏,得摩斯不想再看下去了,可就像第一个白团团里,他管不住自己敲车窗的手一样,在这第五个白团团里,他又号令不动自己的脚了。
他没走,范佩阳先走了。
是外面等候的秘书进来叫的,说是公司那边有急事,需要范总回去处理。
范佩阳显然是不想走的,但唐凛可怜兮兮卖了卖惨,前者就乖乖听话了。
得摩斯围观全程,忽然觉得改变的不只是范佩阳。
先前的白团团里,唐凛只会自己开车兜风,自己偷拍合影,自己悄悄蚂蚁搬家,可现在,他会主动去和范佩阳“交锋”了,而且拿得住对方的软肋。
虽然,那个软肋是他自己。
离开的范佩阳,和得摩斯擦肩而过。
后者忍住伸腿绊人的冲动,一直忍到病房的门重新关上。
空气一下子安静了。
窗外的绿地刚修剪完草坪,淡淡的草香,顺着缝隙溜进来,似有若无地浮动。
唐凛放下吃了一半的苹果,从床边的柜子里摸出手机,打开相册,一张张往前翻,一直翻到那张偷拍的亲吻。
他静静看了好久,然后选择删除。
可在手机系统弹出“确定要删除?”的询问时,他又犹豫了。
得摩斯看得胸闷气短,直接现身:“还想什么,删啊!”
病床上的唐凛吓一跳,险些手滑选删除,幸好最后关头直接按了返回键,退出相册。
唐凛:“你……”
“你不用知道我是谁,”得摩斯的开场白一次比一次简单粗暴,“我就问你为什么不分手?”
唐凛张大眼睛,有些惊讶,又有些懵:“你怎么知道我想过分手?”
得摩斯心累:“我不单知道你想要分手,我还知道他根本记不住你生日,不在公司承认你们的关系,不跟你拍合影,我还知道你做了一个史上最蠢的‘蚂蚁搬家实验’!”
唐凛:“我……”
得摩斯:“我什么我,你不是说东西都拿走了,他还没发现,就不要他了吗?”
自己为什么要站在这里?
为什么要问这些狗血问题?
不知道。
反正就在这里了,就问了,还莫名其妙就下了决心,如果答案不让他满意,回头两个人都杀掉,破坏工作守则也要杀掉,会受罚也要杀掉,不然不能弥补他受的心灵创伤。
“你能不能让我说句话。”唐凛哭笑不得。
得摩斯没好气看他:“你现在可以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