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要逼死莉莉丝。
一旦毒烟飘进去,要么,莉莉丝放血救人,把自己搞个半残,可能还无济于事;要么,莉莉丝放弃德里镇的人,自己跟余一一出逃。普通人逃不出来,可身为A区玩家的莉莉丝和余一一一定可以。
可无论哪一种,都会导致新人类同盟的信仰崩塌。他们会知道,莉莉丝根本不是什么救世主,根本救不了他们。
除非——莉莉丝够狠,她可以把所有的知情者全杀掉,那么一切都将死无对证。
余一一弹了弹烟灰,把所有的可能都说了出来,“他们唯独没有想过一个可能,我们会破解这场德里镇的困局。”
莉莉丝挑眉,“你有办法了?”
余一一吐出一个烟圈,笑笑,说:“你看这个形状像不像套在镇外面的那个毒圈?”
莉莉丝:“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啧,美少女说话不要这么粗俗。”余一一挥手将烟圈散去,继续说:“如果你有办法让风换一个方向,那不就得了?”
莉莉丝侧目,“毒圈是个圈,风无论从哪个方向刮,不都会吹进来……你想从镇中央往外吹?”
余一一耸耸肩,“你跟计宁掰了这几天,计宁手里的解毒血清库存应该也不多了。如果他们自己的人大批量中招,却没有足够的解药,那他们就得反过来求你。你们之间,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不对吗?”
莉莉丝瞧着他这幅完全置身事外的样子,心道他不愧是个机会主义者。哪怕身处居中,一颗心也永远徘徊局外,冷静理智,伺机而动。
“可你怎么吹这风?”莉莉丝问。
“我需要造一个三百六十度旋转的大风车。”余一一道。
“等你造出来,大家的坟头草都两米高了。”
“哎。”
我就说,女孩子讲话能不能温柔一点?
“你知道造风车需要几步吗?”余一一又问。
“你说说看。”莉莉丝挑眉。
“三步。”余一一道。
“哪三步?”莉莉丝原以为余一一是在开玩笑,但话说到这份上,她不得不承认余一一可能真的是要造风车。
余一一伸出三根手指,脸上还带着玩闹的笑意,语气却很认真,道:“第一步,找到一根足够长、足够高的杆子,或者建筑,当风车的载体。第二步,做出四张大叶片,无论什么材质,得足够大,才能吹得出飓风。第三步,我给你变个法术。”
“什么法术?”莉莉丝忽然起了兴趣。
“保密。”余一一冲他眨眨眼。
莉莉丝立刻扭头而去。
她就说,大男人wink什么wink,怪烦人的。
余一一看着她离开的背影,耸耸肩,黄昏中一个孤独的男人,又抽起了烟。
可他刚把烟点燃,天台的门又被人重重推开,莉莉丝不耐烦地瞪了他一眼,“你少抽支烟会死吗?也不怕得肺痨……还不快来干活了!”
余一一微怔,随即在无奈的笑意中掐掉了烟,双手插兜慢悠悠跟上去。
第217章 庆典(二十六)
当夕阳的最后一缕光线从地平线上淹没的时候,风车终于有了雏形。以德里小镇的信号发射塔为风车的杆,四块巨大叶片则由钢管焊接出叶脉和形状,再搜集全镇能用的布料缝上去。黑的、白的、五颜六色的,尼龙的、棉的还有油布,一座穿着百家衣的风车就这么被搭好了。
远远看着,风车像薄薄的彩蝶的翼,因为还能透光。走近看时又像打满了补丁的船帆,让人时刻忧心它是否会毁于下一次风浪。
即便这样,有些船员还依旧富有浪漫情怀。
“扎克,别涂啦,赶快下来,我们该去做饭了!待会儿莉莉丝来了,又要骂你不务正业!”黄毛的小子在信号塔下双手做喇叭状大喊,他仰头看着攀爬在高处的人,喊得中气十足。
“我很快就好了!”被叫做扎克的青年在给叶片涂鸦,他背了一麻袋的喷漆上去,跟日落抢时间。
傍晚时分,风已经吹起来了,毒烟开始朝镇里扩散。速度虽然不快,但带来的恐慌不可阻挡,唯有像扎克这样富有浪漫情怀的青年,才会在这时还想着要给丑丑的叶片涂鸦。
许许多多的人并不对这莫名其妙的风车抱有希望,只是不得不抓住这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罢了,但扎克不这么想。
在同伴的催促声中,他加快速度将最后一罐喷漆用完,画下最后一道红色的波浪。那是落日的颜色。
“你画的什么?”同伴问他。
“是希望。”扎克落地,又抬头仰望这座风车,说:“我有预感,这会成为一件传世的大作。”
“你不是吧?就你这画?”
“不,我说的是这座风车。”
语毕,扎克转身又跑了。同伴连忙追上去,在他身后大喊着让他赶快去做饭,这可是他们分配到的任务,做不完那不可得被莉莉丝大人一脚踹在屁股上。
扎克可不管,他跑得飞快,跟落日的风擦肩而过。他跑到了电闸前,将四周那几盏大灯的开关用力拉下——
灯亮了。
那是几千瓦的大探照灯,坐落在信号塔广场的四周。这里原来是镇上一处很不起眼的小公园,有着紫藤花长廊以及最普通的健身器材,吃了晚饭闲着没事干的大妈们时常到这儿来跳广场舞,所以街道办的人就在这里安了几盏灯。
灯亮了,大爷们也能坐在这里下棋聊天。这个小广场,就是从前那无数平凡生活最好的见证。
突然有一天,丧尸来临了,末日来临了,生活被破坏,人性开始解构,逐渐分崩离析。还有希望吗?扎克相信会有的。
他抬头看着被光照亮的风车,尽管它看起来有点滑稽可笑,但它总是一个希望。
工匠们开始做最后的加固工作,扎克终于和同伴返回临时搭建的集体食堂,投入到晚餐的准备工作中去。
可帐篷区里闹哄哄的,一群人在为了一只猪搏斗。德里镇仅存的一只黑猪,哪怕在物资稀缺的末日时代,依旧被养得膘肥体壮。
大家在争论要不要杀猪。
有人觉得横竖都要被毒烟毒死了,最后一顿应该吃点好的。也有人觉得万一没死,吃了可惜,以后说不定还能找到第二头猪配种。
“我就说不杀!不杀!谁要杀佩奇先杀了我!”
“你昨天还踩坏了我种在盆里的葱!”
“谁也不能阻挡我吃猪肉!妈的!”
“滚开!!!”
“……”
莉莉丝和余一一在不远处的三层小楼里看着,余一一撩着窗帘,说:“你看,给他们播《养猪指南》都比喊口号强,养猪和种菜是永恒的课题。”
“你与其在这里说养猪,不如好好想想你的法术要怎么变。毒烟已经扩散进来了,风车也搭好了,你再在这里悠闲,他们就不光会杀猪,还会把你一起丢进锅里煮了。”莉莉丝坐在沙发上涂指甲油。进副本那么多天,她的指甲油都快掉光了。
余一一耸耸肩,又绕回桌前继续画符。地上、椅子上、沙发上,已经摆满了余一一的黄色符纸,上面用朱砂绘着莉莉丝看不懂的红色符文。
在等待指甲油干透的时候,莉莉丝靠着沙发扶手静静看了一会儿余一一。画符时的余一一像个高深莫测的神棍,一只手背在身后,一只手执笔,下笔如风。
“你说你从前是个道士?”莉莉丝突然问。
“是啊,我看着不像?”余一一笑答。
“你在人间捉过鬼吗?”
“真的鬼没捉过,都是大家心里有鬼。况且我这种住在乡下的小道士,也就是在村民要造大别野的时候去给他们写个‘姜太公有令,百无禁忌’的符贴墙上,偶尔去看个风水,再跟和尚抢抢饭碗,最拿手的活就是给人算黄道吉日,十里八乡的老太太都很喜欢我。”
莉莉丝总觉得他的话半真半假,不免好奇地问:“那你的道号是什么?”
余一一正要说,想了想,却又咽了回去。倒不是他的道号有啥不能说的,只是他想起从前他是长头发来着,还扎着辫子。
这种事,如果被莉莉丝知道了,总觉得不太好。
余一一,道号玉泉。爷爷是道士,爸爸是道士,所以他这个正经的985毕业生也是道士,混迹乡野,享年二十八。
他觉得一生最憋屈的不是大学毕业后被叫回来当道士,而是他竟然死于一场狗血的家庭纠纷。他只不过是去给人看风水,风水没看出什么不好,看出了一堆腌臜,最后人家打起来了,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怎么就那么惨?
午夜梦回,余一一时常这样问自己。
这事千万不能让莉莉丝知道,遂余一一想了想,一边画符,一边跟她讲起了别的事,“我没捉过鬼,但我爷爷留下的札记里说,他小时候似乎见过。我以前上学的时候不怎么信,我爷爷死前非要我回去继承衣钵的时候我也不怎么信,后来到了永夜城,倒开始相信那是真的了。”
莉莉丝挑眉,“你觉得那鬼可能跟永夜城有关?”
“可不是么。”
“你查出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