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看看他,又垂下眼眸,再迟疑着抬眼,半晌又缩回帘子后面,低低的声音传来:“我会努力想起来的……”
另一边,永夜城中心区的街头,这里还是一派热闹景象。
鲜血流在看不见的角落里,玩家们的脸上有惊恐、有紧张,但这些在笑脸盈盈的NPC们面前、在欢闹的庆典音乐面前,都被遮掩得像是街边小摊上挂着的鬼怪面具,丝毫影响不了什么。
孟于飞没有通行证,去不了高级区,他又不愿意在低级区陪菜鸟玩家做那些简单的小游戏,又找不到郑莺莺和江河,百无聊赖之下便来到了中心区。
他进入永夜城这几年,也是头一次见到庆典的盛况,不免看花了眼。远远地,他还听到前方传来一阵又一阵的惊叹声、笑声,甚至还是掌声。他以为是什么庆典内容,走近一看才发现,人群中坐着的是位玩家,还是个熟人。
荣弋。
他搬了张小板凳坐在路边,手里拿着一瓶玻璃瓶装的草莓牛奶,瓶上还插着吸管,一边侃侃而谈,一边嘬一口牛奶。
那闲适的姿态、出众的口才,像旧时天桥底下说书的。可他偏生又一派贵公子的风流意气,哪怕是坐在街边的小板凳上,都能让你觉得这是什么雕梁画栋的富贵场所。
这不是荣弋。
孟于飞响起他这几日探听到的消息,明白过来这人是那个一战成名的屠神者,燕云。
燕云在街头说书,说的是他从前屠神的故事。这是永夜城的观众绝对不会听过的故事,也是最感兴趣的故事,他随口就说了,一字一句都是对永夜城来说大不敬的话。
可他仍旧从容、随意,这番姿态落在玩家们眼中,就愈发觉得他深不可测、与众不同。
其实燕云也并非特意坐在这里说书,他来附近的工坊锻造叩心铃,在等待的间隙四处转了转,正好触发了一个游戏。
游戏NPC是几个街头艺人,表演的还是中国传统曲艺。燕云活着时是个纨绔子弟,他什么没见过,可他只会弹琴,这里却没有琴。
可这都难不到燕云,他没乐器,他还有这张嘴。言语也是这个世上最动人的一种声音,一个故事,可以低吟婉转也可以慷慨激昂,内容不同罢了。
而且草莓牛奶很好喝,燕云这几天喝遍了永夜城的饮料,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最爱。
眯着眼美滋滋地喝了口牛奶,燕云继续说道:“想屠神,你就得有把好刀。当初我的那把刀,现在永夜城似乎把它叫做‘无名之刃’,其实我当初还给它起了一个很别致的名字,叫……”
第215章 庆典(二十四)
“红豆。”
燕云说他曾给那柄屠神的匕首取名红豆,来自王维的诗:“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人世间最悲哀的莫过于阴阳两隔,所以这把匕首叫做红豆,赐你死亡,予你重逢。
燕云的话音落下时,郑莺莺的匕首正好刺进敌人的胸膛。她再拔出,“扑通”一声敌人倒下,又一场战斗终结。
饶是以郑莺莺对自己的狠劲,她都感觉到了一丝疲惫,身子晃了晃,拿着匕首的手都在颤抖。可是从匕首上传来的兴奋颤栗仍让她仅剩的半颗心狂跳不已,她在这种兴奋和疲惫中来回切换,难以自控。
被挖去眼睛的那只眼眶开始刺痛,她抬手捂住了眼罩,身子慢慢蹲下。大大的斗篷包裹着她瘦小的身体,远看像一颗颜色鲜艳的蘑菇。
尽管这颗蘑菇的外表是如此鲜艳,她的内心却仿佛还在寒冷的深山里受冻,让她一时难以迈动步伐。可是很快,温暖就将她包围。
郑莺莺微愕,抬头,额头就嗑在了江河的下巴上,江河却第一时间去揉她的额头,无奈地问:“痛不痛?”
郑莺莺摇头。
江河便转而在她面前蹲下,说:“走吧,我背你回去。”
郑莺莺没有动作,她迟疑了好久,才确认江河真的是要背她。他知道江河愈发地把她当一个需要被关爱的小姑娘看待,有时会牵着她的手,有时会摸摸她的头,但也仅止于此了。
此时此刻,郑莺莺看着江河宽阔的背,心中的寒冷深山仿佛有了日出。温暖的阳光洒下来,坚硬地泥土开始回软。她抖了抖,最终站起来,趴在了江河的背上。
江河沉默地把她背起,一步一步往家的方向走。不需要特意叮嘱的时候,江河并不多话,也没有回头,但他能感觉到背上的小姑娘以一种依恋的姿势趴着,头枕在他的肩膀上,很轻。
他又将她往上托了托,余光瞥着道路两旁那些逼仄的小道以及那些黑黢黢的没有开灯的窗口,心中警惕。
这几日来,郑莺莺高调的刷任务举动无疑受到了一些人的关注。江河一边注意郑莺莺的情况,一边暗地里调查这些窥探的视线,不让他们危及郑莺莺的安全。
这些视线里,有来自诺亚的,有黑市的头目,也有些不入流的混子和雇佣兵同行,但最让江河忌惮的,是跟他们进了同一个副本的玩家们。
这个副本时间长、内容丰富,玩法众多,是以进入副本的玩家们几乎是在第一天就全部分散,各走各的路。
有些中途死亡,有些比较高调,还能探查到他们的信息,但也有一部分,已经彻底没了消息。他们是否还活着,如果还活着,又在哪里做些什么,都是未知。
比起副本中的NPC,江河觉得这些躲藏在暗处的玩家才是最危险的。就像黑暗草丛中的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来咬你一口。
他先前也试过去查找其他玩家的下落,但永夜城的玩家各有各的手段,又哪里是你一个人能全部掌控的。为今之计,只有谨慎。
好在他们不进诺亚,郑莺莺也将这几天的任务完成得很好,虽不说完美,但都顺利解决,狂揽了超过六十万的酬金。相信用不了两天,就能达成一百万的目标。
但现在这个节骨眼上,郑莺莺已经引起了他人的注意,所以江河打算让她休息一天,先探探情况。
就在江河背着郑莺莺回到临时居所时,远处的城中心“诺亚”,一场豪赌正在上演。
铺着红丝绒地毯的大包间里,水晶吊灯、大幅油画、古铜摆件和壁炉,尽显奢华。这与诺亚宛如未来之城的高科技感有些格格不入,但却正符合坐在赌桌前的客人。
他们都穿得西装革履,身上的每一个物件看起来都价值不菲。其中一个神情倨傲、体态优良,宛如上流社会的某些绅士,另一个肥头大耳,笑起来像弥勒佛,端的是富贵相。
荷官站在桌前发牌,彬彬有礼。
房间里还有其他人,壁炉对面的沙发上斜躺着一个正在玩游戏机的年轻人,而那位绅士的后边则站着个不苟言笑戴墨镜的壮汉,看起来是保镖。
弥勒佛掀起牌的一角看了一眼,笑呵呵地说:“最近下城区好像有点热闹啊,林会长知道吗?”
被叫做林会长的男人没有抬头,随意地回答着:“钱老板指的是什么?”
“林会长不是应该对小百合区最熟悉吗,难道会不知道最近发生了什么?”
“我很忙,不是什么事都能让我留意的。”
“呵呵。”钱老板轻笑着,哪怕对方语气冷硬,从他脸上也看不到一丝生气,“林会长贵人繁忙,当然不会事事过问。我不过是听到手下人说,最近的那些雇佣兵里,好像多了个小姑娘,手段狠辣又利落,惯常穿件红斗篷,又很会伪装。她还有个同伴,极其狡猾。”
林会长这才抬头,一丝嫌恶在他眼中一闪而过,“钱老板倒是打听得很详细。”
钱老板依旧笑呵呵的,“可不是嘛,我这人平时就爱听点新鲜事,见点新鲜人。我听着那小姑娘的性格觉着不错,倒是想见见她。诺亚已经很久没有新鲜血液了,见惯了那些老面孔,也该换一换了。”
林会长蹙眉,手中摩挲着牌面,没有立刻回答。
这时,躺在沙发上玩游戏机的年轻人忽然坐起身来,惊喜地问:“是一个穿着红斗篷的瘦瘦小小的女孩子,是吗?”
钱老板回头看着自己新收的助手,倒是有点诧异,“你认识?”
助手点点头,露出一个笑容,“是啊,我们是从同一个地方来的。虽然不是很熟悉,但也知道点儿。”
钱老板登时来了兴致,追问:“那你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助手苦笑,“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知道她同伴叫什么名字。他叫江河,聪明、狡诈,城府极深,可不是我特意要夸他,他的脑子确实比身手更厉害,就是放到诺亚来比,也算得上一号人物。”
听到这么一番评价,林会长的眼中终于流露出一丝兴趣。眼前这个年轻人他虽然是第一次见,但能被钱老板带到这里来秘会的,必定有某方面的才能。
这样的人如此夸赞另一个人,不是刻意捧杀,那就是那位江河真的厉害。而无论哪种,都让林会长对江河多了些兴趣。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倒不妨招揽一二。
下城区,此时的江河和郑莺莺对于包间里发生的事情还一无所知。老旧的电视闪着雪花,要很久才会显示出画面,播放无聊的滑稽情景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