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还时兴着十九世纪的礼仪——贵客登门, 由女主人添茶分派点心以示热情尊重。
“怎么不召男仆过来?”
“卡曼妮小姐是贵客不是吗?”阿托莎用她独特的涂着一层糖霜的声音娓娓动人地道。
坐在一边端着锡兰红茶的女人有一双美丽又动人的大眼睛, 但细细的鼻梁和尖尖的下巴, 使她看上去美得不太正派。
卡曼妮-伊凡娜, 哈鲁-薛西斯的前女友……之一。
作为一个正值盛年、身份尊贵、器大活好的前男友, 哈鲁-薛西斯对于处理纠缠不清的前女友这种麻烦已经驾轻熟路。
他略停了一下脚步, 侧身拉了一下墙边的唤仆绳,随即坦然地向前走去。
“欢迎。”他对卡曼妮露出一个实在难以描绘弧度的微笑,转而一手撑在茶桌上俯身亲了一下阿托莎的脸,“发生什么事了,你看起来和傍晚的时候不太一样。”
阿托莎给他倒了杯茶,脸上挂着端庄的假笑:
“有什么不一样的?”
“好像……”
哈鲁-薛西斯认真地看了她一会儿,“变美了。”
阿托莎轻轻一笑,但有一种挥之不去的冰冷,仿佛她的活泼只是一种捧场:
“卡曼妮小姐把你的印章戒指送回来了。”
“……”
哈鲁-薛西斯坐到一边的座椅上,一时没有说话。
卡曼妮打量着两人,微妙地笑道:“哈鲁,谢谢你那天晚上安慰我……”
“比斯特,” 哈鲁-薛西斯唤道,不知何时一位男仆来到了厅室中,“帮卡曼妮小姐加点柠檬。”
“你还记得我的口味。”
卡曼妮露出那种令人视线为之一亮的微笑。
薛西斯勾了点唇,转手给阿托莎的茶杯里添了牛奶。
“谢谢。”阿托莎微微一笑。
但她心里已经猜到薛西斯确实和卡曼妮发生了不清不楚的关系,所以接下来只能由她来单打独斗了。
“如果你们介意的话,我就出去抽一根。”
哈鲁-薛西斯掏出一根雪茄,唇边勾着绅士、礼貌的微笑。
阿托莎甜甜地一笑,歪头对卡曼妮道:“我没关系啊,不知道卡曼妮小姐介意吗?”
“当然不,”卡曼妮道,“已经习惯了,哈鲁知道我不介意的。”
哈鲁-薛西斯站起来,走到窗那边,点燃雪茄,抽了一口。
卡曼妮看着阿托莎道:“您真是美丽非凡,看上去很像去年《Blood》杂志上选出来的美人‘卡莉法-内罗’,如果你把眉毛再描得浓一点……”
卡莉法-内罗,《Blood》评选的第三位美人——就像福布斯财富榜一样,《Blood》会自顾自地每年都评选出最美的三位美人,作为贵族,当然是要对此不屑一顾的,但《Blood》以发掘美人而闻名,在贵族中也有一定的知名度——第一位美人,自然就是眼前的卡曼妮女士。尽管她美得不端正,但哈鲁-薛西斯至少不会眼瘸。
阿托莎冷冷道:
“如果您是想告诉我您比我美,我现在已经知道了。您还有什么别的要说的吗?”
卡曼妮笑了一声:
“看来无需我多说,你也知道哈鲁并不爱你啰?”
阿托莎闻言笑起来:“是吗?”
“我本来已经死心了,我想,好好祝福他吧,卡曼妮,后悔有什么用呢,他已经有了新的开始……但是,那天晚上,当他为我擦去泪水的时候,我就知道,他并不爱你——至少没有像以前爱我那样在爱你。”
阿托莎转脸问薛西斯道:
“你不爱我吗?”
“不爱到想跟你结婚。”薛西斯用低沉的嗓音回道。
“他跟你订婚是因为我不想结婚,我那个时候还很害怕结婚,现在你们联姻的消息已经传出去了,他想反悔也不行了。”
阿托莎突然道:
“哈鲁,上次在加百利珠宝大楼的时候,我记得遇到一个人让我把不想要了的红色波点小蝴蝶结寄给她……我突然想不起来她是谁了。”
她转脸看向哈鲁-薛西斯:“你当时在我身边,你还记得吗?”
哈鲁-薛西斯简要地道:“你的表妹,你叫她‘小斑点’。”
“我今天试衣服的时候,突然想起来,当时看到的一串柠檬黄珍珠很配我的裙子,我记得那上面还有一只小猫咪,可惜只看了一眼都不记得……”
“ ‘蜜语’珍珠,”哈鲁-薛西斯道,“待会儿叫比斯特去买吧。”
卡曼妮道:“为什么不全部买下来呢,把合适的都买下来,这样也不会想要用的时候却没有了呢。”
阿托莎惊讶道:“全部买下来?这是有钱人的什么时髦吗?”
卡曼妮道:“当初我看上了美杜莎的包包,选择困难的时候,哈鲁可是帮我把一整个店的包都买下来了呢。”
阿托莎望向薛西斯道:“你会希望我把那些首饰全部买来摆在家里吗?”
薛西斯夹开雪茄烟道:“我不喜欢住在杂货铺里。”
阿托莎转脸对卡曼妮微笑道:“我是买珠宝的客人,而不是贩卖珠宝的商人呀!我不需要搞批发的嘛。”
卡曼妮也微笑,但是表情不太好看:
“自从哈鲁和你试婚后,就开始有他缺钱的传闻了,我想可能是因为男人在谈恋爱的时候和结婚的时候的会有不同的消费观?比起以前来,哈鲁真的是居家很多了呢。”
阿托莎鼓着脸,假装生气地道:“你为什么就一次也没有替我买过整个店铺的东西呢?”
哈鲁-薛西斯走过来,揉了揉阿托莎的脑袋:
“因为不赶时间,你可以慢慢挑。”
卡曼妮的笑容停顿了,任何一个女人,在她为男人替她买下一整个店的包而感动时,却被告知纯粹是因为她选择困难让他等得不耐烦干脆全买节约时间的时候……心情一定会很微妙吧。
再这样纠缠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了。
哈鲁-薛西斯站在阿托莎的椅子后面,一只手抽着雪茄,另一只手搭在阿托莎的脸上。阿托莎则抓着他的手絮絮叨叨地说着什么,每当她说了什么有趣的话,薛西斯就轻揉她的脸,但他看着卡曼妮的眼神却暗含警告。
卡曼妮勉强说了几句中规中矩的客套话就告辞了。
等卡曼妮一走,阿托莎就甩开了薛西斯的手站起来,头也不回地往外走去。
如果是原本的阿托莎会怎么做的?提着裙子踹他一脚,说一句“你真令我厌恶”。
但是她拿捏不好分寸,这样做就太冒险了。
阿托莎走进自己的卧室,坐到梳妆台边,薛西斯跟着进去。
“阿托莎……”
“你想说你和她什么都没发生吗?”
“不是。”薛西斯道,“我只是想告诉你,如果我以后结婚了,我会只爱我妻子,并对她保有绝对的忠诚。”
——他认为婚姻并不是一场有关于爱的艺术,而只是一门管理与经营的技术。
阿托莎很想问他:言下之意就是结婚之前你要浪个够是吗?
但是她真的是快被薛西斯搞疯了——她需要的不是薛西斯的忠诚,而是爱!可是爱难道不是包含了忠诚吗?结婚前不忠诚,结婚后马上忠诚?结婚前不爱,结婚后马上爱???
阿托莎心想,我现在到底该给自己一个什么定位?
当然,她不能对薛西斯弃如敝履。既然薛西斯已经对她有了51好感度……感情这种东西是需要回应的,不然就容易疲软,所以阿托莎最好对薛西斯抱有60左右的好感度为佳。但也不能太高,要留下让对方追逐的空间……
所以她现在最好是对他既生气失望,又想要逃开干脆一刀两断……
太难了!不会演!!
阿托莎背对着薛西斯,干巴巴地道:
“对我说有什么用呢,还是留着对你以后的妻子说吧。”
薛西斯已经来到她身后,轻笑一声:
“说的没错,是应该对以后的妻子说。”
薛西斯双手撑在梳妆台上,俯身在阿托莎耳边道:
“如果她愿意当我的妻子的话。”
梳妆镜中出现薛西斯的脸,他拥有一张成熟英俊的面庞,向后梳着头发,看上去气质沉稳,笑起来时又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像是隐喻般的勾引,又像是一种野蛮而残酷的风流。
阿托莎转过身,红着眼道: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薛西斯道:“我对你动了心。”
“你想告诉我你是身心分离的吗?”阿托莎含着泪道,“对我动了心,但是身体喜欢卡里曼?”
薛西斯捏着她的下巴,狠狠地吻住了她,阿托莎推着他的胸膛,在被一番激吻后才放开,薛西斯贴着她的唇,用带点微喘的低醇厚重的嗓音道:
“如果你愿意……我又何必找她?”
“……”
这个贱男人,表面上一副对她越来越深情的样子,好感度却是雷打不动的五十一……阿托莎心里买卖皮,脸上羞答答。推了薛西斯一把,转身趴到梳妆台上。
她心道:你管不住鸟还赖我了?
薛西斯继续在她耳边道:
“这话说出口很难为情,但是……我需求很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