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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莫思归续-似是故人来 番外完结 (洛儿殷)


这是她们第二次见面,不同于第一次的狼狈不堪,这次,她很仔细地收整过自己的容装,穿着校服裙子虽然别扭,她仍是努力地让自己背着手和一群同学一起在座位上站得笔直,迎接高年级生对她们日常的仪表检查。
那女孩渐渐走近了,渺飒看着她离她越来越近,忽然不好意思了起来。这怪异的羞涩感来得又急又快,快到她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那女孩已然停在了她身前。渺飒低下头,看着那女孩安静地垂落在身侧的手,很快,她再次发现了对方美好的地方。她的手指修长,指甲很短,修得又干净又漂亮。手背更是光滑得像爷爷家中放在那几口老檀木箱子里极品的苏州丝绸,细腻而又温润,漂亮得几乎看不到一点细纹。
本以为她会认得她,或许,还会和她说点什么,但令她失望的是那女孩却并未在她身前多作停留,那双小小的藏在蓝色淑女鞋中的脚很快离开了她的面前。她忽然便生气了起来。起先那气愤只如同一小点零星的火苗,而这火苗在她转身看到那女孩正在为一个衣领歪斜的同学整理衣领并吩咐她等下出去洗手时,小火苗顿时燃成了熊熊大火。她知道自己在气什么了,都怪阿姨,为什么要把她的衣服穿得这么整齐!也都怪阿姨,为什么要把她的手洗得这么干净!
那女孩很快完成了今天的日常检查,随着如释重负的同学们一起坐下,她仍是恨恨地盯着那女孩的背影,看着她温雅地开门,离去。然后,多赖她那靠窗的位置,她隐隐听到外间另一个高年级的女生走过来,喊住了那女孩。
她没听太清楚,隐隐好像便是“Ve、sa”类似这样的发音?所以,她也有英文名字的是吗,她叫Vesa?
哈哈,后面发音和她的名字好像!到底是八岁的孩子,渺飒很快又开心了起来。她决定了,也许她可以考虑起个英文名字,一来省得老师烦她,二来,那女孩也有英文名这件事忽然令她觉得起一个英文名字似乎没那么难以接受了。
而另一边,做完当日日常检查的女孩已经得到了关于自己母亲车子正等候在校门口的消息。在班级同学临时组织的欢送会上,尽管已有相熟的女孩子因为不舍而为她流下了送别的泪水,她仍是静静地站着,明明才是刚十岁的年纪,一张稚气未脱的小脸上,已然隐隐可预见经年后那清冷到绝美的端倪。
端庄而不失礼数地与大家作别,她安静地离开,沉默地行走在这间她从四岁入读就一直待着的学校里。一路行走,一路铭记。这里,是她交到第一个朋友的地方;这里,是她第一次受到陌生人赞扬的地方,这里,是储存了太多记忆的地方。也许经年后,再次面对离别,她可以用一副永远无往不胜无所畏惧的表情来迎接一切未知,可当此时当此景,纵然生而冷矜,她也始终只是个十岁的孩子。没有流泪,已是为自己保留了最大限度的体面。
母亲的车子已然遥遥在望,她没有再多犹豫,迎着那年轻妇人微微摆动的手臂,她毫不犹豫地走了过去。
凌渺飒同学人生中第一次关注的对象就这样凭空消失了,说是凭空真的太恰当了,因为对于凌渺飒同学来说,那女孩在一个开门关门的瞬间,就像是进了哆啦A梦的时光机,唰一声人就不见了。这对当时才八岁的凌同学来说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打击,她不能接受,因为那时候她才在年轻女老师的帮助下正式决定了她的英文名字从此就叫“Musa”,又对上了那女孩的尾音,又衬了她的名字“渺飒”。这本来很完美不是吗?可一切都因着那女孩的突然消失而糟透了,如果心情这东西也能赋予生命,那么我想,渺飒同学的心情此刻完全可以称作是死透了。
不过小孩子终归是小孩子,在难过了一个多月之后,很快她就找到了适应环境并让自己愉快起来的方法,那就是——发展一大群和她玩成一片的小伙伴。这学校里其实有好些个小孩都和她一样是外地过来的,父母在本地经商,家中非富即贵,为了让孩子从小接受最高等的教育,享受高贵体面的环境熏陶,大手笔地给学校捐助一笔足够高昂的费用,然后,孩子便可以作为插班生安置进来,享受这贵族学院里一等一的师资教育和上流社交培养。许是自小在军区大院里玩出来的霸王气质太炸眼,也许是天生自有一股莫名的领袖风采,渺飒同学轻而易举地便赢得了一大群的拥趸,七八个男孩女孩,竟然不约而同都唯她马首是瞻,指东不敢打西,追狗不敢撵鸡。于是我们意气风发的渺飒同学就在带领着这群拥趸和反对派本地党以及老师们斗智斗勇中,光阴如指间流沙一泄而下,眨眼间,当年黑黑瘦瘦的“小男孩儿”已然蜕变成肤色白净,身材高挑,扎着马尾一身率性的女孩来。虽然仍是不喜欢古板的校服裙子,但再走出来,已然看不出丝毫的别扭,亭亭玉立。
距离那会儿,已经过去三年。
中国人有句古话,江山易改禀性难移,这句话用在渺飒身上也当是再贴切不过。虽然外表被熏陶得愈发女孩气了,但内心的顽劣与骨子里的率性却仍是猛烈地一触即发。这具体体现在,她做不好任何一件学校认为淑女应该学会的事,比如弹钢琴、比如小提琴,抑或书法、绘画,反倒是男孩们喜欢的,打球、游泳、跑步,这些需要耗费极大体力的活儿,她各种得心应手。凌爸在经过半年的纠结之后,豁然开朗,强迫也要强迫她至少学一样啊!终于下定决心亲自抓她去参加学校的才艺班,并恶狠狠地派了保姆贴身监视,防止她翘课跑人。
于是第一天,渺飒乖乖地去了钢琴教室上课,看好几个小盆友举着小短手指在那多瑞米,看了一节课。
第二天,她又乖乖地去了小提琴教室感受氛围,中途企图离开,被保姆堵在了教室门口。
第三天的时候,她去了绘画教室,当时正好一群小孩在画一只兔子,托那只兔子的福,她竟然忘记了逃跑。
第四天,书法班,前脚进去后脚就借口肚子痛跑掉了。
第五天,插花教室。刚进去就打了几个喷嚏,然后借口花粉过敏逃了……
一周过去了,凌爸亲自来到学校要渺飒给个决定到底学点什么,当时正好钢琴教室开始上课,渺飒本来打定主意顽抗到底的心,忽然就被教室里传来的一阵悠扬的琴声给勾去了注意力。她伸头去看,教室里似乎来了个新同学,隔着擦洗地透亮的玻璃窗她可以很清楚得看到那女孩端坐的身体,认真弹琴的模样。修长纤细的手指像有着生命的精灵一般在琴键上来回跳跃,那隐约熟悉的侧脸弧线,长而卷翘的睫毛,高挺笔直的鼻梁,又黑又直的长发流瀑一般散落在肩头。她的个子更高了,在她一曲终,起身向老师鞠躬之后渺飒忽然发现,依然是那身古板的校服裙子,白色上衣,蓝色长裙,可再穿在她身上,却又分明多了些三年前还来不及展现的味道来。那时候渺飒并没理解那比三年前不同的感觉到底是什么,只隐隐觉得自己的心又再次受那女孩影响而躁动了起来,似乎只要是看到她,她的心就不能像平时那样无畏无惧自由自在,只要一看到她,她就莫名地不安且羞涩了起来。多新鲜啊,凌渺飒竟然也会羞涩的?她几乎要嘲笑自己了!可下一秒,再看到那女孩端着一个浅粉色的水杯静静喝水的样子,她又沉默了下来。那水杯被她抱在手中,轻轻地贴在心口,随着她缓缓啜饮的动作,她胸口的衬衣被手臂带动,忽而放松,忽而贴紧,在这场当事人无心带来的暧昧动静中,她藏于衣内的属于少女那独有的美好就这样被柔软的衣物描摹了出来,静静地,呈现出如此美好的弧线。而我们正站在窗外光明正大偷窥着这一切的渺飒同学终于后知后觉地脸红了。
她终于知道自己再次见到那女孩后,忽然涌起的比起三年前格外悠长旖旎的遐思到底是什么了。比起自己,那女孩,如今已经是真正的少女,动人且无比纯净、天使一样柔美的……
少女。
于是,在凌爸不敢置信的眼神中,我们渺飒同学果断而坚决地决定参加钢琴班。那女孩——她已经知道了她的名字,也终于知道原来人家的英文名字不叫Vesa,而叫Vanessa.她叫苏曼,渺飒曾拿钢笔仔细地在纸上写下这个名字,对这两个字,她有自己的理解。
苏杭的苏,曼妙的曼。这样两个字,合该是属于那个有着一口清软嗓音的女孩。不像那群只会哇啦哇啦说着广东话的女孩子,苏曼,她会说一口不算特别字正腔圆却十分动人的普通话,尾音有着南方女孩特有的酥软。
每周一都能在钢琴教室邂逅苏曼,这已经成了渺飒同学最近这段时间来最开心的事,不过很快她就再次陷入了郁闷,在她连着三次在苏曼面前晃动着她那到哪儿都十分炸眼的脑袋希望对方能记起和自己三年前那场旧识都惨遭滑铁卢之后,她再次愤怒了。亏得她竟然还一直保存着那条她给她擦血的手帕!搞半天,对方根本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
她倒是也没想一下自己和三年前的变化有多大,不过,就算是毫无变化,只怕苏曼也还是不记得的。这无关其他,人生就是这样,有缘无分的人,那些对你来说再多么重要的回忆,也许对另一个当事人来说,真的就只是午后的一个气泡。啪一声,就碎在了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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