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吾趴在车窗上,尾巴一甩一甩,对着路光庭露出堪称慈祥的笑容。
路光庭心思被戳破,原本窘迫不已,一看见陆吾的模样,方才还羞惭的情绪不翼而飞,他悄悄跟路易咬耳朵,“祖爷爷,我觉得这只猫有点变了,他以前都要嘲笑我,冲我龇牙咧嘴的。”
路易心里一动,他其实也有这种感觉——猫先生温柔多了,最开始认识的时候,他看起来特别毛躁,动辄把威胁挂在嘴上。他现在说话慢条斯理,虽然声线仍旧冷清,语气却稳重又温和,总是不疾不徐。
他心里想想,嘴上却没有跟路光庭就陆吾性格继续讨论,反倒不动声色地转移话题:“你一周没回家了,停酒今天上午才打电话问我,你今天回不回去。”
路光庭把单肩包丢到背上,满不在乎地说:“不是很想回去。”
“怎么,你还没跟你爸冷战结束,签署和平相处协约?”
“不是,”路光庭烦躁地抓了抓头发,“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爸看着斯文,脾气倔得很,九头牛都拉不回来,三棍子打不出屁。”
“就我妈在家的时候会说几句话,我们俩大男人坐在一起,成天大眼对小眼,我说十句八句他都不见得会回一句,家里跟冰窖一样。”路光庭踢了踢地上的小石子。
路易安慰似的拍拍他的后背:“你爹不善言辞,又天性害羞,你主动跟你爹说话,他肯定很开心。”
路光庭狐疑:“害羞?你确定那是我爹?”
路停酒少时害羞内敛,长大后也没变多少,路易一度怀疑是名字起错,不但杜绝了路停酒长大后养成抽烟喝酒习惯的可能性,也顺便把路停酒的交际能力给一块停了。
路停酒这种性子,怎么就生出了路光庭?这是路易最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
看着路光庭漂亮的眼睛,路易原本想说的话哽在喉咙里,他叹了口气,摸了一把路光庭柔软的额发:“你爹不大喜欢说话,小时候就羞涩寡言,长大后也没怎么变,体谅一下他吧。”
路光庭外向,大概率是遗传他的妈妈。路易虽然对路停酒和其妻之间的恋爱经过不甚明了,也知道他们俩,肯定是路光庭的妈妈主动追求路停酒。路停酒这种把自己闷在学术世界里的性格,怎么看都不会主动去追求一个姑娘。
“我知道。”路光庭闷闷地答应,兴致不怎么高。
路易看向路光庭肩膀上规规矩矩,小脑袋一点一点的书灵,道:“你给他取名字了吗?”
“谁?”
“那个书灵。”
路光庭听后,神情飞扬道:“步步高。”
路易错愕:“步步高?”
路光庭得意起来,语带炫耀:“怎么样,这个名字是不是很贴切?”
正说着,路光庭忽然看见铁栅栏外慢悠悠驶来一辆巴士,他连忙道:“祖爷爷,不多说了,我去赶公交。”
路易:“路上小心,到家记得给我打个电话。”
就几秒的功夫,路光庭已经跑到十米开外,风遥遥带来他的声音:“好!”
路易低下头,和趴在车窗上的陆吾对视,若有所思道:“猫先生,刚刚光庭那句话提醒了我……”
陆吾眼睛如琉璃一般,在阳光下泛着波光。
“你性格确实变了很多,”路易低声说,“刚开始跟我签订契约的时候,特别强势,说话也不像现在这么温和。”
如果说陆吾现在的态度如温暖的春风,那之前刚相遇的时候,就像凛冽的北风,刀刀割人。
陆吾爬出车窗,跳到他的怀里,人立而起,趴在他肩膀上,安慰似的舔舔路易的脸颊表示亲近:“那你后悔和我定下契约了吗?”
一说到契约,路易便似笑非笑道:“如果我说后悔,你能把契约解了吗?”
陆吾果断道:“没法解开。”
路易听后,一言不发,把陆吾从怀中撕下来,放进车里,自己则绕到另一边开门上车。
陆吾紧张地看着路易冰冷的侧脸,小心翼翼道:“生气了吗?”
路易还是没说话。
其实路易虽然看起来一贯面无表情,可熟悉的人仍能看出他脸上些微的变化,从而知道他的心情。若是路光庭在这里,一眼就能瞧出路易是假生气。可陆吾还没修炼到那种地步,只能隔几秒看一眼路易,隔几秒再看一眼路易。
路易的余光里一直能瞧见那个毛绒绒的猫脑袋转来转去,到花海边的十字路口停下后,路易终于伸手摸了一把陆吾的后背:“我要生气早生气了。”
虽然路易这么说,可陆吾还是惴惴不安。他跟在路易身后,也没跳到路易肩膀上搭顺风车,小心得让路易怀疑自己刚刚是不是开玩笑太多,搞得陆吾这么风声鹤唳。
刚回家陆吾就跳上茶几,在茶几上趴了下来,看着路易进进出出,沐浴更衣打理头发,收拾行李。他后知后觉地问:“你要出门?”
路易低头拉上运动服的拉链,将外套抹平整:“出去跟朋友爬山。”
陆吾:“那你还回来吗?”
“明天早上看日出,可能中午或者下午回来。”
路易一边说,一边把羊羔血装进保温杯里,他垂头清点零碎的小东西,指尖在钥匙、手机、现金上一一拂过。陆吾看着他雪白的指尖,圆润的指甲,忽然感觉喉咙有些痒意,浑身都燥热起来。
陆吾连忙把脑袋埋进前爪里,整只猫团成肉呼呼的一团。
路易背上登山包,走到茶几边,蹲下来:“要不然你和我一起去?你一只老虎,爬山轻轻松松。”
陆吾摇头:“我最近总爱睡觉,就不去了。”
路易也不强求,让他照顾好自己,便利落地出门离开。
听到路易的脚步声渐行渐远,门砰地一声被关上,陆吾便跳下茶几,熟门熟路地钻进卧室,爬到路易的床上。
路易并不喜欢叠被子,他习惯将被子平铺在床上,边边角角都收拾得很整齐。陆吾钻进被窝里,枕着路易的枕头沉沉睡去。他身边都是路易身上特有的香味,清淡里微微带着苦涩,像茶叶一般,让人无比安心。
他遗忘了很多东西,眼下能抓住、想抓住的也就只有路易而已。
第18章 兄弟
路易出门前和周歌联系了一下,决定由老三开车,其他人蹭老三的车就行。没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有老三家的车是SUV,四个大男人坐一个小轿车腿都伸展不开。
若不是公寓离学校太远,路易也不想开车,不论在哪里,停车都是一件难事,这个决定正中他下怀。
赶到花海十字路口的时候,才两点三十,太阳正烈,路易向来畏寒,这种炽热的阳光对他来说却刚刚好。不过刺眼的阳光还是让他眼睛不太舒服,路易在阳光下站了一会儿,便默默掏出墨镜戴上。
公路两边都是广袤的玫瑰花田,栽种的全是大马士革玫瑰。这个季节不是玫瑰开放的时候,放眼望去,一片郁郁,全然没有玫瑰盛开时摇曳生姿的美感。
路易等了没多久,一辆雪白的SUV停在路边,冲他鸣喇叭。
“阿易仔。”
一个浑厚的男声远远地呼唤,路易抬头一看,发现SUV驾驶座的车窗摇了下来。车窗后是一个工字背心,脸挂墨镜的男人。男人手臂搁在车窗上,取下墨镜晃了晃,露出硬朗的五官,冲他龇牙咧嘴地一笑。
男人本来深沉硬朗的气质因为这一笑,顿时消失殆尽。
路易看见他,也笑了起来:“老三。”
老三大名陈逸仙,名字虽然仙气十足,人却特别阳刚。十八岁的时候就是个荷尔蒙爆棚的男生,当时初见面,大家都一致认定老三以后肯定是体育老师。没想到老三一毕业,一声不吭地就跑去参军,连续好几年都见不到人。那时候路易寝室里,最俊美贵气的路易,但最受欢迎的却是老三。
因为名里有一字同音,路易表面上又是年龄最小的人,老三干脆果断地给路易起了个“阿易仔”的昵称,美名其曰和自己区分开来。
许久没听到有人这么叫他,路易也觉得颇为怀念。
老三敲了敲车窗:“上车。”
三点还未到,周歌与老二也陆续到达十字路口。老二见面就和周歌分享了一个大大的拥抱,感慨万千道:“没想到周格格还是这么瘦。”
老二长相没什么特色,但是瘦高瘦高的,跟个麻杆似的,一身书卷气,看起来斯斯文文。周歌上下打量老二一眼,毫不客气地嘲笑:“老汤,咱们都是杆子,也就长棍子和矮棍子的区别,就别五十步笑百步了。”
俩活宝站在太阳底下斗嘴,直到老三不耐烦地催促:“太阳这么大,赶紧上车,咱们还要吃饭。”
老二看见戴着墨镜,一脸酷哥样的老三:“嚯!没想到,老三竟然变得这么帅,”他利索地钻上后座,路易从副驾驶座回头冲他打了个招呼,老二又感叹上了,“老四还是这么俊,校草就是校草。”
周歌毫不客气地踢了他屁股一脚:“就你话多,赶紧上去。”
广都市周围山多水多,要说险峻,首屈一指的便是积翠山。积翠山常年云笼雾罩,山上树木一年四季都有水雾滋养,苍郁翠绿,尤其是峰顶,跟翡翠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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