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刚认识易先生时,觉得是一个似近似远的剪影,冷淡、寡言,总是静静地呆在人群之外,冷眼看着凡人来来去去。他后来与路易走动多了,才知道这个安静的年轻人是特意让自己与人隔绝。
在与路易相识的一年前,路易刚送走自己的母亲,虽然按常人眼光来看,路易的妈妈百岁高龄才离开人世,是不折不扣的寿终正寝。常人这时候也半只脚踏进棺材,而路易仍是年轻人的面容,他还有漫长的余生要走,难过,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他的曾祖父五十岁时才有了祖父,可惜祖父不幸成了遗腹子,他的曾祖母也在生下祖父后也撒手人寰。他的祖父出生以后一路颠沛流离,多亏路家人的照拂,才从战乱中活下来。
路易一直替他的曾祖父保存着家常菜谱,可惜祖父与父亲都志不在此,最后隔了两代,反而是他继承了这手烧菜的衣钵。
“一个小东西,”路易漫不经心地说,“硬要说的话,可能是成了精的学习机。”
被关在房间里的鹦鹉大声嚷嚷:“步步高点读机,哪里不会点哪里,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学习!”
阿柳崩溃捂脸,沙发上的路光庭笑得肚子疼,路易一脸平静地搅动咖啡,氤氲的热气模糊了他的面容,让他冷峻深邃的眉眼都变得柔和。
阿柳整理好情绪,问他:“要再加点奶吗?”
路易:“不用,就这样挺好。”
室内的曲水和乐声一起潺潺流动,阿柳起身道:“我去洗碗,易先生你别走,我还有事想要请教你。”
路易点头:“好。”
阿柳打开关着鹦鹉的房间,路易隐约看见五彩的羽毛一闪而过,紧接着,厨房便传来鹦鹉尖细的声音:“柳柳,碗要洗干净,要照顾自己,用不伤手的洗涤精。”
阿柳极为无奈:“我知道。”
鹦鹉毫不吝惜自己的夸赞:“阿柳真是好孩子。”
阿柳:“你到底又看了多少广告?下次我得把广告关了才行。”
一阵翅膀拍打声后,鹦鹉语带悲愤:“虐待动物!我是珍稀保护动物!”
阿柳脾气很好,竟然像是真把鹦鹉当成孩子一样,和他有板有眼地一问一答:“我记得你之前还跟我说你就只是一只普通鹦鹉。”
“我是珍稀物种!”
等路易把咖啡喝完,阿柳也抱着五颜六色的鹦鹉走了出来,他郑重地坐在路易对面,举起一脸茫然的鹦鹉阿花,认真道:“易先生,阿花到底是什么品种的鹦鹉?”
路易上上下下打量一番,笃定道:“你家这是五□□刚鹦鹉,市面上要买幼鸟得花两三万。”
阿柳把鹦鹉放下来,重新抱在怀里,低头和阿花的豆豆眼对视,迟疑半晌,说:“真是金刚鹦鹉?我就随便在树上捡的,我想把它带店里去,要是被人举报我豢养野生动物,我连哭都没地儿去。”
说着,他又站起来,为路易倒上一杯新的咖啡。
路易看着咖啡杯渐渐盛满,香气逐渐溢了出来,“金刚鹦鹉还是很好认的,平时阿花吃什么?”
“就吃一些水果,不新鲜的还不要,特别挑嘴。”
“镰刀嘴,长尾羽,吃水果,还有这花哨的羽毛,是金刚鹦鹉,你家阿花对自己认知还是很准确的,”路易往咖啡里放了一颗方糖,“确实是珍稀动物,不过算是低危,你就放心养吧,不会有人告的。”
阿柳这才松口气:“那就好,每天都把阿花关在屋子里,我怕它抑郁。”
路易一边搅拌咖啡,一边说:“把你家阿花搁饭店门口一放,教它说些相声,保证回头率百分百。”
阿花呆在阿柳怀里东张西望,翅膀却乖乖地收着,没有胡乱扑腾。
“不过它似乎有点聪明过头了,”阿柳苦笑,“我简直都要怀疑它成精了。”
毕竟有路易这么大个吸血鬼放在跟前,他对世界上有妖魔鬼怪的事情深信不疑。阿花伶牙俐齿,思维跟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子差不多,说话也不磕巴,平时还爱站在架子上看肥皂剧。
他们正聊着天,路易感觉到膝盖上的陆吾忽然动了动。
很快,陆吾人立而起,前爪搭在桌子上,视线在阿花和阿柳不断逡巡,一双兽瞳在灯光下亮的惊人。
或许是陆吾眼神太过灼热,阿花吓得一个扑腾,把脑袋埋到阿柳怀中。阿柳结结巴巴道:“易先生?你家猫,是不是垂涎阿花的肉……”
阿花被阿柳养的膘肥体壮,一看就肉质紧实,味道鲜美。
路易逮住陆吾的前爪:“应该不是,今天辛苦你了,我就不继续叨扰了。”
阿柳惊讶地站起来:“现在就要走?”
路易指了指沙发上睡得迷迷糊糊的路光庭,无奈地说:“十点半了,这小子明天还要上课。”
叫醒了路光庭,阿柳恋恋不舍地把他们俩送到门口,反复叮嘱:“记得明天再来。”
路易一口答应:“好,今天的毛血旺感觉比以前的还好吃。”
说到自己的拿手领域,阿柳就眉飞色舞起来:“我换了个新方子,能最大限度地保证血的鲜嫩。”
他顿了顿,又问:“要我给你准备些鲜血吗?”
路易想都不想便拒绝了:“不用费心,你安心开你店,不要特意为我准备鲜血。”
阿柳也没执着,遂点头:“我知道了。”
“晚安。”
“晚安。”
路光庭睡眼惺忪地跟着告别,然后晃晃悠悠地上了电梯。书灵也萎靡地坐在路光庭的肩膀上,靠着他的脖子昏昏欲睡。
路易看了他们俩一眼,道:“作业写完了?”
路光庭迷迷糊糊地回答:“写完了。”
“回去后先洗漱,早点睡。”路易说,他臂弯里的陆吾配合地跟着喵了一声,“明天还要上课。”
回到家后,路光庭听话地洗漱睡觉,路易则进了书房,坐在办公椅上,透过落地窗,眺望波光粼粼的江面和城市繁华的夜景,五光十色的霓虹将天空都映成了彩色。路易忽然想起网上一个段子,不由轻笑出声。
陆吾蹲在书桌上,眼眨也不眨地看着路光庭的脸,听见他的笑声,低声问:“为什么笑了?”
“你看天空,是不是五彩斑斓的黑色。”
陆吾闻言,也向夜空看去,在深浓的夜色里,入眼所见都是城市绚烂的灯光,却仍旧没法将夜空照亮,只能虚浮地蒙上一层黯淡的色泽。
一人一猫都安静地凝视夜空,过了一会儿,路易主动开口:“猫先生,你刚刚怎么一直盯着阿柳看?”
陆吾歪头:“阿柳?是刚刚那个男的吗?”
“对。”
“那个男人和那只花里胡哨的鸟,都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好像以前认识一样。”
路易惊讶:“阿柳是我看着长大的,你怎么会对觉得熟悉?”
陆吾也觉得不解:“不明白,我冥冥中有种感觉,我和他认识很久很久了。”
第17章 秋高气爽
之后几天,过得平淡无奇,每天七点上班,晚上九点下班,去阿柳那里吃宵夜,十点半回家。早饭有时候一杯血就应付过去,有时候去学校食堂吃。左右对他来说,现在的日子过得日夜颠倒,早饭吃什么或吃不吃,对他来说并不重要。
对他来说,每天都吃早饭,归根结蒂只是为了活得像个正常人。
周六中午放学的时候,铃声一响,周歌便风风火火地冲到路易上课的教室,看见自家班主任,欢欣鼓舞的学生们登时乖巧下来,比鹌鹑还安静。周歌挥手:“该走就走,我找你们路老师有点事。”
学生们这才又快活起来,纷纷拎起背包,鱼贯而出。
路易疑惑:“什么事这么着急?”
周歌看了一眼教室里还在慢腾腾收拾行李的学生,视线回到路易身上,语气轻快:“还能有什么事?忘记说好的去爬山了?”
路易疑惑更甚:“不是明天去吗?”
“刚刚老二来了电话,今天下午就出发,晚上爬山,正好明天早上看日出。”周歌说,他指了指讲台,补充道,“我明天晚上还有晚自习,要是明天才去,可能赶不回来。”
“说的也是。”路易理解地点点头,“那现在就出发?我什么东西都没收拾。”
“有什么要收拾的,把你自己带上就行,”周歌哈哈大笑,他挥舞着手里的数学书,“咱哥几个好不容易聚一次,走走走。”
路易淡定地掰开周歌的手,一针见血道:“你跟嫂子说过了吗?”
周歌瞬间萎靡。
还在教室里磨蹭的学生纷纷闷笑,路易抬眸看了一圈,学生们不约而同地低下脑袋掩饰自己的表情。路易见状,眼里也露出些许笑意。
“你先跟嫂子报备清楚——夜不归宿。”路易将教案与课本整整齐齐地叠放在一起,优哉游哉地夹在胳膊下面,准备迈步离开教室,“我还有点事处理,老二说了多久集合吗?”
“下午三点,就在花海十字路口集合。”
“那三点见。”路易头也不回地挥手离开。
路光庭今天要回郊外祖宅,便没有蹭路易的车子,而是选择在校门口等公车。路易本要捎他一程,却被路光庭严词拒绝,路易看他一眼,又看了一眼他肩膀上的“美女”书灵,不紧不慢道:“我看你是想磨蹭时间,不想回家,也不想做数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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