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玉无语。
只好默默去码字。
毕竟,现在浪费时间去纠结修改规矩,也只能是浪掷光阴。
既然上辈子能写出名气,这辈子相信也可以。
再说,能陪在萧凌身边,闲来写写文。谭玉已经很满意了。
至于还债……呵,相信系统君比自己更着急。
因为从上个世界开始,她就一直跟系统贷款。
上辈子正是因为没还完贷款,系统才始终没把自己带走,以至她跟萧凌可以恩爱终老。
如今,自然也一样。
哼,越还不了越好。
还不了,自己就不会离开这个世界,直到萧凌这个目标人物寿终正寝。
又是一世恩爱终老,求之不得呢!
所以,谭玉只顾好好写文,对于能挣多少钱,反而无所谓。
正如她所料,系统反而急着催稿。
因为想让她多多写文多多赚钱,好早点还掉贷款。
“阿玉啊,你还是要多多努力啊。我借给你的钱,上面一直在催,老这么拖着也不是事啊。”
系统苦口婆心。
谭玉一面码字一面微笑:“哦,没看我在写嘛。”
“……”
系统内心千言万语,最后却被噎得一句都说不出。
是啊。人家已经在写了,还要怎么样?
想了很久,系统才忍不住补充:“我的意思是,你可以花更多点时间来码字啊。而且,也可以尽量写得好看点。这样点击订阅的人会多点。”
它说的确实头头是道。
谭玉却笑着摇头:“你这么说就不对了。写文这种事,要有感觉才能写的。平时阿凌在旁边,我满心满脑子都是她,又怎么能安心写出东西呢?更何况,什么叫‘尽量写得好看点’?我写出来的,自然是对我而言最好看的。水平这种事,是固定的,可不是我说能改进就能改进的。”
系统再被噎了一顿。
什么都说不出。
最终,只能任由着谭玉安排。
说来也怪,或许是因为心无旁骛完全没考虑过收益问题,也或许是多经历了两世人间,写的东西更有深度……总之,谭玉的新号红得挺快的。
并且,收益持续走高。
虽然跨越1:100的通货膨胀,谭玉也能维持跨时空买卖的基本生计。
甚至,还能给武林人士们代购一些现代的稀奇玩意。
比如,给武林美人们买头饰买衣服。
再比如,给武林人士买打火机。毕竟这玩意比火折好用多了。
再再比如,偶尔批发些冰激凌之类的,卖给武林人士们吃。
可以说,只要愿意,她这个武林盟主才是最能赚钱的。
养整个青云峰都没问题。
果然,代购永远是最暴利的行业哈。
毕竟,最能挣钱的生意,就是从盛产之地贩运东西去稀缺之地。
试问,还有比跨越时代更能调配物资的么?
所以,谭玉只要愿意,完全可以赚得盆满钵满。
只不过,谭玉知道势不可用尽,没真的用大力气来挣钱。
反而处处保持低调,只愉快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这一世,她依然,格外幸福。
只是,到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她依然没还清跟系统的贷款。
可怜的系统,在谭玉闭眼的那一刻差点哭了:“喂,你先把欠我们的钱还了再死啊!当老赖可耻啊!”
然而,老赖谭玉还是微笑着闭上了眼。
还钱?呵,没钱怎么还?
萧凌都已经寿终正寝了,难道自己还要留下来继续孤身写文挣钱么?
当然不。
她还要去下一个世界呢。
因为她知道,在下一个世界,还是有那样一个老婆在等着她。
老婆,我来啦——
第33章 去考个状元吧
这一世,谭玉穿越成的,居然是个书生。
书生。
说白了,就是没有任何职业。
只在家里当米虫。
当然,也有很多人是十年寒窗苦读,只为了将来有一天金榜题名,可以一飞冲天,甚至光宗耀祖,也算有了回报。
但谭玉,显然没那个兴趣。
她的性子,从来就没变过。
随遇而安,得享受时就享受。
只不过,这个世界里,享受得没那么容易。
因为,这个世界的“谭玉”,家世并不算很好。
对的,是不算“很好”。
也算好。
但,又不算“很好”。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个家庭,是已经败落的书香门第。
谭玉的父亲,本就是一个酸腐秀才。
这老秀才读了一辈子书,只想着书中能有黄金屋,但始终未能高中,只止步于秀才。
老秀才到了四五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只怕仕途渺茫了,便想着娶个老婆回来生个儿子,然后让儿子接着考。
反正,他们谭家是一定要出一个状元的。
如此,才对得起这个书香门第的传统。
就算自己不行,也要生个儿子继续。
他的父亲,就是这样的。
于是,贫困人家的女儿谭母,年方二九,就嫁给了他。
两人相处三年,谭母终于为谭父生了个孩子,就是谭玉。
谭玉出生的时候,谭父身体已经不是很好了。
原本就是老夫少妻的组合,谭父又一门心思只扑在书上,是个十足十的老书呆子,对娇妻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向往。只是为了生儿子,才定期行夫妻之礼。
经过了三年的努力,才生了一个谭玉。
谭母此时才二十出头,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已经有了自己的主意。
她倒没什么坏主意,只是觉得丈夫年纪大了,想再生孩子只怕已经力不从心了。既然他那么想要一个儿子,就假装生下的是儿子吧。
这样,丈夫也算诚心如意了。
而夫妻之礼……或许也可免了。
说实话,对于一个年龄足以做自己父亲的男人,谭母是无法产生真正的感情。
平时行夫妻之礼,也不过是为了偿还对方的丰厚彩礼,以及履行在古代作为妻子的义务。
现在有了“儿子”,或许,双方都能松一口气了。
果然,知道老婆生了个儿子,谭父也就彻底搬到书房去住了。至于孩子,就让老婆好好抚养。
在他看来,女子抚养孩子,本就是分内之事。不然娶老婆干嘛呢?不就是为了生孩子、带孩子嘛。
他本就是个纯书虫,除了书,别无所好。
自小,他的父亲就告诉他: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既然“颜如玉”都有了,你还要老婆做什么?
娶老婆,除了生孩子和带孩子,似乎没别的用处了。
只要儿子生了,也就彻底不用管了。
他的父亲就是这么做的。
并且也是这么教育他的。
所以,谭父生了谭玉,就觉得完成了传宗接代的任务,没再跟谭母亲热过了。
甚至,他连对谭玉都没那么关注。
因为在他看来,孩子有老婆照顾就好了。等孩子长大些了,他这个做父亲的,教些做人的道理,就算不枉为人父了。
就这样,谭家以这种神奇的模式相处,并坐吃山空。
是真的坐吃山空。
因为谭家虽然在几代之前是个官宦之家,但为官还算清廉,并没有积攒下多少金银财宝。
后来,那当官的祖先卸任,儿子却没有跟上,读来读去就是考不中举人,便只能始终吃老本。
下一代,也是读来读去考不中举人,依然只能在家里坐吃山空。
……
因为谭家人生性老实,都不会做生意什么的。而且他们也看不上种地或者做生意之类的事,觉得“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只把关门读书当做头等大事。
这群人的固执,让原本就不富裕的遗产,雪上加霜。
一代又一代的挥霍,终于,到了谭玉这一代,已经连温饱都成问题了。
当然,谭父并不知道。
因为这个温饱问题是谭母解决的。
当初娶谭母的时候,谭父就把家里的财产全拿出来了。因为对他来说,娶老婆生孩子是那时候的头等大事。
至于完成那大事后,生活能不能继续,则不在他考虑范围了。
后来娶了谭母,这个家就交给谭母管了。
谭母本就是穷人家的女儿,各种节约。吃苦什么的,完全不是事儿。
所以,这些年,也一直过了下来。
但,其间,离不开谭母本人的辛苦。
谭母年纪并不大,正值盛年,所以也不介意抛头露面去挣钱。
毕竟,家里很多时候都没米下锅了,不出去挣钱又能怎么样?
谭玉刚穿越过来的时候,看到这样的家庭,有些无语。
起码,她做不到再像以前一样,只坐在那当米虫。
因为谭母的辛苦她看在眼里。
虽然谭母并不算自己真正意义上的母亲,自己刚来,还不完全能代入母女之情。
但身体里,终究流着谭母的血,有种感应是天生的。
更何况,谭母的辛苦她完全看得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