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勒忒是一个静谧且美丽的小城。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人悠闲、自在,喜欢艺术。阿夫斯一年之中会在这里住上两个月。他的公寓靠近海边,不算大,但采光很好。站在阳台上能够看到墨勒忒码头,那里有蔚蓝的海水,和飞翔的海鸥。
阿夫斯在一个雨天遇见了那个提琴手。
那是一个普通的午后。阿夫斯坐在阳台上,像往常一样,竖起他的画板,专心致志地工作。这天天气并不好,雨云在海面上翻滚,暗示着即将来临的暴风雨。码头上行人很少,即便是常年待在甲板上的船员,如今也锁船上了岸。只留下几只孤零零的海鸥,还在天边盘旋着不肯走。
然后阿夫斯听到了弦声。
弦声,夹在波涛和海浪之间,由慢转快,悠扬而跳跃。
这音乐扰乱了阿夫斯的心神,让他不得不抬起头,寻找那个罪魁祸首。接着,他看到了那个演奏者。
站在码头的栈道上,琴盒敞开在脚边。背后是低垂的天空和隐忍的海浪。雨下了起来,愈演愈烈。他孤单地站在那儿,满身潮湿,落魄的像个乞讨者,但却又自在无比,仿佛整个码头都是他的一般,挺拔的像个国王。
提琴手偏着头,好像在沉思,又仿佛在聆听。直到第一声雷在天空炸裂,他才抽动手臂,拉响第一个音符。弦音脆弱而颤抖,带着小提琴独有的忧伤。但奇异的是它既没有被雷声掩盖,也没有被雨声打散,而是顺着海风,吹到了阿夫斯的耳边。
平静下蕴含着激烈,隐忍中流淌着疯狂。
矛盾,就像它的演奏者一样,即是落魄的乞者,又是孤傲的国王。
阿夫斯动弹不得,一刻都舍不得移开目光。就连提起画笔的那一秒都被视为浪费。他站在阳台上,远远地看着,甚至不曾注意到雨水打湿了画板。
这场暴风雨结束得很快。雨云散开,提琴手甩了一下琴弦,然后弯下腰,向看不见的观众致敬。
阿夫斯清醒过来,顾不上被淋得湿透了的衣服,急急忙忙地跑向码头。但对方走得太快,而他又离得太远。等阿夫斯赶到码头时,人早就不见了踪影。
阿夫斯本以为第二天还会在码头见到那个提琴手,他早早地起了床,然后跑到码头等了一天。但遗憾的是,提琴手并没有出现。第三天没有,第四天也没有。
也许是个流浪的琴手,阿夫斯想到。
也许自己再也没有机会见到他了。
但幸运之神似乎并没有完全背弃他。一周后阿夫斯在酒馆里喝酒时,他又见到了那个提琴手。
一开始他没有注意到,不过当对方弹起酒吧角落里的钢琴时,阿夫斯瞬间认出了他。
“不错吧。”波兰特靠在吧台上,洋洋得意地说。
约翰?波兰特,留着一把大胡子的酒吧老板。阿夫斯和他相识多年,波兰特为人有些轻浮,但不可否认他是个热心肠的好人。
“弹得很不错。”阿夫斯喝了一口酒,啤酒中的苦味抑制住了他冲上去的念头。阿夫斯点点头,“你从哪里找来的?”
“天上掉下来的。记得上周那场来的快走的也快的暴风雨吗?我开店的时候他就在酒吧门口避雨,像只被淋湿了的小鸡仔。”
阿夫斯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小鸡仔?如果是他的话,他不会用这个词来形容。
“我给了他一碗热汤,为了报答我,他非要给我弹一曲。我就想,能有什么损失呢?反正自从莉利离开后,也没人动那架钢琴。然后你猜怎么着?这小子竟然弹的真不错!连我这种粗人听着都会觉得开心。所以我就擅作主张,把人给留下了。聪明的选择,对吧?”
比起聪明,你的幸运更令人羡慕。
阿夫斯喝掉杯中的酒,赞同道:“是的,非常聪明。”
阿夫斯并不是个好酒的人,不经常来酒馆——即便来,也只喝一两杯就走。不过今天例外,他一直呆到了打烊。酒馆里大多数是烂醉如泥的水手,和几个平时无所事事的常客。波兰特早在午夜一过就离开了,只留下年轻的演奏者看店。年轻人从钢琴前移动到吧台后,阿夫斯这才有机会仔细观察他的脸。
棕色的发色,深陷的眼窝,高挺的鼻骨,明显是西方人种的特征。但那窄小的脸型,以及看起来比一般人要瘦削的身材,却又让阿夫斯感到一丝困惑。
“我的脸上沾到什么了吗?”
阿夫斯猛地回过神。
“什么?”
“您盯着我看了很久。”年轻人放下擦得干干净净的酒杯,朝他笑了一下,“我的脸上沾到什么了吗。”
阿夫斯有些尴尬,他没发觉自己竟然看得出了神。
“没有。”他说,为了不被误会,他又加了一句:“事实上,我是一个画家。”
“啊,画家。”年轻人看起来似乎并不惊讶,或者说,感兴趣。他低下头,拿起另一个酒杯,认真地擦了起来。
阿夫斯犹豫了一下,思考要不要提及那个午后的码头。但紧接着他意识到还有更好的方式展开谈话。
“你的长相很特别。”他说,“有一种东西方交融的矛盾。你是混血吗?”
这次对方有些惊讶了。他抬起头,看了阿夫斯片刻——顺便一提,那双焦糖色的眼睛可爱极了——然后笑着说:“画家都这么敏锐吗。”
“我猜对了?”
年轻人轻快地点点头,干脆地承认道:“没错。”
他那副自在的样子,让阿夫斯涌起一阵冲动,想去问对方的名字,想去握住那双灵巧的手。这种冲动阿夫斯以前也曾体验过。在他的创作巅峰,在他遇到灵感源泉的时候。年轻时他会迫不及待地将对方据为己有。但随后他发现,这种灵感就像突如其来的热情,很快便会燃烧殆尽,无法挽留。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
他成熟了。
知道要如何延长这份热情。
阿夫斯压下一口酒。
“听约翰说,你是他捡回来的?”
“波兰特老板是个好人。”
“他的确是。当我还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给了我不少帮助。瞧见那面墙上的画了吗?”
“那幅暴风雨中的帆船?”
“是的。那是我画的。感谢他在我无处落脚时收留了我。”
“让我猜猜,”年轻人弯起嘴角,“酒馆上的阁楼?”
“没错!睡在酒桶中间,再告诉你一个秘密,”阿夫斯压低声音,“我偷喝了他不少酒。”
年轻人被他逗笑了。
“这么说,棚顶上的那片星空也是你的画的了。”
“你看到了?”阿夫斯作出惊讶的样子,“难道……”
不出所料,年轻人点了点头,“现在我住在那儿。”
当然了。除了那里,这间破酒馆还有什么地方能落脚呢?
阿夫斯慢慢地摇了摇头,“那可真是太惨啦。”他同情地说。“希望你有张床——当初我可是只能睡在草堆上。”
“没有那么糟糕。”年轻人轻声说,“我很高兴有个地方落脚。”
他的表情看起来平静又祥和,似乎对现状十分满意。阿夫斯颇为意外,他收住话头,今天说的够多了,他想。耐心点。
阿夫斯没有再继续搭话,他安静地喝完杯中的酒,在打烊之前离开。不过临走时他还是没有忍住。
“我叫让?阿夫斯。你呢?”
年轻人愣了一下,接着他说:“伊利亚,伊利亚?怀特。”
“很高兴认识你,阿夫斯先生。”
第58章
阿夫斯在墨勒忒住到了秋天。以前他从没有像今年这样,呆得这么久。秋天的墨勒忒别有风味,夏季的闷热感逐渐散去,海风为整座城市都带来了一丝凉意。
阿夫斯过着循规蹈矩的日子。他每天赶在太阳升起前起床,然后出门,绕着码头跑几圈,看着太阳越过海平面后回家,洗澡,早餐,工作,出门解决午饭。饭后他有时去老书店转转,有时去看场午间电影。如果天气不错,下午他会背着画板到码头作画,一直工作到天黑。晚上他隔三差五地到波兰特那里报一次道,喝几杯酒,与人聊聊天,然后赶在打烊之前回到自己的住处。
普通,平淡,毫无激情,循规蹈矩。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三个月,如果告诉三个月前的阿夫斯有一天他会沉迷于联邦日媒上的填字游戏,他一定会毫不客气地发出嘲笑,用鼻子。艺术需要的是灵感,创作更是源于激情。但现在,瞧瞧吧。阿夫斯合上手中的书望了望窗外,阳光安静地照在院子里——院子里的草坪真该修建一下——他过得跟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天啊,阿夫斯想到,希望这种日子不会持续太久。
老书店地处城中偏僻的一角,是一座二层洋房。二楼窗户上挂着招牌,上面用联邦第三版标准语刻着店的名字,老书店。正如它的名字一般,这是一家很有年头的书店。洋房面积不大,院子里杂草丛生,一块半新不旧的新书推荐的木板立在那里。上面字迹模糊,显然是很早之前写上去的。进了门可以看见一个收银台,柜子上刻着“只收现金”的字样,里面坐着一个店员,昏昏欲睡。绕过收银台,能看到一层书店的全貌。五个书架高高立起,上面杂乱无章地摆放着各类书籍。地板上堆着杂志,看不出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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