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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妖怪 (薛直)



所以如果为了保护明韶,沈秋就不应该逼迫他过来。

时间终将会解决的,只要他们愿意等。

明韶在公司等沈秋。他倒不是想念工作无法自拔,但又没有什么地方可去,下了楼胡乱徘徊,就被早餐店热情的老板娘招揽进去了。

从前他们住在这里的时候沈秋也带他来过好几次,老板娘记住他的,有几次看到他穿女装也不以为意,照常接待他们。这会儿才刚开张,没有客人,就明韶一个靠墙坐着,自己拆开方便筷,拿在手里搓了搓。

这还是沈秋教他的,因为明韶不是个很会生活的人。

就好像现在他也一点食欲都没有,如果不是考虑到沈秋肯定会问他到底吃早饭没有,吃了什么,明韶又从来都懒得去撒谎,碰巧他也很难去拒绝热情的老板娘,大概率明韶是不会吃东西的。

明韶没有食欲这个事实,沈秋是和他正式交往之后发现的,反正也不能退货,自己选的男朋友,哭着也要照料。明韶就没说自己有时候也会吐。

沈秋做的饭很好吃,而且总能发现明韶爱吃的是什么,二人在这方面的尝试很成功,很快给明韶养成了一日三餐按时吃的好习惯,之后的挑战就是保持下去了。

没有沈秋在身边,明韶食欲不振,闷闷不乐,吃了一个包子,喝了一碗汤,站起身去公司了。

这还是他第一次早于上班时间到公司,整栋大楼都寂静无人,通宵的是时候入睡了,连保安都不知所踪。明韶晃晃荡荡,一个人进去。他又不用打卡,径直往休息室的床上一扑,从枕头下面摸出一件皱巴巴的衬衫。

是沈秋的。

那天“我要日 你”的后遗症不是没有,至少沈秋就不能穿着原来的衬衫回去了。他和明韶的身量差不多,明韶的衣服在他身上有点微妙的不合适,但互相换着穿穿还是没有问题的,这件就遗忘在这里,成了明韶不为人知的收藏品之一。

他还藏了不少其他的东西。比如沈秋的钢笔,领带,乱七八糟的,里面还有一颗留作纪念的玫瑰焦糖爆米花。最奇怪的当属一个海绵宝宝。

明韶从小就没有什么玩具,倒不是因为没钱买,而是他妈妈根本不让他出门,也基本没有玩过什么,更不知道玩具这种东西的存在。长大之后也就没有了这种需求,只是偶尔看到仍然觉得眼花缭乱,是距离自己很远的幸福而已。

这个海绵宝宝是沈秋第一次和他一起吃饭的时候儿童套餐里面送的,当时沈秋一拧发条,海绵宝宝就在桌面上咔哒咔哒的走起来,一直走到他面前。

明韶没忍住,两眼放光。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报复性的买玩具。并不是那个时候过去了,而是他仍然很在意,没办法不在意,知道自己补偿不了,报复性消费是没有用的。

这太可怕了,在一个人死去很多年之后才明白爱不是爱,甚至应该恨,但却恨不起来。

一个人死去之后,并不是与她有关的一切就都随风而去了,至少对明韶的母亲来说不是。她遗留下这个孩子,就留下了关于自己的许多思索和痛苦,后遗症有一颗心脏,并且始终能够感觉到疼痛。

这甚至都不能说是亏欠,远比亏欠复杂沉重得多。明韶始终没有弄懂。在他能够明白母亲对自己做了什么之前,他已经别无选择的被侵蚀了,爱和恨变成一点也不重要的概念,真正左右他的是一股黑雾,是他皮囊之中真正存在的东西。

沈秋作为校准点,来得太迟了。但明韶心知肚明,倘若他来的够早,自己没有这么容易被他感化,好像黄油那样从固态变成液态。那时候他冥顽不灵,一无所知,什么都不是。

他还能一眼看到沈秋的闪光点吗?他是否仍然能够这么轻易的就被吸引?

或许这些问题都不算问题,明韶想不到自己为什么会不喜欢沈秋,那反过来的问题他就不敢回答了:沈秋会喜欢那时候的他吗?

早几年沈秋还在和女孩子恋爱呢,典型的学霸和精英式理想化爱情。

所以问题与早晚无关,问题只是和明韶是谁,是什么有关系。他在床上乱滚,承认自己胡思乱想就是为了不去思考沈秋在家都和他的父母说了些什么。

他们有没有劝他放弃自己?即使他们不劝,沈秋是否会想到放弃呢?明韶深知自己是对的,这一切都不值得,完全是不对等的,总有一天沈秋也会认清现实,不可能不明白。

而明韶对自己感到害怕,甚于他害怕沈秋的离开。因为他已经不再是那个暗中想着倘若你抛弃我我就去死的自己,而是想问自己:你拿什么留住他?

是呀,你一无所有,你拿什么留住他?

明韶无法回答这个问题。他翻来覆去闭着眼睛在床上赖了好久,深刻的知道自己根本就睡不着,只是在等待沈秋而已。

他终于爬了起来。

等到沈秋终于来了之后,明韶正呆滞的坐在自己的电脑面前,听到动静才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我好像惹了个麻烦。”

QAQ。

第四十三章,前女友姐姐:生气jpg

沈秋走过去站在他身边低头一看,屏幕上是一封邮件,发件人他认识,是一位最近才把商业版图拓展到本地的业内大佬,收件人就更认识了,就是明韶。内容很简单:或许我们应该找个机会见一面,谈谈。下面一行是简明扼要的时间地点和落款。

“她为什么找你?”沈秋低声嘀咕,近乎自言自语。

明韶一脸QAQ,但沈秋已经对他可怜的表情有了抗体,毫不退让的盯着他。

“我……我觉得可能是因为我泄露出去的那些资料被他们知道了。”明韶心里也不是真的猜不到。

沈秋默然无语了好一会,眼神大概就是“让你玩火让你玩火”和“你就作死吧一天天的”。明韶自知理亏,一声不吭。

这位大佬他们都不是很了解,全靠行业内八卦,只知道他们的业务和集团是部分重合的,算竞争关系,但也有合作项目,总之集团之间的关系就是一个字,脏。

至于这位大佬本人,沈秋和明韶都没有见过真人,只知道是个女的,挺强势,目前单身。

沈秋就知道明韶瞎叽吧乱蹦跶要出事,但一出事就惹上这么一位大佬,倒是他没有想到的。现在大佬发出邀请了,他们能够选择的余地就很少。

一瞬间沈秋的脑补从大佬要求明韶继续做商业间谍到大佬对明韶见色起意,总之可真的是脑洞大开。

明韶见他沉默,委顿的缩在转椅里想了一会,直起身:“我去看看她要做什么。”

沈秋深深看了他一眼。明韶缩着肩膀,不过显然不是因为他的目光太严厉。明韶一手拽住他的衣襟,像个做错事的小孩:“对不起,秋秋。如果我一无所有还被我爸追杀,你还愿意……”

“我愿意。”沈秋根本不必他把这句话说完就给了他答案。

明韶他爹真的追杀亲儿子的可能性不大,但倘若这件事最后纸里包不住火,还是被发现的话,明韶现在小少爷的日子就绝不可能继续下去了。他从父亲那里得来的财物恐怕都会被收回,到了那个时候明韶就是真的除了长得好看一无所有,成了一个废物。

沈秋知道他要问什么,刚才也想到了这一点,但他的回答并非不过脑子,他是真的愿意。

这个回答实在梦幻,明韶抬起头仰望着他:“秋秋,不值得。”

沈秋摸了摸他的头发,想起最近萦绕自己的疲惫感:“从一开始这就不是值不得值得。你别多想了,收拾收拾,去见见她。如果真的到了那一步,你愿不愿意跟我回老家?我还是可以做饭给你吃,你也还是和我在一起,你会喜欢那里的。”

你可以拥有新的人生,你一直可以。

或许这个契机也不算坏。沈秋豁然开朗,意识到明韶并非不可以离开伤害他的环境和人。

而明韶还没有想到这一点,但他刚才得到了沈秋的保证,斩钉截铁,坚硬无比,他有勇气了。

有勇气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挑衣服。既然已经下定决心,且有了退路,明韶就有了捯饬羽毛的心情,拉着沈秋给自己挑衣服。

要去见的毕竟是大佬,明韶并不准备随随便便过去。他猜测大佬和自己的亲爹不可能是一条心,这次会面对他来说最差的结果是大佬用手里掌握他吃里扒外的证据要挟他继续做间谍,最后瞒不住了被他爸发现或者是大佬利用完他之后揭露真相让他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但现在明韶有地方可去了,就算他真的变成过街老鼠,沈秋也会收留他。

他们可以离开这个地方,回到沈秋的家,即使这对明韶来说才不是什么最好的解决方案——他现在还是很怕沈秋的父母,但毕竟那是另一种完全新鲜陌生的可能,他再也不用理会这些事了。

就好像寄居蟹抛弃旧的海螺。

他要投奔新的寄居地啦。

明韶挺喜欢这个突如其来的比喻,回头看了正往衬衫上搭配领带,认真分析哪一条更合适的沈秋,忍不住过去趴在他的后背上,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秋秋。”

“嗯?”沈秋半心半意的哼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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