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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仙 (黑麦)


  看清那人是谁,四周突然静下来,人群顿时散去了大半,十数个人装作忙碌的样子埋首走开,不消几刻就消失在街道尽头。
  ——看热闹也要有命看!
  除了花容时暮,剩下的人不是有恃无恐,便是尚且莫名其妙,仍不愿离开,还在四下张望。
  至于人群为何会有此反应,还要说到这死者的身份。
  刚巧,时暮和花容正对此人有所耳闻。
  ——冯化成。
  在这城里,有时候仅仅是一个姓氏就能代表一方势力,需得人权衡利弊、再三思量。
  萧为皇姓,罗是权臣,而冯,则代表天子外戚——当今越贵妃一脉,冯氏嫡系。
  这冯化成正是越贵妃嫡亲的弟弟,年龄相差不少,越贵妃简直是拿冯化成当亲生儿子疼。加之如今天启大帝耽于美色不理朝政,朝堂之上只有冯氏与西厂分庭抗礼。又恰逢近日西厂厂公秦瑾突然隐匿起来,越贵妃一时占了上风便愈发嚣张,连带着冯化成的地位跟着水涨船高,那待遇比起正经皇子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若说冯化成能有这出身当真是上辈子修了不少福分,可惜他本人着实不争气,仿佛冯家的心机手腕全长在了越贵妃一人身上,这冯化成,说他草包都当是抬举。
  冯化成在京城可算是恶名昭著。
  仗着上边有一个身为宠妃的嫡亲姐姐,日日领着一班纨绔子弟在城里横行霸道。正是,吃喝嫖赌无一不精,礼乐射御一窍不通;称得上,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
  这城里。不知有几个店家没被打砸过,又有几个女子未被轻薄又强掳过。
  千错万错,更错在冯化成生得一副好容貌,清俊不柔软,秀气又怡人。且看这相貌,也能窥得一二冯家为何能出个宠妃的缘由。
  只端端儿地站在哪儿,冯化成少不得让人叹一句风流倜傥,更助长了这人日日撩猫逗狗的嚣张气焰,越贵妃苦心经营的好名声,几乎要被这亲弟弟败的一干二净。
  的亏越贵妃手腕了得,含怨的百姓又敢怒不敢言,此事才勉强压了下去。
  前些日子这冯化成也是不俗的常客,但是佘月怒气勃发,冯化成就是凭着那糊死的顽石一般的心眼也能嗅到一丝苗头,老早就躲得远远的,不敢在不俗放肆。
  没想到区区几日,竟成了这番模样。
  怪不得那些围观的人当机立断离开,冯化成死相凄惨,若是贵妃雷霆震怒,说不定在场的都逃不过一劫。
  大理寺卿赶到时已是脚步虚浮,额头冒汗,只觉得这辈子查的案件加起来都没这么棘手过。冯化成死相怪异,越贵妃势必会让他大理寺查得彻彻底底,这凶手看起来也是个有胆气的,最终还是他大理寺在中间,说不定两边都讨不得好。
  大理寺卿叹了口气,拿袖子擦擦额头上的虚汗,慌忙指使着手下人把尸体抬走,再把现场清理好。他们是决计不敢在这地方直接验尸的。先带回去,让仵作检查完后好生拾掇一番,说不定也能稍微减轻下贵妃的怒火。
  大理寺的人来的匆忙,走得也是风风火火,只留下几个人盘问在场的路人,而花容和时暮早就混在人群里离开了。
  离开的路上,花容和时暮还是有些百思不得其解。
  冯化成身份不凡,死得却如此蹊跷,让人不得不深想其中处处可疑之处。
  其一便在于死相。
  花容和时暮方才站到人群最中间的位置,自然也看得最清楚。冯化成当时身上穿的还是贵气十足的华服,折扇吊坠各种配饰一样不少,显然是刚在什么花街柳巷喝了酒,脸上甚至还带着酡红。还有一点,冯化成伤痕累累,华服上也满是撕裂的痕迹,可以看得到皮肤上的伤口纵横,深可见骨,可是他脸上却十分干净,并且神态平和,没有一点痛苦的表情。
  除了死相,冯化成的死因也同样可疑。
  他身上的伤口明显不是人类可以造成的,那般干脆利落又富于某种规律的伤痕的来源,除了野兽不作他想。但是显然,京城里不会有野兽,冯化成必定是死后才被扔在闹市的街上。凶手的行动甚至快到令冯化成还未死透便倒在此处,是以他体内的血才能染红身下的大片街道。
  如此想来,这凶手并不像与冯化成有什么深仇大恨,这般行动方式,倒更像是……杀鸡儆猴!
  这鸡,自然是冯化成,那猴呢?
  冯化成树敌不少,想来更多人是觉得他的死大快人心,哪会生出警醒之意。唯一能为他伤心的,恐怕也只有冯家了。
  而冯家的代表,不正是越贵妃?
  拥有能把一具尸体神不知鬼不觉地送到皇城内,这样手眼通天的能力,同时与越贵妃一系对立的人……首当其冲的,必然是以秦瑾为首的西厂!
  但是这个结果并不能让花容和时暮信服。
  无缘由的,两人就是觉得以秦瑾那般矛盾偏执又极端的性格,即便与越贵妃撕破脸,也不会采取如此迂回的方式进行所谓的“杀鸡儆猴”。
  冯化成既无舌战群儒的智慧,也无以一敌百的武力。除了越贵妃的宠爱之外便一无是处。死他一个,不见得会对越贵妃的筹谋有多大影响,也不会给秦瑾在两人的对立中带来多大优势。
  而感情的因素,怎么可能会让这个野心勃勃的女人动摇?
  若真是秦瑾走的这一步棋,未免太过吃力不讨好。
  花容和时暮都觉得,秦瑾并没有蠢到这地步,也没有闲心去做这种无聊之事。
  如果不是秦瑾,还能有谁呢?
  不管是与秦瑾统一战线的官员手下,还是别的什么世家权贵的手笔,这种想法往往一经提出就被两人自己否认,算起来,可能性还没有秦瑾自己动手来的大……
  时暮和花容都暂且想不到还什么其他的可能。只得怀着满心疑惑,不知不觉,就回到了不俗。
  大厅里的人依旧不多,只角落处零散坐着几桌食客。
  花容和时暮甫一走进去,便看到独自占了一张大桌喝酒的佘月。
  佘月同时看到了他们。
  佘月笑笑,宛若阳春三月百花齐放,又如靡靡丝竹骤然乍响。他执起酒盅,遥遥敬了两人一杯,唇角微启,似是道了声好。

  ☆、熟悉

  佘月的笑容并不罕见,他这个人是惯爱笑的。不管几分真心几分假意,总是三分柔软七分妖娆的迷人心窍,却又邪肆的令人敬而远之。
  花容和时暮倒不会如此。
  对花容来说,这位父亲的旧友不论如何邪气,是十分重义气的,许是爱屋及乌,从未表现出任何针对他的攻击性。
  而之于时暮,抛开花容的因素不谈,单凭佘月的半妖身份还不足以令他敬畏。
  是以两人现在无甚退避之情,但是不可避免地有些疑惑。
  即便佘月的笑容不少见,可佘月在此时此地显现出这般笑意却足以令人惊异。
  佘月心情不好可不是一天两天了。
  如今佘月的情绪突然转变,让花容不得不认为是不是那个人回来了。
  正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用在此处虽不甚恰当,但也八丨九不离十了。
  果然,待两人走近佘月的桌子,就见佘月把酒盅放到一旁,直入正题,说:“跟我上楼罢。”
  仍是顺着大厅的楼梯走到尽头,走上昏暗的隔层,又上到顶楼。
  色彩繁复的雕花屏风前,华贵的坐榻上置着软垫薄毯,其上是一黑衣男子垂首坐着。
  头发落在男人的额前,从花容的角度并不能看到男人的脸。可他再清楚那人是谁不过了。
  比花容反应更快的仍是鵷雏。
  鵷雏倏地飞到男人身旁,又悠悠落到男人腿上,长长的尾羽也缓缓垂倒坐榻上,更给那垂首的男人添了几分贵气。
  男人抬起手来,顺着鵷雏的脊背抚摸,鵷雏舒服地眯起眼趴在男人腿上。
  花容这才发现,男人的手上环着紫黑色的火焰,被束缚的双手令他的行动并不自如。
  再仔细一看,就连男人的腰部和双腿也被火焰困在坐榻上。原来男人看似随意的坐姿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火焰猎猎烧着,却好像毫无威胁,看起来温顺的紧。男人似乎也不甚在意,甚至有动动指尖触碰快要蔓延到掌心的火苗。
  花容还未开口,佘月就先出了声:“我说过,会先捆好他再联系你们。”佘月语带笑意,看来对自己的杰作深为满意。
  花容倒是没有任何所谓父亲被“冒犯”的愤怒,反而,花容倒觉得佘月已经足够手下留情。
  ——不管是谁,碰到花九戚这样的恐怕都会如此行动。
  左不过是佘月行事磊落,而花九戚理亏。何况花九戚看来泰然自若,花容也不至于越俎代庖。
  只是没想到,他们父子竟然会在这种情形下重逢,着实让人哭笑不得。
  此时花容早就没了先前那份近乡情怯的心情,阔别二十余年,那句熟悉的“父亲”终于又回到了他的嘴边。
  黑衣男人这时抬起了头。
  花容便因而看到了那张熟悉的脸——熟悉的过分。
  没了长发的遮挡,入眼的首先便是男人那双凌厉的眼,是黑白分明的透彻,轮廓清晰的眼窝又让这双眼蒙上一层深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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