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林谙就看到床边探出一张笑吟吟的脸,目光隐晦地划过他高档精致的丝绸衬衣,落在他的腰部以下,“原来是你啊,小怪兽。”
第41章 第 41 章
林谙仰面平躺, 端正笔挺,半睁着狭长的眸子与他对视。
细究起来,我们虽然都被笼统划归为有着黑色眼睛的黄种人,但其实绝大多数人的瞳色都只是不同程度趋向于黑的棕褐色。林谙的眼珠倒是随了正统,黑得无比纯粹,不掺一丝杂色,跟周围的眼白一对比, 显得格外晶亮鲜活,冷色的灯光落在那双浸了墨一般的瞳孔里,能折射出千千万万圈细碎的波光。
他抿着唇绷着脸, 全身上下只是搭在毯子上的手指微微蜷了蜷,大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架势,口吻生硬,矢口否认:“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陆惊风被他眼睛里无差别漫射出的那些碎光蛰到, 视线从那张脸上游了开,粗略将这人裹在毛毯里的身材一打量, 虽然并不很直观,但宽肩厚背窄腰长腿的黄金比例,包得再严实也掩不住一二。
“看……看什么?”林谙觉得对方的目光蔫坏,不怀好意。
不论富贵或穷苦总能坚持皮那么两下的陆组长, 实在按捺不住挖苦逗乐的心思,吹了个带拐弯的口哨:“没,就是特别感慨。时间过得真快,当年我路过一片山头, 救了一个小孩,小孩又瘦又柴,可怜又无助,还喜欢穿奥特曼打小怪兽的内裤,一晃好多年过去了,男大十八变,再见到他时,小孩脱胎换骨,居然变成了……”
他有意拖着调子,一点点凌迟着对方的耐心,林谙听到内裤的时候既羞愤又憋屈,郁闷地配合着他夸张拙劣的表演,一边惊叹自己什么时候脾气居然这么好了,一边竟然还竖着耳朵搭起了腔:“变成了什么样?”
这是在等着被夸呢。
陆惊风嘴角噙着父亲般的微笑,慈祥地盯着他看了两秒,缩回脑袋:“欲知后事,请听在下睡醒后分晓。”
林谙气到睡不着。
什么叫又瘦又柴?什么叫可怜又无助?他当年瘦归瘦,可一点都不柴!该有的肌肉一处都没少,就是薄了一点扁了一点罢了!可怜?呵。无助?呵呵。本少那是刚刚成功逃出龙潭,筋疲力尽,又误入虎穴,分身乏术,顶多就是有那么一点运气不佳而已!
还有那什么,什么小怪兽的内裤,完全是苏媛苏女士一手代劳的结果,她不喜欢儿子少年老成,认为哪怕孩子大了也该保有起码的天真童趣,他是纵容了不假,但这并不代表本人的任何喜好和取向!
翻来覆去折腾到天蒙蒙亮,腹腔内尤憋着一团火,越想越膈应,加上睡前又灌了一大杯中药,神清气爽,压根没有一丁点睡意,林谙气急败坏地起身,打算上厕所洗把脸冷静一下。
刚起身,一扭头,看到床上已然熟睡的陆惊风,伸出去的脚就又收了回来。
据说睡姿能反应出一个人的心理状态,林谙以为这个平时笑嘻嘻其实精神上很坚定饱满的男人,睡觉不说呈霸气的大字型,起码也应该毫无顾忌地舒展开手脚,可此刻……林谙托起下巴,眼前的人却尽可能地把自己蜷缩成一团,手臂抱着膝盖,脑袋埋在双臂间,只露出一半的侧脸,凌乱的发丝遮掩住紧蹙的眉目,就像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幼儿。
林大少的心田瞬间就因为某种洪水般涌出的情感而泛滥成灾,他想起陆惊风那个一次只收一个徒弟的诡异门派独有的收徒条件,要是孤儿,要毫无羁绊,要八字纯阳。这就意味着陆惊风从很早以前就无父无母,也不知道孤零零一人过了多久才被师父捡回家跟着学本事。而陆焱清道长出了名的飘忽不定、行踪成谜,三五年老友都逮不着人是家常便饭,陆惊风要上学,想必也没怎么跟着他云游四海,这个师父更多时候应该也只是个精神寄托。
他曾经说他上学的时候很独,游离在组织之外,那到底是独到什么程度?朋友是不是也就缉灵组里的那两个?哦对,如今两个还没了一个,就剩唯一的一个了。
亲情友情都很凋敝,以上皆不算,他还很穷,穷得响叮当。
其实驱鬼缉灵这份行当,只要得了手艺,业务能力马马虎虎,想要赚得盆满钵满简直易如反掌,随便瞅准某个钱多人傻的富商大贾,兼职赚个外快,房子首付不成问题,哪儿还需要在缉灵局这么产出跟收入不成正比地干耗着?
这话题要放在平日议论起来,陆组长肯定又要摇头晃脑地搬出一大堆心灵鸡汤,用光鲜亮丽但一点都不实用的理想和追求,来包装这年头被人们嗤之以鼻的善良。
善良有时候也是一种不可救药的执拗。
而这人身无长物,骨子里的固执却是要多少有多少。
林谙歪着头,趁对方睡着,肆无忌惮地端详了好一会儿,越看越觉得陆惊风的皮相是温和谦逊的,骨相却骗不了人,下颌颧骨满是锋利的棱角,一点都不圆滑,就跟他的真实性格一样,不肯放下身段逐名趋利,也不思变通。
家里其实每层都有客房,茅楹只是占了其中一间,剩下还有两间,当时林谙把人抱回了自己卧室,林天罡给看完之后苏媛本来提出要把他挪到客房,被林谙以伤员最好好生休养少移动为由拒绝了。林谙也说不出当时是存了怎样隐秘的私心,现在想起来,他可能就……就只是想这样近距离地,多看看陆惊风而已。
但是就这一点小小的心愿,也很奇怪,很不同寻常。
刚开始,他纯粹是因为发现陆惊风就是当年救他的那个“叔叔”而油然而生亲切感,当然这只是他以为的,他根本分不清各种情感之间的差别。他在懵懂癫狂的年纪就开始以这个人为标杆,长达十数年地为了当年的一个承诺而刻苦努力,那时候他把陆惊风当成一个英雄虔诚地供奉在心底的庙宇,就像奥特曼一样,没想过要去打听或者刻意接近,只想遥遥祝福默默崇拜。
但突然有一天,命运让他们偶然重逢了。他才发现英雄也有低谷和末路,在情感和世俗的泥路上翻滚打挺,沾染一身肮脏的尘土,变得能力有限,进退维谷。古怪的是,这一发现却让林谙卑鄙地感到欣喜,原来英雄并非总是餐葩饮露高高在上,他也浑身烟火气栩栩如生,他也为生计发愁为理想奔波,他其实……离得如此之近,伸出手就可以随意触摸。
真的触摸之后,他的欣喜又悄然无息地转化成心疼,英雄还是那个英雄,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也经历过彷徨或踟蹰,但他仍然坚持不懈地顺手从坑底捞人,始终如一。
于是跟着走了一段,偶然间细看了一下眉眼,才后知后觉自己对英雄的情结似乎有点串了味。
不知道是热还是怎么着,陆惊风整个人都离被子远远的,可是室内温度调得低,他又刚刚负伤。林谙想了想,还是爬跪到床上,伸手捞过另一侧的被子,给他盖上,掖被角的时候,手不小心触到陆惊风的胳膊,像是被火舌燎了一下,被烫了,手就条件反射地猛地缩回。
陆惊风的体温高得骇人。
什么乱七八糟的绮念一下子烟消云散,林谙连忙摸了摸陆惊风的额头,一摸不得了,简直跟火炉似的。这会儿也不在乎避不避嫌了,脸上、手上、脖子,甚至连脚底板都摸了一遍,惊觉这人竟然全身都是滚烫的,像是刚被从沸腾的油锅里捞出来。
再去看他的脸,瞧不见一点汗珠的影子,只是两边脸颊上各飞出一抹艳丽的红霞,衬着白皙的皮肤,火烧云一般。
“陆惊风。”他压低嗓音尝试着唤了一声,轻轻拍了拍陆惊风的脸颊,“醒醒陆惊风,你像是发烧了。”
陆惊风很困,困得掀不开眼皮,挣扎了几回也没能成功睁眼,但他意识还很清楚,知道是林谙在唤他,索性就闭着眼与他对话,“今天几号了?”
发烧了为什么要问几号?莫不是烧糊涂了?林谙的眉头拢成一团,心下焦急:“过了零点就是十五号了。不行,烧得太厉害了,你躺会儿,我去给你拿退烧药。”
把人放下刚要直起腰,陆惊风一把攥住他的手腕,眼皮总算撩开一条只能透进光的细缝:“我没发烧。”
“你是已经烧得失去温度感应能力了吗?”林谙反手握住他的手,把他的手背贴上自己的脸,“你自己感受一下,你的体温已经不能用发烧来定义了,更像是起了火,能煎荷包蛋,两分钟全熟。”
林谙体质阴寒,比一般人体温都低,这会儿对处于烈火地狱中的陆惊风来说,简直是避暑纳凉的风水宝地,他心念一动,受本能驱使,手背磨蹭起那块冰冰凉如沁心冷玉的皮肤来,喟叹一声:“啧,舒服。”
莫名其妙被撩了一把的林谙挑起眉,他此刻全然没有风花雪月的心思,黑着脸:“放手,我去拿药,还想不想退烧了?烧坏了我可不负责。”
“没用的,退烧药治不了我这病。”脸上那一小块皮肤已经满足不了陆惊风,他眼尾都被烧红了,火急火燎地把林谙的睡衣裤腿撩上去,试图抱住他的腿,“这是焚灵业火的副作用,一个月来一趟,跟女人的大姨妈一样,贼他妈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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