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六日。最后一篇日记。
“慧生着实与寻常人不同,好好抚养引导,应当能平安长大。”
陆一鸣看得后背发凉。
若日记属实,那么就是王秀莲肚子里的胎儿生了下来,被郑清河抚养,连名字都取了。
“……尸体生子,你觉得可能性大吗?”
“以前看过一个记录,一名农妇身怀六甲病亡,但在隔天下葬前临盆,胎儿成活,顺利长大成人,与普通人无异。但王秀莲这个,与这个农妇截然不同,她临盆时已经死了很久了。”文渊以手扶额,叹息,“不过,说实话,你我那件事后,我觉得这么荒谬的事都有,那天下还有什么不可能的?”,
“我也这么想过。可是到现在也没人见过它。会不会是……”陆一鸣指指脑门,“郑清河脑子出了问题,自己抱个枕头装的?说不定这个娃娃,从头到尾都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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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门外,有两年轻人正低声聊着天慢慢走近。
一个清秀白净,意气风发,白衣翻飞。
“表哥,直接把他带走不就好了,我们为什么还非要留在这个破镇上?浪费时间!”
一个俊朗飘逸,温润如玉,青衫飘动。
“那个东西就在这附近,回去前务必要找到它。”
“哦,你是说被周若鲲那个叛徒偷走的东西?那怎么现在翻遍了整个镇子一点影子都没有。”
“不会有错。我们的相思虫到了这里就活了过来,想必不会远。”
“吱儿。”
听到前面的大门打开,两人停止了闲谈,齐齐抬头望去。
微旧的朱红大门被人从里面推开,随即走出一个清瘦端整的青年,虽然脸色发青,目光却炯炯。
“哟,文探长。”青衫男子眼睛一亮,菀尔一笑,“好久不见。”
文探长怔了一下,点点头:“啊,周先生。你来找一鸣啊?”
两人寒喧几句,文渊便以公务繁忙为由匆匆离去。
看着他骑着自行车远去的背影,青衫男子唇边浮起一个迷般的弧度。
“上次吴先生说过,想要找一个新的种|马,对吧?”
“难道你想带他走?就他这身板儿,吃不消吧。”
青衫男子不以为意,眸中兴趣盎然:“吴先生嘛,总会有法子的。”
第77章 回来了
陆一鸣在家里百无聊赖, 逗了会儿老王,就要回屋里找书打发下时间。
路过客厅, 发现桌上有只青花瓷大碗。
有些眼熟。
……这不是金叵罗的碗么?
啧, 人都走了, 陈姐还把它拿出来做什么。
还是收起来吧。
伸出手,手指触到碗沿的那一瞬, 他像是被雷劈了手一般, 从指尖传来一阵微麻。
刹那间,那股微麻从指尖到指骨,再到手腕, 迅速传遍了四肢百骸, 耳膜嗡嗡作响。
陆一鸣吓得不敢动弹。
这碗是抹毒了还是中邪了?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讪讪地眨了一下眼, 却察觉有些不对劲。
视野变了。
——刚才他分明是坐在客桌旁边,盯着桌上这只碗。现在怎么感觉自己视野内的既不是桌子也不是碗,而是桌子对面的空椅子?
难道刚刚自己被麻晕了。
大脑兀自有些晕眩。
试图动动手指,骇然发现手指毫无知觉。
——不单是手指,是两只手都失去了知觉。
咦?
陆一鸣要低下头看看。
脖子也动不了, 像是没有了脖子似的。
吃力地要转动身子,身体变得沉重无比, 几乎无法控制。在万般努力之下,终于成功地把自己挪了一下。
“磕。”
脚底发出一声闷响,闷响中又略带几分清脆的余韵。
什么声音?
这声音,像是瓷器缓缓划过木质桌面。
陆一鸣又花了吃奶的力气, 再挪一下。
脚底又是“磕”的一声。
“磕磕磕磕……”
陆一鸣废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身子转了半圈。
视野随着身子的转动而缓缓变化,由椅子到对面的墙,再到另一边。
他惊恐地看着一个人正一动不动地坐在桌子另一边低头看向自己。
那人眉如写意之笔,恣意洒脱;鼻若画上远山,笔直挺拔。
一双明亮的眸子仿若润上了春|光。
这五官相貌,赫然正是他自己。
眼前的,是一个跟自己一模一样的人。
更让陆一鸣发毛的是,眼前这个跟自己一模一样的人明明直勾勾地盯着自己,一双眼瞳里映出的,却分明是一个青花大碗。
中午陈姐回了家,见陆一鸣在厅里对着一只空碗发呆,跟他说了几句话他都没反应。
“少爷!”
陆一鸣这才像被她唤回了魂,从椅子上跳起来。
“盯着一只碗作什么。哦,这碗是……”陈姐嗔道,“怎么,后悔把人打跑啦?”
“没有!”陆一鸣微微的有些焦躁,“我只是……打了个盹。”
他刚刚有那么一瞬间,好像变成了一只碗?!
有些后怕的看了看桌子,就是桌上这只。
他低头看看自己的手,灵活如初。动了动脖子,也没什么问题。
应该只是个梦吧?想不到大白天的这样也能做起梦来。
吓死个人。
“刚才我好像远远看到了周先生和小云仙从家里出去,他们又来探亲?”遇见喜欢的明星,陈姐眼睛亮晶晶的,像淬了夜里映入河里的星光。
“哦。”陆一鸣不以为意地换了个位子坐下,拨弄着自己腰间的佩玉,“他们说过阵子要回蜀中老家,问我要不要跟他们一起去落个叶归个根,祭祭祖什么的。”
“那收拾收拾赶紧去吧。”陈姐有些高兴,“老爷和夫人都是祖上人丁单薄的人家,老爷一过世,你连个亲戚都没得走。现在正好可以和那些老家的亲戚串串门儿,多几个亲人总是好的,还能互相帮衬一下。”
“我不去。”陆一鸣倒是斩钉截铁。
他扫了一眼大惑不解的陈姐,话里透着冷静:“你也不想想,我爷爷为什么几十年来从来不回老家,也从来不提老家有亲戚?”
陈姐被他说得一怔:“哎,也是啊。以前确实从来没听说过。”
她十岁不到就被送进府里当丫环,比陆一鸣大个几岁,算是和陆一鸣一同长大的。当时陆老太爷还在世,确实不曾听过陆家有什么亲戚。陆老太爷在镇上甚至在县里人缘都好得很,时常去朋友家里走动,却从来不见他走过亲戚。害她一直以为陆家代代都是一脉单传呢。
“正常来讲,如果只是背景离乡,或是遇上什么动乱失散了,也不至于对老家的亲人一字不提。哪怕是一时失散,几十年回老家看看能有多难?”陆一鸣平时虽然吊儿郎当,但这种时候还是拎得清的,“所以,爷爷他一定是自己不想回去,这连提都不提,估计跟老家的亲人关系也不大好。万一他当年走得不光彩,做了什么被赶出家门,我回去认祖归宗岂不是自讨没趣。”
“那老太爷都过世了,一代人一代事,兴许老家那边老早就不计较了呢。”陈姐道。
“爷爷离家时估计还年轻气盛,生我爹又生得晚,现在他老人家若是还在世都上百岁了。那老家他那些近亲想必也多半不在世。回去我能拜访的都是些素昧谋面的小辈,这种亲戚不走也罢。”陆一鸣摇摇头,说,“远亲还不如亲邻呢。”
“那不去就不去吧。”陈姐觉得少爷这番话也有些道理,忽然眼珠子一转,小声地问道,“你觉得,老太爷是被赶出家门的?”
陆一鸣环顾一周,觉得自家老头子都走这么多年了,阴魂想必早已投胎,但还是忍不住也压低了声音,嘿嘿一笑,道:“我爷爷,说不定是看上了我奶奶,私奔离家出走的。”
祖母年轻时据说是远近闻名的大美人。而爷爷又是白手起家的人物,两人年轻时就早已结为伉俪。
陈姐听得有趣,笑起来:“就像电影里说的那种,豪门阔少爱上农家女,家里要棒打鸳鸯,他们却追求真爱?” 若是富贵子弟看上贫家女,被家人反对私奔出逃,那也不是说不通。
“也有可能两家是世仇,不共戴天,联姻无望。”陆一鸣又举一例。
就像莎翁写的《罗密欧与朱莉叶》。
“又或者是不伦之恋,小叔子和青梅竹马的大嫂……”
“还有儿子与庶母……”
“咳,少爷,你这个就……”
“哈哈哈!谁叫老头子不告诉我的。”
两人就着上上辈的陈年老料,你一言我一语地瞎猜,聊得不亦乐乎,也不管陆老太爷的棺材板是不是要被他们气得翘起来。
“对了,你今天中午自己出去将就吃点什么吧,我和金少爷已经吃过了。”陈姐想起这件事,随口一说。
“……你和谁?”陆一鸣眼睛一瞪。
“金少爷啊。”陈姐冲他眨眼。
“他回来了?!”陆一鸣险些跳起来。
陈姐掩嘴笑:“早回来了。昨天就回了。”
只是她故意没说。
谁让少爷这个缺心眼的好端端地把人气跑了,是该让他多受一天良心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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