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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兔记 (糖衣弹幕)



“等等啊!哎我说你——”这乞丐死缠烂打,迈开步子挡在他面前,一边从灰扑扑的衣服里掏了半天,摸出个东西塞他手里。

“这个给你,我从来不白白受人恩惠,现在身边也没有别的东西,你既然救了我,那这宝贝就便宜你了!”

林万可又好气又好笑,心道这人莫不是脑子有病,先是跘他摔了个大跟斗,又吃掉了他的包子,到头来竟还说是他占了便宜。

他再低头一看,乞丐递过来的哪是什么宝贝,就是一串脏兮兮的手珠,闻了下还有股奇怪的味道。

“喂!还你——”

林万可一句话还没说完,就发现那乞丐已走远了,只传来一句模模糊糊的“后会有期”。

“什么人呐。”

他将手珠随手塞袖子里,便匆匆赶回家去做饭,转头就把这倒霉事儿忘了个一干二净。

下午林百知放了课带回来一张纸,上面细细圈着他没课的日子。

“乐先生说了,只要我们没课,大哥都可以去找他学字!”林百知一席话说得是老气横秋,“铺子就交给我,大哥你可千万要用心学,不要辜负了乐先生一番好意!”

林万可连连点头称是,将那张纸仔细贴在自己卧房里,看一眼,心里就跟喝了蜜似的甜。




这种喜悦一直持续到他第一次去学写字。

林万可念过的书不多,连自己的名字都写得歪歪斜斜,因此乐莘先教他写的就是名字。

他被文近领进书房门时,因为紧张连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

文近沏了茶就关上门退了出去,房里只剩他与乐莘两人。

于是林万可愈发不知所措了。

乐莘好像丝毫没有察觉到他的不自在,他像对待所有的学生一样,从执笔教起,一横一划,一点一钩,教得仔细而专注。

而林万可早已记不得上次拿笔是什么时候了,他努力地学着乐莘的样子,却只能在纸上落下歪七扭八的笔迹。

“你不必紧张,没有人能一天就学会的。”乐莘见他面有懊恼,温声劝道,“我先教你将自己的名字写好,其他的以后再学。”

林万可连忙点头。

“林万可,万可,是万事皆可的意思么?”乐莘说这句的时候,轻轻握住了他的手,带着他写出他最熟悉的这三个字。

这距离太近了,林万可都能闻到他身上清淡的皂角香,不由连呼吸都滞住了。

微一转头,乐莘的面容近在眼前。

林万可还是第一次那么清晰地看到他的眉眼。

视线再往下,是乐莘执笔的手。

这只手温暖而稳定,手心柔软,指节修长,此刻正覆在他的手上,教他写他的名字。

放在以前,林万可连梦里都不曾想过这样的画面。

此时此刻,这一切却真实发生了。

他从鼻子到耳朵尖都在发热,右手则烫得好像马上就要烧起来。

乐莘写完他的名字并没有停下,而是握着他的手继续写下去。

“我的名字笔划多了些,你看看就好。”

他写下一个乐字,一个莘字,就写在“林万可”三字旁边。

林万可看着纸上那两个陌生的字,心里一动,抬头正对上乐莘的眼睛。

乐莘也正看着他,神情温和淡然。

“不用心急,慢慢学就好了。”

他的眼神清澈,不掺一丝一毫的杂质,干净得像山间的泉水。

林万可脸上的热度倏忽消散,惊醒般意识到乐莘只是把他当成一个学生,即使肌肤相触,心里有鬼的也只是自己。


他为自己内心的肮脏深深不耻。







从清言书院出来时,林万可要走了那张纸。

他看看纸上的字,又看了看自己粗糙的双手,顿时心灰意冷。

乐莘在他看来,就是神仙一般的人物,书念得多,字写得好,人也生得好看,而他算什么,大字不识一个,人又不伶俐,就算他是姑娘,乐莘也未必看得上他。

更何况,他与他一样都是男子。

林万可从不敢奢望有一天乐莘会接受他的心意,只是他今天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失落。

涂满字迹的纸上,“林万可”与“乐莘”紧紧挨在一块儿,而实际上,他们永远也不可能在一起。

林万可仅有的一点点旖旎的幻想也被他的苦闷压得烟消云散,好似有人在他胸口塞了一团乱麻,抓心挠肝般的难受。

人在难过的时候,想起的第一件事往往就是喝酒。

林万可这会正走在万安街上,前面跃然居的招牌已经隐约可见。

他掂了掂自己的钱袋,随即义无反顾地往前走去。







第5章 并
前几天因姜跳跳的重新出现,跃然居的生意异常火爆,吵得他苦不堪言,这些天总算是清净了些,用阿菱的话说,那便是“西施看惯,无异常人,再美的人看多了也该腻了吧”。

于是姜跳跳得以大大方方地跟煌采他们坐在一楼喝酒,一小盅接着一小盅,顺便听听小曲,看窗外人来人往,好不悠闲自在。

正喝到兴头上,小岚端着一碟花生糕过来了。

“跳跳,那边有人喝醉了。”

“当真?难道是酒香太浓,把人给熏醉了?”煌采拿筷子点她,笑着打趣。

“这里的酒都掺了水,哪里熏得醉人。”姜跳跳一语未尽,就被煌采捂了嘴。

“这话你也敢到处说!”

姜跳跳开这酒肆本就不为赚钱,因此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反倒是煌采大惊小怪的模样把众人都逗笑了。

跃然居里的酒都是从佳酿那拿来的,虽然算不得上等,怎么说也是仙家之物,因此佳酿千叮咛万嘱咐,一坛子的酒至少得掺十坛子的水,否则喝出事情他概不负责。

照理说这酒掺了那么多水,再烈也该是喝不醉的,不过这会看来可不是那么回事儿。

“不信你们自己看,那人正拉着胭扑不放呢!”

姜跳跳他们顺着小岚指的方向望去,就见一名穿粗布衣裳的少年,一边揪着胭扑的衣角一边大声嚷嚷,惹来了酒肆其他客人的围观。

“这位兄弟……你,你的脸上怎么长了朵花?”

胭扑使劲想挣开,可惜他生得纤弱,又不能当众施法,竟挣脱不开,一张俊脸涨得通红。

小岚见状想上去帮忙,结果那少年指着她又笑起来。

“这、这位姑娘,你脸上也有朵花儿呢!”

围观的客人哄笑起来,纷纷说这少年醉得不轻。

他也跟着笑了一阵,目光落在了姜跳跳身上,眼里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

“兔、兔子?”

这话一说出口,胭扑他们都觉出了不对。

“你怎么是……白……白兔子?”

姜跳跳暗道一声不好,正想施法就见那少年身子一软,倒在了旁边一张桌子上。

是煌采在后面不动声色地给了他一记手刀。

“这位客人醉得厉害,咱们带他去休息会吧。阿菱,去厨房让宝秀准备醒酒汤。”

阿菱会意跑去了后边厨房,其他人七手八脚把这已经昏迷的不速之客抬到楼上房间后,开始面面相觑。

先开口的是小岚。

她上上下下打量了那少年一番,疑惑道:“只是个普通人而已,为何能看出我们的真身?”

胭扑问道:“会不会是醉话?”

煌采道:“不可能。小岚与你都是花精,说他醉眼错看也就罢了,跳跳是兔精他都能瞧出来,绝不是巧合。”

姜跳跳坐在榻边细细看了一会,突然喊起来:“我见过他!”

众人的目光都落在他身上,只听他惊喜道:“煌采你还记得吗,上次我在书院前吃的豆沙团子,就是这人丢在地上的!”

胭扑他们闻言望天的望天看地的看地,煌采冷汗涔涔,被他气得无语。

这时阿菱叫来了灰鼠精宝秀,后者是从灶台边被拖过来的,袖子上全是黑灰。

“就是他?”宝秀一指躺着的少年,喘着气问道,“怎么只是个凡人?”

“我们也奇怪来着,成橘在跃然居布了结界,就是术师也未必瞧得出我们的真身,更何况他只是普通人,”胭扑道,“真是想不明白。”

宝秀点了点头,继而一抽鼻子:“不对,这人身上有古怪。”

他伸出黑乎乎的手,在少年衣服里摸了一阵,拈起一串脏兮兮的手珠。

东西一拿出来,众人就不约而同捂住了鼻子。

“什么怪味儿!”

只有煌采眼睛发亮,一把夺过去就拿袖子使劲擦,直到衣袖都污了才将珠子外面一层厚厚的泥垢给擦去,露出灿红如火的本色。

“麒麟珠。”他对着阳光细看,“难怪他瞧得见我们真身。”

“不愧是凤凰,识得天下宝物。”宝秀称赞道,“这麒麟珠是仙灵宝器,散落在仙界的也不会多过百颗,这人看起来只是个穷鬼,却不知是从哪里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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