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怕你出卖你大哥呢!”既然都是盟友,那白春笙也懒得再绕圈子了,放下喝粥的汤匙,严肃地坐到猫世子对面,“世子,你大哥昨日不是故意想杀了你的,你看他后来不是也后悔了吗?只不过他比较爱面子,不肯低下头道歉罢了。我是你大哥的至交好友,我便替他在这里给您道个歉。这件事情若是被王爷和王妃知道了,你大哥不死也要脱层皮,王府的事情,想来您比我这个外人更加清楚,您若是还有一丝心疼您大哥,便忘了昨日的事吧。”
“放心吧 ,商统领那边,我会吩咐的,你与我大哥认识很多年了吗?大哥昨日谁的话都不听,偏偏你一出现,他便立刻放了我,你们……”小世子的眼神中有着淡淡的羡慕和嫉妒。
从小,母妃就告诉他,他是豫亲王府最尊贵的世子,未来的亲王。王府所有的人都很尊敬他,包括那几个侧妃和侍妾生的孩子,无论是未来会被册封为郡王还是郡主,在他这个未来亲王面前,都要俯首见礼。
他其实很羡慕三郎和阿姌,虽然从未见过他们,可是,他从王府的下人口中听到过很多这三个孩子的故事。大哥真的很疼爱他们,就因为别院的下人欺负三郎和阿姌,大哥便愤而带着他们离开别院,去外面独自生活。
外面的世界虽然艰难,可是,却有着别院最为稀罕的自由。
可是,他知道,大哥对自己,是永远不会像对待三郎和阿姌那样的。
因为他的出生,母妃对大哥的厌恶和不耐达到了顶点,最终送走了大哥和府里所有的半妖子女,就像府里的下人们说的那样,大哥最恨的,除了母妃之外,大概就是他了吧?
可是,他却一点都不讨厌大哥。他从一出生就可记事,还记得他出生的时候,大哥从外面给他带了一根特别漂亮的羽毛,结果却被母妃误以为大哥是想害他碰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狠狠地打了大哥两巴掌,从那之后,大哥便再也不肯靠近自己半步了。
他也记得大哥被送走那天,大哥的乳母抱着大哥来给母妃磕头,母妃抱着他站在屋檐下,精致华贵的宫灯,母妃头上璀璨的珠饰,还有大哥藏在暗夜中看不清楚的脸,那一幕,他十几年都不曾忘记。
他没有办法指责生他养他的母妃,毕竟,在皇族,生下一个半妖,对于王妃来说,几乎是一辈子都抹不掉的耻辱,即便狠心送走了大哥,那之后的很多年,每年参加宫宴的时候,总有那么几个和母妃不对付的皇族女眷,以此为话头讥笑调侃一番,母妃那样的性子,又岂会不怨恨大哥?
可是,越是这样,他就越心疼大哥。生而为半妖,也不是大哥的错,却被自己的亲生母亲那般厌恶憎恨,大哥怎会不恨?
所以,当大哥一把掐住自己脖子的时候,王鲲凤虽然有那么一瞬间的惊恐,可随之而来的,却是如释重负的感觉,他一直觉得自己欠了大哥许多,若是这条命能偿还大哥所有的怨恨,那也没什么不是吗?
只是,现在想想,幸亏这卖鱼丸的当时制止了大哥,若不然,他白白牺牲了自己,大哥和三郎他们,只怕现在也早就被王府的暗卫抓起来了吧?
大哥和这卖鱼的,终究还是不了解他母妃。若是母妃知道大哥想要杀死自己,不管大哥最后是不是心软放了他,以母妃的性子,只怕,也是要斩草除根的……
母妃,是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到她唯一的、被寄予厚望的世子的。
第40章
“你很好, 往后,便跟着我吧!”和商秋芦的私下沟通很顺利, 王鲲凤对这个机敏又不失原则的暗卫印象不错, 况且,他也知道,商秋芦本是母妃派来监视大哥他们的, 答应配合他撒谎,也等于是背叛了母妃,他若是不将这个人要到自己身边,只怕这人一旦反水,将大哥曾经想杀了自己的事情告诉母妃, 那大哥他们就危险了。
“多谢世子!”商秋芦微微一笑,他知道, 他又一次赌赢了。
王妃再有权势, 这豫亲王府,总有一天也是属于世子的。
再说了,他也是很小的时候便被家人抛弃的,不然也不会沦落到暗卫营里, 对于王妃抛弃亲子的行为,内心深处,商秋芦也是极为厌恶的。现在能有机会摆脱那个恶心的女人,商秋芦心里满意极了。
只是, 唯一可惜的,就是跟了小世子, 今后就不能留在这里了,或许,也很难再见到那只河蚌和那只蠢螃蟹了吧?
也对,他们,原本就不是一路人。
食铺少了一个人,白春笙这个掌柜的很着急,而且等到王鲲风回来的时候,说好要给他带一船的新鲜山辣椒回来,到时候肯定需要一些人手帮忙剁辣椒做辣椒酱的,想了想,白春笙便找了街上的中人,让他帮着物色几个下人,最好是可以直接买下来的,这样有些比较重要的岗位,他就可以先把这些人安排过去了。
中人早就后悔得不行了,当时看白春笙这只傻乎乎的河蚌精刚上岸,什么都不懂,租房子的时候便忍不住坑了他一把,小赚了一笔。后来听说这人竟然和王大郎那个街霸成了兄弟,便一直内心忐忑着,担心王大郎那个混不吝的要来替他兄弟找场子,他可打不过王大郎!
好在王大郎一直都没有找他麻烦,中人便猜想白春笙是不是一直没有发现他当初兑换银子的时候捣的鬼,这会儿听说白春笙请他帮忙物色几个下人,顿时觉得这是个将功折罪的好机会,立刻便张罗去了。
这些年虽说国泰民安,但乡下穷地方卖儿卖女的也不是没有,中人很快便挑了十几个孩子送过来,给白春笙挑选。
白春笙看到这些孩子都穿得十分破旧,小脸瘦得厉害,脚上也并没有穿什么好鞋子,都是自家编的草鞋,破破烂烂的都快挂不住了,再一问,也都是这附近乡下或者山里的,因为家里孩子太多,又或者是家里爹娘病了,急等着救命的银子,这才托人卖身来了。
其实白春笙也知道,对于这些人来说,有时候卖身也不一定是坏事,继续留在家里,全家人都得饿死,卖了自己,给家里人一条活路不说,自己也未尝不能拼一个前程,远的不说,就说他们县里几位大人家里的奴婢,走出去那比镇上铺子里的掌柜都有面子,若是得了主人家赏识,也未尝不能放出去脱了奴籍。本朝有位将军,据说从前便是公主家的车夫,因使得一手好鞭子,被公主赏识了,脱了奴籍送入军中,从此便一飞冲天了。
“这个……多少钱一个人”担心伤着这些孩子的自尊,白春笙便将那中人拉到了一边。
那中人早看到院子里站着几个面色冷肃的大汉的时候,整个人就不太好了,他是知道王大郎带着家里人出门访友去了的,没想到临走的时候竟然还给白春笙安排了看家护院的?这、亲兄弟也不能如此周到啊!
仿佛想到了什么,中人再不敢欺瞒白春笙,也不敢赚他太多,便小心翼翼地报了一个让他心头滴血的实在价——
“最小的那个四两银子,再往后,大一岁便要多一两银子,您若是买来放在食铺,顶好是买那几个男娃子,若是放在家里伺候茶水针线,中间那两个女娃娃不错。”
“若是都要了,您给在实在价!”这个价格和白春笙打听到的差不多,看来这中人也没坑他太多,白春笙想了想,便开口问道。
“若是都要了,我便算您一百二十两,您看怎么样?天地良心,我这回可一个铜板都没有多赚!您可以去外面问问,现在州府里买个清白丫鬟多少钱?买个大小子又是多少钱?”
“少废话!我上次租房子的时候,你还坑过我银子呢,一口价,一百两我全买了,上次那事儿咱们便一笔勾销,不然的话,我家鲲哥的脾气你也是知道的……”白春笙不高兴地威胁道。
虽然最小的那个中人报价还算合理,但是,年岁越大的孩子价格反倒不如七八岁的高,这也是人市上的潜规则,因为太大的孩子不如小一些的好调教,方才中人却只跟他说大一岁便要多一两银子,明显是职业病犯了,又想坑他呢。
中人一听白春笙说“我家鲲哥”就腿脚一软,差点给跪了!尼玛他上次见到这河蚌精的时候,分明还是很好骗的,怎么就和那王大郎称兄道弟一段时间,竟变得这般难伺候了?早知道他就不来这一趟了。
不过,来都来了,真要是敢不做这一位的生意,带着人走了,等王大郎那煞神回来了,只怕便要带着人去砸他的招牌了。
“就一百两!”中人咬牙道,这价钱他也不亏,只不过赚的少了罢了,若是因此得罪了王大郎,他这个中人也别想做下去了。
当下白春笙便找人去请了码头上王鲲风的熟人过来,帮忙将这些孩子的户籍转到自己头上,一手交钱,一手交人,等到人都走了他才发现,尼玛他自己现在还租房子住呢,一口气买了这么多人,要安顿到哪里去啊?
“我、我们就睡屋檐子下面。”最大的一个男孩子结结巴巴道。这孩子脸上有一个大大的胎记,因此虽然长得高大壮实,但因为面貌丑陋,价格却不高。约莫是担心新主子嫌弃他们占地方,便主动提出可是睡在屋檐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