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几只小猫先是愣了愣,仿佛有些不知所措地踩了踩自己的脚丫子,漂亮的金黄色的圆眼睛看了看白春笙,轻轻叫了两声,便一个跟着一个跑到角落里埋头大吃起来。
刚开始的时候还挺斯文的,约莫是那拆烩鱼头太好吃了,吃着吃着,最大的那只猫便占据了最中间的有利地形,左边吃两口,右边吃两口,等到把别人那边吃的差不多了,这才慢条斯理地吃起了中间属于自己的那一份。
其他几只小猫看起来像是这只大猫的小弟亦或者是儿子?总之,对于大猫的欺负,小猫们只是软软地喵呜喵呜抗议了几声,好在浸泡了鱼汤的黄米饭也很好吃,抗议无效,便乖乖低下头埋头大吃起来。
一锅拆烩鱼头,便这样让三个人和几只猫分享了,连鱼汤都没剩下一点,让谢篁拿锅巴蘸着吃完了。
“你不是只爱吃蛋黄吗?”商秋芦瞥了他一眼。
“偶尔也要换换口味的!”谢篁振振有词道。
“你们觉得我把鱼丸给停了,换成这种拆烩鱼头盖浇饭怎么样?”白春笙打断了他们的斗嘴问道。
“这个比鱼丸好吃!”谢篁最先赞同道,鱼丸他倒是觉得一般般,但是,若是能每日吃到这样好吃的盖浇饭,他愿意一辈子跟着白春笙干!
“且也比鱼丸做起来方便,拆烩鱼头的浇头,和黄米饭都可以事先预备好,吃的时候直接舀了饭浇上浇头就能上桌了。”商秋芦也赞同道,就连他这种向来不注重口腹之欲的,今天也忍不住一口气吃了两大碗,可想而知这美味的程度了,“况且,这样的话,做鱼面剩下的鱼头也不会浪费了。”
“那便将鱼头豆腐汤换成水草蛋花汤,鱼丸暂时停掉,换成拆烩鱼头盖浇饭,鱼肉若是不够的话,可以切一些鱼块一起烧。也免得人家说我们的拆烩鱼头里面吃不出鱼肉来。”白春笙想了想决定道。
“又做了新菜式?”王鲲风不知道什么时候提着一只鸡站在门口,看到他们三个凑在一起聊得开心,心里有些不舒服。
“鲲哥!今天这么早下工了?也不算什么新菜,拆烩鱼头你吃过的,只不过我拿这个做浇头,做了拆烩鱼头盖浇饭,我没想到你这么早就回来了,饿不饿?要不我先做碗面给你吃?”
“不必麻烦,这鸡你拿去杀了,晚上炖点鸡汤喝。”王鲲风将手里提着的还在拼命挣扎的老母鸡丢到柴堆边。
“这么大一只鸡,我一个人怎么吃得完?等下炖好了,我分一半拿去给王大娘尝尝吧。”白春笙笑了笑,并没有点破某人的小心思,不就是自己不会做饭,王大娘又伤了手?就算开口请他帮忙炖个鸡汤,有那么难开口?
“有什么我能帮你做的?”王鲲风有些不好意思地扭过脸,他确实是想让白春笙帮忙给娘炖个鸡汤的,但是想到他这一天都在铺子里忙活,这会儿一定很累了,自己还上门请人帮忙熬汤,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顿时也有些后悔了。
“正好我买了些柴火在那里堆着,还没来得及劈呢,鲲哥你力气大,帮我劈一些柴火吧?再烧锅滚水,我去杀鸡。”
白春笙说着便要去抓鸡。
谁知道那母鸡约莫是察觉到自己大限将至,竟剧烈挣扎起来,母鸡的两只脚被草绳绑住了,一双翅膀却扑腾得十分厉害,白春笙一时间拿它没办法,王鲲风见状,不由得对这只不识相的老母鸡十分不满,他也没走过来,只是拿了刚劈好的一根柴火,随手对准那母鸡一丢,只听到母鸡咯咯乱叫的小脑袋顿时一歪,整个鸡倒栽葱一般从柴火堆上滚下来。
白春笙无语地看着很明显被打晕过去的老母鸡,看了凶手一眼,发现凶手竟毫无悔意,只能无奈地拎着那只可怜的老母鸡,走到一边放血去了。
等到周婶婶带着周幼青去绣坊交了绣活回来,白春笙已经把鸡汤炖好了,用专门盛汤的陶瓮分了两份,一份让王鲲风送过去给王大娘和阿姌趁热喝,一份留着晚上他们吃饭的时候喝。
拆烩鱼头又做了一大锅,盛出来两盘,一盘送给王大娘,一盘送给周婶婶一家,今天要不是两位婶婶细心,从家里帮他把葱蒜洗干净送过去,他那边就算想做菜也没时间去买佐料了。
既然决定要用盖浇饭替换掉程序复杂的鱼丸汤了,那餐具也得置办新的,白春笙抽空去了趟杂货铺。杂货铺的老板看到他过来,笑的眼睛都眯起来了。
“白老板生意兴隆啊!恭喜恭喜!发财了可别忘了提携一下老头子啊!”
“瞧您这话说的,我这不是来照顾您老生意了吗?”白春笙笑眯眯地捧着掌柜的递过来的热茶,喝了一口,这才开口道,“掌柜的,我想再买一百个浅口的陶盘,但是我这个陶盘和一般装菜的盘子不一样,盘底要稍微深一些,这样的你们家有吗?”
“怎么没有?你等着,我进去拿两个你瞧瞧,若是不满意的话,我再帮你去窑厂那边预定,他们烧起来也快的,三五日便好了。”掌柜的忙不迭地跑到后面去拿陶盘去了。
“这个深度倒是正合适,就是盘子稍微小了些,这样掌柜的,这种我先拿三十个回去,劳烦您帮我跑一趟窑厂,再定一百个这样的陶盘,对了,能帮我在陶盘边缘处顺便烧上编号吗?从一到一百就行了。”
“这有何难?不过是数字罢了,又不是什么稀罕为难的花纹。”掌柜的摆摆手道。
“那行,掌柜的,等过几日我空下来了,再画几个样式,都照着这样从一到一百给编上号,到时候一起去窑厂帮忙烧了,该多少钱我一并结算给你可好?”
“你就忙去吧!你家大哥早和我们打好招呼了,说不许坑你的银钱呢。老头子这身子骨,可禁不住你家大哥那一拳头!”掌柜的笑眯眯地应下了,还不忘调侃他两句。
不必说,掌柜的口中的大哥,自然就是王鲲风了。
白春笙心里暖暖的,顺手又从杂货铺买了两个现成的竹篮子,就这么一手一个,将陶盘放在竹篮子里拎着回去了。
“春笙你这孩子,白日里这般辛苦,晚上还给我们送了这么多菜!”刚进门,周婶婶就逮住他说了一通,无非是过日子手紧一些,别赚的还不如花的多,多攒些银钱好置办宅子娶媳妇……说得白春笙头大如斗,连连讨饶,看来,催婚这件事,无论在哪个时空都是中年大妈们的最爱啊!
“婶婶你回来的正好,我正想找您呢,是这样的,我们铺子里生意不错,就我们三个也实在是忙不过来,今天一整天累得连腰都快断了,所以我就琢磨着回来问问您,您若是有时间的话,能不能每日晌午前过去帮我们收拾收拾桌子,洗洗碗,我每日给您开三十个铜板的工钱,您看怎么样?”白春笙急忙转移话题道。
“三十个铜板?就每日洗个碗?这么好的事情,你这是照顾你婶子呢?”周婶婶楞了一下,顿时高兴地点点头,“这事儿做得!我接了!往后铺子里收拾桌子洗碗的活儿就交给我好了。”
周婶婶带着女儿每日熬得眼睛都快瞎了,做出来的绣活拿去绣坊,也不过能赚个十几个铜板,稍微补贴一下家用。儿子早就劝她不要再做这个了,实在是伤眼睛,可是,除了这个别的她又做不了,现在好了,白春笙的食铺正好缺个洗碗的,她这样的老婆子也不必担心抛头露面惹人闲话什么的,况且只不过忙活到晌午,半日的时间便能挣三十个铜板,实在是再适合不过了!
“那就这么说定啦,幼青妹子一个人在家里行吗?”白春笙看了看乖乖坐在一边的周幼青,这妹子一看就是书香门第出来的,举止斯文,礼数上一丝错处也挑不出的,若不是周父意外病故,这样的女子,只怕多的是好人家求娶呢。
“嗐!她在家里关起门来做绣活儿,谁还敢来绑人不成?再说了,实在不行,我便打发她去对面陪王大娘去,两个人在一起也好做个伴说说话。”周婶婶从前是一心想让女儿嫁入书香门第,最不济也得是在书院教书的先生。
只可惜,丈夫亡故后,他们家便一落千丈,家道中落,若是周茂青读书差一些便罢了,偏偏儿子读书也好,周婶婶一心想让儿子考科举做官。可是,科考之路,在这个年代几乎等同于银钱堆出来的富贵路,给先生的束脩、年节礼、同窗之间的文会、置办笔墨纸砚等等的花用……可以说,就算周氏族人没有谋夺他们的家产,周婶婶也不得不变卖田地供儿子读书的。
如此一来,女儿便为难了。
周幼青只比周茂青小三岁,如今也是个大姑娘了,再过两年便该谈婚论嫁了。书香门第周婶婶是不敢想了,若是等到儿子考中举人再议亲,女儿的年纪又太大了,嫁去别人家做继室,她又舍不得。
左思右想,周婶婶便将目光对准了王大娘家的三郎。
三郎和周幼青同年,看着斯文白净,如今又和她儿子一起在书铺里做工,家境瞧着也不错,实在是再适合不过了,因此,她便想着自己去铺子里做工的时候,索性打发女儿去对门陪陪王大娘。
这个时空婚姻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要王大娘喜欢他们家幼青,这门亲事便算是成了一大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