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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靠谱的大冒险 (0林原0)


  “可是,建造神殿并非一朝一夕之功,我也帮不上多大忙呀,要我搬石头吗?”
  泰坦停顿了一会,似乎在计算措辞:“石头,朝生暮死的种族以坚石为重,泰坦一族拥有永恒的生命,却崇尚速朽之物。”
  “这是一座速朽的神殿,由流沙、雨水和爱情铸造,旋即建成,旋即毁灭。”弗兰西斯低头哼唱起歌儿。
  韦恩问:“这也是奥斯卡王尔德的诗句?”
  弗兰西斯简单地回答不是。
  泰坦重新开口:北境的圣殿原本是以雨水建成,然而此时坚冰封冻,不再是可行的选项。所以冒昧地请求,如果光之子可以献上一份速朽的礼物——”
  爱情,我扭头看了一眼韦恩。
  韦恩说:“可是我不想给。”
  这该怎么跟他解释呢,泰坦索要爱情,并不是真的能够拿走,爱是可以分享的。
  没有等我解释,韦恩打断说:“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是爱也是自私的。我不愿把我的最美好的东西拿去作什么速朽之物,怪不吉利的。”
  速朽与永恒,并不依赖于他人的看法而存在。再说泰坦原本没有错,且不说承载爱情的生命本身就是速朽的,就说这份北地的爱情,一旦回到南方,结局怎样也是两说,毕竟骑士和死人,各有各的理由和方向。而此时的我并没有再说什么,竟是词穷。
  弗兰西斯长长地叹了口气,说:“我来吧。”从背囊里取出了他的小小的七弦琴,慢慢调了调弦。
  他唱的是《夜莺与玫瑰》,王尔德的歌儿。
  年轻的情人爱上了贵族家的千金,情人哀叹:若能有一朵鲜红的玫瑰,他定能知我心意!玫瑰树很想帮忙,然而并非时节,枝头的花儿尽是雪白。夜莺儿暗暗地爱着年轻的情人,见不得他日渐消瘦、辗转难眠。夜莺用心脏抵着玫瑰的尖刺,唱了一整夜,终于用生命染红了一朵玫瑰。贵族家的千金得了红玫瑰,却并不领情。无功而返的情人把玫瑰丢到一旁,说:爱情果然是个浅薄的东西!
  琴声婉转,低声吟唱的仿佛不是歌儿,而是夜莺的鲜血。在地脉的共鸣之下,雕饰音符的旋律化作了泥砖,垒成了高台,爬满了藤蔓,又盛开了血红的花儿。流沙升起,雨水落下,不觉一曲终了,速朽之物又重归于虚无。
  琴弦不小心划破了弗兰西斯的手指,几滴黑血落在泥泞的地上。他竟然动了真情。
  速朽的神殿已经建成,泰坦缓缓地鞠了个躬,身形便消失不见。只剩下地脉节点处古老的圆形祭坛,圣光大教堂倾圮的石墙与石柱散落一旁,雕像与铭文依稀已不可辨,石缝中却蔓生着青草杂木,又开出早春的花儿来。
  我俯身询问大地,在速朽神殿的加持之下,地脉已恢复正常。看来北地会很快恢复,这是一个好消息,终于有了一个好消息。
  


第29章 第二十九章 二十一岁的处男
  这是北地的久违的阳光,温暖得让人怀念。韦恩把密文写在银镜上,又朝着太阳反光,骑士团的人通常利用阳光的衍射向总部传递消息。骑士团总部一会儿便发回了消息,骑士团的人一如既往地罗嗦,反复追问了好几遍,韦恩又耐着性子一一回复。直到阳光西斜。
  我守着韦恩发完最后一封报告,说:“一起走走。”
  韦恩可能是没注意到我一直在旁边,惊讶地扬了扬眉毛。
  我又说:“你不是说过,我们应该多花些时间在一起,如今事情告一段落——”
  韦恩这才露出白牙齿笑:“去哪里?”
  受速朽神殿的影响,冰雪消融,汇成了潺潺的小溪。北地的生命正以令人惊奇的速度复苏,两人沿着溪水信步而行,直到残雪尽处,在一片青郁而柔软的新草上坐了下来。
  韦恩把石子扔进溪水里,开口说:“我一直以为你是罗兰的副官。”
  “呵,不是。”
  “可是——”韦恩看见过我的梦境。
  “罗兰是这么说过,要请我做他的副官这种话。可是,只有贵族才能加入骑士团,他的意思是要我当保镖、侍从之类。”
  “我在孤儿院里长大,可能是因为太调皮,十四岁就被骑士团的人带走,先是做侍从,后来就成了一名圣骑士。”
  “嗯,时代已经不同了。”
  “可是你怎么会和罗兰相识的,你们完全不同——”
  “啊,贵族公子哥儿和穷小子的故事。”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你是那么好的一个人,他配不上你。”
  “我不是什么好人。我在城市军团服役,城市军团一直跟着骑士团到处打仗。有一年冬季扎营的时候,我在酒馆里揍了几个圣骑士,喝多了,后来就把骑士团的头头给引来了。”
  “罗兰。”
  “嗯,开始我还以为他要给小弟出头,破罐子破摔,还想再打一架来着。后来酒醒了,罗兰就派人来说招我做他的侍从。”
  “那枚戒指呢,他什么时候送你的?”
  “戒指?我跟他没有搞到送戒指那一步。”
  “弗兰西斯问你要走的那个刻着罗兰纹章的戒指。我是说,在罗兰的幻境里,我看见你拿着他的盾牌和剑作战,但没看到那枚戒指。”
  “那个力量戒指是赝品,是我死了好多年以后,有一段时间自学做附魔首饰来着,竟然还刻了他的名字,是不是有点可悲?”
  韦恩一时没有答话。
  我从往事中回过神来,说:“哪个死人没有点稀奇古怪的黑历史?喂,你干嘛一直打听我的事情。”
  “啊,因为我想了解你呀。”韦恩满不在乎地仰面躺下,说:“你想知道什么呢,任何有关我的事情?”
  我赌气说:“一个又笨又贪财的骑士,好像和别的骑士没什么不同,没什么特别想要打听的。”
  我沉默了一会儿,我似乎又说了不恰当的话。
  韦恩愣了一愣,又嗤嗤笑着岔开话题:“罗兰的私生子,你怎么会觉得我是——如果他有私生子还活着的话,大概也两百多岁了吧?”
  “我不是那个意思——”
  “而且我也不是罗兰的任何后裔,□□之类的事情你完全不必担心。”
  “呃。”这跟□□有什么关系?
  “教会里有‘光荣血脉’的记载,详细记载了罗兰的所有私生子的家谱源流,我专门查过。”
  “教会还有闲心专门记这种帐啊——”
  “说是为了寻找未来的救世英雄,不过现在看来,大概是教会防备着他的后裔里又出个把疯子吧?”
  “教会还真是爱操心。”当年的疯狂是所有人的疯狂,罗兰只是恰好坐在那个位子上的一个公子哥儿,嗯,我这么说并不是在偏袒罗兰。
  “而且我头发的颜色比他深,眼睛的颜色也不一样,他是纯色的天蓝,我的眼睛混着杂色。”
  “其实——我还没有特别注意过眼睛的颜色唉。”韦恩的眼睛里是漂亮的蓝混着金,我说:“你倒是怎么发现的,在幻影里也能看得清楚?”
  “哼哼,你以为你是第一个说我长得像罗兰的人吗?史诗里的英雄,美男子罗兰耶。虽然是个假货,许多小书里都有他的插画。”韦恩吐吐舌头:“不过话又说回来,在插画里他总是比旁人高两个头,这回我亲眼见了,他应该还没我高呢!”
  好吧,我跟着韦恩取笑了一阵。但我突然发现一个问题,我曾读过一本闲书,一位女性哥布林写的好像叫《恋爱宝典》,天哪我怎么会看过这种书?嗯,重点是书里有写:如果你们的话题总是围绕着前任,说明你就不应该仓促开启一段新的恋情。
  唉,死人总是这样喜怒无常,我不该这样子扫兴。韦恩不知我何求,把手臂塞来垫在我的脑后,说:“不怕,有我在。”
  “铁皮人。”我说。
  “喂,我并不是没有心的——胆小狮!”
  “嗯?”
  “说我是铁皮人,你不就是那个胆小的狮子吗?别以为我不知道绿野仙踪的梗。弗兰西斯总拿这个来挤兑我,你以后要少跟他鬼混,他是个花心大萝卜。”
  “好吧。”有另一个人的臂弯枕在脑后,确实是很舒服的,虽然他腋下有一点汗臭。
  见我久不说话,韦恩又开口说:“有一件事情,我还想知道。”
  “嗯,你说。”
  “你以前是骑士——是一名战士,还把骑士团的招数使得很溜,怎么后来倒专职当了冰法师?”
  “人死之后关节就不灵活了,而且光元素与死人体质排斥,用骑士法术的时候总是很痛,一不小心还容易烧伤。”
  “是吗?”韦恩暗暗地用心火发了一下光。
  “这么一点点光当然不会烧伤。”但是我明白他的意思:“其实——打架的本事,包括骑士团的法术,是一门谋生的本事,一个年轻的士兵想要在战争中扬名立万,就必须学会这些,可是这些真的是他喜欢的吗?从某种意义上说死亡给了我自由,我更喜欢宅着读闲书。”
  “哼,我也更喜欢读闲书。”
  “而且我也不能算是冰霜法师,我什么法术书都读的,我还喜欢自然法术,我在墓穴里养了一大群小伙伴,可惜他们没有什么战斗力,一打架就掉链子,还老是傲娇不听话——”说着我突然打住,我知道虫子和老鼠的话题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喜欢。看吧!我并不是那种完全没有情商的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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