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到达体育馆,穷追不舍的交警揣着罚单走过来。这回连鸣倒是装得像个良民了,二话不说低头认错交罚款:多的不用找了,忙着看演唱会呢哈。警察同志您让个道儿,后面粉丝乌泱泱的,别把人家耽误了。
苏穆煜黑着脸,拖着流氓给人赔笑:不好意思啊同志,他神经病,脑子不好使。
连鸣怒:谁不好使了?!
苏穆煜瞪他一眼。
连鸣摆摆手:下次出门提醒我吃药。
交警算是看出来了,这俩人完全是在合伙玩他。气不打一处来,骑上摩托扭头就走。
苏穆煜和连鸣相视一笑,还是配合地相当熟练嘛!
两流氓!
吵吵闹闹,苏连二人在粉丝潮流中挤进了体育馆。好不容易找到自己的座位,演唱会也快开始了。
四顾而去,人头攒动,没想到Crush乐队作为新星,会有这么多粉丝。大多都是女孩子,但男生也不少。从旁人的讨论声中可知,大多数是崇拜祁凌。
时间一到,体育场内的灯光暗下,巨幅大屏幕上出现一个挺拔的背影。头发削得很短,后颈处一个纹身若隐若现——典型的背影杀手。
激动的粉丝早已尖叫起来,待大屏幕上的人转过身时,苏穆煜眉毛一挑,在万般嘈杂中嘀咕一句:“这小子真帅。”
第85章 千里江山
“这小子真帅。”
饶是连鸣暗自咬牙,也不得不承认苏穆煜说的没错。
高中毕业四五年后,因直接略过大学这一环节,早早踏入专业领域和社会的祁凌有着与同龄男生不一样的成熟稳重。
以前没什么看演唱会的经验,苏穆煜“追星”也仅仅停留在京剧的名角儿和一些交响乐团的常驻指挥之上。出入的场合也多以安静为主,虽然老式剧院热闹,同今天的演唱会相比,简直不是一个量级。
台下粉丝疯狂呐喊,祁凌每换一首曲子,间隙时分都有粉丝往上扔花束。
苏穆煜最初觉得耳朵发麻,金属乐声震得头晕。摇滚带来的狂热席卷了整个体育馆,连鸣都有点后悔把阿煜带来。
说实话,像他们这种上了年纪的人,最多听听交响乐就够激情澎拜了。
苏穆煜侧着头,现场极为喧嚣,说话只能耳语。他趴在连鸣肩上,说:“这些女孩子乱往台上扔东西,砸着主唱怎么办。”
“前段时间不就有新闻,说某某明星被极端粉丝砸水瓶了么。”
连鸣特享受这种耳畔私语的感觉,苏穆煜的气息缭绕,热热的,拔丝儿似的。
“那得是黑粉,真爱粉都是往脚边扔,你看看。”
苏穆煜回头看去,还真如此。连鸣接着道:“来之前我还是做了点功课,这小子在网上的风评挺好,对粉丝也以细心交流为主。上次出现追车事件,人家愣是没走,当即就下车了。”
苏穆煜挑眉:“那么危险,他下车干什么。”
连鸣边讲边笑,弯着眼睛眉飞色舞:“那小子牛逼,当场叫粉丝安静下来站成纵队。我去,现场来了堂爱的教育!”
“噗。什么?”苏穆煜意外地瞪了瞪眼,瞬间笑出声,“给粉丝上教育课?!哈哈哈哈——”
他的笑声引来了周围粉丝的余光,连鸣跟着一起笑,不怎么在意形象。
“可不,教育粉丝不要跟车,不要接机,不要花钱买什么周边。他是唱歌的,大家好好听他唱就行了,搞那么多浪费钱。”
苏穆煜眼泪都快笑出来了:“他还挺特立独行啊,一点歌手的‘自觉’都没有。”
“不对,应该是太有自觉了,”连鸣盯着大屏幕上正在弹琴的祁凌,“这样纯粹,挺好的。现在如此真实的人不多了,他算是很有力量的人。”
苏穆煜渐渐开始正视台上的少年:“在最好的年纪,做自己最想做的事。一切遵从于心,一切都从最真实的开始。挺好的。”
连鸣停下大笑,嘴角倒是上翘着。他坐在座位上,前面站立的粉丝将视线遮挡地七七八八,只能从不大不小的缝隙中看着大屏幕。
“一辈子能做自己想做的事,不容易啊……”
台上的祁凌换了首曲子,前奏经过改编变得很长,足足有几分钟的钢琴独奏。体育馆内安静下来,躁动了近一个小时的粉丝们纷纷坐下。
苏穆煜靠着连鸣,他们的位置不算靠前,在第二层。连鸣猜测,估计展世一也知道他俩去听演唱会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给的票不远不近,刚刚好。
从两人的视线往下,黑暗中不断摇晃的荧光棒如星海。风一吹,呈波浪状荡往四合。缓慢优美的曲调萦绕光河之中,苏穆煜忽然牵住了连鸣的手。
“鸣哥。”
“嗯?”
“你也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吧。”苏穆煜说,他看着屏幕上的祁凌。这个男孩有别样吸引力,他所唱的歌,他所做的事,他所弹的曲,都是在一遍遍告诉别人——遵从你的心,然后去生活。
连鸣莫名懂得苏穆煜的话,他们都是不自由之人。为责任也好,为家庭也好,大多时候做着身不由己的事。
苏穆煜想要安安静静做着自己的小买卖,终身与古玩打交道。空闲之时,溜着拆迁队逛逛河堤,晚上等连鸣回家。
而连鸣呢,他想要的也不是打打杀杀,也不是多威风。他只想做学术,然后在计划好的年纪退出。以后带着苏穆煜好好生活,好好相爱。
他们的愿望都很简单,简单到要去完成它们时,总万般艰难。
世人都懂这句话,往往越简单的事,越有千种险阻。
连鸣忽地拉起苏穆煜的手,在手背上印下一吻:“阿煜,这就是我想做的。”
抛开个人来讲,我最想做的就是与你在一起。
为了来爱你,我可以跨过时空与生命。
也唯独有连鸣知晓这句话的含义。
苏穆煜弯了下眼,如月亮一般。他将目光转回台上:“嗯,好好听歌。”
前奏刚过,祁凌唱出第一句歌词时,苏连二人齐齐一怔。旋律并不复杂,有意思的是这首词。苏穆煜记得以前听过这首歌,“好熟悉,什么歌。”
连鸣偏着头想了想:“信徒?”
苏穆煜点点头:“哎对,就是这个!”
《信徒》一曲,原是祁凌写给自己男友的。作词作曲于高三那年,后经多次改编,已有不少版本流传。
其中歌词“天堂一缕光,荡于神山上”与“当思念振聋发聩,千山万水都枯萎”在年轻人中流传最广。
而更戳中苏穆煜和连鸣这类大人们的,要属——“你说你曾经激昂,也曾经浪荡。如今流落他乡,更像是逃亡。”
许许多多人为了理想,为了一份不那么喜欢的工作,为了学业背井离乡。而很多人郁郁寡欢,很多人言不由衷,一切的激昂青春,终成为他乡逃亡。
这种感觉,太深刻了。祁凌身上有一种属于年轻的灵动,不知当时为何能写下这样落寞的句子。
连鸣任由苏穆煜牵着手,两人同千名粉丝静静地听完了这首曲子。
祁凌唱完后,拿着话筒站起来。他斜靠着钢琴,笑着说:“这是第八个版本,也是这么多年来,初哥说他最喜欢的版本。”
不料祁凌这句话说完,台下一片狂呼:啊啊啊啊啊啊妈妈啊!他虐狗——!
苏穆煜赶紧堵住耳朵:“现在的年轻人,啧啧啧啧。”
连鸣有些好笑,但也挺理解。狄初在N大表现优异,头戴校草桂冠,还一身文艺书卷气息。不过他倒没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好好学生,据说高中也曾是打架王。
如今见了祁凌,他们挺般配。难怪祁凌这两年越来越像炫夫狂魔。
祁凌在尖叫声中笑了笑,他笑起来十分放肆,独有桀骜。
“哎哎哎,别这么大嗓门儿。我都替你们累得慌。”
“咳咳咳!!”
苏连二人同时一哂,这小子!
粉丝们习惯了,祁凌越调侃,他们越来劲儿。
没想到下面居然开始狂呼:初哥!初哥!初哥!初哥!
“想他啊?他今儿个没来,”祁凌说,“他有拍摄任务去非洲了,别喊了。哥比你们想他。”
“嘁——”少女们一片嘘声。
“哟呵?我怎么不知道你们啥时候喜欢上他了,给我点面子行不行?”祁凌笑嘻嘻的,也不生气。他招手让自己的乐队赶紧上台,“今天初哥不来,满足不了你们哈。所以接下来我们玩个游戏,我来报号数,念到座位号,可以点播一首歌!”
苏穆煜用腿撞了下连鸣:“这小子比我们年轻时好玩多了。”
“什么叫年轻时?现在也很年轻好伐?我的煜,你是不是对自己的年龄有什么误解。”
连鸣捏捏他的手掌心,“不过现在的小孩子确实会玩。”
起初,点到好几个女孩子。什么五花八门的要求都有,唱《小星星》,唱蜡笔小新之歌,唱神曲,祁凌照单全收。认认真真地完成每一个“奇葩”要求。
苏穆煜看看时间,九点过一刻。他侧头问连鸣:“估计后面也都是玩游戏,回家吧?”
“不听了?是不是有点困。”连鸣瞥了眼台上,“成,我们从那边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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