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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我有一条土豪鱼 完结+番外 (秋二方)


  朗稔拍了拍她的肩,把她交给身后两个男人安慰。
  他自己则走向任榆,上下打量一番,眉眼含笑,一副轻佻样:“看起来还不错。”
  任榆有点迷茫:“这是怎么回事?”
  对着地上十多具尸体,朗稔耸肩说:“很简单,有人想要黑吃黑。”
  过了一会儿,纪念之走过来向任榆道谢,说起来,任榆这算是第二次救了她。
  任榆压根没理纪念之,只盯着朗稔:“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他们身后是一个加油站,周围地上十多具尸体,有人的,也有丧尸的。
  任榆明明记得,他在天台……
  “嘿,小朋友,是咱们朗哥救了你。”苏术笑眯眯的替任榆解惑,他之前有点讨厌任榆的态度,不过这抹讨厌在任榆再次救了纪念之之后自然的消失了。
  说不定人家就是这性子呢。
  他霹雳啪啦向任榆说:“咱朗哥把你从天台上抱下来,跑遇丧尸,一手抱你一手杀丧尸,知道你爱干净,愣是没让一滴丧尸血溅你身上。你不知道,那场面老帅了。”
  “还有还有,咱朗哥特意洗劫一家服装店,给你找了好几件干净的衣服,还找了水帮你把头发洗干净。咱朗哥的承诺,说到做到。说赔你衣服就赔你衣服,说替你洗头发就替你洗头发!”
  朗稔:“你他妈给我闭嘴!”
  任榆:“你给我洗头发了?”
  两人异口同声的说,一个恼羞成怒,一个喜怒不辨。
  孟元白拉了下苏术,苏术默默随着他后退两步,然后去围着纪念之说安慰的话。
  嘤嘤嘤,朗哥凶起来好可怕。
  朗稔轻咳一声:“对了,还不知道你名字。”他伸出手,“我是朗稔。”
  他盯着那只手。
  朗稔恍然大悟的在身上擦了擦,再递出去。
  旁观的三人不忍直视的闭了闭眼睛。
  不擦还好,一擦,身上的血都蹭了上去。
  朗稔心中‘我日’一声。
  正要说句话,就见对面的少年忽的牵唇一笑,这一笑,融化对方身上若有似无的冷意,仿佛万物复苏似的,怎么看怎么舒爽。
  苏术捅了下孟元白:“完了,你看咱朗哥那模样,算是一头栽进去了。”
  孟元白默默擦枪,顿了大概有三秒的样子,才扬起声音:“朗哥喜欢男人?”
  苏术:“……”
  纪念之:“…………”
  听到的朗稔:“………………”
  任榆的笑容昙花一现,他没有伸出手,只道简短的吐出两个字:“任榆。”
  苏术举手,欢快的说:“小任榆,我是苏术,你可以叫我苏术哥哥。”
  朗稔一巴掌糊了上去。
  然后指着擦枪的男人:“孟元白。”
  手指移动,落在红眼眶的小个子女孩身上:“纪念之。”
  “你是一个人对吧?”朗稔问。
  任榆点头,萨比不算人,所以他回答的也对。
  朗稔眼睛一亮,就像狼看中猎物那样的目光:“你看,现在这么危险,咱们也算有缘分,搭伙一起走呗。”
  ——呸,你这是想泡人家吧BY队友心声。
  任榆不答反问:“你们要去哪?”
  朗稔指向北边:“去W市,现在能找的食物越来越少,听说W市建立了个基地,我们去凑凑热闹。”
  好歹弄点弹药。
  他们的弹药快要告罄。
  任榆想了想:“你的意思,到了基地吃的东西会多些?”
  朗稔总觉得这孩哪里有问题,单独落下他,指不定会出什么事。
  先把他忽悠过来再说,因此想也不想的说:“对。”
  任榆立刻应下来:“我跟你们一起。”
  朗稔啪一声拍在任榆肩膀,大笑:“哈哈,这才对嘛,跟着哥……”
  话说一半,感觉手背在灼痛,后知后觉的把手放开。
  任榆干净的肩上,一道血红的五指痕迹。
  作者有话要说:  遇到任榆前,朗稔从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
  遇到任榆后,恨不得把自己粘在任榆身上,一秒钟都不舍得下来。


第5章 一颗子弹
  朗稔他们换了辆车,是辆保姆车,当时这车上面,趴着两具残缺的尸体。
  其中一具,以前经常能在电视上看到。
  经过朗稔的巧手改装,这辆坏了发动机的保姆车现在看起来相当结实,至少撞撞丧尸还是很给力哒。
  说来他们也幸运,保姆车上吃的还不少,都他妈是进口的。
  更重要的是,他们在上面的酒橱里找到十多瓶名酒。
  可乐坏了几个男人,唯一的女人纪念之则找到一板养乐多。
  这会儿,朗稔坐在座椅上,翻出最烈的伏加特,拧开盖子喝了口:“爽。”
  他把酒瓶往任榆跟前递:“要来一口不?”
  任榆找到一整块巧克力和一个真空装的奶油面包,巧克力他昨天吃完了,现在只剩一个奶油面包。
  他摇头拒绝朗稔的邀请。
  苏术在前座哈哈大笑:“朗哥,你明知道榆儿有洁癖,他咋可能喝你喝过的,你就别自找没趣啦。”
  他们五人已经相处三天,这三天,足够四人了解任榆。
  其中,最深刻的当属任榆的洁癖。
  本来吧,几人觉得任榆是个冷冰冰不好相处的家伙,但除了洁癖外,他其实很好相处。
  每天只要不弄脏他衣服,给他点吃的,或者给他准备干净的水和衣服,他就会在丧尸袭击的时候,挥着铁锹唰唰几下干掉所有丧尸。
  简直就是丧尸绞刑机。
  总之一句话,任榆这个小朋友,浑身都是宝。
  大家愉快的接受了他,从对他的称呼就可以看出来。
  “说了我叫任榆,不叫榆儿。”任榆第五十三次纠正苏术的称呼。
  他撕开面包包装,一股奶香味顿时传出来,任榆眼睛一亮,嗷一声咬掉一大口。
  再抬头,唇角沾上白色的奶油,配上那张漂亮的过分的脸蛋,有着致命的诱惑。
  偏偏他还不自觉,伸出粉嫩的舌尖舔掉奶油,再低头咬一口,奶油又沾上。
  朗稔咕咚一声,再次大喝一口酒。
  然后也不知怎么的,他的手不受控制放在任榆嘴角,赶在任榆舔掉之前轻轻一勾,把奶油勾下,塞进自己嘴里。
  车厢内顿时响起一片倒吸气的声音。
  “我日!!”——苏术。
  “好苏啊!!”——纪念之。
  “……辣眼睛。”——孟元白。
  反倒是本人一点没有自己像流氓一样调戏良家妇女的自觉,咂巴砸巴嘴,一脸回味的说:“真甜。”
  任榆懒的理他。
  这三天,他算是认识这个光头青年的脸皮有多厚。
  理他就是给他拔高气焰的机会。
  不理他,让他自己个儿嘚瑟去吧。
  见任榆没有任何反应,其余三人暗戳戳的对视一眼。
  均从对方眼里看到一个意思。
  ——莫不是榆儿也喜欢他们朗哥?
  “这么好吃,小榆仔,给哥吃一口呗。”朗稔毫无脸皮的凑过去,笑眯眯的说。
  任榆把手挪开。
  朗稔伸手从纪念之手中抢过刚插|进吸管的养乐多,纪念之炸毛:“朗哥,这是最后一瓶!!”
  朗稔不理她,自顾的把养乐多递到任榆跟前:“一口面包换这个?”
  任榆盯着养乐多看,两秒后,果断把面包塞给朗稔,另一只手快如闪电般夺下朗稔手中的养乐多。
  这两天,他的目光一直在养乐多上转。
  只是,他一个大男人,纪念之是个女人,他实在不好意思抢女人的东西。
  车内顿时响起男人得意的笑声。
  “呯!”
  一声枪响将男人的笑声打断,悠闲的众人瞬间紧绷,武器拿在手里,车内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除了任榆。
  见朗稔不吃面包,迅速把面包抢回来,大口大口往嘴里塞,几下就把面包给啃了,末了还把养乐多喝光。
  他给了他时间吃,是他自己不吃,不怪他。
  等朗稔将目光从窗外收回时,便对上两手空空的任榆,任榆很平静的回视他。
  “面包呢?”
  任榆不说话。
  那模样,看起来无辜极了。
  朗稔心痒痒,大掌使劲揉了把任榆的头发。
  他老早就想这么干,手感真他妈爽。
  任榆眼睛一眯,刚要有所动作,脑内的萨比跳着脚:“有子弹射过来,快躲!”
  千钧一发之际,任榆大喊一声:“趴下!”
  同时他按住朗稔脑袋往下压,咻的一声,车窗玻璃破碎,任榆身后的座椅爆了个大坑。
  两人滚在座椅底下,淋了一头的碎屑。
  “是狙击手!”孟元白说。
  吃饱肚子的好心情消失,任榆摸了摸弄脏的头发以及脸上划伤的一条小口子,脸色彻底沉了下来。
  “给我枪。”他对朗稔说。
  两人呼吸相缠,朗稔这一刻却没有任何旖旎心思,看着任榆脸上的血痕,杀意自他眼中一闪而过。
  “小朋友不能玩枪。”他撸了把任榆的头发,忽的打开车门,朝路边的树林里跑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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