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是在刹那之间,他的人便消失在车内。
吱吱吱,属于丧尸鼠的声音尖利的叫起来,像是炸了一般。
“我操他大爷的!”朗稔捏死一只漏进来的丧尸鼠,脸色彻底的臭了下去。
他迅速拿起刚刚准备好的东西——他要去救这个脑子长了肿瘤的臭屁小子!
“等等……你们有没有发现,鼠潮在撤退?”
就在朗稔的手刚刚放在车门把手上时,纪念之带着颤音的声音响起。
*
任榆在鼠潮来临的时候,心里就做出决定。
待在车里,他当然可以用法子,只是,太明显了。
而出得车外,他就可以用其他法子。
至于车内的那几个人,便也顺手救了吧。
这般想着的任榆,在跳出车的那一瞬间,嘴里哼出一段听不到声音的曲子。
奇怪的是,当这曲子哼出,周围聚拢的无数丧尸鼠纷纷往侧边退,留出一个可供他下脚的地方。
就这样,任榆在满是丧尸鼠的街道上跑了起来。
看起来像是踩着无数丧尸鼠跑,但每一次落脚,他脚下积涌的丧尸鼠会挪开一个他能踩下的位置。
更诡异的是,所有的丧尸鼠在跟着他跑。
朗稔他们所在的那辆越野车,本来已经被丧尸鼠全部围住,此刻,那辆车上的丧尸鼠往后退,越野车露了出来。
跑过一条街道,任榆哼的曲子越来越急,他的脸色亦开始泛白,额头有汗滴下来。
他在奔跑的途中,目光并没有停下,而是四处移动,寻找合适的落脚点。
“去对面居民楼的天台。”就在这时,脑海里忽然响起一个脆生生的声音。
任榆一直木木的脸上猛的绽放出一缕灿烂笑容,那一瞬间,任榆像是活了般,带着少年特有的干净和温和。
若是朗稔看到这个笑容,绝对不会相信这个笑得灿烂的少年会是之前那个冷冰冰的少年。
“萨比,你醒啦?”
因为太过惊喜,他一时分神,曲子错乱,跟着他跑并没有攻击他的丧尸鼠们在这一刻露出尖利的獠牙,朝任榆扑了过去。
“笨蛋!”脑海里一声尖叫,紧接着一阵波动闪现,任榆的肩膀上突然出现一只圆滚滚的小企鹅。
小企鹅挥舞着软乎乎的小尖翅,咻咻几下便把任榆身上扑上来的十多只丧尸鼠扇飞。
“用次声波!”萨比跳着脚喊。
任榆摇头:“不行,人类受不了次声波。”
他刚刚用的是他处理过的超声波。
如果任榆真的想要杀掉这群丧尸鼠,他可以使用次声波,代价是他会虚弱很长一段时间。
以及,周围将再无一个活物,包括人类。
萨比恨恨的用尖翅薅任榆的头发:“去天台,把这些杂物引上去,用星光丸群灭!”
任榆顿了顿:“……没了。”
萨比:“什么?”不会是它想的那样。
任榆抿了抿唇:“星光丸没了。”
萨比:“……”
一秒后,萨比在他肩膀上狠命跳着:“我只睡了两天,两天而已,你你你……”
任榆认真道:“你沉睡的这两天,我遇到一次鸟潮,两次尸潮,再加上今天这一次的鼠潮。”
萨比:“…………”我日。
任榆拍了拍它的头:“别担心,我有办法。”
萨比垂下脑袋,不作声。
只不过那双小眼睛死死盯着任榆身后蜂拥而来的鼠潮,密密麻麻,一层叠一层。
最近的,叠的都快有任榆腰那么高,看得它毛都要炸起来。
这栋居民楼里有丧尸,不过在任榆的曲子下,他们的反应更慢。
然后傻乎乎的也跟着任榆往天台跑,不过还没走两步,就被无数的丧尸鼠给淹没。
在这样的群居丧尸动物面前,单个的丧尸根本不占优势。
到达天台,任榆连唇色亦变得惨白,萨比最初还在他肩膀上,这会儿已经跳到他身前,张着小尖翅,与这些围过来的丧尸鼠对视。
任榆坐在地上,丧尸鼠把他围了起来,这些丧尸鼠堆叠的比任榆还高。
任榆伸出左手在额间轻轻一碰。
只见空无一物的眉心冒出一粒朱砂痣,接着任榆手往空中一抹,一块正方形的蓝土出现在眼前。
蓝土上冒了五棵细芽,这是才种下没多久的星光丸。
星光丸,成熟周期为七天。
他才刚刚种下,离成熟还早得很,但这个时候,显然等不急了。
任榆的右手,凭空出现一只匕首,他将左手腕划开,血瞬间滋了出来。
鲜血的味道让鼠群更加骚动,有些丧尸鼠的本能甚至压过曲子带来的桎梏,朝任榆咬去。
这个时候,就体现萨比的专业性啦。
但凡蹿过来的丧尸鼠,都被他用小尖翅给扇飞。
任榆把血全部倒进一只细芽里面,随着血的浸入,这颗细芽就跟吃了催长剂似的,唰唰长大。
最后,在尖端上凝结成果。
整个过程,没要到一分钟。
这是一颗看起来像糖丸一样的东西,泛着淡淡的清香,体表呈银色,仔细一看,还能看到上面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游动。
这便是星光丸。
任榆挥手把这颗星光丸摘下来。
他轻喘一口气,眼前黑影点点,脑袋更是针扎似的痛。
楼梯口,涌上来的丧尸鼠在减少,整个天台都被丧尸鼠占据,有密集恐惧症的,估计看一眼都得吓得好几天睡不着觉。
很好。
对着这群眼中泛着贪婪的恶心东西,任榆轻轻一笑。
星光丸夹在指间,轻轻一弹,落在鼠潮中间。
萨比两只上尖翅做了个奇怪的动作,一层淡淡的看不到的膜,笼罩了它和任榆。
下一秒,刺目的银光呈圆圈状散开,没有惊天动地,只有无声无息。
待银光消失,整个天台,除了倒在角落面色惨白的少年外,再也不见任何一只丧尸鼠。
干净的令人发指,仿佛这里从来没有出现过鼠潮一般。
楼梯里还有零星的丧尸鼠,或许本能中感觉到危险,它们迅速退到了黑暗中。
第4章 朗哥喜欢男人?
004:
朗稔在任榆在出越野车后,跟着就蹿出了出去。
那一瞬间看到的画面让这个历经风雨的光头男人愣住。
那个漂亮的少年,在领着丧尸鼠跑?
他眯了眯眼,顿时就要往前跑,无论怎样,他要去帮他。
然而,周围有丧尸围了过来。
待把丧尸解决完后,少年和鼠潮均早就消失在拐角处。
其他人亦从车里爬出来。
苏术四周看了看:“我去,到底发生了什么?尸潮呢?那小孩呢?”
没人回答他。
“你们检查车,看还能不能用,不能用的话把物资搬下来,找辆车。”朗稔把枪塞后腰上,一副要行动的样子。
“你去哪?” 孟元白问。
剩下的两人也看向他。
“救小朋友。”
留下四个字,朗稔猛的蹿了出去,速度快得可怕,几乎只剩下残影。
剩下的三人将快脱出口和他一起去的话给咽了回去。
就这速度?只怕是鬼才能赶得上吧。
纪念之眼睛冒星星眼:“朗哥真是太棒了。”
苏术一巴掌拍她脑袋上:“过来翻车。”
纪念之:“哦。”
*
靠着敏锐的嗅觉,朗稔在一家居民楼的天台找到任榆。
看着了无生气、一脸惨白倒在地上的少年,朗稔心中一紧。
他几步蹿了过去,第一时间探少年脉搏,感受到上面平缓的跳动时,那口悬在心上的气才吐了出去。
擦!我他妈悬什么悬?
朗稔检查任榆的身体,身上倒是没发现咬伤,但在他手腕上发现了缠着的绷带,上面浸着血。
这个时候,朗稔没有想这是咬伤还是其他什么伤。
而是在想,这孩子身上除了一把铁锹,没有其他东西,那这绷带是从哪来的?!
*
任榆是在一阵枪声中醒过来的。
准确的说,是被萨比叫醒的。
“你要再睡,估计你就得被扎成刺猬。”
然后任榆就醒了。
眼睛还没睁开,手已经猛的抬起,握住袭击者的手腕,用力一拧,痛呼声立刻响起。
下一秒,任榆睁开眼。
瞬间夺过对方的刀,身子一扭,借力从地上起来,顺便把袭击者顶在地上。
他的膝盖顶在袭击者背上,另一只脚踩在对方手上,一手执刀放在对方脖子,手微微一抖,锋利的刀韧划了一条口子。
对方感受到,杀猪般的叫了起来。
“放开她,不然,我杀了他。”盯着前方正把纪念之往草堆里拖的男人,任榆眸色都不变一下,冷淡的问。
拖着纪念之的男人‘操’了一声:“废物,连个伤号都杀不了。这样的人,杀了也不……”
可惜二字还没说完,男人两眼一瞪,额间出现一个血洞,砰一声栽在地上。
同一时间,任榆的刀锋在脚下人脖子间一掠。
“朗哥。”纪念之惊魂未定看着走过来的朗稔,眼中还有残留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