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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妖王一见钟情怎么破 (七里马)


  这时候,山鸡大哥缓缓睁开眼睛,笑得春风扑面,“怎么,你们很高兴?”
  两只猫簌簌发抖,“不,不高兴。”
  他们是见识过山鸡大哥的恐怖的,虽然他一直维持着这种十几岁的少年模样,还喜欢带着一抹清闲的笑容,但在笑容之下干的事总是令猫发指。
  当年修炼的时候曾经把他们绑成了串串,捅到了水里,悬到了火上,扔到了雪地里,放在山顶烈日下,还用绳子捆住他们的脚让他们抓鱼给他吃,冬天还要一个窝在他脖子,一个窝在他肚子上供他取暖,他捕猎的时候还要做肉垫,别提多心酸了。
  “山鸡大哥,你现在在哪?也在这座城市吗?”
  山鸡大哥用手摸了摸后脖子,伸了个懒腰,“我在这读高中。”
  “啊?”
  “高一。”山鸡大王补充说:“有个姑娘转学到这里来了,我也到了这里。好不容易第一次约会,就被王给盯上了。”
  “大哥,您现在谈了多少次恋爱了?”黑猫问。
  山鸡大哥没别的嗜好,就喜欢谈恋爱。
  当年收养他们俩的时候,就已经一千多次了。
  周边的兔子妖,狐狸妖,乌鸦妖,通通染指,连水里的王八妖都没放过。
  “七千六百次了。”
  两只猫内心同时吐槽了一句:妖渣啊。
  不过很难得,现在的妖族中,还有喜欢异性的妖,也许妖族的传承就全靠他了。
  “你们俩抬起爪子来。”
  两只猫立刻照做,直直地站起身。
  “一只就够了。”
  他们双双放下另一只,山鸡大哥捏了捏他们的肉垫,“这么多年没见,胖了许多。”
  不知道为什么,两只猫浑身跟电一样打了个寒颤,山鸡大哥的眼神里有着不可名说的东西,总觉得又有什么虐猫大法。
  他手摸完,肉垫就开始冒出血珠。
  “去,把你们的肉垫按在王的足下。”
  看见两只猫把爪子贴在姜冬泽皮靴上,山鸡大哥说:“这就是血誓,通过这样宣誓的妖才算是真正臣服于王。王也有权命令他,真是的,秦天也太不尽责了,连这个都没告诉你。”
  两只猫抬起爪子,血已经消失了,但心头涌动,只觉得看王更顺眼,更喜欢了。
  山鸡大哥拎起书包站起身来,“王,我得走了,否则我女朋友要等烦了。你有什么事情通知我就好,这是我的手机号。”
  他把一个便签贴在窗口,蹲在窗槛上,想了想又回头说:“至于你说的那个茧,我想的确是我们妖族的咒术,你可以进里面看看,应该是没办法困住你的。要是能找回妖王的记忆,那是最好不过。如果我猜得不错,上一任妖王的确在里面。”他轻笑了一声,“见到上一任妖王帮我说一声,我可不会再吃山竹了,拜。”
  “吃山竹?”白猫纳闷。
  姜冬泽上前几步,拿起便签。
  虽然花了两天上才找到山鸡的位置,并且跟他打了一个下午,姜冬泽觉得很值。
  山鸡是个他都看不出活了多久的古妖,不仅知道许多妖族秘闻,还非常聪明,而且他隐隐觉得,他会对他忠心,即便他并没有对他立血誓。
  与此同时,陆苗在火车站送别了老爸。
  看着身边来来往往的人群,突然感受到一种刻骨的寂寥。
  他想要平凡的亲情、友情和爱情。
  想要健康、温暖和琐碎的日常。
  他想要平静和美好。
  所以逃避是不行的,想要好好活着,就要有解决一切困难的勇气。
  拿出手机。
  唐修还是没有回复他。
  但他坚信他迟早会看见,发了一新微信:
  「唐神,我想好了,我们一起进那个茧里去吧。」
  零点。
  新与旧交接的时刻。
  黑暗笼罩与月亮洒满光辉的时刻。
  久违不见的唐修出现在这个城市的道路上,皮靴响彻。
  商铺、民居纷纷隐入,红灯、黄灯、绿灯在空旷的人行道上独自闪烁。
  广场上巨大时钟的钟摆停住。
  这是诸神寂灭的时代。
  人不再信仰神,不再供奉神,人类开始了原生的、自发的信仰。
  远古的神灵亦不再依赖人类,它们消失在永恒之海,化为风化为雨化为水,与万物同生同长。
  只有一位古神,还保留着神的意识,在人世间游荡。
  他是诸神之最,又是诸神之遗。
  他是最初的神,也是最后的神。
  唐修一跃,站在城市广场中心的圆盘塔顶之上。
  月亮落在他身后。
  双手插在裤袋中,独自站立着,眺望众生。
  在寂静中感受风,无处不在的风,风中化生的神灵的力量。
  曾被所有人类信仰的神都将归于此处。
  姜冬泽站在窗口,望着万古流传下来的茫茫黑夜,两只猫窝在他身后嬉戏打闹。
  神族的颠覆,亦是妖族的颠覆。
  自他为妖王始,妖已被人类屠杀将尽。
  到了现世,人已不再轻易失踪,亦不再死亡,他们有来处,也有归处,妖类甚至已经不敢再去作案,它们互相捕食,以求延续自己的妖力,不被这大千世界同化——就像那些神明一样。
  妖还剩三千六百族,但如此下去终会消失。
  人已自救,诸神已灭。
  而妖亦将有新的归处。
  这座城市的三分之一已经被吸血鬼占领。
  它们在这个城市里寻找食粮,周而复始。
  生存便是侵略。
  总有一方要吃掉另一方,这就是这个世界的法则。
  没有谁比布拉德更清楚这一点。
  喝下杯中的血酒,布拉德露出一丝罕见的,温柔的微笑。
  显微镜下妖王的细胞,吞噬着其它妖,吸血鬼和人类的细胞,显示出它无与伦比的强大。
  宿熙移开显微镜下的载玻片,隐约察觉了关于王的秘密。
  陆苗睁眼躺在床上。
  在零点过了二分的时候,收到了一条新回复。
  唐神:「好。」


第28章 火车(1)
  关于被转化为吸血鬼的事,陆苗问清楚了。
  了解到老爸暂时不会有危险,他松了一口气。
  唐修说:“除了会缩短寿命,对日常生活并没有什么影响。”
  陆苗哭笑不得,这也说得太轻巧了,缩短寿命不是小事。
  不过也算是某一种侥幸,被转化的人会一直生活在过去,而他父亲这个年纪,估计也不会爱上新的人,生活在过去和生活在现在没什么区别。
  那些年轻人可就惨了,偏偏吸血鬼最喜欢的便是年轻人的血液。
  不过这不是陆苗目前该考虑的。
  “准备好了吗?”唐神问他。
  陆苗吐了口气点点头。
  此刻,他们正站在这个茧的面前。
  前两天他已经办好了离职手续,主编还象征性地挽留了他一下,陆苗觉得就自己这三天两头旷工的员工,主编真是很给面子。
  试用期交接也不多,第二天就不用去上班。
  他跟姜冬泽也打了个招呼,虽然说他翘班更严重。
  也跟宿熙哥说了一下,没说自己要进这个茧里,只说自己会暂时消失一段时间,就当他去旅游了。
  家里也没什么可担心的。
  唯一需要担心的是,他能不能从这个茧里面出来。
  姜冬泽跟唐神似乎恶交,所以不用指望他一起来。
  他唯一要做的是相信唐修。
  既然他是神的话一定有办法出来。
  没有不劳而获能够得到的东西。
  他想解除自己的灾星体,他想了解自己的家世渊源,就要冒风险。
  唐修拉住他的手,笑了笑说:“不用紧张。”
  陆苗也想放松下来,无奈还是没办法。第一次接触到这么奇幻的东西,要去另一个世界,要是出不来就是真从这个世界消失了,比死亡还可怕。
  他检查了一下自己的包,确认自己带了《尘埃》那本书,笔记本,笔,手机,数据线,充电宝还有矿泉水。《尘埃》那本书的时间是民国,所以他还带了一些民国时期的货币,虽然也不多。
  “我好了。”
  唐修走进那个茧里面。
  很快就被黑绸带包裹住,而那些黑绸带完全不伸向陆苗的,陆苗有点怕唐神进去了,他进不去。索性一闭眼,扑了进去。
  黑茧开了一个大口子,迅速把他们吞没。
  天空一瞬间阴了下来。
  云层里像是有什么在东西在源源不断地流动着。
  姜冬泽和两只猫跳跃到窗台,白猫说:“王,我们也进去吗?”
  “嗯。”
  他们纵身一跃,立刻被茧吸纳,缠裹起来的黑绸带以极快的速度迅速滚动,立刻庞大了一整倍,隐隐发着光,占满了整个书房。
  *
  陆苗没有感觉被缠绕,只听到了嘶嘶嘶嘶的声音。
  紧接着嘶嘶嘶嘶变成了哐哐哐哐。
  他睁开眼睛,蓦然发现自己是在一辆行驶的火车上,车身颠簸,从右侧书本般大小的窗口里隐约可以看见田间景色。
  车厢里充斥着一种非常闷热的臭味,混合着泥土,馊掉的饭和汗味的感觉。他站在车的过道里,这个过道非常小,放满了被子,包裹还有一些箩筐和扁担,还坐了很多人,大多数都是穿着粗布衣的农民,还有穿褂抱孩子的妇女和梳发髻梳到前额秃了的老太太,有个非常小的男孩脖子上挂着香烟叫卖,脑袋上还有一顶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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