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有祈求,或者有威慑,或者有别的。
但陆苗只是觉得自己被恐惧慑住了,他下意识握紧手,捏爆了那颗小小的心脏。自己身体上的感觉就消失了,一瞬间什么都没有。
陆苗立刻去开了灯。
屋子里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只剩下原本紧闭的窗口被打开了一个非常小的缝隙,夜风微微吹进来。窗外一片黑沉沉的。
他抬起手心,是一片黑乎乎的血肉。
他连忙去厕所冲洗,冷静一会儿后,找出眼镜戴上看自己的脖子。
的确有两个洞口,刚刚不是做梦。
但——他把吸血鬼杀死了?为什么,吸血鬼居然这么弱?
他突然想到陆爸,连忙打开卧室的门,他正在里面睡得熟熟的,屋子里没有任何异样。他用手机的灯光走到窗口,窗户也没有被打开,应该是没有吸血鬼进来。
他关上门,走到客厅中一直坐着发呆。
总觉得自己的手上有股严重的血的味道,令他无法忽略。
开灯坐到太阳升起来,才实在累极,窝在沙发上睡着了。
不过他老爸一向早起,加上太阳光很猛,七点多他又被吵醒了。
“陆苗啊,我打算今天下午坐车回去。”
“这么着急?”
“反正在这也没什么事,还耽误你上班。”
“我没事,你可以多玩几天再走。”
“我一个老人家,对玩没兴趣。”
陆苗边和老爸对答,边把被褥收拾起来。
陆爸拎着本书,坐在沙发上,举着他那个被压断了一条腿的眼镜看,“这本书你还留着呢?”
“啊。”陆苗一看,是《尘埃》,之前一直放自己床头。
“这还是你外婆留给我的。那老太太可迷信了。”
陆苗愣了愣,意识到他还没怎么问过老爸关于书的事。
“外婆跟你说过这本书?”
“也没什么。”陆爸翻了翻书,“她说她死后会在这本书里。老太太一个人太寂寞了,孩子一出生就守寡,养大了你妈,结果你妈莫名其妙怀了孕,嫁给了我。我觉得她可怜,就常常买点东西去看她,有一天她就突然把这本书给我,说她要被接走了,以后就住在这本书里。可怜的老太太,都疯了。”
“给了你这本书后,外婆就死了吗?”
陆爸点点头,“是啊。”
陆苗坐下来认真问:“还有什么吗?我妈或者外婆跟你说过书的事?”
陆爸有点诧异于他的态度,回想了一下,“她就说这本书是传家之宝,一定要传下去。我之前还以为里面藏了什么贵重的东西,后来也没有。翻了内容才知道,有可能是家族的记录。你看作者名字跟你曾外婆的名字是一样的。”
这个陆苗倒是知道,他小时候陆爸跟他说过,陆爸兴致勃勃地翻了几页书,忽然间挪了挪眼镜,“咦,这本书原来有五百页吗?我怎么记得之前才四百多页?
“四百多页?”
“是啊,第一次拿到我还翻了一下,印象中是四百多页,不过年纪大了,可能记错了。”
“结局是生了李茵。这不是你外婆的名字吗?”陆爸翻了翻结尾,“你的名字还是你外婆给定的,说如果生男孩子一定要叫苗,女孩子无所谓了,真是封建。”
陆苗没什么话可问。
气氛一时沉静下来,陆爸翻了翻书,“这可能真的是家谱,以后有时间,把你妈也写上。”
“嗯。”陆苗点点头。
“苗,去抽个血吧。”陆爸合上书,摘下眼镜,“我昨天查了一下,移植骨髓的话移植的人不会有什么危险。那小女孩挺可怜的,长得那么像陈思。”
原来老爸也觉得她长得像陈思。
“好歹给她留个念想,这可能是她唯一的愿望了。”
“爸,你就是太好了,才会这么受欺负。”陆苗抱怨。
“我不好,不会遇见你妈,人生就是这样,起起伏伏的。”
人生应该是起起伏伏伏伏伏伏伏伏伏伏的。
“趁我没走,给何鲁打个电话,要是配不上我们也是爱莫能助,能做的我们都做了。”
陆爸起身打了个电话,没说几句话就突然不吭声了,陆苗最后听到了一句节哀顺变,立刻直觉不好。老爸果然转过头来说,“那孩子昨天下午去了。”
陆苗:“……”
“我们走后没多久就发病了,器官衰竭,没抢救过来。”
陆爸站在暗色中,也仿佛有点难受。虽然昨天他们才见第一次面而已。
但是死亡,真是世界上最令人感到悲怜的一个词汇。
陆苗则是渐渐开始浑身发冷,他想,是因为他么?
因为他在小女孩身边待了半个小时,她马上就遭受到了厄运。
以前一些同时期朋友的灾痛,因为他们恢复很快,所以更像日常中的小打小闹。
第一次,陆苗感觉到自己的可怖与可怕。
第27章 入夜
下午四点。
医院走廊的尽头处。
两只猫趴在椅子下方,盯着不远处坐在长椅上,把深深埋着,悲痛欲绝的父亲。
他正对着的门口就是停尸房,那个小姑娘刚刚被送进去。
“小主人离开我们的时候,也就是这么大。”黑猫说。
白猫点点头,他们最喜欢人类的小女孩,所以也见不得人类的小女孩死。
很多年来,他们一直都在寻找小主人,虽然哪怕从时间上推算小主人必然已经死亡,却也仍然固执地相信她会在这个世界某一处等着他们。
白猫妈妈在他刚出生的时候就不见了,年幼的他被其它猫欺负,无处可去,碰见黑猫当时躲在一个破屋檐下,生了病奄奄一息,他们处境相同,于是有了一些怜悯的意味。
白猫找到了点吃的分黑猫一点,渴了就去路面上水坑里的水,其余时间就默默地挨在一起。
过了六七天,他们饿得快发昏后,过路砍柴的小主人看见了他们,于是把他们捡回了家,非常细心地照顾他们。
把自己的食物分给他们吃,还给他们取名叫小蓝和小红,每天晚上都要把他们放在床头睡觉,一个在脑袋左边,一个在脑袋右边,早上醒来,小主人就会把脸埋在他们的身上。
就这样一起生活了五六年,那是他们最开心的一段日子,经常一起打架,抢食物,玩耍,还学会了捕鸡和抓田鼠,因为这样,小主人爹娘才没有把他们扔掉。
有一天小主人突然向他们告别,说自己要走了,原来小主人爹娘养不起五六个孩子,所以要把小主人卖掉。
小主人走的那个早晨他们跟了出去,被人贩子抓住扔得很远,他们很快迷了路,进了一座大山,饿极的他们试图捕捉一只看起来格外漂亮的大山鸡,结果被大山鸡反捕捉,把他们吊起来差点要烤了。
白猫当时骂骂咧咧,黑猫则眼泪汪汪,大山鸡也无聊,就听了他们的故事,一方面同情他们,一方面觉得他们已经有自我意识,这是修炼成妖的前提条件。
他们才知道这只大山鸡已经成了妖,怪不得这么强大,还喜欢吃熟的东西。
大山鸡说成为妖力量变强才能保护小主人,于是他们跟着一直修炼修炼,一出来才发现时代都不一样了,那时候很多姑娘都开始露出胳膊,还有很多辫子说要复辟。
不过这些都跟他们无关,他们还是一直寻找小主人,看见有年龄相同的小姑娘就往她家里跑,晚上偷偷地钻进小姑娘的被窝睡觉,直到现在,也还是这样。
当然,现在住房条件好很多,他们半夜经常翻不进去,在门口气急败坏。
黑猫忍不住湿了眼眶。
白猫用爪子拍了拍他的肩,“别哭了。”
再待了一个小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他们跳回姜冬泽的住处,没想到姜冬泽家窗口大开,而他一身风尘仆仆,也像是刚回来的样子。
黑猫眼尖看见他脸上有一道细小的伤口。
还没等问,白猫忽然一阵尖叫,“大哥!”
在被风吹动的窗帘下,有个发梢微卷的黑发少年抱臂坐在那里。
听到声音他懒懒地睁开了一只眼睛,不置可否。
白猫连忙上去用爪子摇他的裤腿,“山鸡大哥,我是孟不弃啊。”
黑猫也上前,仰起头说:“我是姜不离,这两个人类名字还是你给我们取的。”
少年终于睁开眼睛,瞧着他们,“我说妖王是怎么找到我的,原来是你俩通风报信。”
白猫黑猫悻悻对望了一眼,他们不是通风报信,只是王问他们还认不认识其他妖,他们就顺嘴说了他的名字,顺便把那座大山的名字也报了。
没想到王居然把山鸡大哥给请了回来。
“山鸡大哥,见到你真高兴。”黑猫说,“你现在怎么这副打扮,出山了吗?”
现在的山鸡大哥穿着蓝白T恤和褐色短裤,一双凉鞋,旁边还放了个书包,身上脏成一团,仔细一看,胳膊上居然还有淤青。
“跟王打了一架。”
“打赢了吗?”白猫顺嘴问,突然就知道自己多事了,因为要是打赢了,他不会出现在这里。
黑猫和白猫对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