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罢,连忙转头对傅青芷小声道:“快把麟儿变回来。”
金麟儿见孙擎风盯着自己的脸看,懒得去拿铜镜,直接贴近孙擎风,照着他的眼睛,看自己的倒影,发现自己的脸竟全然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丹凤眼、薄嘴唇,尖嘴猴腮,完完全全就是一副奸猾的狐狸相。
金麟儿甚感稀奇,跑到铜镜前细看,自己都忍不住笑出声来:“傅姐姐,你可真厉害!”
“让、让你笑、笑话我!”傅青芷哈哈大笑,告诉陈云卿,“他变成这副模样,他还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看。他肯定喜欢他!”
金麟儿莫名其妙,道:“我大哥当然喜欢我啊,这还用说?”
“哼、哼!”傅青芷气得一个“哼”字都要结巴,实在觉得没劲,瞬间又不想笑了。
原来,这片金纸名为“幻生符”。
符纸上的纹路里,被注入灵气,全没杀伤力,专用来乔装易容。
傅青芷从妖界过来,父亲给她塞了一大包这样的符咒。然而,符咒明明是由纯金打造而成,价值连城,但傅青芷从未拿它当钱花,穷得只能想办法赖上陈云卿。
金麟儿从这件事中看出来,傅青芷虽然刁蛮狡猾,但心中仍有自己的坚持,觉得她是个值得结交的朋友,想接济她一把,便对孙擎风说:“大哥,幻生符对我们有用,不如向傅姐姐买两张?用黄金。”
傅青芷得意地说:“有价无市。”
孙擎风听懂了金麟儿的意思,大方地取出两块巴掌大小的金砖,放在傅青芷面前:“如何?”
陈云卿:“都是朋友,还是不用如此吧。”
傅青芷聪明,知道金麟儿是想接济自己,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她拍开陈云卿的手,把金砖拿起来塞进靴子里,拍出一张符纸,道:“当真本姑娘穷吗?送给你们,拿钱做甚,显得我多小气似的。”
四人匆匆相遇,匆匆分别。
陈云卿又托关系,帮金、孙两人办了新的户籍。
孙擎风带着金麟儿往华阴走,因为改换了容貌,走得大大方方,过了年关才赶到地方。
转眼,已是正月十五。
华阴县城不比长安繁华,金麟儿生辰,孙擎风找不到别的东西,只能给他煮一碗长寿面。
清晨,孙擎风端着碗走出后厨,行过风雪扑落的小院,一跃而起,跳到二楼房间里,把面碗放在桌上,道:“快吃,吃完到明月观去,华山招徒的试炼今日午时开始。”
金麟儿似有所思,吃得很慢:“我十六岁了。”
孙擎风狼吞虎咽,头也不抬:“总算成人了。”
金麟儿:“四年过得真快。”
孙擎风:“简直度日如年。”
金麟儿深吸一气,眼泪马上涌上眼眶:“真的?”
孙擎风哂笑,道:“四年了,我已不再幻想将你培养成能振兴金光教的教主。你已成人,我仍留在你身边,是怕你被旁人害死,会连累我,可不是为了别的。若你再敢在我面前哭哭啼啼,我一定会揍你。”
“太好了——!”金麟儿说完这句,哇地一声干嚎起来,绕到饭桌对面,一把抱住孙擎风,用脑袋蹭他的下巴,“只要你不丢下我,你每天都可以揍我。”
孙擎风目瞪口呆,朝夕相处四个春秋,他仍不知,金麟儿到底是不是个傻的。
但无论如何,金麟儿吃了面条,就算是长大成人了。
午前,风消雪霁。
华山脚下明月观外,已是人山人海。
老百姓们都想让孩子上山拜师学艺,其实并非盲目从众。
放眼当今武林,在沧海桑田的变易中,武学源流从未断绝的门派,将将只有五个,即:少林、华山、崆峒、雪山、峨眉。至于刀法精绝的天山派,早已被大雍划至白海界以北的鬼方国。
如今,少林等五个古门派,与新朝时兴起的武当派,被江湖人尊称为“六大门派”。
而这六大门派,又同“天下第一大帮”十二连环坞,共同掌管着武林盟。
武林盟延绵数百年,根基深厚,原本是朝廷的心腹大患。但雍朝草创时,战力不足以荡平武林,皇帝深明人心,赐武林盟主以官爵。盟主接下封赏,便表明愿受朝廷辖制,其实,他也只能接受,若不受,难道要造反?武林终究敌不过朝廷。
同时,武林盟得到朝廷的助力,凡盟中门派,弟子可入朝为官、入军为将,门派势力日益壮大,在老百姓的心中的地位自是今非昔比。
在众多门派中,华山派源流最长,底蕴最深。
此派由春秋时的剑侠冥灵子开创,至今已有千五百年。因其以道学立派,遵循“无为而治”。
从前,弟子们多隐匿于山林中,门派一度面临传承断绝的危机。
是故,百年前,华山掌门薛齐订下新规——每隔三年,在明月观开门收徒,通过文试、武试和长老们当面问答,根据品性、资质择优而取。
明月观人满为患,金麟儿好容易才挤进去,走到负责登记姓名的弟子面前,把陈云卿替他重新办的户籍纸递了出去。
那华山弟子忙得焦头烂额,匆匆瞥了一眼,看清金麟儿的名字,忽然停下来,把他的名字反复读了几次,笑着问他:“这名字里是不是有故事?”
“我娘起的。”金麟儿同对方交谈两句,一回头才发现,孙擎风早已不知被挤到何处去了。
午时,华山掌门薛正阳亲临明月观,在大殿里一番慷慨陈词。
金麟儿个头不高,踮起脚尖,甚至于跳起来,都看不清大殿上的情景,始终不知道自己的外公到底是个什么模样。
周围闹哄哄一片,他很快就被人挤了出去,郁闷地回到客栈。
到了第二日,试炼正式开始。
因为参选者甚众,文试要持续整整三日。
为公平起见,尚未作答的参选者,都被安排在道观的偏殿里等候,一日发三个馒头、一碗粥、一碗水充饥。夜里,大家把地上铺满干草,挤在一起就地睡觉。
金麟儿正好满了十六周岁,同所有已成年的参选者一起,被安排在第三日最后一场考试。
金麟儿有些犯愁——第二日,他必须喝血。
孙擎风杀了只鸡,把血灌进羊皮水袋里,让金麟儿偷偷带进道观。
金麟儿半夜假装起夜,爬到房顶上饮血练功。
他被冷风一吹,哆嗦得像筛糠似的,脚下一滑,栽了下去。幸而偏殿不高,他摔在地上的草堆里,并未受伤。
金麟儿刚刚站起来,忽然闻到一股清淡的冷梅香,继而被风灯的火光照在身上,被人逮了个正着。
或许算是不幸中的万幸,来人他见过,正是月前在长安府客栈里,将房间让给他的周行云。
.
周行云走上前,替金麟儿拍了拍屁股上沾着的草屑:“摔着没有?”
金麟儿心头一暖:“没事,我常常摔跤。”
周行云失笑,将金麟儿送回偏殿,道:“早些睡觉。若想起夜,去右手边的厢房里,叫值夜的师兄提灯带你去。夜里不要乱跑,山里有猫,看见落单的孩子,会挠你的脚板心。”
金麟儿乖乖躺下,咕哝道:“师兄,我不是小孩子了。”
周行云摸了摸金麟儿的脑袋,转身离开。
直到这时,金麟儿才想起,自己身上戴着幻生符,模样很古怪,但周行云竟一点都不嫌弃。
第二日,进入考场时,金麟儿已饿得头晕眼花。
他把试卷摊开一看,发现题目是《生,亦我所欲;义,亦我所欲。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他顿时感慨万千,提笔便答。
文试结束,金麟儿回到客栈,吃了一大碗饭,才反应过来,自己似乎搞砸了。
他将作答内容复述给孙擎风,见对方脸色越来越难看,略有些担忧:“我答得不好?”
“你本身就是答案,纸笔写出来的,又算的了什么?”孙擎风没有直接答他,“你身负金印,十二岁时就已知晓两百年之约,知道自己不久人世。若换作旁人,纵使不把那金印传给他人,心中亦有挣扎。只有你,满脑子浆糊,连想都不曾想过。”
金麟儿:“我有你陪着,我学你,你不怕我就不怕。但我心里,其实还是会有不甘。我想,人活一世,很不容易,若还有生路可走,谁又会甘心赴死?承认自己想活,并不可耻。”
孙擎风的目光有些复杂,点点头,没有说话。
金麟儿:“但是,人活一世,并不仅仅是活着而已。我想过许多次,若叫我用别人的命换自己的命,让自己苟且偷生,我虽活得快乐,但心里会用不得安宁。所以,我甘愿舍生取义。但我自己清楚明白,这并非因为我有多么大义凛然,只是相比起来,我更喜欢这样而已。”
孙擎风叹道:“你答得很好,就是有些太实在了。世人都喜欢冠冕堂皇的话,火没烧到自己身上,又怎会明白?”
金麟儿喜出望外:“你说什么?你夸我了!”
孙擎风不答,逃也似地快步出门,站在走道上吹风。
“你夸我了!”
金麟儿趴在门上拍打门板,声音穿过门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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