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麟儿已经吃饱喝足,沐浴在灯笼昏黄的火光中,趴在孙擎风怀里睡着了,鼻尖挂着一个泡泡。
陈云卿忍俊不禁,伸手捏了捏金麟儿的脸,对孙擎风说:“孙大侠,二位往后有什么打算?”
孙擎风诚心谢过陈云卿,道:“过日子,没甚打算。傅筱很可能是我找了许久的一个妖怪,此事关系到麟儿的生死,烦请陈兄费心。”
陈云卿才十八岁,才比金麟儿大五岁,能得孙擎风这等人物唤一声“陈兄”,感觉自己活生生地升了一辈,连连点头:“承蒙大哥看得起,小弟一定尽力。只是,狐妖变化万千,我怕不能很快给你答复。”
孙擎风摆摆手:“无妨,有劳你。”
陈云卿吃罢馄饨,把金麟儿的铃铛还给孙擎风。
孙擎风点头,起身告辞,未至辰时便已赶回石屋。
金麟儿终于睡醒,问孙擎风要自己的铃铛。
孙擎风把铃铛捏在手里,道:“这东西响声太大,容易暴露行踪,往后不要再戴。”
金麟儿很是不舍:“那是娘亲留给我的,说是保平安。”
孙擎风指尖发力,将一颗金铃铛捏得变了形,铃铛里的金珠掉了出来,落在地上。他把铃铛壳子还给金麟儿,金珠自己收着,因为动作太快,已经把东西捏坏,只能顾左右而言他:“陈云卿性子纯良,是个豁达不俗的人,你往后可与他交往。但傅青芷那样的,你应当远离。”
金麟儿点点头,盯着掌心里被捏得变形的铃铛壳子,两眼瞪得滚圆,像个被没收心爱玩物的小孩,仿佛下一刻,硕大的泪珠就会从他眼眶滚落下来。
孙擎风见金麟儿沉默不语,心里不是滋味,不由虚张声势道:“有我在,还保不了你平安?”
“过去的事情,都已过去,爹和娘都在天上看着我呢。”金麟儿摇摇头,转而开心起来,拿着铃铛壳看了半天,大声赞叹,“连黄金做的铃铛都被你捏爆了,孙前辈,你的手可真厉害!”说着捧起孙擎风的手,当个宝贝似的摸来摸去,甚至还哈了两口气,扯着衣袖去擦。
孙擎风无语,怀疑金麟儿是个傻的,或者并非赵朔亲生。
实际上,孙擎风心里还是后悔,担心金麟儿会难过,半夜跑到屋外,摘了几根狗尾巴草,蹲在屋顶弄了半天,终于扎好一只小狗,悄悄扔到金麟儿枕边。
第二日,金麟儿醒来,看见枕边摆着样新鲜玩意儿,难过烟消云散,顿时开心得不行。他拿着草扎的小狗,冲到孙擎风面前,对他发出怪声:“哼哼哼。”
孙擎风只用一个巴掌,就捂住了金麟儿的整个脸,把他推开,没好气道:“瞎叫唤什么?”
金麟儿不解道:“这不是猪吗?”
孙擎风气急:“这是狗,是狗!猪哪有这样长的尾巴?”
金麟儿:“对,是狗,是我眼拙了。可是,狗要怎么叫?”
“蠢东西。”孙擎风冷哼一声,对上金麟儿那两只泛着水光、乌溜溜的眼睛,梗着脖子,勉为其难地“汪汪”叫了两声。他叫完立马就后悔了,尤其是,当他看见金麟儿努力憋笑的模样,怀疑自己可能被耍了,简直气不打一处来。
“孙前辈给我做小狗儿喽!”金麟儿举起小狗,在孙擎风脸颊上“啄”了一口,撒腿就跑。
孙擎风愣在原地,琢磨着这句话,知道自己是真的被耍了,越想越气,简直五内俱焚。可他能怎么办?他只能冲到灶台边,拿起菜刀“咄咄咄”地砍肉切菜。
此后,每当孙擎风察觉到,自己的怪脾气可能惹得金麟儿不开心,就会偷偷做一只草扎的小狗,趁夜放在金麟儿床头。
金麟儿知道,这小狗不仅仅是一个小玩具,更是孙擎风在别扭地向自己妥协。他甚至隐约能听见,这个绝世高手红着脸“汪汪”叫,如此一想,就会笑出声来,心里只有快乐,没有任何烦恼。
春去秋来,又是一年。
这一年,金麟儿饮血的量,由原先的三合增至四合。期间,他因为饮下了不太干净的野禽的血,又大病了一场。
为了治病,孙擎风背着金麟儿,来回跑了不下十次,每次都是在小半日间跋涉三十多里。有时候,他看着金麟儿苍白脆弱的面容,握着他那仅有自己半个巴掌大的手,不禁要想,干脆不再让他饮血。
可当他扯开衣襟,看见自己胸前的伤疤时,又很明白地知道,若金麟儿不饮血,鬼煞之气必将从破体而出,自己死了倒没什么,他早就活够了,但若鬼煞为祸人间,必将令生灵涂炭,这件事,无论是他或是金麟儿,都绝对不愿意看到。
孙擎风担心金麟儿因病不愿意继续喝血,琢磨着如何劝道他,让他明白道理。
金麟儿却因为看到孙擎风为难的模样,看到他背着自己来回跑,磨破了好几双鞋,心中忍不住自责,努力收起玩心,请孙擎风教自己武功强身健体,以免总是生病。
孙擎风心里不好受,时时陪在金麟儿左右,与他一同练功。他面上郁色消失无踪,皮肤虽仍苍白,眼里的神采却日益增长。
这一年,天气比从前和暖。
年关将至,杏花沟只有细雨,没有风雪。屋外飘着霏霏雨丝,屋里烧着旺火,橘红的火光笼罩着石屋,像一个暖意融融的梦境。
石屋里与从前相比,倒是没多大变化,只多了一张长榻。
这张榻,算是有些来历。
有一次,金麟儿扒在窗户上,偷看孙擎风睡觉,发现他躺在原有的美人榻上,一双长腿搁在地上很不舒服,便想着像他给自己用草扎小狗一样,悄悄默默地给他做一张新榻。
孙擎风敏锐地发现金麟儿的异常举动。他悄悄跟在金麟儿身后,来到杏花林间,见金麟儿四处乱窜,捡起落在地上的树枝,神神秘秘地跑到深林中,拨开茂密的蒿草。
原来,金麟儿竟用仅有一指粗的枝条,搭出了一张榻的雏形。
孙擎风实在哭笑不得,拎着金麟儿的后衣领,把他放在肩头,回到石屋里取来斧头,三两下砍来数十根粗壮树杈,手把手教他木工。
两人合力,花了大半个月,终于做出一张又宽又大的榻。
金麟儿把两张榻并排放在窗边,觉得好看极了。然而,每到午后小憩,他总想方设法爬到孙擎风的榻上,同对方挤在一起睡。孙擎风武功虽高,对金麟儿却是是防不胜防,也懒得防。只要金麟儿不趁他睡着以后,在他脸上放蜗牛,他一般不会生气。
年节前几日,孙擎风准备给金麟儿换身新衣裳。
此刻,他半躺在榻上,靠在窗边借着天光,一针一线把赵朔的衣裳,改成金麟儿的尺寸。
堂堂九尺男儿,两指捏一根不到自己一个指节长的铁针,仿佛捏着根毫毛的孙大圣。但孙大圣是“叫天天应,叫地地灵”,孙擎风却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唯一能让孙擎风庆幸的,或许是,针尖扎到他手指上不会见血,不会把新衣裳弄脏。他的血太少了,而且越来越少。
金麟儿在屋外跑来跑去,追蜜蜂玩,虽是自娱自乐,却不时发出欢快的笑声。
孙擎风听见这笑声,觉得耳朵都是暖的,忍不住跟金麟儿一起,无声地笑了笑,却又忽然正容,清了清嗓,喊道:“玩够了就进屋!别又着凉。”
“孙前辈?孙前辈!”金麟儿跑到窗户边,乐呵呵地扒拉着窗棂往里看,“你出来看呀,我发现了个好玩的东西。”
孙擎风怒道:“你跟块石头都能玩上半天,我才不上当!”说罢忽然觉得,自己跟金麟儿相处久了,似乎染上了对方的傻病,决定不再理会他。
金麟儿悄悄把手指从窗棂间伸进屋,戳了戳孙擎风的脸颊,立马又缩回去,煞有介事道:“不是石头,是活的,好热闹呢。”
孙擎风被针尖刺破手指,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赌气不理金麟儿,似乎更加幼稚。他把棉线打了个结,提至唇边用牙咬断,起身走到屋后。
第10章 鬼煞
寒风飒飒,雨雾朦朦如纱。
金麟儿年少不怕冻,鼻尖通红,衣襟却没系好,在树林里跑来跑去,沾了满脑袋草籽,活像个野孩子。他把孙擎风拉到屋后,指着屋檐下边的马蜂窝,惊呼:“孙前辈,蜜蜂在我们家筑巢了!把它捅下来,可以吃蜂蜜。”
孙擎风无语:“那是马蜂窝。”
金麟儿:“没有蜂蜜?”
孙擎风:“当然有。”
孙擎风走上前,金麟儿往后撤,被孙擎风牵着衣领扯到跟前。孙擎风稍稍矮身,冷着脸帮金麟儿把衣襟系好,从十成力气里分出一成、再分出一成,“用力”捏了捏他的鼻尖,骂了句:“野猴子。”
金麟儿嘿嘿笑,夸张地朝孙擎风抱拳,拖长声音道:“小猴子拜见孙大圣。”
孙擎风“恶狠狠”地瞪了金麟儿一眼,后者马上捂住自己的嘴,两眼弯成月牙儿似的对他笑。他实在没了脾气,把自己颈间带着的毛领摘下来,死死地捆在金麟儿脖上:“你怎么还没被冻死?”
“因为我有这个。”金麟儿举起双手,手上戴着的厚实皮毛手套,是孙擎风捉了兔子以后,亲手帮他做的。虽然不甚美观,一只有四个指头、另一只有六个,但料足线紧、密不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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