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枕上龙眠 第一卷完 (凤殊一)


  狗娃儿一边胡思乱想,一面却有些疑惑不解。他现在虽然明白朱猿的意思,但终究是不懂这大晚上不去这山里和之前交好的动物朋友们玩,为何偏偏要到这种地方找罪受。
  闲暇之际,狗娃儿把小脑袋枕在朱猿脑袋上,却感觉朱猿忽然站直了身子。他透过不远处的水幕看了看外面,发现月已中天,看来朱猿也是知道时间不早了,便又摸了摸狗娃儿。
  狗娃儿说“这时间有点晚了咧,猿儿哥送俺们回去吧,不然俺爹俺娘知道俺又溜出来玩,要把狗娃儿我的屁股打开花了咯。”
  朱猿听的咯咯一笑,伸手让狗娃儿扶牢自己,便又一头撞进了水帘之中,然后原路将狗娃儿带回了相遇的地方。
  狗娃儿想起这茬,便直叫晦气,这立秋过完,天气逐渐转凉了,这山中本就比平原之上凉的要快些。往些年的时候这山上下了大雪,而山下的人还被秋老虎热的闭门不出。
  狗娃儿自小便生的瘦小,相较于隔壁有德,虽然身体还算健康,但胳膊腿儿硬生生比有德细了一圈,这身板对于寒冷天生便没什么抵抗性。这湿哒哒的衣服已是不能穿了,他只好匆匆把衣服脱了,然后挂在床头的木杆子上,希冀这秋天的风能快快把他吹干。
  想是夜里这番冒险太过离奇,狗娃儿脱去这身麻衣之后还没多久便沉沉地进入梦乡。
  “贤伉俪家中是否还有客房,徐某想要借宿一夜,待到明日再上林屋山去。”
  “爷台哪里的话,我们这儿小门小户十分简陋,如果不嫌弃便住下,便已是蓬荜生辉,只是这山野没有什么好食好水,粗茶淡饭也不知道爷台吃不吃得惯,哎,我这就去隔壁猎户家借只麂子给爷台开开荤。”
  “贤伉俪不必这么客气,我们道门中人对吃的可没这么讲究,就拿你家吃的最普通的就行了,饭是淡饭吃的香啊,何况我们行脚的,天南海北都走遍,什么东西没吃过,不用这么麻烦。”
  “使不得使不得,爷台你是老神仙啊,怎么可以和俺们乡下人吃的一样,我这就去借这就去借。”
  “那我也就不推辞了,那沈老爹能否先引我去客房,我从荆州赶了十几天的路方才到这儿,还没睡过一个好觉哩。”
  “好好好,爷台这边请。”
  …………
  狗娃儿在睡梦中依稀听到门外有人讲话。他微微睁开双眼,那件昨夜湿哒哒的麻衣已经彻底干了,随着开合的柴门,从庭院倒灌进来的秋风吹的那件衣裳,如同一匹在空中猎猎作响的旗帜。他揉了揉眼睛,坐直了身子,一伸手把那件衣服抓了下来,七手八脚地把它套在身上,掀开一床被子下了床去。
  “爹啊,你今天怎么拿小米煮粥了,这过年都没吃这么好的。”狗娃儿挠着脑袋从里屋出来,看到他爹老沈头正在灶台边忙活,便凑了个脑袋上去一瞧。
  这小小的簸箕里装了一升小米,狗娃儿出生到现在七载。有记事以来,也就吃过这么两回小米,第一次是狗娃儿刚满一周岁,老沈头跑了十几里地去这甘城找城东的李员外,拿上好的山珍换了那么二两小米,讲起来这李员外可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大善人,看这老沈头的辛苦劲儿头还多给了一两。
  老沈头也是乡下的质朴人儿,为此感恩戴德,每年逢年过节都会去一趟城里拜访一下李员外送点山珍野味。可李员外人是极好,但那班家人仆丁却是蛮横,不过这老沈头也不以为意,他便是个好好先生的脾气,做不得恶人也和人红不了脸。
  还有一次是狗娃儿在院子里玩,这顶棚上的瓦片突然倾泻下来,砸了狗娃儿一个正着,当时便破了头流了血,急的老沈头团团转,老沈头家世代单传,老沈头也是老来得子,对这个儿子宠的不得了,当时老沈头如同热锅上的蚂蚁。
  喊来隔壁刚回来的张猎户,抱着狗娃儿赶了十几里的山路,送到这甘城里顶好的药馆(虽然这甘城也就这独一家药馆)里,这看病的赤脚郎中,伸头瞧了瞧,嘿,只是些皮外伤,可这狗娃儿哭的哭天抢地,似是吃了天大的委屈。
  这赤脚郎中昨夜不知是床事不谐,还是早上踩了狗屎,脾气便是极差,心中一火,抬手就是给这小小童子脑袋没流血的地方,来了一记板栗,这一手确确有了奇效,这狗娃儿立马就不哭了,只是一抽一抽抽个不停,这郎中见狗娃儿不哭了,便开了帖药,另外嘱托老沈头买点好吃的哄哄孩子。
  老沈头立马又去倒了二两小米,身上没钱便和张猎户一起都赊了半身袄子,爷俩连夜回了山上。
  狗娃子想了想那些年喝的小米粥,这滋味倒是顶不错。
  又滑又嫩比起家里的青稞面好吃了几百倍,但又有个怪事,这小米粥吃了总要放茅,这让年幼的狗娃子十分不理解,好在吃的次数不多。不然这小小童子便要怀疑起这小米是不是还有泻药的功效。
  “家里这来了个贵客哩,这米省不了,我这儿一些还是找你张叔借的呢,隔天还得还回去。你小子可千万别偷吃。”老沈头一边忙活一边对正对着小米粥伸出小爪子的狗娃儿说。
  “嘁,给我吃还不稀罕呢,爹啊,这来的是什么人啊,你这般紧张,俺刚睡觉的时候还听你说,要去找张叔借个麂子哩。”狗娃儿悻悻地收回了手,一边百无聊赖地问道。
  “嘿,是个老神仙,听说是老远的一座山上来的。”
  “有俺们后头那座山高不。”
  “呸呸呸,那咋能比呢,可是高了去了哩,真要讲啊,大概和大湖那边的那座林屋山差不多高吧,我听你们张叔说,他去过林屋山,那鹿儿兔子长得可肥了,他和他老头子去的时候,那山上也有仙人哩,不给打猎的,看他们上山不容易还给了他们回咱们这儿的盘缠嘞。”
  “这仙人还管钱的呀,我们家这老神仙也给钱不。”狗娃儿挠挠头问。
  “钱钱钱,你这娃子咋就知道钱哩,你可是知道以前我们城里这李员外是咋发家的嘛,就是李员外他爹那辈,有个老神仙也是去林屋山的时候,路过他们家里找个地方住,走之前啊,给他家指了条米商的路子,他家就慢慢地有钱咯,李员外这上一代可是和你爷爷和张猎户他爹一样光屁股在城里跑的咧。”
  狗娃子不置可否地摇摇头。心想着还没见过这仙人呢,便自个儿跑去内屋看了一眼,爹爹嘴里的仙人。
  这仙人穿的一身葛衣就合衣躺在床上,一顶大斗笠挂在床头木杆上,这老神仙留了一把大胡子,不像狗娃儿他爹的那种又脏又乱,这胡子长得又浓又密实在好看,像极了街口说书的嘴里的美髯公,就像是个虬髯客一般。一双剑眉不怒自威,就算睡着了依然神色奕奕,浑身上下,却只有这双眉毛是有几分老神仙的精气神的样子。
  但狗娃儿又犯起愁来,这过年时候去这甘城里听的书,老神仙不都是白眉白发一把年纪了吗?这怎么像是个前朝的武将,不像个神仙反倒像是个侠客。
  真要说起神人来,这山中的朱猿比起这大胡子虬髯客来说,岂不是更像个神物。狗娃儿看的没劲儿,便放下土黄色的帘子,悄悄把头缩了回来。他在家中也等的无聊,便和老沈头告了一声,急匆匆地去山脚找有德玩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初来乍到,多多包涵。
  首次在网络上提笔,亦算是感慨良多,接触网络小说大概已有十年,从学生时代的看盗版贴,到如今这个年岁,逐渐放弃看网文。
  大概也是因为如此之多的接触,才让我不禁有了“不如自己写写看的念头”。于是便提起笔,将心底的胡思乱想写了下来,接着便有了这么一个开头。
  这个主角,大概是有点不一样的,不同于那些个重则倾倒五岳,轻则飞剑霹雳,这本小说在这方面并没有太多的描写。主角是一个农家子弟,接触的是贩夫走卒,每户人家都有自己的难念经,也有自己的快乐。
  书里的人事都是我心底里想要描绘世界的景象,我不想,这是一个毫无人气的世界,更多的是有那烟火男女,也不想仅仅只有那么三三两两的人出现在书页之上。
  正如介绍所言,十丈红尘,跌跌撞撞。如果你能记住那小小城镇里,一个过客的姓名,我也会觉得非常开心。
  最后,祝诸君阅读愉快。


第2章 痴儿不识夫子礼,半卧荒山作猿啼(二)
  有德是狗娃儿在这山里唯一的同类玩伴。
  说来也奇怪,这张家沈家都是一脉相传,也不知道这甘城的后山风土养不活两个孩子还是时也命也让这俩家都遇到同样的事故。
  传到这一代,有德一出生身子便不好,听他自己说,出生的时候产婆没有马上把他从他娘肚子里捞出来,他就多喝了几口水,身体便有些不好使了。
  可相较于像只瘦猴儿似的狗娃儿,有德则显得精壮了许多,张猎户隔三差五便要入山打猎采药,这打来的猎物和药材便一具挑了担子去甘城里插个草标卖钱,虽说卖的便宜,但要卖得光却是不容易。
  这些卖不完的山鸡野兔便都进了有德的五脏庙,因为身子骨不强,张猎户也不怎么让有德出门,便养在家中,养的膘肥体壮,白白嫩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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