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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浴缸有条人鱼 完结+番外 (大明湖畔小青蛙)


  起身,抬腿,打着赤脚,金笙带着满身的水离开浴缸,浸饱了水的短裤下坠的水滴汇聚成线,曾无数次嫌弃南里鱼尾带水会泡坏木地板,现在自己浑身是水,却毫不在乎了。
  “…手机在哪?”自言自语的,循声四找,脚踢到地上食材,却没有捡起来的自觉,金笙一番动作,把家弄得更乱。
  手腕露骨伤口还在流血,因主人不自觉,这血滴的到处都是,掺着手臂水流混成浅粉色液体,落到白色沙发垫上,像是初开的樱花瓣,也……像南里浅浅的唇色。
  手机铃声响了很长一阵,金笙都没找到自己的手机,等铃声中止,刚要颓废依上沙发,才落幕的铃声又响了。
  这声音令人心烦,也是金笙的一根救命稻草。
  这时候,不论是谁要联系他,与他人交谈,都能短暂脱离现下状态,短暂遗忘掉那条被冰封在隧道的人鱼。
  步履匆忙的又是一阵翻找,因运动幅度加大、情绪波动剧烈,金笙已经开始大喘气,最后,终于在两个沙发中间的缝隙揪出了自己的手机。
  屏幕显示的联系人未备注具体姓名,五个字,直接点明了身份——“常昊朋友 沈”
  前四个是与他的关系,后一个是称呼方式。
  此时此刻,金笙才记起被他丢在楼下的、失去了意识的前男友,常昊。
  断续交往一年,金笙也没了解常昊的私生活,跟他的朋友没多少交集,只除了这个姓沈的,见过四五次,那人也好说话,所以,他的手机里有他的电话号码。
  说起来,能跟常昊真正混在一起的,也是富二代少爷。
  印象中的沈常峰长相精致,偏女气,相处是好相处,那双深邃的眼却昭示了这主人不好应付,不论是智商还是情商,沈常峰都比常昊高了太多。相比之下,同是富家子弟,常昊就像是个缺心眼的。
  所幸,金笙跟沈常峰半生不熟,没机会与这人“较量切磋”,不然,全身而退也要少层皮。
  是了,他就是给这个人发了消息,让他来接常昊的。算算时间,这家伙定是接到重伤的常昊了,说不定,刚忙完、做了妥善部署,优先护送了“伤员”,才有时间跟自己聊原因。
  他的南里已经……不在这里了,所以,就算人鱼的事被掀出来,他也不怕,反正,没有人知道去往另一个世界的方法。
  不在意湿透的短裤和流血的手,金笙直接坐上沙发,接了电话。
  “…喂,你好。”
  “金笙,是我,沈常峰。”
  “恩,我知道,给你发消息的是我,我还没忘。”电话另一头,男声再悦耳,也改善不了金笙心情,但外人的声音,倒是让他有了真正回到这个世界的感觉,“你接到常昊了么?”
  “恩。”沈常峰轻应一声,电话另一头略阴柔的俊脸厌恶的看着病床上肿成猪头的常昊,对着电话里的金笙满是兴味。
  他好奇,有什么人能把常昊给整成这样。
  “他伤的挺重,我正陪着他在医院输液呢,两只手腕粉碎性骨折,又极度脱水,膝盖骨头也错位了,托人安排了手术,还在准备着……”
  听沈常峰条条罗列常昊的惨状,金笙却无法同情,反倒回想了那人恶行,声音有些绷不住,忙打断沈常峰道:“他的事,不用告诉我了,没什么事我就挂了。”
  “等等!”
  “着什么急啊,金笙。”电话那头忽然传来一阵笑声,“你难道就不好奇,我见到常昊的时候,他说过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第74章
  说什么?
  常昊能说什么?
  金笙想了想, 那家伙当时被南里揍了个半死, 能说什么的话, 也只能是人鱼可怕一类的,不过按沈常峰的个性,肯定不会相信那胡话。
  没理会, 金笙干脆挂了电话, 手机关机后, 仰躺在沙发上, 望着天花板吊灯发愣。
  ……
  一.夜未眠,天亮起后, 驾不住放空的意识,终于昏睡了过去, 再醒来,已经九点半了。
  金笙揉着眼睛, 更正晨起模糊的视线,恍惚过后, 开了手机。
  今天是周一, 正是他上班的日子。
  手机刚开, 就冒出三个未接电话, 打电话的人和时间都不同。
  这个世界少了谁都会正常运行。
  手腕自残的伤口结了痂, 虽不再流血,也面目狰狞,胳膊红了半只。
  简单清理了伤口后,匆忙的洗漱、换衣服, 电话挨个回过去,或是担忧或是罪责,大周一,错过晨会的后果以扣除奖金告终。
  金笙不知道自己在人鱼的世界停留了多久,反正他回来还是原来的时间点。
  对这个世界的同事来说,离上次见面只隔了一天半,但对金笙来说,再见到熟人,恍若隔世。
  周一迟到,会议缺席,作为即将上任的部门经理,金笙收获了同事颇多关注,不少人也关心到了他手腕处缠.绕的大半截纱布。
  去到公司,少不了要去经理办公室报到,与同事见了面,才有回到自己世界的真实感,金笙收拾了本应在会议提交的文件数据后,到另外楼层的经理办公室外,发现那门是虚掩着的。
  犹豫片刻,上前轻敲两下,推开了门。
  “你总算来了。”
  吴经理头也不抬,手不停的翻看着一叠文件,时不时用黑色签字笔打钩:“今年是怎么回事?缺勤的次数比你实习到现在的次数还多,怎么了金笙,年纪轻轻升职,膨胀了?”
  原来,没关门就是在等他来啊……
  闭了身后门,金笙轻步走进,望着这位格外关照他的上司,“抱歉,是我松懈了。”
  “升迁结果早出了,多少人看着你呢,这时候,你给我少出岔子。”
  话说的严厉,金笙却格外觉得亲切,“恩。”出声应下,眼眶竟有些发酸。
  勾完最后一张纸,吴经理整理了一沓文件,才抬头瞪眼警示金笙,却愣了一瞬:“你这是怎么了?生病了?”
  “……可能昨晚没睡好。”尴尬笑了笑,方才点头之交的同事对他外貌的惊讶关心,他只觉得是有意的夸大,现在连吴经理都表现的这般错愕,倒让他重视起来了。
  “一晚没睡好能瘦这么多?小脸也白了不少,你是不是病了?”
  “没,那……可能是周末这两天都没怎么睡着吧。”敷衍笑笑,回家到现在,没照镜子的闲情逸致,金笙连自己什么样都不知道。
  吴经理跟金笙撑死两天没见,周五还活蹦乱跳的人,忽然皮肤苍白了两度,像是被水发了。金笙身上本来就没几两肉,现在更瘦,掉了不止五斤,不像是只失眠了两天的后果。
  “算了。”真对金笙好,才会废话问这些,既然人家不想说,吴经理也没继续的必要,他深深叹了口气,下移的视线恰好到了金笙被白绷带包裹的手腕上,浅浅的渗着红。
  现在的年轻人,都仗着身体好、这么祸害自己么?
  “年轻这资本,很有限。”吴经理摇摇头,忍不住多劝慰一句,看金笙点头应下来,表情却茫然,也不晓得这后生有没有记到心里去,“行了,金笙,我找你来,还有正事。”
  “上星期我已经把这个季度的销售报表做好了。”听闻,立刻送上手里装订好的文档,“本来是想晨会给您,结果……”
  “不是这个。”收下文档,吴经理蹙眉道:“这个不着急。”
  “那是……”
  “我要提前去总公司。”
  “…提前去?”不应该是下个月,或者这个月月尾么?
  金笙愣了愣,一时不知道该接什么,就见他的老领导点了点头,“对,这不是有新合并了吗,总公司那边催,所以我明后天走,跟张梓芸一起去。我们走之后,你可得接好手,咱们公司可一直是分公司里业绩最好的。”
  “张姐也立刻走?时间太赶了吧……”
  “没办法的事,上面怎么安排,咱们就该怎么接。”
  接连叹气,吴经理也觉得贸然加快了工作交替,能出不少岔子,“还有你啊,我虽然是你领导,但也是看着你从实习生一步步过来的,你这小年轻的心眼实诚,工作也踏实,这些我们老一代都知道。正因为看的亲,所以多说几句私话,金笙你……再没几年也要三十了吧?”
  “是……”低声应了,金笙差不多知道吴经理要嘱咐什么了。
  “这年纪,老大不小了,甭管男女,找个人一起过吧,省的临时出点什么事都没人知道,工作也好,私生活也罢,总要有个人相互帮衬着,不是么?”
  这次,没再接话,吴经理话落,办公室里一片沉寂。
  金笙现在最怕听见见的,就是分别,可吴经理叫他来的这一趟,就是为了说这个。而且……他本想全身心投入工作的,不料这里的人和事,都怂恿他联想到南里。
  自欺欺人也罢,金笙实在无法接受南里被严冰冻住在隧道的现实。他不敢去想,甚至刻意遗忘,总是假装那家伙还活在另一世界无垠海洋……
  ……
  即便只提前了一天告知,对公司老人的离开,金笙也有了准备。
  需要交接的事有很多,时间匆忙,人事调动该有的饭局也没开,公司里两个元老级人物就这样离开了,作为接替上任的后背,金笙也有合适的理由推辞了自己的接风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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