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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加热了他的冷血 番外完结 (芥子醒)


  他微笑着冲赫伦招了招手。
  满天倾斜的雨丝中,赫伦走下高台、来到他旁边。
  卢卡斯自觉地下跪。
  “波利奥大人。”他沙哑的嗓音响起。
  赫伦瞥一眼他空白的脊背,问:“你还没有烙家印吗?”
  卢卡斯突然笑起来,肩膀不住地颤抖。他的笑声不加任何掩饰,就这样锋芒毕露地响起来,好像眼前的人不是掌握他生死的奴隶主。
  他握拳伸出拇指、朝心口处一指:“我烙在这里了。”
  那是正对心脏的位置,红肿而狰狞。家印是“波利奥”的首字母P,如长虫般贴附在胸膛,在周围牵引起褶皱,而苍白的肤色使它更加刺眼了。
  赫伦似乎闻到沙石和血液混合的味道,那是一种强烈的、复杂的气味,使他产生一种熟悉的震惊。
  而上次经历这种震惊,还是在卢卡斯死去的那个晚上。
  “这里的人我都不认识,他们不会帮我烙脊背。”卢卡斯解释说。他低着头,赫伦看不清他的表情。“我就只能烙在胸口了。”
  赫伦把斗篷摘下、披上他光裸的后背。
  “跪下来吻我的脚背吧,卢卡斯。”赫伦说,“你该改口叫我主人了。”
  卢卡斯伏低上身、将头贴近地面,“主人。”他的声音小得像是在自言自语。
  他捧住赫伦的脚踝,吻上他的脚背。和所有的奴隶一样。


第6章 金红色
  卢卡斯的烫伤好得很快。肿胀褪去许多,留下不怎么平整的表面。
  他站在铜镜前,把领口扯到臂弯,又拧开药膏盒,在盒里挖出一大坨,点着手指把药草泥涂抹在伤疤上。
  他将视线下移到疤痕处,忽然笑了。
  赫伦掀起他房间的门帘,看到对着镜子傻笑的卢卡斯。
  “你笑什么?”他走过去。
  卢卡斯将衣领整理好,恭敬地说:“我几乎没怎么照过镜子,尤其是这样漂亮的铜镜。”
  “我说了,你以后的生活会越来越好的。”赫伦说,“我会尽力去帮助你的。”
  卢卡斯气息一顿,说:“我也是。”
  赫伦坐下,微微仰头看向他。阳光透过小窗打在他的嘴唇上,本来红润的唇色有些泛白。
  这是熟悉的唇色。赫伦眼前迅速追溯到他的死状。
  这似乎成了一种本能性的行为,在他没来得及阻断时,就已经自动完成了。
  “卢卡斯,”他闷声说,“我想带你去巡查家产。”
  “现在出发吗?”
  “嗯。我们去拉丁姆,那里有我父亲的故居和玫瑰园。”他顿了顿,“我只带你一个人去。”
  ……
  马车在路上颠簸而行,那是罗马城路面坑洼的缘故。赫伦半躺在车里,懒懒地嚼着橄榄干。
  道路越发崎岖,人口杂乱起来,喧闹之中夹杂着高亢的吆喝声。新鲜的鱼跳出竹筐,在泥泞中打滚;面包的香气与鱼腥味交织,还有被太阳晒久了的鲜肉油腻的气味。一切是这样脏乱而泥泞,集会总是富有这种混乱的生命力。
  马被猛地勒住脖子,发出嘶嘶的低鸣。赫伦晃动一下,慢悠悠地朝前边看一眼。
  卢卡斯手执缰绳,一条腿盘在车板上,另一条随意地垂下。他嘴里叼着根像是青草的植物,有种粗砺的狂野气质。
  “怎么了?”赫伦慢慢地开口。
  “这里人太多了,马车不好走过去。”卢卡斯侧过脸说。
  赫伦视线逆光,他只能看见他侧脸的剪影,看不到他向内探视的眼光。
  他随手抓起一颗腌橄榄。
  “接着。”他扔了过去。
  卢卡斯抬肘一把接住,手在空中划道弧,手臂的肌肉因为瞬间爆发的动作而隆起。
  “赏你的。”赫伦撑起身子说,“我要下车。这里好像很有意思,不是吗?”
  马车停靠在路边,两人走进集市。香肠层层叠叠地挂起,菜农向萝卜上洒水。健壮的男人搬运着酒桶,少妇在幽深的屋里铿铿锵锵地纺布。脏脏的孩童拿着糖乱跑,欢乐到夸张的脸孔使他们像小怪物。
  赫伦平时不怎么接触这些,也没有表现出探究的兴致。
  他买了一串昂贵的烤孔雀肉,以文雅的姿势缓慢吃着。
  他本还想为卢卡斯买的。
  “奴隶的胃是装不下贵族的食物的。”卢卡斯用奉承的话回绝他的好意。
  “你倒是很有自知之明。”赫伦嚼着肉,他的唇抹上一层薄薄的油光。
  “人总要认清自己的位置,我的主人。”他笑着说。
  两人一路走着。渐渐地,集市的喧闹与污秽消泯,无数拱门围成的斗兽场在远处崛地而起,大理石映照落日的红,远看像一个沉默肃穆的英雄在久视远方。
  路边的门市变成了贩卖什物的小铺,这里安静许多,别有一番天地。由于靠近斗兽场,商品大多是与角斗士有关的。
  沉重冰冷的三叉戟、短柄斧、利剑,全部被仿制成缩小版,只有拇指般大小,像小孩的玩具一样陈列在摊上。
  赫伦用串签指了指前方,漫不经心地说:“喏,你应该挺熟悉那里的。”
  卢卡斯从鼻腔里发出轻笑,有种经历风雨过后的平静。
  他没有回答主人的话,而是在一间店铺前驻足。
  “居然成了这副样子……”卢卡斯拿起一只小小的短剑。
  小剑柄部拴着红黄相间的细绳,它被制成一只漂亮而便宜的手链。
  他用手指肚摩挲上面的纹路,泛起意味不明的微笑。
  他又高举起它,来回划过视野中的太阳,一道阴影在他脸上晃动。
  “不过……还是那么锋利。”他说。
  “你很喜欢这些吗?”
  “哦不,我只是觉得奇怪……”卢卡斯笑道,“我用它杀死过很多人。它本来是很凶猛的,现在却变得有点可爱,这太奇怪了。”
  他托起赫伦的右手腕,将手链绑在上面。“这个可以用来防身。”他说,“您穿着丝袍、鞋面上镶着玛瑙、手指戴着金戒指,坏人们会起邪念的。”
  赫伦将手腕凑近。
  “用这个?”他盯着短剑问。
  “是的。用它划开想伤害您的人的咽喉。”
  赫伦转了转手腕,思索片刻,买下了它。
  他们没有再耽误时间了。密集的人流已经退去,这让车程顺利起来。总算在日落之前赶到拉丁姆。
  普林尼的故居与波利奥的家宅很像,简洁而大气。日西沉之时,大理石已经染上暮色,那是一种类似于清冷萧瑟的色彩,诡异地掺杂些落日红,像蒸到半熟的蟹壳色,让赫伦感觉不太舒服。
  他不知道这种反感是源自于这怪诞的色调,还是对普林尼的复杂情感;抑或所谓的情感并不存在,那只是无缘的血缘所带来的纠结罢了。
  房子似乎随着主人的死而死了。天井储存着丰富的雨水,神龛、餐桌、烛台,一切都井然有序地摆放,却死寂而空落。它就像一具保存完好的尸体,皮肉还光鲜着,而器官已经死掉了。
  卢卡斯将马牵到厅殿后方。他朝马背上浇了一盆水,用毛刷梳理它的鬃毛和尾巴。马在酷热中奔走一天,疲累地眯起眼睛,轻柔的护理让它罕见地躺下睡觉。通常,它总是站着睡的。
  卢卡斯笑着拍拍它的头,走进了中庭。
  他看到他的主人。
  赫伦站在穹顶之下,夕阳的金红轻拂他头顶、如光柱般包围他周身,他的白袍被染成上浅下深的金红色,皮肤是细腻的红润。他大概是暗沉之中唯一的光亮了,以至于卢卡斯能看到空气中漂浮的金红色灰尘,静止而颗粒分明。他浓密的睫毛在下方留下一片阴影,平直的肩膀被镀上一层金,他的手骨节分明。
  卢卡斯觉得漫天都是金红色,连自己的睫毛都是金红色的。其实,四周还有海蓝的壁画、草绿色玻璃和亮黄的烛台;但他忽略掉了。他感觉这金红色灼伤他的眼睛了。
  “卢卡斯,我需要你帮我找一样东西。”
  “请说吧,主人。”
  “一只纯金的盒子,大概有小拇指那么长。”


第7章 默契演戏
  两人将宅子几乎翻遍。
  他们扯下睡床的纱帐、摇晃陶罐听听声响,连烛台都检查一遍。赫伦甚至命卢卡斯砸裂象牙铺成的天花板,可夹层里只有石灰粉。
  他们没有翻来覆去搜察的,大概只有墙头的蜘蛛网了。
  赫伦累极了,他舒展四肢躺在床上。卢卡斯睡在他的隔壁。
  已经深夜了,他俩打算在这冷寂的宅子将就一夜。
  他疲惫地叹口气。
  ——一定要在赶在布鲁图斯之前找到红戒和遗嘱,才能保住自己的家主地位。
  当年,他从剧场看完角斗回家。厮杀带来的快感还未散去,就看到一个人站在中庭,手里拿着遗嘱和红戒,一脸的轻蔑。
  他接过遗嘱。上面盖有普林尼的印章,注明家族继承人是“布鲁图斯”。
  布鲁图斯是普林尼的情妇的儿子。二十年来,他对父亲和那个寡妇的风流韵事有所耳闻,却懒得去探问。他从没想过父亲会把家产留给血缘之外的人。
  他只知道自己缺失父爱,却没想过会缺失到这种冷漠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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