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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欢旧爱 (60_03)


  他们赤身裸体的贴在一起,在《秋水伊人》中缓缓的跳华尔兹。鸣柳踏不惯女步,常常踩在大哥的脚背,因为赤脚,所以并不疼痛,反而有一种偷情般的快乐。
  窗外又驶过一辆车,灯光射进来,两人的影子在墙壁上一闪而过。鸣柳为他的家庭感到羞耻,这就是羞耻之处。
  所以真正的羞耻,是不能讲的。
  二、背井离乡
  一九三七年夏,李宋宪从河南坐专机回上海,机上副官送来电报,说二少爷有了新女朋友。
  “不是刘家的那位小姐,那位小姐二少爷讲她相貌不好;也不是小蓝玉,不是娇娇……”副官讲起来,心想二少爷的女朋友总是日星月异的。李宋宪脸色不好,副官停下话头,怕这位土皇帝飞机上拔枪。
  “继续。”
  “是,军座。是一个印度混血的,相貌很好。”副官顿了顿,见李宋宪一手平放膝盖,一手揉了太阳穴,面色沉沉,没有拔枪的势头,便低声讲完了最后一句:“不干净。”
  “哦……”李宋宪皱了眉,随后面容去了表情,成了个高深莫测的模样。他食指一抬让人滚,副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满心欢喜滚走了。飞机落下,李宋宪直接去了鸣柳的公寓,黑灯瞎火里抽着烟,烫出了一个个地毯上的火星洞。屋子里气息不好闻,羊毛烧焦是有气味的,他也没有开窗。屋外的霓虹落进来,西洋画一般的照在他手边军帽下。帽下是一只勃朗宁。他简直想毙了鸣柳,毙了给他风光大葬,坟头上写上:“亡妻”二字,葬到南京乡下祖坟里去。以后他再取几个老婆,再好几个妙人,鸣柳永远都是死掉的大太太。
  李宋宪立刻成了一座烟雾缭绕里的凶神。
  “大太太好,顾内,厉害,一家之母。”他漫无边际的想起来,想鸣柳不愧是小老婆养出来的东西。
  “他一个还不够,要两个、三个。饥不择食,什么烂东西都要尝一口。”李宋宪想自己的真心是明月,照到鸣柳的沟渠里。
  他想鸣柳怎么就不能乖一点,像以前那个样子就好啦!以前的鸣柳,穿白衣衬裤,在教会学校念书,是标准的天真小绅士模样,然而脸还是东方美人的脸。鸣柳是看着极为美丽洁净的,可洁净下往往又有一层刺激在里面,因为可以想到衣服一脱,身体也是东方美人的身体。对于东方美人,别人往往是抱有幻想的,男人算不得什么,戏子名伶也可待价而沽。
  小美人初到李公馆,大太太对他不好,李老爷忙于奔走在各色小公馆之间,唯独大少爷是好的,冷着面请他吃冰淇淋。小美人怕大太太,怕老妈子,还怕大太太养的小洋狗。他终日待在房中,看着从大少爷那里借来的书。他的屋外种了梧桐,梧桐树下养了鹅,鹅一到晚上就叫起来,他用空墨水瓶砸鹅,第二天就被养鹅的小老妈子给了脸色。梧桐落叶两载,他去大少爷处还书,大少爷开门见着他,几乎是吓了一跳。他的这个乡下小弟弟,已经在鹅叫声中出落成了一个艳鬼。
  “娇羞花解语,温柔香有玉。”
  “金粉未消亡,闻得六朝香,满天涯烟草断人肠,怕催花信紧,风风雨雨,误了春光”
  《西厢记》,《桃花扇》,淫词艳句来的恰合适宜。
  “你来我书柜看看,还有什么书想看,我借给你。”
  “谢谢哥哥!”
  那时是很好的春光,屋外的梧桐叶一直抽到窗前。楼下车夫按了喇叭,洋狗也叫了起来,是大太太回来了。鸣柳顿时害怕起来,成了一个惊恐美人模样,他的衬衣上还染着春日梧桐的剪影,可身上已经散出了一种古诗词里的悲秋气息。李宋宪顿时信了一见钟情,小小年纪就落入了情网。
  小李宋宪对小鸣柳示好,鸣柳几乎是立马上钩。他的童年像一望无际的荒原,谁对他好,他便慌不择路的奔了过去。
  鸣柳总是安安静静,却又听话至极。他枕着李宋宪的膝盖翻画报,翻完一本画报去换,看到大哥的西裤被他压出了褶子,于是小心翼翼的伸手抚平。他抚平后抬起眼,水光洌滟的冲大哥笑,笑的很歉意,很讨好。李宋宪突然低头吻了鸣柳,鸣柳吓了一跳,李宋宪慌忙解释道,说洋人都是这样子,是有好感的,善意的表现。鸣柳点点头,靠着李宋宪的膝盖,仰头亲了回去。那时鸣柳的世界里,仿佛只有一个李宋宪。梧桐抽枝落叶,落叶抽枝,好些年后鸣柳想起来,简直后悔死了。
  一九三零年元旦,李宋宪单方面解除了他们的兄弟情义——他带着鸣柳去礼查饭店跨年,在饭店的房间强要了鸣柳。饭店的大堂热闹之极,谁都沉浸在新年的快乐里。名媛绅士手持香槟,手拉手倒计时:
  “五!”
  “四!”
  “三!”
  “二!”
  “一!”
  “哥哥……哥哥……你放了我吧!”
  “我放了你?我怎么能放了你?”
  在这一年里,李宋宪再也没有把他当作弟弟。他把鸣柳当作禁脔,当作情人,在他身体里肆意进出,用自己无限的快乐折磨他。大概是夏天的时候,有一个夜里,鸣柳爬下李宋宪的床,说要回到自己屋里睡。夜里他开窗透风,看着窗外无边无际的夜色,于是爬上窗子跳了下去。他的窗下是一个鹅棚,鹅瞬间大叫起来。下人以为来了贼,纷纷赶出来,看到自家二少爷躺在烂泥里,已经摔断了腿。鸣柳好后,大太太对李老爷讲,讲鸣柳见地浅:“这个孩子见地太浅,总觉的家里待他不好。居然想要寻死!可我把他当作亲生小孩养,他不喜欢,我心里也不高兴。送他留洋吧,也算是一门体面本事。”大太太大概是知道了李宋宪和鸣柳的龌龊事。
  一九三零年夏天,他们的爱情还没开始就全然结束了。
  一九三七年夏天,李宋宪独自坐在鸣柳的公寓里,他想起鸣柳当年张着腿,面上都是泪,哭着求他饶了他,他的心就软了。他还想到当年的李公馆,他卧室外就是走廊,窗户是落地窗,白日间为了防回光日头,便一直拉着窗帘。窗帘依然会投进日光,仿佛有了纱的质地。鸣柳拿着书,喝着汽水走过来,额角有一滴汗,穿着白衬衣。热风吹进来,他的白衬衣微微鼓起,是个非常健康洁净的模样。那时候上海的夏天已经非常炎热了。他是喜欢这样的夏天的,于是放在记忆里,久久不肯忘记。他在一瞬的时间里,就对鸣柳下了杀心,甚至为鸣柳想好了墓志铭;可也就在一瞬的时间里,他决定送鸣柳去阿美利坚。在他对鸣柳的无尽回忆里,他突然觉得疲惫至极,觉得自己真是爱惨了鸣柳。他们是乱伦,于是更讲究情爱,仿佛有了情爱,这些事情就理所当然。
  鸣柳从死到生,只在他的一念之间。
  李宋宪来上海,不是来捉奸的,他是来处理家产,准备把全家老少送出去的。欧洲是不能去了,那就到阿美利坚去,房产可以不卖,或许以后打完仗还要回来;股票债券统统卖掉,换成金条,家里的存款都转到花旗银行去。他现在不相信英镑,不相信法郎,他不相信任何欧洲人的钱。他甚至不相信美金,他只相信金条,只相信大洋。要打仗了,没有人知道这些钱以后会不会变成废纸,可金子是永远的。
  他本来想留下鸣柳,让他陪着自己共赴战场,可他现在后悔了,几乎是在一瞬间,就后悔了。他舍不得把他那艳鬼样子的小弟弟送往前线,他舍不得让他穿着军装活在战火里。他要送鸣柳走,哪天他死在战场上,至少还有鸣柳记着他。
  他有这个信心,鸣柳一辈子都敢忘不了他。
  三、单恋
  文诸礼常常想,自己都这个年纪了,住在公共租界租界,工作也体面,怎么还和那些学生一起去闹学潮。她仔细想想,觉得大概是自己在香港念书的关系。香港到底和英国是不一样的,故而英国女人的第一要务--冷漠,是没有学地道的。所以她不仅做了学生运动,还做成了一个“地下抗日份子小头目”。倒不是对运动热情高,不过是因为她在学生中,算是自由的,没有父母管的。二十五岁的女人了,在红十字医院做内科,还去闹学潮,真当笑死了。然而笑也只能是自嘲,别人笑就是“关侬什么事体?”
  二十五岁的女人,居然还在闹暗恋。她想自己喜欢一个人却说不出口,等着别人家来追求,这和旧时小姐又什么不同?简直书都白念,浅水湾的海水都白游了。她自诩是风流的,不打算和男人结婚,也可以谈恋爱。可遇到真是喜欢的了,又想起了淑女要有的矜持与冷漠。她觉得自己就应该把他约出来,坐在德国饭店里对他讲:“李鸣柳,我们要不要做个朋友?”她浓情蜜意的看他,他自然会明白。但她又怕露出长三堂子一路的做派来。她家里有这方面的姨太太,从小耳濡目染,故而自己特别小心,也特别介意。
  “不知道我跟他讲我想和他谈朋友,他会是怎样一个态度。”她站在医院餐厅后的走廊里抽烟。走廊刷成一种时下流行的古旧绿色,比邮电绿要稍浅一些,日光从窗户里照进来,就照在她的脚边。这里很少有人来,她是躲过来吸香烟的。走廊里响起皮鞋声,她期待的抬头去看,见到人不是鸣柳,便又自顾自低下了头。最近他请假了,都不在医院。听说是大哥回来了,要回大公馆敷衍一番。她想起第一次和鸣柳见面,也是在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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