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还是磨的狠了,那处娇嫩非常,哪里经得起他那两根玩意,便是肉刺,也是刺。
伊墨一边暗自愧疚,又替他疗了伤,见那里被手指带出一缕白浊,挂在红艳艳的穴口,顿时脑门一热,心里悸了一下。一言不发地,伊墨侧躺在在他身后,毫不客气的将自己那根肉杵轻易地顶了进去。
柳延以为他又起兴,心想此刻便是人形的东西他也受不住,正要说话,却听伊墨道:“我的东西,不让它流出来,堵好了让你给我生小蛇。”
柳延愕然地张着嘴,最后终是什么都没说的闭上眼,心里却道:我要有你的本事,别说一窝小蛇,就是十窝百窝我也已经让你给我生了,哪里还会在这里讨口头上的便宜。
默默腹诽着,柳延沉沉睡了过去,不知不觉地做了个梦,梦见伊墨挺着肚子,满脸不甘心地瞪着他,瞪了一会又撇开脸,于是他便走过去,牵了他的手,沿着一条清澈的河流,他们缓缓地走着,一路洁白梨花开的正盛,微风拂过,花瓣落了他们满身。
(一池春水映梨花·完结)
完结记
一直以来都没有写后记的打算,因为不知道有什么可写,该写什么不该写什么。
但最终,《遇蛇》已经完结,连同沈珏的故事也一并完结,我似乎该说些什么。
那么就絮叨一些废话吧,也算是有个后记,也算是一个句号。
正文加番外四十多万字,无论写的过程有多少周折,终归是完结了。我不能肯定自己将来不会写沈珏的事,但起码短时间之类,我不会再碰《遇蛇》里面任何一个人。
这部小说,说写的心力交瘁不为过,中间还有很长时间的一段停顿,待我继续写下去时,总是无法顺畅连接前文。最后的几章,可以说是熬完的。
煎熬是为了写《遇蛇》至今一路陪伴的友人们,有太多的人在陪着我,她们有的潜水,有的冒泡,但从头到尾都在等待和陪伴,所以我不想辜负她们。无论怎样写不下去,写的多么纠结,都要完结这篇文。完结之后,我又连续更了《孩子气的神》,其实这篇番外,原计划是在正文里的,和朋友讨论也是这么说,但写的时候想了想,还是拿到番外里去吧。所以这篇番外的补完,让我松了口气,这意味着《遇蛇》真正完结了。
然后为了满足一下大家的恶趣味,也主要为了满足一下被《遇蛇》折磨至今的我的报复心。所以《春水映梨花》这篇番外,纯属宣泄的报复心+恶趣味产物,看不看都随意。
番外的情况就是这样,而《遇蛇》正文,其实写它是心血来潮。
但也不全是心血来潮。
我一直想写一个故事,关于爱恨贪嗔痴、求不得、爱别离、怨憎会。这个故事在我脑中没有具体的人物,没有具体的事件,它只是一个隐约存在的幽灵。然后有一天,我突然想写一个蛇妖与凡人的故事,我就写了,写的过程中,这个幽灵跑来寄居在故事里,逐渐膨胀,逐渐丰满,逐渐有了骨骼血肉,于是就有了今天的《遇蛇》。
“遇”这个字,在我看来有一种神秘的色彩,狭路相逢,迎面而来,避不开,躲不掉,遇上了。有着宿命的玄奥。
所以取名《遇蛇》,最简单不过的两个字。
关于沈清轩和伊墨,其实他们没有原型,如果一定要有原型,那一定是这几个字——“仁义礼智信恕忠孝悌”,最后归纳为一个字:“情”。
所有一切,都是由“情”字拓延升华而来,有了情,就有了尊重与爱惜,有了孝心与仁心,在伤害他人时会犹豫,在救助他人时会快乐。
我一直觉得“情义”这两个字很有分量,大丈夫以命誓,以血践,无怨无悔,不论得失。
古人说:岂曰无衣,与子同袍。所以又有了许明世。
至于小狼崽沈珏,家中大事,他从未拿定过主意。他总是考虑太多,踌躇不定,犹豫不前。他心中有许多情,最后却轻易被南衡一个推开的手势击倒。
如果是沈清轩,被推开了还会再扑上去,无论推开多少次,他都敢再往上扑,要么自己粉身碎骨,要么那人再不敢推。
如果是伊墨,他会走过去,狠狠的一掌把那人推开,然后再拉回来问:还敢不敢再推?
但沈珏不是他们,他做不到,他只能转身。
他其实是个很中庸的人。
当然,这也是注定的,因为他有两个过于偏执的父亲,负负得正而已。
说这么多,其实真正的来说,写《遇蛇》初衷是为了玩。我是一个喜欢玩文字游戏的人,喜欢编排它们,将它们组合成各种各样的色彩,看它们浅显直白或扑朔迷离,有一种造迷和解谜的乐趣,加上平时又脑剧场异常活跃,总是乱看乱想,需要有个渠道宣泄出来,这是最好的方式。
于是耗死多少脑细胞,受多少折磨,都有一种自虐的快活。
因为我别的都不会玩,牌局上从未赢过,麻将连规则都记不清,玩个网络游戏还是个纯败家娘们,只有写点东西,快活又不花钱。
《遇蛇》就是这样一个玩的东西,残次品,硬伤很多,BUG很多。尽管我已很认真的在玩,它依然离我想象的距离很遥远。
我写的并不好,对这一点,我心中很清楚,并非常愧疚。
对这一路陪我走来的所有朋友,对所有半路插队的朋友,对《遇蛇》完结后赶来的朋友,愧疚的鞠个躬。
如果你们看了书,看了这篇不是后记的后记,请一定谅解这篇小说作者的不严肃。
于是,大家江湖再见。
第107章 番外:端阳节
又到一年端午。
伊墨甚是不情愿的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肯出门,任柳延如何叩门都不想理他,闷闷地坐在窗户旁透过缝隙望着院子里那颗缀满火红的石榴树。去年明明结了好多果子,却连一坛酒都没酿够,哪个讨厌鬼昧了他家的石榴?
伊墨细细回想,隔壁张家娶媳妇,柳延摘了一篮子送了;镇子里的学堂开门授课那天,柳延也送了一筐子;还有经常来串门的顽童,每次走的时候都要抓几个他的大红石榴……漫漫硕果的一颗石榴树,就这么被柳延送的精光,都不记得留下一点给他酿石榴酒喝。真是讨厌透了。
昧了他的石榴,还要拉他出去过节,哪有这样不讲理的人。
伊墨愈想愈发不开心,哼了一声把窗棂的那点缝隙都给闭了。
“真不理我了?”门外的声音是习惯的无可奈何,只是这么一问,也没有要等他回应的意思。只是在门外踱来踱去,还是在等着他心回意转。脚步声比记忆里缓慢了许多,带着年老的拖沓迟缓,却还是不徐不疾的步调。
等了一会脚步声变轻了,缓慢慢的越来越轻,越来越远。
居然就这么走了。
伊墨气不过,走过去刚把门拉开,悬在门楣上的一大束艾草便狂野的从天而降,撒了个遍地开花。他一下子皱起眉,满身都是难闻的味道,熏得他头晕起来。此时后屋传来动静,他连忙跑过去看,刚被他闭紧的窗户已然大开,一个满头白发的小老头儿以不符合他身手的利落跨了进来。
仲夏的正午阳光正好,他的白发一根根如蚕丝般剔透光洁,闪烁微光。他就站在那里,拍着衣袖上的灰尘,笑的像个顽童,突然眉头一皱:“我拧着腰了。”
他可真会折腾。
伊墨瞪起眼,“有门不走偏要爬窗,你什么时候成宵小了?”
“也不知哪个使性子把我关在外面不肯应门。”老头儿回嘴,一边揉着自己的老腰一边走过去扯了扯他的衣袖:“我都进来了,满屋子都是艾草味儿,你又不喜,不如我们出门顽?”
他可越老越坏了,这么诈的招都使了出来。伊墨思量着自己要是再不出门,怕是一会雄黄粉都要满屋子飞起来了。
只好满不情愿的同意了,又问:“腰不疼了?”
“不疼不疼。”
“不要雄黄酒。”
“不要不要。”
“不吃粽子。”
“一颗?”
“不成,就你那不成器的胃。”
“一人一半?”
“你吃一口。”
“…两口?”
他们慢悠悠的讨价还价,一边翻寻出游的衣裳。
“束发。”柳延说。
铜镜前伊墨正经坐着,让老头儿站在身后,用犀角梳替自己打理满头散乱的长发,他的长发也陆续白了,一缕缕的夹杂在黑色里,鬓角灰了许多。干枯的手灵巧地将那些灰白挽起来,梳理的妥妥帖帖,最后一根也没扯疼他,稳稳地将他的发冠束好。
柳延瞧着铜镜里打理妥当的人,直直盯了半晌。还是那样一句话。
“你真好看。”
这么多年过去了,这句话可一点儿也没听厌。伊墨挽起唇角笑起来,心情好的也不与他计较去年被昧掉的石榴了,拉着他的手踏出房门,一起去过这个端阳节。
虽然并没有什么好过的,即使他已经是人,也不喜欢这个节日,雄黄酒、艾草和菖蒲,都是他所不喜。然而身边有个他喜悦的人,便抵消了所有不喜。
“龙舟!”柳延抬手指着江上几艘格外显眼的鲜艳木船,又指着江边浩荡荡的人流:“我老骨头才不要去挤,你带我去个高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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